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遂川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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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遂川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2019年江西吉安遂川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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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江西吉安遂川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转学行为,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户籍分学区招生,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班额[根据《2019年度江西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教育发展”考评指标》(赣教督办字﹝2019﹞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其它年级班额不超过55人],统筹安排学位,逐步化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问题。

  二、入学原则

  

(一)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9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实行按学区划分入学(外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有关政策入学)。

  

(二)按户籍分学区入学原则。

根据城区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因素,实行按户籍分学区相对就近入学(具体见学区划分)。

  (三)免费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公平公开原则。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通过多种途径为学生、家长和社会提供咨询和服务,实行“阳光招生”。

  三、城区学区划分

  

(一)小学学区划分

  1.泉江小学

  招收文献社区、四里街社区、四农村适龄儿童就学;高坪小学上学期四年级学生可升入泉江小学或八角楼小学五年级就读。

  2.正人红军小学

  招收东路、银云社区、东门村、银山村适龄儿童就学(大屋村适龄儿童按县教体局2013年9月1日会议纪要执行)。

  3.思源实验小学

  招收卜村、渔业、螺溪村、新林村、城东社区(城东社区限户籍,房产类、经商类则只限于105国道以南、厚德路以西区域)适龄儿童就学;原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剥离至思源实验小学,原新林小学学生可选择至思源实验小学就学。

  4.荧屏小学

  招收集合、洋村、安下、东皋、新寨、四厢街、小溪村部分区域(川江路以东)、商贸城社区部分区域(以慈云路以东)适龄儿童就学。

  5.水南明德中心小学

  招收水南社区、上溪村、共裕村、小溪村、商贸城部分区域(川江路以西,井冈山大道以北,该区域适龄儿童新生原则上到水南明德小学就读一年级,确有需要要到荧屏小学就读的经家长申请,可到荧屏小学就读)适龄儿童就学。

  6.八角楼小学

  招收里口村、西庄村、桃园村、龙上村,商贸城社区部分区域(以慈云路为界以西、井冈山大道以南)适龄儿童就学;上溪村、共裕村户籍适龄儿童可选择在八角楼小学就学;原泉江镇里口小学、龙上小学、西庄小学、高坪小学学生按规划,结合八角楼小学学位情况可选择到八角楼小学就学。

上学期在水南明德小学就读的1—5年级学生按“老生老办法”升入水南明德小学2-6年级。

  

(二)初中学区划分

  1.思源实验学校一部:

  招收思源学校小学部、正人红军小学、云岗小学、窗溪小学毕业生。

  2.思源实验学校二部(新泉江小学对面):

  招收泉江小学毕业生。

  3.瑶厦中学

  瑶厦中学高中部剥离至燕山中学(智华中学),只办初中,招收水南明德小学、荧屏小学毕业生。

  2019年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按毕业学校分学区入学,考虑到实际情况,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亦可根据户籍选择就近入学,选择以户籍就近入学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本原件,填写>,由拟转入初中学校和原学区初中学校提出意见后,报县教体局审批安排确定学校。

如果学位不足,则实行摇号安排。

  (三)原瑶厦中学高一、高二年级整体搬到燕山中学(智华中学)新校区就读高二、高三年级,高一新生按照中招录取办法招收至该校就读。

  四、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对象的条件

  

(一)小学一年级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对入学对象进行分类排序招生。

  1.第一类是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城区(预报名起始日前即2019年8月17日下午6:

00前户口在城区的视为符合条件)。

  2.第二类是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有外商证件外商子女以及符合《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企业人才的子女。

  3.第三类是适龄儿童户口不在城区,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有住宅类房产(已办理不动产权或房产证、或有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公租房(凭房管局的租赁合同)(预报名起始日前即2019年8月17日下午6:

00前办理的)。

  4.第四类是父母在县城经商(实体店)一定时间的(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营业执照的)。

  分类排序将作为入学的主要依据(即先招收学区内第一、第二类对象,各校在有学位剩余的情况下进行学区内第三类招生,若学校学位剩余数少于该类预报名登记数则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在招生第三类后学校有学位剩余则进行学区内第四类招生,若学校学位剩余数少于该类预报名登记数则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学位)(各校以校为单位分别摇号)(初中七年级招生是在招收上学期在县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后有学位剩余情况下则按照分类排序招生)。

  五、做好招生入学、转学的审核工作

  

(一)符合上述四类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学区划分按类别分别提供如下材料到规定的中小学预报名登记(第三类、第四类入学对象依据住宅类房产、商店所在的社区到相应的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不能跨区域多校登记)。

  1.第一类户籍在城区的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学生本人户口册原件和复印件。

  2.第二类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持有外商证件外商子女、符合《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企业人才的子女:

  

(1)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2)县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县外人口居住证(父母在县城务工的提供合法劳动合同,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父母在城区经商的随迁子女家长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外商子女的提供外商证、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人才子女依据《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需填写及相关部门审核的《遂川县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家庭户口本、劳动合同、子女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审批。

