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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与他律辩论赛

首先,很多的东西不是自律可以控制的。

   

其次,将应然问题放在现实角度来看待当今的大学校园的秩序维持问题。

  

最后,自律有其局限性,会因为个人的价值观判断的不同而产生新的问题。

   

要说“他律”,我们可以讲:

每个人,总有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必须依靠他人的帮助。

就像自己的后背,如果不借助他人或者工具,是看不到的。

人在生活中,就有很多类似“自己的后背”这样的盲点,无论你如何严格“自律”,总是还有仅仅依靠自己,肯定做不好的地方。

即使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孔子,对于“闻过则喜”的子路,也是给予了相当高评价的。

或许,修炼到孔老夫子的境界,确实可以更多地通过自我反省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但是作为大学生,很显然,我们达不到这个境界…   

大学生,处在一个青春朝气、蓬勃向上的年龄段,不可能像老成持重的成年人一样,凡事都自我约束得好好的——因为年轻人,就要去大胆尝试,就该去探索、去求知,这是天性使然,也是大学生之所以是祖国希望的原因之一。

所以,对于中学生来说,他律的作用,明显大于自律——因为要探索要尝试,就免不了容易出界,容易踩线。

这个时候,他律就会帮助我们在安全范围内,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获得更好的效果。

   

举个例子:

好比学生们喜闻乐见的球赛,为什么要有裁判?

不能说所有球员都很不自觉,都不懂得自律,但是一旦比赛激烈起来,自然看不清球是否出界了,看不到自己或者别人是不是越位了……因为球员的精力,都在球上,这个时候,如果没有裁判的他律,比赛是肯定进行不下去的……球员们的自律当然重要,但是,单单依靠“革命靠自觉”的自律,肯定是不行的;相反,只有有适当的他律存在,就能确保大家都在规则之内进行比赛,一切都如水到渠成般的顺畅……   

注意:

他律,是来帮助我们的,而不是来限制我们的,一个懂得良好地运用他律的帮助的人,才更容易成功——比如唐太宗李世民,不能说他不想当贤明君主,但是,如果他不能容忍魏征对他到处掣肘的严格他律,如果不是受到魏征的帮助,他必定不能达到这样的高度!

 

他律,是外在的规律,主要表现在理性对个体欲望的约束、驾驭和把握上。

这种理性不是个人的理性,是社会的理性,柏拉图形象地将外在的理性和个人的内在欲望的关系,比喻为烈马和驭手的关系,称之为超自然的理性。

   

人的道德观念的养成都是社会道德的理性“命令”铸造而成的,外在的强制力量不可或缺。

没有外在的强制力量,道德的建立就无从谈起。

 

他律是自律的前提和条件,自律是在他律的作用和影响下,人们在内心深处逐渐形成的一整套潜移默化、自觉遵守的规范;自律又是他律的极好补充,把他律内化成自己的行为准则,主动遵守这些规范,这对社会发展的意义同样重大。

社会成员的行为如果仅仅依靠他律来规范,全体成员没有丝毫自律意识,整个社会就会始终处在矛盾对立之中。

这种社会也是不可想象的。

 

社会这部巨大而精密的机器,并不能仅仅依靠每个人的自律就保证顺畅地运转,还要依靠他律。

如果站在社会架构和运转的角度上看,他律甚至比自律更为重要,因为作为他律具体化的道德规范、法律、契约、信用保障、现代制度、社会监督等等,共同构成了社会的外部条件,离开了这些,整个社会将不能正常运转。

 

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

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他律重于自律。

所谓他律是指依靠外界事物来约束控制自己的行为;而自律则指社会中的个体要自我约束,自我控制。

无论自律和他律,目的都是为了促进个人文明习惯养成。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他律在个人文明习惯养成起到极重要的作用。

