建筑企业规章制度范本4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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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规章制度范本4doc

建筑企业规章制度范本4

建筑企业规章制度范本

1、企业干部要求

(1)

2、企业精神与工作思路

(1)

3、管理人员岗位制度

(2)

4、管理处罚制度(9)

5、费用报销制度(12)

6、施工技术制度(14)

7、安全管理制度(16)

8、质量管理制度(18)

9、预算管理制度(20)

10、财务管理制度(22)

11、材料管理制度(25)

12、机械管理制度(27)

13、后勤管理制度(29)

14、定额用工制度(30)

15、计划管理制度(32)

16、工资分配制度(33)

企业干部要求

解放思想,勇于开拓进取。

清正廉洁,办事秉公负责。

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

热爱企业,抢挑工作重担。

勤奋学习,提高管理能力。

淡泊名利,注重职业道德。

艰苦朴素,不忘劳动本色。

敢作敢为,勇于承担责任。

谦虚谨慎,作风严谨踏实。

紧抓机遇,深化企业改革。

2、企业精神及工作思路

2.1、企业精神

用科技来武装企业;用管理来塑造企业;用制度来规范企业;用纪律来统一企业;用创新来发展企业。

2.2、工作思路

2.2.1、八字方针——————————制度、指标、考核、监督

2.2.2、管理体制——————————外园内方

2.2.3、发展模式——————————集团化

经营机制——————————市场化

企业管理——————————集约化

2.2.4、企业不谋发展就意味着倒闭。

2.2.5、抓了市场,不抓现场,就会失去市场;

抓了现场,不抓市场,就会没有市场。

2.2.6、没有规模就没有竞争的实力。

2.2.7、企业追求的不仅是效益,更重要的是质量和信誉。

2.2.8、效益的来源——————————科学管理;

效益的基础——————————优秀人才。

2.2.9、做人要诚实,办事讲原则,方法要灵活。

2.2.10、用力去做不能达到合格;用心去做只能达到合格;

用智谋去做才能算称职。

2.2.11、工作要求:

求新、求实、求快、求变。

2.2.12、工作不求质量等于没有工作。

2.2.13、今天的管理,明天的效益,后天的市场;

今天的成本控制,明天的经济效益,后天的企业发展;

今天的各自为政,明天的不正之风,后天的企业倒闭

2.2.14、企业没有危机感,就会被市场淘汰;

干部没有危机感,就会被企业淘汰。

2.2.15、凡事要有计划;凡是要有时间界限;凡事要有人去做;凡事要有标准和要求;凡事要有检查和督促。

2.2.16、有利于加快企业发展,就要去闯;有利于增加员工收入,就得去做;有利于提高企业信誉,就得去办。

3、管理人员岗位制度

管理人员分工,是任职和工作范围的分工。

公司根据每个人的特长、道德品质、工作经验和实际需要而确定各自的职务和权限。

任何人都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明确各自的责任范围,不要该干的干不好,不该干的瞎参与,即影响工作又妨碍团结,更不允许违背分工原则去搞个人特色。

3.1、总经理职责

领导公司全面工作,确立一系列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公司服务,统筹全局、正确制订企业的发展规划。

重点抓好经营决策、人事任免、财务、材价审批工作,并亲自抓好广大干部职工的来信来函工作。

用科学规范的理念做好本职工作,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管好企业,广泛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策划企业的进退,负责做好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制止不正之风。

3.2、总部办公室职责

严格执行公司核心层的决议决策,向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监督下属人员的不正之风,为总经理任免干部提供所有人员的优劣情况;负责公司文件、信函的撰写、搜集整理企业档案、印刷资料等文秘工作;负责人员培训取证和职称审报工作;检查督促各项目部对公司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公司宣传以及各种会议筹备工作。

3.3、政治指导员职责

负责公司廉政工作,做好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抓好公司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好公司所在地的协调工作和各级部门下达的中心任务;具体负责各项目部食堂、保卫、卫生工作,协调现场搞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带动公

司全体党员职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4、总工程师职责

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质量体系的建立和运转等工作;负责各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组织项目技术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检查各项目工程的图纸更改记录以及工程签证手续;督促各项目部指定保证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组织培训工程项目的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责任心;负责实施新规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工作。

3.5、财务科长职责

负责财务、材料、成本核算工作。

宏观控制资金适用,及时向领导提供经济信息,安排要款计划;掌握每个工程项目的材料使用情况,保证材料有计划供应,确保工程施工;严格把好材料价格和质量关,健全各种报批手续,合理支付材料款,算好经济帐;负责把好成本核算关。

3.6、预算科长职责

精通所在地的取费标准、各种材料费用;监督预算员、定额员的平时工作,防止漏项错算,随时注意图纸变更,提供经济信息;督促各项目做好预决算工作;组织做好招投标报价和预决算的审核工作,以台帐形式妥善保管好合同书。

