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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线路定额说明

送电线路定额说明

第1章工地运输

一、本章包括:

人力运输,拖拉机运输,汽车运输,船舶运输,索道运输。

二、定额包括的工作范围:

工地运输是指装置性材料自工地集散仓库(材料站)运至沿线各杆、塔位的装卸、运输及空载回程等全部工作。

三、定额中各类材料的含义:

1.“混凝土杆”是指离心式机制的整根及分节混凝土杆、混凝土套筒及混凝土横担等。

2.“混凝土预制品”是指以人工浇制、机械振捣的混凝土制成品或半成品,如底盘、拉盘、卡盘、叉梁、盖板等。

3.“线材”是指导线、避雷针、耦合屏蔽线、拉线、电缆、光缆。

4.“塔材”是指铁塔钢材。

5.“钢管杆”是指以钢板压制、焊接形成的整根或分节钢管杆。

6.“金具、绝缘子、零星钢材”是指金具、绝缘子、电杆用的横担、地线支架、拉棒、拉杆、抱箍、连接金、防振锤、间隔棒、铸铁重锤、接地管(带)材、螺栓、垫圈等。

四、装置性材料的单位运输重量按表1-1计算。

五、其他说明

1.工地运输的平均运距以千米为单位。

凡用汽车、船舶运输时,其平均距离不足1km者,按1km计算;用拖拉机、人力运输时,其平均距离保留两位小数。

表1-1装置性材料的单位运输重量

材料名称

单位

运输重量(kg)

备注

混凝土制品

人工浇制

m3

2600

包括钢筋

离心浇制

m3

2860

包括钢筋

线材

导线(有线盘)

kg

W×1.15

避雷线(有线盘)

kg

W×1.10

避雷线、拉线(无底盘)

kg

W×1.04

光缆(有拉盘)

kg

W×1.20

电缆

kg

W+G

G为托盘

商品混凝土

m3

2560

土方

m3

1500

实挖量

块石、碎石、卵石

m3

1600

石灰

m3

1200

黄砂(干中砂)

m3

1550

水泥、降阻剂

kg

W×1.15

袋装

kg

W×1.15

金具、绝缘子(瓷、玻璃)

kg

W×1.15

合成绝缘子

kg

W×1.15

螺栓、线圈、脚钉

kg

W×1.15

注1.表中为列入的其他装置性材料按净重计算。

2.W为理论重量。

2.船舶、拖拉机、汽车运输中均已综合考虑了车、船型式,路面、河流级别和一次装、分次卸等因素,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计算。

3.钢管塔按塔材机械运输及装卸相应定额乘以1.3的系数。

4.采用张力架线,线材不计人力运输。

5.计算塔材装卸、运输重量时,铁塔用螺栓、脚钉、垫圈等计入塔材重量。

第2章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包括:

线路复测及分坑,电杆坑、拉线塔坑、拉线坑、电缆沟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自立式铁塔坑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接地槽的挖方(或爆破)及回填,岩石嵌固基坑爆破,坚土坑掏挖,挖孔桩基坑开挖,井点施工开挖及回填,排水沟开挖,尖峰及施工基面挖方。

二、土、石质分类如下:

1.普通土:

指种植土、粘砂土、黄土和盐碱土等,主要用锹、铲、锄头挖掘,少许要镐翻松后即能挖掘的土质。

2.坚土:

指土质坚硬难挖的红土、板状粘土、重块土、高岭土、必须用铁镐、条锄挖松,部分须用撬棍,再用锹、铲挖出的土质。

3.松砂石:

指碎石、卵石和土的混合体,各种不坚实砾岩、页岩、风化岩,节理和裂缝较多的岩石等(不需要用爆破方法开采的),需要镐、撬棍、大锤、楔子等工具配合才能挖掘者。

4.岩石:

指不能用一般挖掘工具进行开挖的各类岩石,必须采用打眼、爆破或部分用风镐打凿才能开挖者。

5.泥水:

指坑的周围经常积水,坑的土质松散,如淤泥和沼泽地等,挖掘时因水渗入和浸润而成泥浆,容易坍塌,需用挡土板和适量排水才能施工者。

6.泥砂:

指坑的土质为砂质或分层砂质,挖掘过程中砂层有上涌现象并容易坍塌的土质,挖掘时需排水和采用挡土板或采用井点设备降水才能施工。

不需排水为干砂坑。

7.水坑:

指土质较密实,开挖中坑壁不易坍塌,但有地下水涌出,挖掘过程中需要机械排水才能施工者。

三、施工操作裕度按基础底宽(不包括垫层)每边增加量:

1.普通土、坚土坑、水坑、松砂石坑为0.2m。

2.泥水坑、流砂坑、干砂坑为0.3m。

3.岩石坑有模板为0.2m,岩石坑无模板为0.1m。

四、各类土、石质的边坡系数见表2-1。

表2-1各类土、石质的边坡系数

土质坑深

坚土

普通土、水坑

松砂石

泥水、流砂、岩石

2.0m以下3.0m以下3.0m以下

1:

0.101:

0.221:

0.30

1:

0.171:

0.301:

0.45

1:

0.221:

0.331:

0.60

不放边坡不放边坡不放边坡

五、土、石方工程量的计算。

以下各计算公式中的字母含义:

V--土、石方体积(m3)

h--坑深(m)

r--半径(m)

a(b)--坑底宽(m)[=基础宽+2×每边操作裕度];

a1(b1)--坑口宽(m)[=a(b)+2×h×边坡系数]。

1.杆坑、拉线坑、塔坑的土、石方量

(1)正方体(不放边坡)(图2-1)

V=a2×h(m3)

(2)长方体(不放边坡)(图2-2)

V=a×b×h(m3)

(3)平截方尖柱体(放边坡)(图2-3)

V=h÷3×(a2+aa1+a12)(m3)

(4)平截长尖柱体(放边坡)(图2-4)

V=h÷6[ab+(a+a1)(b+b1)+a1b1](m3)

(5)圆柱体(不放边坡)(图2-5)

V=∏×r2×h(m3)

(6)圆柱体连平截圆锥体(不放边坡)(图2-6)

2.其他土、石方量的计算

(1)无底盘、卡盘的电杆坑(2-7)

V=o.8×0.8×h(m3)

如果h≧1.5m时,按放坡计算。

(2)带卡盘的电杆,按原计算坑的尺寸不能满足安装时,因卡盘超长而增加的土、石方量另计;

(3)电杆坑和拉线坑的土、石方量,未包括马道的土、石方量,需要时按每坑0.6m3另\行计算;

(4)接地槽土、石方量的计算(2-8)

V=0.4×长度×槽深(m3)

(5)采用井点施工的土石量计算,按普通土计量原则执行。

3.尖峰及施工基面。

尖峰及施工基面土、石方量计算,应按设计提供的基面标高并按地形、地貌以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常见的计算方法如下:

(1)塔位立于山坡的施工基面(图2-7)。

1)不放边坡部分的体积(ABCDEF体积)(2-9)

Va=l.n.h’

2)放边坡部分体积由三个部分组成,即上坡方向体积(CDEFJK体积)(2-10)

左右二侧(ADMJA+BCKNB)体积(2-11)

式中:

u--放坡系数

3)基面总体积(2-12)

V=Va+V2+V3

(2)塔位立于圆形山顶上的施工者基面(图2-8)(可按近似椭圆球体积的一半计算)

(3)塔位立于山脊上的施工基面(图2-9)。

由于山脊两侧坡度的陡缓不同,不按近似长方体体积计算,但应乘以小于1的修正系数K,一般取0.6~0.4。

因而式中:

u=边坡系数。

六、其他说明:

1.各类土、石质按设计地质资料确定,不作分层计算。

同一坑、槽、沟内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土、石质时,则一般选用含量较大的一种确定其类型。

