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成本费用调查表填报要点省内培训.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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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成本费用调查表填报要点,工业用地成本费用调查工作培训部署,二一三年七月,三、表格填写说明,主要内容,二、填报内容与总体要求,一、工作背景与目标,一、工作背景与目标,二、填报内容与总体要求,注意:
不得随意更改表格格式,数据最多保留两位小数,数字输入采用半角方式。
三、表格填写说明,具备基准地价体系的地级市及区县填写,单独建立基准地价体系的乡镇不需填写。
新基准地价政府或尚未公布,但已在实际中应用的,应填写新基准地价。
注意:
新基准地价通过技术验收,但尚未实际应用的,须填写原基准地价。
基本要求,通用格式,掌握区域基准地价体系,设计目的,基准地价均填写地面地价,以“元/平方米”为单位涉及日期的栏目,均按“XXXX.XX.XX”格式(如2010.09.15)填写涉及“是/否”提问方式栏目,须填写“Y”或“N”表中级别填写阿拉伯数字,如“1、2”表中开发程度按“X通一平”格式填写。
表一基准地价调查汇总表,三通一平是指通电、通路、通上水、土地平整;五通一平是指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排水)、通讯、土地平整;六通一平是指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排水)、通讯、通燃气、土地平整;七通一平是指通电、通路、通上水、通下水(排水)、通讯、通燃气、通暖、土地平整,重点栏目说明第4项若填“N”,则第5项不填写,但基准日须填写。
注意:
实施时间指的是指政府发布的实施日期;有些地方,实际应用的基准地价未公布,若在该栏目填写了上一轮公布的实施时间,这是不对。
第8与13项,某用途的基准地价覆盖面积等于该用途级别面积之和,注意单位是平方公里。
第10项,地面价格而非楼面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不能随意合并单元格,(13)=(143)+(146)+,相应级别所覆盖的各县级单元名称、行政代码和土地面积;,该部分内容由设区的地级市填写,市县不需要填写。
1、设计目的了解各县区工业用地平均成本的实际水平。
2、基本要求各项成本数据根据实际水平测算填写,不能简单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套算。
3、通用格式成本单位:
万元/亩基准地价(地面地价)、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单位:
元/平方米(楼面),表三县级行政单元工业用地平均成本调查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构筑物补偿、实物补偿及征地中的奖励、补助等其他实际支付款项,1、(5)项,填写2010年以来最高征地补偿区域内(最高征地补偿区域对应湘政发201246号文件中的区),实际发生的征地案例其补偿费用的面积加权平均值,非个案极值;2、(6)项,填写2010年以来最低征地补偿区域内(最低征地补偿区域对应湘政发201246号文件中的最低标准区域),实际发生的征地案例其补偿费用的面积加权平均值,非个案极值;3、(7)项,填写2010年以来,实际发生的征地案例其补偿费用的面积加权平均值;,当地占主导性的国有建设用地开发程度,应根据整个县级单元整体情况测算,不能仅根据县级单元内的开发区估算。
对应的实际开发费用平均水平值。
如有规定应另行缴纳的市政配套费用须计入,备注中注明“开发成本含市政配套费XX万元/亩”。
若开发周期较长,可填写开发周期内实际开发费用的平均水平值。
主要包括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水利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社保基金。
税费平均值测算,方法一:
实际发生的征地案例税费总和除以总面积;方法二:
先用面积加权法计算每个征地案例的平均税费,再用面积加权法计算区域的平均税费。
第1214项,填写基准地价最低级别的地价水平值,备注中说明内涵。
第15项,填写住宅末级地内商品住房的实际平均销售价格,可为市场调查值、一般统计值等。
注意:
不能填写如基准房价等政策性标准。
表四工业用地实例成本调查表,1、设计目的:
调查各地具体工业用地案例的实际成本及其构成。
2、基本要求征收时间近五年内,来自新增建设用地的,已供或拟用于工业用地案例的用地成本。
开发区内、外至少各6个,共计12个,数量不足则填写5年内全部。
案例应能体现本单元内高、中、低三个水平,具有区域代表性。
注意:
若采用分批次征转用,然后再分宗供应的,可以按批次征转用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填写,备注中注明。
3、通用格式实例名称包含土地使用者名称及宗地号。
格式:
“XX公司XXX号地”。
注意:
以一个征地批次为实例,应填写批次名称。
电子监管号: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监管号。
开发区统一编码:
按随表下发的开发区统一编码填写。
“1”表示位于2006年国家备案并公告的开发区面积范围内;“2”表示位于国家公告开发区范围之外的规划发展区内;“3”表示位于跨行政单元的规划发展区内;“4”表示位于本行政单元内国家公告开发区的代管区内;“5”表示位于跨行政单元的代管区内;“6”表示位于开发区外。
注意:
若“3”、“5”,备注中需注明所涉及的相关区域的土地等别。