不可否认,自律也在明习惯养成中占有的地位,但相对于他律,自律有以下几个弊端

1自律的标准是分散的,不统一的。

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

在当今社会,社会意识的多元化趋势使得个人的内心准则即价值观多元化。

而不能予以控制

2自律不能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用。

“从善如登,从恶如崩”。

人做一件好事很简单,人做一生好事却很难。

而他律的约束一般是稳定,长期地对人发挥作用。

3自律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力是薄弱的。

自律依据的内心准则的权威性必须通过他律的社会舆论与法律规定在确立,没有他律,就无自律的权威性。

权威性消失,又如何使自律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反之他律有以下几个好处

1他律由他人引导,约束,有一定的标准,不象自律可波动性大,不能确保文明习惯的养成。

2他律对中学生的文明习惯的保持有可靠性和长久性

3他律具有权威性

可见,他律相对于自律有很大的优越性。

因而我们要贵自律而重他律。

 而且,自律必须由他律引起。

人最初并无自律意识,在成长过程中文明习惯受他律约束,培养,才建立起自己的内心准则,因而自律是他律的内化,他律被轻视,又何言他律的内化。

历史的车轮不停的运转,他律是养成文明习惯路上的关卡,把不文明淘汰,引导走向文明!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靠自律还是他律。

  

关于自律与他律孰轻孰重的问题对方辩友存在以下几方面的认识错误:

  1对方辩友把他律与自律分割开来我们所辩论的观点是自律与他律哪个更重要,而非要自律还是要他律。

2过分高估了自律,人的认知是有限度的,意识形态也是分散和不统一的,在不同意识形态的控制下,自律如何在社会中达到统一,进而附和社会的利益,推动社会发展。

  

3人是利益主体,利益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根本关系,在利益的驱使下,自律所依照的道德法则只能成为阳春之曲——和者必寡,盛名之下,其实难负。

因而必须用他律加以规范。

  

4自律由他律引起的,是自律的内化,没有他律,自律就没有形成的基础,离开他律的自律只能是无律。

  

5他律的对象并非局限的,他律不仅针对有错误行为的主体,而且对于没有发生这种行为的主体也有约束作用,如法律的禁止即是约束法行为的主体。

  

6社会发展至今各项工作都必须纳于他律的范畴中才能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社会发展,总体看来,他律重于自律。

自律是指自己约束自己,自觉遵守道德;他律是指靠外界督促、约束来遵守道德。

  

一,一个人从小的任何习惯都与家庭环境影响有很大的关系.父母亲人的言谈举止都会影响孩子的习惯.若从小养成了好的习惯,则长大后相对来说会比那些不好习惯的人有更强的自律力. 

二,社会习惯也会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一个人生活工作都离不开与别人相处的环境,一个团体的文明习惯绝对会影响个人的行为及思想,这就是潜移默化的结果.  

三,一个工厂往往有成千上万的员工,而这些人员又来自不同的环境,所接受的教育程度也不尽相同.在这基础上,靠个人的自律是很难改善或影响这么多员工的习惯的,个人的自律显得如此的微不足道.因此,需要一定的管理才能行之有效,使工厂的文明管理逐渐形成,进而成为一种自律的表现。

   

《流星花园》里有句台词:

假如道歉有用的话,要警察干什么!

假如联手倡议不哄抬房价就能维护市场规则,还要价格法和国家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规定干什么?

在那个弱肉强食的海底世界,一心想吃素的兰尼忍了多时后却在闻到血腥味后野性大发。

在房地产这样一个有着巨大利润诱惑的行业,“他律”失职——相关监楼盘动画广告公司管部门并无实质的处罚和举措,这种自律的效果如何可想而知。

   

吴力蘅曾说过:

学术作风不正,最主要的肯定是自己本身。

“自己的嘴只有自己才有管理权”  

人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因此不可能完全摆脱动物的私欲和贪婪。

关于人性本质的探讨已经有2000多年了。

孟子说:

“人之初,性本善”。

不对了。

人之初,懵懂未开,哪知什么善恶!

 不知为恶,并非性善。

荀子说:

“人之初,性本恶”。

也不对,人之初,懵懂未开,哪懂什么善恶!