出现流砂层时,不论其上层土质占多少,全坑均按流砂坑计算。

2.挖掘工程中因少量坍塌而多挖的,或石方爆破工程中因人力不易控制而多爆破的土、石方工作量已包括在定额内。

3.接低槽土、石方量计算中,如遇接装置需加降阻剂时,当设计无规定时,槽宽可按0.6m计算。

4.回填土均按原挖原填和余土就地平整考虑,不包括100m以上的取(换)土回填和余土外运。

需要时可按设计规定的换土比例和平均考虑,另行套用尖峰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5.余土处理,一般工程不予考虑,需要时,可考虑余土运至允许堆弃地,其运距超过100m以上部分可列入工地运输。

余土运输量的计算:

(1)灌注桩钻孔渣土:

按桩设计零米以下部分体积(m3)×1.7t/m3(其中0.2t/m3为含水量)计算;

(2)现浇和预制基础基坑余土:

按混凝土体积(m3)×1.5t/m3×30%计算。

(3)掏挖式、流砂坑基础基坑余土:

按混凝土体积(m3)×1.5t×m3计算。

6.泥水、流砂坑的挖填方,已分别考虑了必要的排水和挡土板的装拆工作量,套用定额时,不再另计。

7.人力开凿岩石坑是指在变电所、发电厂、通信线、电力线、铁路、居民点以及国家级的风景区等附近受现场地形或客观条件限制,设计要求不能采用爆破施工者。

8.几种特殊条件的规定:

(1)冻土厚度≧300mm者,冻土层的挖方量,按坚土挖方定额乘以2.5的系数,其他土层仍按地质规定套用原定额。

(2)岩石坑挖填,如需要排水,可按挖填方(岩石)人工定额乘以1.05的系数。

(3)在线路复测分坑中遇到高低腿杆、塔按相应定额的人工乘以1.5的系数,三联杆定额乘以1.5的系数;跨越房层每处另外增加0.7工日计算。

(4)挖空桩基坑、挖坑式基础基坑若是岩石地质的套用岩石嵌固基坑开挖的相应定额(原只针对自立式铁搭)。

(5)挖孔桩基坑、挖坑式基础基坑若是松砂石地质的按相应的挖孔桩基坑、掏挖式基础基坑坚土定额乘以1.3的系数。

第3章基础工程

一、本章包括预制基础,现浇基础,岩石基础,灌注桩基础,预制桩基础,人工挖坑基础护壁,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混凝土基础防腐,拉线棒防腐。

二、本章定额不包括桩基的检测。

三、预制基础:

1.底盘安装定额中,如遇到铰结连接的底盘,每基应增加工日:

单杆为0.37工日,双杆为0.74工日。

2.“底盘安装”、“拉线盘安装”中的“每块重量”,取每组各块重量加权平均的原则计算。

三联杆的预制基础安装定额,套相应的单杆定额乘2.5以的系数。

3.“底盘安装”、“卡盘安装”、“拉线盘安装”定额中,如组合块(每组或每基)超过子目的规定时,可按单块同重量和相应组合块的倍数乘以2.0的系数。

4.套筒安装定额中,已包括二次灌浆工作,但未包括基础的底盘安装。

如发生时应另外套相应的底盘安装定额。

四、现浇基础

1.基础钢筋加工及制作不包括热镀锌。

2.“现浇基础”定额中的基础垫层,如“铺石”、“铺石并灌浆”、“铺石并加浇混凝土”、“灰土垫层”定额,是以垫层的实际量为计算单位。

对石灰、砂浆或混凝土的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做规定时,其石灰、砂浆的用量可以按垫层体积的20%计列,混凝土的用量可以按垫层体积的30%计列。

3.“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包括商品混凝土浇制)”定额是按照有筋基础计算的,若为无筋基础时定额乘以0.95的系数。