  3.第三类适龄儿童户口不在城区,父亲(母亲或本人)在城区有住宅类房产的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

  

(1)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本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时没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公租房提供房管局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须经房管局鉴证。

  4.第四类父母在县城经商(实体店)预报名登记时需提供:

  

(1)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店面的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交银行回执原件及复印件;自己店面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第四类学校需组织人员进行上门入户调查核实店面情况)

  此外在砂子岭工业园购房、在谐田村有保障性住房及公产房、及在砂子岭工业园务工人员的子女(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报名入读小学的安排在雩田龙马希望小学,入读初中的安排在雩田三中就读;在东区工业园购房、有保障性住房及公产房、及在东区工业园务工人员的子女(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安排在江铃希望学校就读。

  

(二)各校在控制好班额的条件下根据本学年学位情况对预报名登记入学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再由县教体局牵头,统一组织学校对预报名登记入学对象提供的户口本、营业执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等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统一审核,相关部门审核后,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由审核人签名,以示负责。

对监护人提供虚假材料[(如户籍造假、年龄造假、房产(公租房)造假、营业执照造假等)]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子女入读城区学校资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材料审核后,各校将初审确定的入学对象,分班名单于8月29日报经教体局审核后在校园内公布。

对在学区内因分类排序及招生名额限制未能入学而愿意调剂到城区其他有学位剩余的学校(有学位剩余是指在招生完在该校预报名登记的符合条件的四类对象后)的可向有学位剩余的学校提出申请,县教体局将组织有学位剩余的学校进行第二次公开摇号招生。

  六、严格控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学生的转入工作

  1.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入条件:

  

(1)学生户口在城区可根据户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转入城区对应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形式安排学位;

  

(2)学生户口不在城区,学生上学期在非城区学校就读的,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有住宅类房产(须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有房管局公租房(须持有房管局签证的租赁合同),可转入城区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形式安排学位。

  2.各校要严把转学入口关,(由教体局统一安排)转入工作要从严审批[程序为:

家长提交申请→转入学校签署意见→转出学校签署意见→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学位不足时通过摇号形式安排学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学位,不经县教体局审批的一律不予办理学籍变更,以防出现新的大班额。

禁止违规择校行为,学校或教师不得私自接受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转学或借读,否则将严肃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教师的责任,并取消相关责任人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七、工作安排

  

(一)7月2日前各校做好招生年级人数的摸底工作,做好规划,并填写《遂川县2019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情况规划表》上交到县教体局教育股。

  

(二)8月18日至8月19日,各校进行新生预报名招生登记以及户口在城区或者户口不在城区,父、母或本人在城区有住宅类房产,或有房管局公租房(须持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管局签证的租赁合同)学生转学的办理工作。

  1.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按照学区划分到对应的学校进行预报名登记。

  2.城区初中学校七年级新生按如下办法进行预报名登记:

  

(1)县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的学生带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按学区划分到相应的初中登记入学,须选择以户籍就近入学的,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本原件,由接受学校提出意见后,报县教体局审批。

  

(2)上学期不在县城小学毕业的六年级学生下学期拟在城区初中就读七年级则按照学区划分为原则分别到瑶厦中学、思源实验学校一部、思源实验学校二部预报名登记。

  (三)8月20日至8月23日,县教体局牵头,统一组织学校到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核及对第四类入学对象进行上门入户调查核实店面情况。

  (四)8月25日,各校公布符合城区就读的一、二类就读名单;并公布符合三、四类摇号名单。

  (五)8月26至8月27日,各校摇号(摇号由纪委监委监督和县司法局公证员公证)并及时公布摇号结果。

  (六)8月29日,各校向县教体局教育股报送《遂川县2019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情况表》、《遂川县2019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入学生情况表》,9月14日再将2个表格上报一份局教育股审核备案。

  (七)8月30日-8月31日学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9月1日正式上课。

  (八)开学后办理新生建档、非起始年级学生学籍转入工作。

建档及转入将严格按照各校9月14日上交的《遂川县2019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情况表》、《遂川县2019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入学生情况表》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

成立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吴培云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张学先、县政府副县长邱秀华、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罗敏强、县政府副县长梁富明、县政协副主席冯喜生任副组长,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泉江镇政府负责人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林文平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肖田生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指导组。

审核工作由县教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监局、县房管局等部门和城区学校参与,县纪委监委监督。

各校要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小组,校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并挑选责任心强、政策业务熟悉、协调能力强、耐心细致的教师参与招生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工作。

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让招生入学政策和规定家喻户晓,争取得到家长理解及社会支持。

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并积极为家长解惑答疑,让家长熟知招生入学工作流程和材料要求,努力营造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认真审核入学材料。

县教体局、相关部门、学校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认为有必要时,组织人员实地核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

  (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各校要严格按限定班额招生,规范学籍管理,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招收学生;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

  (五)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校要顾全大局,服从调度,对符合入学资格的生源,各校必须接收。

任何学校一律不得提前组织招生。

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查实群众举报线索。

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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