3.7、施工质量科长职责

全面掌握各项目的施工质量动态,指导与督促各项目部按公司的要求做好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分并组织好每月的评比工作;及时处理各项目施工技术和质量问题,对各项目上出现的各种违章操作有权处置。

3.8、安全科长职责

负责公司的全面安全工作,经常性的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评分,组织好对各项目部每月的安全生产评比工作;负责公司所有特殊、少数工种的培训、取证、换证工作。

3.9、项目经理职责

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负责项目工程全面工作,召开每周生产会议及每月职工大会;参与签订各类合同,并且确保合同的兑现;监督制订好工程的年计划、月计划,抓好工程要款工作。

3.10、项目副经理职责

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工作,经理不在时负责全面工作。

每天必须召开干部碰头会,解决实际生产问题,认真落实监督月计划的工作,做好各个工种劳力、材料调配工作,对机械、料具的使用及执行定额用工情况。

做好考勤审批工作。

3.11、技术负责人职责

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编制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参加图纸会审,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学习新技术、新规范等;在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道工序的技术交底工作;办理好图纸更改记录和签证手续;对项目上出现的各种违章操作有权处置,对已造成问题的有权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

3.12、施工员职责

具体安排项目工程的现场施工;严格实行各工种各班组大样图施工,做好书面技术交底;编制并下达施工作业计划任务书,督促作业组长的各项工作;组织制订好各项生产计划并切实实施;详细记录施工实施情况,保证图纸与现场施工一致。

3.13、质量员职责

严格按国家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去检验质量;随时办理职工的施工质量签字手续,组织学习新规范、新标准,组织好工程质量的验收和评比工作,作为每月评分考核依据;深入现场抓好质量通病的防止工作;对项目上出现的各种违章操作有权处置,对已造成问题的有权提出整改和返工指令,并有权对不服从的工长进行罚款。

3.14、安全员职责

必须经常有计划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作出所有员工和班组的安全奖罚,随时查找安全隐患,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在各项施工工作前做好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记录好安全资料,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工作。

3.15、工长职责

配合项目领导制订好生产计划,坚决实施月计划、周计划;无条件接受技术、质量、安全等人员对施工过程交底及管理,并迅速组织落实到各班组;对本工种的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严格做好自检、交接检工作,认真履行工序交接检查手续;抓好本工种的施工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各个班组的劳力、技术、定额任务;对职工的出勤工时、评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协调配合好其它工种,顾全大局不搞本位主义。

建筑企业环保管理制度4

建筑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从事的各类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科学管理,节约能源,防止污染,严格监控,保护环境”的方针,坚持“谁实施,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自觉接受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集团各单位均应设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该领导机构的负责人。

第五条各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六条各单位所有部门负责人即为本部门的环境保

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七条各项目部均应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领导小组组长,按有关规定明确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并设置专(兼)职环境保护工作岗位、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相关责任。

第三章职责

第八条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意见,提出本单位相应的方针,制定具体目标,审核本单位环保规划;

(二)组织建立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管理体系;

(三)审核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分级责任制,指导开展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四)召开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环境保护形势,提出防范要求,审核整改措施计划,检查督促落实;

(五)对本单位环境保护事故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环境保护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上级颁发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包括有分级责任、检查落实、预防措施等内容的本单位环境保护规章制

(二)根据本单位环境保护领导机构的决定,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规划和中长期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制定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计划,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检查和监督,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落实措施,防止污染,及时报告整改情况;

(四)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预警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检查运行情况,负责持续改进;

(五)配合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对本单位各类环境保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本单位责任部门及时完成隐患整改;

(六)制定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第四章检查

第十条集团公司负责对集团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集团各单位内部每年应组织一次以上环境保护检查,必要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第十一条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单位环境保护分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企业规章制度以及预警、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

(三)作业场所的环境评价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

(四)过程控制记录及相关资料的整理情况;

(五)对分包单位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情况;

(六)环境保护事故报告及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总结及持续改进情况。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二条环境事故分为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破坏事故二类。

根据1987年9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颁布《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中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根据其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破坏事故等。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伤亡或因环境事

故引起生态破坏而危及周围人员、建筑物、船机设备等安全的,事故单位在采取紧急抢险措施的同时,必须及时以事故快报表(详附表)的形式书面报集团安全质量监督部。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环境治理,防止事故影响范围扩大,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事故单位应组成以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为主的调查组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并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事故单位应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故处理意见及事故的处理情况、整改措施一并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备案。

第六章考核与处罚

第十七条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并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营收入挂钩。

第十八条对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违反企业有关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按照国家及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九条对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迟报或给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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