 不知为善,非即性恶。

善恶都是后天习得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才是对的。

现在有人说:

“人之初,性本私”。

我看基本上是对的。

“私”是生物自我防护的一种本能。

在自然界激烈的生存竞争环境中,如果不会自我防护,那早就被淘汰了,甚至种群灭绝了。

当然,在人类社会中谈“私”,是以不损害他人为前提的,如损害他人,就进入“恶”的范畴了。

过去曾长期把“私”与“恶”等同,认为从“私”考虑,就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就是万恶之源,必须坚决消灭之。

这种“左”的认识和实践搞了几十年,正当的个人利益被抹杀,不正当的个人欲望却假借“革命”的名义大售其奸。

结果使人际关系日益紧张,你争我夺,勾心斗角。

最后导致人心向恶、社会混乱。

 承认“私心”的客观存在,并不是承认它天然合理合法,更不是承认可以让“私心”任意膨胀,以至损害他人。

固然不能认为从“私心”出发必然导致“恶”,但也不能认为从“私心”出发必然导致“善”。

为使人们的行为尽可能对社会有利,社会就需要有各种措施,如教育、舆论、纪律、法律等来规范人的行为,防止人的行为向恶。

这就是他律和他律的需要。

人不可能永远自觉从善。

人性中有“私”的原始本性,在“趋利”方面往往是本能地欲求“多多益善”的。

因此不能没有监督。

再伟大的人物也是需要监督的,没有监督的权威人物,不可避免地也会犯错误。

所以,一个正常的、理性的社会必须有健全的监督机制,以充分发挥他律的作用。

 人是能够接受他律的。

“趋利避害”是生物本能。

即使单细胞生物即已体现出这种本能,何况贵为万物之灵的人。

因此,社会要建立这样的机制。

使全体公民知道“从善有利,为恶有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就能使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有效地一致起来。

  

在历史现实的实践上,我没见过一个伟人活佛圣贤是靠“自律”立起身来的。

并且同时,我也没见一个杰士廉吏是“自律”培养出来的,并且,也没见过一个贪墨之徒“自律”了。

真的改正了的,记得是哪一本小说说了一句“大凡做好事的心,一天天会小下去;做坏事的胆,一天天会大起来”,倒是这句话,贴近真理些个。

   

人是天生的是个人主义者.人是天生的无政府主义者.为此,必须强调他律!

自律源于他律.没有有效的他律就不可能有慎独的自律!

   

首先,他律是客观现实的需要,人们总是通过他律达到自律。

人说日三省吾身,认为这是自律。

我要问:

省什么?

我想省的是我的为人处世,我的习惯是否符合规范或普世的要求。

这规范和要求,就是他律。

他律有约定俗成,也有决策者制定。

但一定是在自律无法解决文明习惯的情况产生他律。

这样看来,自律显示不能解决文明习惯问题。

   

人是复杂的情感动物,逐利性和惰性是人的天性,在重大的利益面前,难免不受诱惑,不讲文明,这正需要完善法制,加强他律。

自律相对于他律,具有趋利性、盲目性、易变性;然而他律相对于自律,则更具有客观性,整体性和稳定性。

目前的文明建设,各地千方百计采取多种多样的措施,概括起来不外两大类:

一是偏重他律性的,另一是偏重自律性的。

属于他律性的举措,诸如制定各种规范文明的条例、规章、准则;开展评比、检查、监督、评估活动。

这些从外部规范文明的硬措施,对扶正抑邪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也有助于向自律转化,是必要的。

   

 其次,他律是自律的保障和制约,实践证明,没有他律的制约,自律仅仅是虚置的,无力的,他律的缺失使脆弱的自律机制难以抵御社会不良的冲击。

文明体系必然将遭到严重的破坏。

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偿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他律与自律并举,偏重他律,是无可非议的务实态度。

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唐•白居易)。

   

 再次,每个人心中的文明标准是不同的,一个人的自律是没有整齐划一的,也就是各不相同的,那该如何加以统一呢?

这就要我们的他律做为一个准绳给予。

文明危机,这一切都来自外加的诱惑,来自于他律不完善。

现在我们迫切地呼唤,社会舆论,道德来约束,显而易见,只有不断加大他律这个标尺,才能保证文明,因此,我方认为他律是养成文明习惯的主要手段,文明重要依靠他律。

部分思想觉悟较高的学生做到自律,但不是所有的抵抗诱惑。

试问:

谁能保证的思想不会受到社会上腐朽文化的影响?