4.混凝土现场浇制中,洗石、养护、浇模用水的平均运距按100m计算,如果运距超过部分可按每立方混凝土500kg的用水量另套“工地运输”定额。

5.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包括商品混凝土浇制)系数调整见表3-1。

表3-1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包括商品混凝土浇制)系数调整

序号

名称

调整系数

说明

人工

材料

机械

1

高低腿基础

1.15

1

1.15

2

基础立柱为斜、锥形

1.25

1

1.25

3

基础是插入式角钢

1.05

1

1.05

4

基础立柱高出地面1.0m以上,需要搭设平台施工

1.2

1.2

1.2

计算立柱部分

五、灌注桩基础:

1.灌注桩钻孔土质分类:

(1)“砂土、亚粘土”:

指亚粘土和中、轻亚粘土;

(2)“粘土”指重亚粘土、粘土和松散的黄土;

(3)“砂粘土”:

指重粘土、僵石粘土,并伴有含量不超过20%、粒径不大于15cm的砾石或卵石;

(4)凡一孔中有不同土质时,应按设计提供的地质资料分层计算。

2.灌注桩基础定额中,不包括基础防沉台、承台和框梁的浇制工作,如有就另外套现浇基础定额。

3.灌注桩基础定额中未包括余土的清理,需要另套相应的施工基面挖方和工地运输定额。

4.挖空桩基础、坑深5m以上岩石嵌固基础套用桩基础混凝土浇灌定额;坑深5m以内岩石嵌固基础套用现浇基础混凝土搅拌及浇制定额。

5.灌注式基础钻孔定额孔径不足1m按lm计取,孔径超过1m按实际尺寸根据相邻定额步距按差值法进行调整。

六、几种现浇基础超灌量的规定。

各类现浇类型基础的超灌量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如设计无规定时,其超灌量为:

1.灌注桩基础:

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17%。

2.掏挖式基础、岩石嵌固基础、挖空桩基础:

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7%。

3.岩石灌浆基础:

超灌量为设计计算量的8%。

七、预制桩基础

1.打预制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乘以桩的截面面积,扣除桩尖的虚体体积。

2.送桩按桩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顶标高至自然低坪另加0.5m长度计算。

3.按桩按接头个数计算。

截桩按根数计算。

八、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

1.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定额内未包括挖土工作,需要时另套用“土、石方工程”中排水沟挖方定额。

2.锥形护坡和挡土墙内侧如需要填土时,可套用“土、石方工程”中2.0m以内普通土定额和相应的运输定额。

3.浆砌护坡和挡土墙砌筑中的砂浆用量,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未做规定时,其砂浆用量可为护坡和挡土墙体积的20%计列。

九、在施工中,存在预制基础和现浇基础时,造成跳跃施工,定额中的人工和机械可按基础总量(不含高塔基础、护坡、挡土墙及排洪沟砌筑、基础防腐)乘以跳跃施工1.02的系数。

十、混凝土和砂浆用料按下列配合比计算

1.现浇混凝土配合比表见表3-2。

表3-2现浇混凝土配合比表

序号

混凝土强度

水泥强度等级

水泥

中砂

碎石

备注

t

m3

m3

t

1

C10

32.5

0.25

0.55

0.83

0.18

碎石粒径为40mm以内

2

C15

32.5

0.31

0.49

0.84

0.18

3

C20

32.5

0.344

0.46

0.85

0.18

4

C25

32.5

0.405

0.41

0.85

0.18

5

C30

42.5

0.383

0.42

0.86

0.18

6

C35

42.5

0.411

0.4

0.86

0.18

7

C40

42.5

0.46

0.37

0.86

0.18

8

C20

32.5

0.397

0.46

0.79

0.215

灌注桩用,碎石粒径为15mm以内

9

C25

32.5

0.47

0.4

0.8

0.215

10

C30

42.5

0.451

0.41

0.8

0.215

11

C35

42.5

0.479

0.4

0.8

0.215

12

C40

42.5

0.536

0.37

0.79

0.215

13

C45

52.5

0.512

0.39

0.79

0.215

2.砂浆配合比表见表3-3

表3-3砂浆配合比表

项目

单位

水泥砂浆

砂浆标号

M15

M10

M7.5

M5

M2.5

数量

32.5水泥

t

0.445

0.331

0.268

0.210

0.150

中砂

m3

1.180

1.180

1.180

1.180

1.180

t

0.220

0.220

0.220

0.220

0.220

第4章杆、塔工程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杆组立,钢管杆组立,铁塔组立,高塔组立,拉线制作及安装,接地安装。

