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 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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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会章程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学习研究会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总 则………………………………………………2
第二章会员制度……………………………………………3
第三章组织机构……………………………………………4
第四章导师制………………………………………………7
第五章活动…………………………………………………7
第六章考核制度……………………………………………8
第七章例会制度……………………………………………8
第八章人事任免制度………………………………………9
第九章财务…………………………………………………9
第一十章附录…………………………………………………9
第一章总则
社团名称: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
社团性质:
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由院团委主管成立并发展的一个以学习并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为己任的学生政治性学术团体。
第一条:
研究会作为一种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的新方式,是响应时代号召、倡导理论学习、深化社团改革的产物,也是做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重要载体。
第二条:
研究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为指导研究会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
研究会的宗旨是“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推进素质教育”。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把学习和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当前发展得阶段性特征结合起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理解,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深入了解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深刻认识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光辉成就和宝贵经验,不断坚定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和信心;与弘扬爱国主义精结合起来,坚持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的高度统一,把强烈的爱国热情转化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实际行动。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认真学习、深入研究、积极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提高同学们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理论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共产主义崇高理想作出贡献。
第二章会员制度
第一条:
研究会会员来自学生会,团委、社区学生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条:
会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政治方向,应自觉自愿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模范和榜样,自觉遵守本会章程。
第三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在同等条件下,研究会会员有优先入党的权利;
(二)参加研究会的有关会议以及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研究会的教育和培训;
(三)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在本会的会议、网站和报刊上,参与关于协会工作关心的问题进行讨论,对研究会的工作提出意见、监督和批评;
(五)有询问和监督本协会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第四条:
会员基本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自身的各项能力;
(二)带头宣传、执行学院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研究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在理论学习、实践锻炼等活动中起模范作用;自觉定期向协会进行思想汇报工作,及时向研究会反映广大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研究会在校内外的形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
研究会常设机构和部门有:
会员代表大会、名誉会长、顾问团、秘书长、主席团(研究会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及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其中宣传部下设有新闻中心、理论学习中心、对外联络中心三大中心。
第二条本协会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会员代表大会由总会和分会会员代表组成,须有2/3以上的与会人员出席方能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办公室负责召集。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一)听取和批准主席团的工作总结及计划;
(二)讨论、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四)审改和批准本会组织机构名单;
(五)决定本会其他的重大事项。
第三条本研究会特聘名誉会长1-2名,由学校党委领导兼任,对研究会发展进行宏观指导。
学校团委安排一名专职团干部任研究会秘书长,具体指导研究会日常工作。
研究会还将聘请校内外专家数名,作为研究会的学习研究顾问团,指导研究会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
第四条主席团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协会的日常领导机构。
主席团由协会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组成。
协会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若干,非常务副会长若干,在协会民主选举的基础上由校团委任命。
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协调工作关系,组织开展活动。
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实施各项具体工作。
主席团和院团委时刻保持联系,及时反映研究会的发展动态,并征求院团委和院党委的意见。
研究会会长:
研究会的第一负责人,负责研究会的章程、管理制度、学年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制定,代表研究会参加各级组织召开的会议,经常向导师汇报会内的各项工作,听取其意见和建议,负责研究会经费的筹集重任。
执行会长:
负责会内的日常工作及各项活动开展及会员的日常管理,协助会长做好壮大本研究会的职责,具体负责研究会的各项活动的开展,对会员日常管理工作,在工作上对会长负责。