自律能力的培养固然重要,但若因一味强调自律,疏于他律,其后果是得不偿失的。

自律能力是决定一个人能力水平高低的关键因素。

但作为整个学生队伍建立,没有他律,光靠自律,显然是寄希望于理想,寄希望于自觉,寄希望于自悟。

   

   我方认为:

他律,相对于自律,更加有利于成长,更加有利于思想道德的成熟,更加有利于自律能力的培养。

而自律则指的是一个人对社会、道德的规范,对各种法规自学的认识,是没有处在监督下的一种自觉的行为,而“他律”指的是道德法律等对个体的约束。

社会正是在这种两种方式的结合下有效地实现文明的,一味强调养成文明习惯靠自律,或偏重养成文明习惯靠自律,只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既不务实,又不现实。

   

首先,文明的标准存在着不确定性。

要知道个人的自律是没有整齐划一的,也就是说各不相同,那该如何加以统一呢?

众所周知,无规矩不成方圆,文明也如此,你没有一把度量的标尺,何以判定这个人是否文明呢?

就如今天我叫家长帮我做了一件小事,有人并不会认为有失于文明,但其它同学是否得出一致的的看法呢,仅仅是我个人的判定标准对方辩友是如何界定的呢?

我无从知道,而且我相信在场的各位判定标准也不可能各是统一的吧。

这时我们会遵循,跟外界的道德准则,法律等一系列对方所谓的外力他律。

也应因他律作为一个准绳时时给予衡量。

对方辩友,当你所谓的自律的动力,标准保障都来源于被你们认为不是主要的他律时,你们还能信誓旦旦地说,文明习惯的养成主要靠自律吗?

  

 其次,我方认为文明习惯是要放到社会上来看的,如果硬要把它放到个人来讲,你认为鲁滨逊在孤岛有什么文明可言吗?

只有放在社会上,文明习惯才会有意义。

在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今天我们更加急需在全社会进地他律,来完善各种文明规则,构建完善文明体系,对于文明这种种规则,应该以道德的形式固化,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以行政或执法的手段对非文明进行惩罚。

再说了,文明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靠后天的教育不断形成的。

因此,我方认为,文明习惯的养成靠自律是脆弱的,只有靠他律才能使文明习惯坚强。

就如一片林子中都长满虫害。

你若其发展下去,来年你还能看到一片葱郁的树林吗?

这时我们就要发挥他律的作用。

运用各种方法来治理病害,只有外在的他律界入,这片树林才能得以健康的发展。

 

 当然了,在我们文明有所缺失的今天的确令我们担忧,但也不必过于悲观,因为我们可以先用社会的基本首先规范来引导你,规范你的行为,如果还是无法纠正你的行为,不要紧,我们还有法律这个终极他律来强求你执行呢!

 

 是啊,我们都希望能通过人人都达到自律来实现陶渊明式的世外桃源生活,但在我们现行的社会里,这只能是一个在内心架构的自由王国。

但是很短暂的,它不容许我们用多的时间来幻想自由王国生活还是回到现实中来吧,按照一定的社会规范,法律体系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他律来促进自身的发展,并以此来带动整个社会的前进。

  

慑于自身利益的损害(不是由心而发的信仰)而遵守法律,这是他律无形中的内化 

思宾诺沙说:

"本能是最好的动力,但却是最危险的向导。

   

孔庆东博士说:

以往教育强调自律,强调我们的苗子,天生就是高大全,使得协作与融合精神没有了,3个中国人,就变成了一条虫了。

 

社会文明,从简单点的层次理解就是社会生活的一种逻辑,这种逻辑包括理解生活的基本方式,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运作社会生活的基本模式。

上述三个要素构成一个独具特色的整体,这就是社会文明。

 

真正的文明是所有人种植幸福的结果。

——幸田露伴   

  

  

   

公民道德建设贵自律重他律。

“自律”就是德治,“他律”就是法治。

在强调“自律”,提高每个公民道德素质的同时,还必须严格“他律”,采取法治手段。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是中国人几千年的陋习。

为何诸如此类的小事总是禁而不止呢?