二、由于杆与塔形式不同,造成跳跃施工,可将定额的人工、机械按杆、塔总量(不含高塔及接地)乘以1.02的系数。

三、本定额不包括杆、塔上涂刷交通警示漆。

四、混凝土杆组立:

1.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杆自身与横担、叉梁、脚钉(爬梯)、拉线抱箍等全部杆身组合构件的总重量,不包括第、拉、卡盘的重量。

2.定额以杆型和组合重量的形式表示,已综合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形式、杆高和施工方法。

使用时,不能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3.使用时如出现三联杆组立,可按每根单杆重量套用相应单杆定额乘以2.5的系数

4.钢环连接定额只包括钢环的连接与防腐处理。

5.本定额不适用于组合杆重在17t或单杆高在42m以上的电杆组立。

如需要时,应按批准的施工组设计另计。

五、钢管杆组立:

1.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钢管杆杆身自重与横担、螺栓等全部杆身组合构件的总重量。

2.定额已考虑了各种电压等级、结构形式、杆高和施工方法。

使用时,不能由于施工方法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铁塔组立:

1、定额中“每基重量”系指铁塔总重量

总重量=∑(铁塔本身所有的型钢、连板、螺栓、脚钉、爬梯等)×(1+3%)(4-1)

其中:

3%为塔材以大代小增加量,钢管塔不计列。

2.定额对直线塔与耐张转角塔、自立塔与拉线塔作了综合考虑,适用于全塔高在70m以内的各种形式的铁塔。

3.紧凑型铁塔、钢管塔组立,按相应的铁塔组立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1.1的系数。

4.混凝土塔的基础及简身使用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基础和烟囱部分。

塔头部分的支架及横担(型钢)的吊、组装未专列定额,需要时可按塔头的总重量(t)与塔身高(m)的乘积计算工程量,其基价按每吨每米5.4元计算,其中人工费占38%,材料费占15%,机械费47%,并按塔位的所在地另计地形增加系数。

七、高塔组立:

1.定额适用于塔全高超过70m的高塔组立。

2.对于全塔每米重量平均超过1.2t/m时,相应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按超重系数调整

超重系数=(设计每米重量t/m-1.2t/m)÷1.2t/m(4-2)

3.对于铁塔全高超过195m时,以195m高塔组立定额为基数,人工费和机械费按超高系数调整

超高系数=(设计高度m-195m)m÷195m

4.定额中不包括航空标志(航空警示灯、涂刷标志漆等)安装。

八、拉线制作及安装:

定额对不同材质和规格以作了综合考虑,它适用于单根拉线的制作与安装,若安装“V”型

、“Y”型或双拼拉线时,应按2根计算。

定额内拉线上把高度按40m以内考虑,如超过40m时,按每增高10m乘以1.10的系数,杆塔高不足10m按10m计列。

九、接地安装:

1.定额中不包括接地槽的挖方和填方

2.接地极长度按2.5m考虑,如长度超过2.5m时,定额乘以1.25的系数。

3.接地极之间的连接套用相应接地体敷设定额。

第5章架线工程

一、本章包括:

光缆、导线、避雷线架设,光缆、导线、避雷线跨越架设,耦合屏蔽线安装,拦河线安装光缆测量与接续。

二、光缆、导线、避雷线架设。

1.定额分一般架设和张力架设两种,使用时应根据施工图设计要求套用。

2.定额按导线和避雷线截面设置子目,并已包括跳线绝缘子串安装,不列电压等级。

3.架线工程量以线路亘长为准,且悬挂点高差角在10°范围以内。

4.定额中导线是按三相的交流电回线路工程考虑。

如遇下列情况时,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调整:

(1)两相的直流线路工程可按同型号线材截面的定额乘以0.7的系数。

(2)同塔架设双回、多回线路工程和临近有带电线路架线施工,定额按表5-1系数调整,其中:

临近有带电线路架线,边线平行接近的控制距离见表5-2。

5.避雷线及光缆架线单独施工临近有带电线路(主要针对改建线路),按表5-1参照单回路调整系数。

6.张力架线定额中已包括牵张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装、拆和转移。

7.导线架设定额中综合考虑了耐张终端头制作和挂线、耐张(转角)塔杆的平衡挂线、跳线及跳线串的安装等工作,若工程中耐张杆塔每公里实际数量超过基准数量在10%以内时,定额不作调整,超过10%以上部分,定额基价调整系数按式(5-1)计算。

m=1+n×[B-C×(1+10%)](5-1)

其中:

m--耐张杆塔调整系数,保留三位小数

n--架线修正系数,一般放线1.25,张力放线0.52;

B--每千米实际耐张杆塔数量=耐张杆塔数量÷线路长度,保留三位小数,如果工程包括两个终端,则耐张杆塔数量减1;

C--每千米耐张杆塔基准数量,电压220kV以下按0.250综合取定,电压220kV以上按0.200综合取定。

表5-1同塔架设双回、多回线路工程和临近有带电线路架线系数调整表

序号

同塔回路数

同时架设

临近带电线路

人工

材料

机械

人工

材料

机械

1

一回路

1

1

1

1.1

1

1.1

2

二回路

1.75

2

1.75

1.92

2

1.92

3

三回路

2.8

3

2.8

3.08

3

3.08

4

四回路

3.9

4

3.9

4.29

4

4.29

序号

同塔二次架设回路数

非同时架设

临近带电线路

人工

材料

机械

人工

材料

机械

5

一回路

1.1

1

1.1

1.21

1

1.21

6

二回路

1.92

2

1.92

2.11

2

2.11

7

三回路

3.08

3

3.08

3.38

3

3.38

表二临近带电线路架线边线平行接近控制距离表

已建线路电压(kV)

220

330

500

750

接近距离

30

40

50

70

8.耐张杆塔调整系数如与本章内其他系数同时计列时,与其他系数相乘。

三、光缆、导线、避雷线跨越架设

1.定额计量单位“处”系指在一个档距内,对一种被跨越物所必须搭设的跨越架而言。

如同一档距内跨越多种(或多次)跨越物时,应根据跨越物种类分别套用定额。

2.对高压电力线跨越不同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时按表5-3系数调整计算。

表5-3跨越系数调整表

被跨越电力线电压(kV)新建线路电压(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750

35

0.67

1

110

0.56

0.83

1

220

0.45

0.68

0.82

1

330

0.4

0.6

0.72

0.88

1

500

0.36

0.54

0.64

0.79

0.89

1

750

0.32

0.48

0.58

0.71

0.81

0.91

1

3.单根线(避雷线、光缆)跨越架设只适用于单独架设或更换避雷线、光缆时使用,其中:

(1)跨越35kV以下电力线按跨越相应电压等级线路的定额乘以0.25的系数。

(2)跨越35kV以上电力线按跨越相应电压等级线路的定额乘以0.15的系数。

(3)当带电跨越时,带电跨越措施费用按表5-4相应电压等级措施费的10%计列。

4.本章定额子目中所列电压等级均指待建线路的电压。

5.本章定额仅考虑因跨越而多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

在计算总体架线工程量时,其跨越档的长度不应扣除。

6.跨越架设定额不包括被跨越物产权部门提出的咨询、监护、路基占用等,如需要时可按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另计。

7.跨越铁路定额如遇电气化铁路时,跨越铁路定额乘以1.2的系数。

8.跨越电力线定额是按停电跨越考虑的。

如需带电跨越,另列带电跨越措施费,按表5-4规定计列。

如被跨越电力线为双回路、多回路时,措施费均乘以1.5的系数。

表5-4带电跨越措施费用表

电压(kV)

10

35

110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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