副会长:
负责分管各个部门,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及时了解反馈相关情况,协助各部门成员之间的关系,监督各部门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第五条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等三大部门。
各部应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协会的工作。
各部负责人经各部门内部民主选举与协会整体衡量和协商后确定,并上报院团委备案。
各部部长及副部长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
此外,院团委负责对协会干部进行监督和管理,针对实际情况对干部人事情况进行调整。
办公室:
职责是管理研究会的财物和档案资料,对本会会员进行监督管理,同时进行文字处理,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并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做好研究会财务整理。
协助其他部门工作,负责协会上下沟通与组织内部信息交流及后勤事务。
设立的职务有:
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干事若干。
组织部:
主要职能是协调其他部门的各项活动以利于整个协会严谨而有序地运行,并负责各部门部长表现,活动开展情况及院会会员的考核、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制订,人事管理和《工作手册》的编撰,负责学期末的考核、考试、思想汇报、推优工作。
设立的职务有:
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
宣传部:
是协会各种活动设想和创意诞生的地方。
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协会所要开展的各类活动利用文字及图片两种形式作宣传报道的策划、设计、包装,并努力塑造和维护协会良好的公共形象。
设立的职务有:
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
理论学习部:
负责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读书研究和学习活动。
开展研究会的学术探讨与研究、先锋论坛的主题选择工作;负责知识竞赛的题库收集工作。
各分会设联络处或学习小组,对大学生关心的思想政治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
设立的职务有:
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
对外交流部:
主要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联络工作。
对外进行公关、宣传、联系、协调我会与各高校间的关系;收集各类信息,密切联系分会,了解各分会的活动开展情况,拉紧校总会与分会的联系;合理利用各种资源,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
设立的职务有:
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
新闻部:
主要负责协调校会和分会重大活动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协会主要活动、重大新闻的摄像、采编、制作;充分利用协会报刊、网站等宣传舆论工具,做好对内对外宣传,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做好协会报刊、网站学生编辑、记者和各分会通讯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新闻信息,组织新闻稿件并在相关新闻媒体发布;与各大新闻媒体建立广泛联系,加强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树立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知名度。
设立的职务有:
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
第四章导师制
研究会有院领导作为本会的导师,负责研究会的活动的指导,增强会员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在活动中培养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
第五章活动
第一条:
研究会开展活动的根本目的和归宿是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倡导一种理性思维,一种思想高度,一种精神升华,一种人生境界,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增强大家的理性思维能力、思想认识能力和实践活动能力。
第二条:
研究会采取“两结合”的活动方式,突出“一高一实”。
即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相结合,集体讨论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突出强调“理论学习高起点,实践学习重实效”。
在实际活动中,结合时事形势和高校学生实际,通过专题讨论、宣讲、形势报告会、座谈会、参观学习、图片展览、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访谈、调查报告、实践参观等各种手段和方法开展学习和研究。
第三条:
研究会的活动采取以总会带分会的形式举行。
各系研究会优先配合总会活动,积极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各分会在完成总会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本院的活动,以点带面,形成学院特色的分会活动。
第六章考核制度
一、会员在参加有关会议及活动方面,如迟到或早退者满3次,记一次旷课处理,累计无故缺勤3次给予警告。
组织部做好平时的考勤工作。
二、研究会会员每学期进行考核,参加学年评奖评优。
三、每学期将对研究会内干部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干部有权予以警告、罢免或撤销其职务;开展评优工作,对干部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对研究会发展的贡献进行考核。
第七章例会制度
一、会内所有干部每两周开一次会,上交前两周的工作总结报告,以及接下来的计划报告。
注:
如有特别情况会长可临时加开会议。
二、研究会内所有活动,会员必须参加。
三、研究会内部重大会议,要求会内所有任职人员或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四、上述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出席者,请假必须事先向研究会导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上交到纪检部部长处做相关记录。
第八章人事任免制度
一、要求能力突出适合该职务,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二、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会内活动或在本职岗位上不称职者,取消其职务。
三、若有经常违规而屡教不改或引起后果严重的行为者,做出相应的奖惩处置。
第九章财务
第一条:
研究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
(1)学院有关部门的专项拨款;
(2)正当的社会资助
第二条:
研究会的经费用于本章程所规定的业务发展和会务支出,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条:
研究会的经费由办公室负责管理,院团委拨款、其他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并随时接受院团委的监督检查。
第一十章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成立之日有效。
第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属于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