与国外有些地方相比,笔者认为原因在于“自律”与“他律”失衡了。

 

   

据说,新加坡法治多用重典,政府规定,凡在大街上随地吐痰、乱扔杂物、大小便不冲等,只要被巡警发现,都要受到严厉处罚。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罚款1000新元(约合人民币6500元);第二次加倍;第三次除处以罚款外,还要穿上号衣上街扫马路。

不论是高官还是平民百姓,所有人都是如此。

所以,在76%的国民是华裔的新加坡,街道清洁干净,没有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等现象。

   

 

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首先要在“自律”方面下功夫,力求全市人民人人认真学习,个个从我做起,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

其次,要加强“他律”,重视法治,以铁的手腕为创建活动保驾。

   

 

把自律与他律、德治与法治统一起来,相信几年后,泉州一定能像新加坡那样卫生文明。

而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则公民的道德面貌也必将焕然一新。

  

模拟辩场  

正方一辩阐述观点: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

我先阐述一下我方观点:

自律重于他律。

中国连逢众多喜事之后,中国人将通过自身努力,在2008年奥运会以崭新的面孔来出现在世人面前。

北京人更是担负着代表国人的重任。

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提高自身素质被提到日程上来。

而这一切必须通过纪律来体现。

纪律又分为自律和他律。

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领导干部需要自律,当代大学生要自律,民族素质提高更需要自律。

   

自律是内因,他律是外因,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

人生活在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里,一定要具备一种自律能力。

这样在某些情况下,人才能“出淤泥而不染”。

目前,法律是日益在完善,可犯罪的人依然不见减少,其原因是不言自喻。

所以说,自律在社会和日常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每个人有很高的自律能力,那国家的各种机器将不需存在,人人都将和平相处。

反之,即使是在严格的法律监督下,人们也将是我行我素。

因此,自律重于他律。

 

刘少奇同志曾深刻的给自律下过一个定义,那就是即使在个人独立,无人监督的,有做任何坏事可能性的情况下,应该是“慎独”,不做任何坏事。

“慎独”可以使我们深刻理解自律是多么的重要。

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最重要的是把握住自己,总依赖于他人是不切实际的。

他人的监督必定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可能随时随地跟着你。

所以,一个人的品质、道德修养究竟如何,关键还是他的自律能力。

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指出:

重在建设、以人为本。

在全民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现在不少高校都提出要增强大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不断的提高他们自我教育的意识和能力,这不是有利的说明了自律的重要性吗?

所以说:

凡事都要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最后,我更加肯定重申我方观点:

自律重于他律。

  

正方二辩 

2001年7月13日对中国人来讲是一个不同寻常的日子。

它圆了中国人百年的梦想。

那么要想在奥运会展我国人风采,如何进一步提高公民的社会道德素质,变成了国家考虑的第一件大事,这也符合我国“以德治国”的战略目标。

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本工程。

对弘扬民族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而谈到这儿,我们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

在这一过程中,自律与他律到底哪一个更重要一些?

 

首先提出我方观点:

自律重于他律。

一个人首先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然后才是融入社会的。

所以,人应该具有自主性。

其实,人的素质并不是要到紧急关头才表现出来,而是无时不在的。

这样的话,自律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总想让别人作用于你的意识,来约束你,万一在只有自己的危险时刻,你将做出什么选择?

 

社会上的不少犯罪青年,自甘堕落,毫无追求。

尽管有家长的管制,法律的管制,国家的管制,但他们屡次犯罪不悔改,这都是由于他们自身没有严格的律己精神决定的。

再讲一个我们身边的例子吧。

现在,我们面临着六科会考,成功与否不取决于考试制度的压力,家长的压力,老师的压力,而是取决于你的自身压力,对学习的正确态度,和自我的约束能力。

学会自我管理,找出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主动的去探索,你怎能不成功呢?