若以一个征转用批次为实例的,或未供出的,则不用填写。
(11)项,填写实际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12)、(13)项,不用填写。
仅考虑政府付出的成本,不考虑用途转变后的市场价格:
留地安置折算金额=(第11项土地补偿费+第12项安置补助费)*留地面积比例,政府为本次征地行为一次性支出的人员就业、培训等费用,征地中发生的奖励、补助等其他实际支付款项,案例(拟)出让时,政府实现的土地开发程度及对应的开发费用;如有按规定应另行缴纳的市政配套费用,也一并填入22项,备注中注明“土地开发费含市政配套费XX万元/亩”。
(27)项,填写水利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和社保基金的总和,(26)项,不用填写,(28)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按实际填写,文件依据: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其他费用若实际工作当中没有另行缴纳则不用填写;备注中填写相关政策文件的名称和文号。
(29)项,按实际填写,文件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建200446号),备注中填写相关政策文件的名称和文号。
表五批次建设用地征地实例基本情况表,1、设计目的了解各城市来自新增建设用地的商住用地案例的成本及价格。
2、基本要求填报征地时间位于近五年内的3个批次(征地成本具有高中低区域代表性)。
每个批次内熟地出让的商、住用地案例6个以上。
批次或商住案例不足者,均填写全部。
3、通用格式批次名称填写征地批次名称(编号)。
位置指四至或相邻街道。
日期格式:
“XXXX.XX”(如2012.09)。
实例名称包括土地使用者及宗地号。
格式:
“XX公司XXX号地”。
成本:
万元/亩基准地价:
元/平方米面积:
亩人数:
人,1、(13)项,填写实际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2、(14)、(15)项,不用填写。
供出的商、住案例情况,位于城乡结合部填1,位于近郊区填2,位于远郊区填3,可根据实际填写“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其他”,第10项若填“建设用地”,则第11项(征前人均耕地)可能为空;征地总面积不一定等于征收前人均耕地面积与需安置总人数之积。
第1320项,填写批次用地征收补偿安置实际发生值。
填写要求与表四类同。
第21项填写批次土地征收后,供出前,达到熟地条件时的平均开发成本费用。
第22项填写该批次在征地中实际收取的各项税费平均值。
第23项填写该批次在征地中实际收取的另构成用地成本的各项费用平均值。
第24-29项填写批次内6个已供商服、住宅用地的案例实际情况。
注意:
供地面积与批次的征地总面积不一定相等。
表六工业用地二级市场实例调查表,1、设计目的:
调查各城市工业用地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
2、基本要求填写近五年内一级市场出让的,发生过转让或转租或抵押的工业用地案例。
长沙市所辖各区案例不少于9个,其他地级城市所辖各区案例不少于6个。
若发生过抵押的,则至少填写一个抵押案例。
若案例数量不足,则填写近五年内所有案例。
3、通用格式实例名称,包括原土地使用者和宗地信息。
格式:
“XX公司XXX号地”。
电子监管号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监管号。
位置指四至或相邻街道,在实地考核中可找到该位置。
日期格式:
“XXXX.XX.XX”(如2010.09.15)。
出让方式填“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
年期单位:
年。
价格单位:
元/平方米。
面积单位:
平方米。
(2)重点栏目第613项填一级市场出让情况。
第12项(规划容积率)按出让的规划条件填,可为区间值。
第1421项填写二级市场最近一次交易情况。
抵押情况下,至少要填评估价格和抵押价格中的一项;抵押单价可以按登记的抵押总金额除以抵押总面积。
注意:
若二级市场分割交易的,则交易面积就小于一级市场出让面积。
错误:
交易时间应填写交易时点;第1721项只需填写最近一次的交易情况,无须填写多次交易情况。
表七工业用地转用途实例调查表,1、设计目的:
调查工业用地转变用途的补缴地价情况。
2、基本要求填写使用权人未改变的,熟地出让的,近五年内转为商服、住宅、办公等其他用途的全部工业用地案例。
注意:
既包括采取协议方式转用途的,也包括采取招拍挂方式转用途的,但用地使用权人一定没有发生改变。
3、通用格式实例名称,包括原土地使用者和宗地信息。
格式“XX公司XXX号地”。
电子监管号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监管号。
位置指四至或相邻街道,在实地考核中可找到该位置。
“是/否”栏目,填写“Y”或“N”。
日期格式:
“XXXX.XX.XX”(如2010.09.15)。
出让方式填“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
年期单位:
年。
价格单位:
元/平方米,均为地面价。
面积单位:
平方米。
填实际补交的单位土地价款,如果当地有相关政策规定,则填按规定实际缴纳的土地差价,同时备注中标出政策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并以附件的形式上报。
注意填写的是单价!
所在区域新用途的基准地价,有可能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