假如天天连作业都不完成,而依赖于教师与家长的监督,学习中没有严格的律己精神,那失败将属于你。

  

一个人,如果他活着,每天都在依*着别人对他的管理,那他的思想是不健康的。

有人说:

“如果全民的素质都提高了,那个别人想不提高都难。

”你们不觉得这句话说的很缺乏理智吗?

这句话只适合于个别人想想,假设中国十多亿人都这样想:

等大家素质都提高了,我再做也不迟。

那领路的人又是谁呢?

谁又有这样大的本事,凭一己之力,调动起整个全民去提高个人素质,那他真神了!

  

所以说:

“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自我严格要求自己。

”只有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

因此,我方认为:

自律重于他律。

  

正方三辩 

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科学、文化、艺术等多方面也在不断地向前跃进。

为了与丰富多彩、高速发展的社会相融合,为了在2008年奥运会时把一个崭新的中国展示给世界,为了迎接来自世界各方面的挑战,我们应以高素质和高道德去迎接它。

  

如何去有效提高我们自身素质呢?

我方认为自律重于他律。

自律是文明社会做文明人的需要,它要求我们在没有外在的监督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自觉按道德要求行事,不因无人监督而肆意妄行。

   

刘少奇同志讲,在思想上、言行上严格约束自己,最好连小节也注意到。

我们提高道德修养,格守自律,也应从小处入手,从点滴做起,对细节思想不放松,细小事情不放过,以求防微杜渐。

因为现实生活中的经验告诉我们,苹果是从真孔般的小黑点开始溃烂的;铁锅是从一斑锈蚀开始穿洞的;一个人的失足,往往是在“小恶”上不慎而逐渐酿成的。

因此,我们需要记住“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名言。

不要等发展大了再使别人采取他律。

自律是一个不断提高自己素质修养的一种自我约束力。

 

在很多情况下,他律不可能处处约束人的行为。

而我们更需要自律。

在大街上捡到钱包,是应该放入自己的兜里还是交给警察?

在商店被多找了零钱,是假装不知道还是还回去?

这些现象反映出:

他律和自律哪个更重要。

试想,法律规定着人们行为的限度。

他制约着你,监督着你,使你不做出犯罪的行为。

但如果人缺乏自律能力,他律只能是一纸空文。

衡量人品质是在无人知道的情况下,他将做出什么选择,这是自律的表现,这比别人评价我们更有效。

因此,我们一定要坚持自律,使我们自身素质不断提高。

 

乔叟曾说过一句话:

“一个将法律施用于他人的人,他自己当然应该服从这一法律。

”这说明什么?

我们不言而喻。

国家为什么提出以德治国,其原因很明了嘛。

自律对促进物质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律。

我们自律能力提高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脚步会有一个质的飞跃。

   

正方四辩   

各位老师,同学,对方辩友你们好。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的发展起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为了加速公民道德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改革开放和建设现代化,顺利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

我们必须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而实现这个素质的基础,必须要以“五爱、四有”为基础。

四有中纪律这一项更重要。

   

纪律分为他律和自律。

那么自律和他律哪个更重要呢?

根据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

外因要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哲学观点。

 

他律总是要通过自律来实现的。

自律是他律的载体,没有了自律,他律就没有了对象,就推动了原有的意义。

就如警察和小偷,有了警察,小偷还是存在呀!

而小偷这个主体,不去通过自律去实现,还是无计可施,他律显然没有了意义。

社会主义的有些犯罪者,自甘堕落,知法犯法,尽管有法律的严格管理,还是滑向犯罪的深渊。

“莲出于淤泥而不染”完全是由于自身的约束力使其不改变高贵的情操。

 

如果完全依赖于他律,当他律这个外界环境一旦消失,自己将失去约束,就会为所欲为,无恶不作。

可见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自律呀!

 

文天祥被敌人抓获,视死如归。

没有人给他以外界压力,而凭借的正是他对祖国和人民的赤胆忠心。

就是这种自律精神,才留下了“自古人生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千古佳句。

 

朋友,你希望整天生活在他人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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