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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筹划实务

课程名称:

企业纳税筹划实务

第1讲“第三条道路”理论(上)

 

【本讲重点】

CEO为什么要学习纳税筹划

纳税人的三条道路

纳税人的权利

刘晓庆逃税案件的启示

 

CEO为什么要学习纳税筹划

 

]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讲,纳税管理和筹划应该分为两个层次:

一个是树立正确的税收管理理念,正确理解和使用避税手段;另一个是如何具体执行税收筹划和管理。

CEO(首席执行官)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尽管不具体从事报税和纳税的工作,但是CEO对于纳税筹划的理解,对于税收风险的理解和对财务培训的理解是企业正确使用避税手段的前提,所以CEO学习纳税筹划,是增强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动力所在。

CEO应当具有纳税筹划的谋略,带领公司合理避税,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做一个“精明者”。

 

纳税人的三条道路

 

当纳税人感受到税负比较重时,一般有三条路可以选择:

 

1.第一条道路:

放弃发展

所谓放弃发展,就是放弃本来打算开办的事业,放弃规模扩张、技术改进、新事业的开展等等,什么也不做。

由于计税的基础是企业的收入,所以如果企业放弃发展,降低企业收入,当然也就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了。

这种避税途径很显然是非常消极的,是以损害企业发展为代价的,对人力和物力资源会构成极大的浪费。

所以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一定要有一种长富于民的思想,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地对自己的政府行为加以反思。

 

2.第二条道路:

偷逃税

纳税人不愿意放弃或损害自己的事业,但又不愿意缴税,于是就选择偷逃税的手段。

偷逃税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严重的则构成犯罪,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问题的出现,规避法律风险;其次,有了税务律师,可以促进企业内部财务能力的提高;最后,因为他们是专业性人才,成本效益比较高。

综上所述,在规避企业税收风险方面,我们可以建立起三道防火墙:

首先聘请有能力而且忠诚的管理人员,并把他们放在重要的岗位,这是第一道防火墙;其次,给这些管理人员如CFO、CEO等进行税收知识的专门培训,这是第二道防火墙;最后,要舍得花钱聘请税务律师或顾问,这是第三道防火墙。

 

【自检】

税务律师对企业来说有哪些作用()

A.避免税务纠纷

B.提高财务能力

C.帮助企业逃税

D.节约相关成本

E.替相关责任人顶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参考答案1-1

 

【本讲小结】

本讲的重点内容在于:

面对税收,我们应该如何去思考。

从情理上讲,每个自负盈亏的企业实体都会有一种想尽量减少税负的内在要求,过去我们只能够采取限制企业发展或偷逃税的方法,现在法律和社会环境已经为我们进行合理避税提供了条件,这就是我们在本讲课程中要深入介绍的“第三条道路”—纳税筹划。

关于偷逃税的案例不胜枚举,名人因偷逃税落马的也不在少数。

我们从这些惨痛教训中应该学会一些基本的纳税筹划的方法,比如建立防火墙制度等。

只有这样才能将税收筹划做得既有效,又合法。

 

第3讲税务律师理论(上)

 

【本讲重点】

事实关

 

 

税务律师有哪些作用,他们的任务是什么?

概括地讲,税务律师的主要作用就是引领纳税人过“四关”。

 

事实关

 

纳税大多数发生在业务实施的过程中,而财务人员只是在事后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很少参与纳税的计算和具体实施过程。

所以,我们主张在企业各项事务发生过程中,CEO都应当让税务律师参与进来,即事前介入。

在下列八个阶段的业务过程中,税务律师都应该参与:

 

1.投资预测阶段

在预测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规模多大、投资结构怎样安排、组织机构怎么选择、在什么地点投资和注册?

这些问题都需要税务律师的参与。

是投向同一个行业还是不同的行业;是投向产业链的上游还是下游;是新设立一个部门还是重新建立一个公司等等以及诸如此方面在税收上有哪些相应的政策,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有多大等,这些问题往往由于比较专业而使许多企业望而生畏。

 

2.融资阶段

目前,我国主要有五大融资渠道—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集资、MBO、银行贷款,它们的财务处理方法都是不一样的。

对于不同的融资渠道,企业所承担的财务成本(利息处理)不一样,税务处理方式不相同,从而会造成融资的成本也大不一样。

因此在融资阶段,哪一种融资方式对企业来说更合适,只有依靠税务律师专业的技能和专门的分析,才能够给企业老总提供一个最佳的决策建议。

 

3.采购阶段

采购如何定价,如何开具相关单据,相关税负如何扣缴,将直接涉及到税率的高低。

采购阶段除了设备、原材料的采购还包括人力资源的引进,其中薪酬怎么发放等问题,都涉及到纳税筹划的技巧。

比如说股票期权就比现金形式的年薪更能替员工节省个人所得税。

 

4.生产阶段

生产过程中,是来料加工好还是委托加工好,是用两个车间的组织形式配置好还是用两个企业好,也涉及到税负问题。

通过研究,设计科学的生产环节,同样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5.销售阶段

在常用的销售模式中哪一种最好,是买一送一好还是打七折好,或是返券实惠,哪一种方式对企业最适合?

应该让老总知道不同的销售模式在税负上是有很大差别的。

 

6.利润分配阶段

在利润分配阶段,选择何种利润分配方式,比如是固定分配方式,还是变动分配方式;选择利润分配时机,是本年分配还是留待来年分配,或是转增资本。

这些专业性较强而且与企业税收关系重大的决策,都需要税收律师的参与。

 

7.重组阶段

在企业重组或并购过程中,有很多的税收问题,需要税收律师参与进来。

重组过程中的资产剥离、组合,业务流程优化等各项安排都涉及到企业税负的问题。

 

8.破产清算阶段

最后一个阶段就是破产清算阶段。

清算可能是为了重组,也可能是为了破产。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纳税筹划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自检】

税务律师应该参与企业的哪些活动:

()

A.购并一家上游企业

B.决定是给客户打折还是赠送礼物

C.准备购买一条产品线还是外包生产

D.决定是融资租赁还是股权投资

E.企业年终利润分配方式:

现金股利还是股票股利

F.对高层管理者的激励制度

第4讲税务律师理论(下)

 

【本讲重点】

证据关

适用法律关

程序关

证据关

 

大量的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追着单证跑,他们更需要提高自己的纳税筹划水平。

与税务律师相比,财务人员存在如下四大差距。

CFO应该着力提高财务人员这四个方面的能力,这也是税务律师应该帮助CFO加以改善的方面。

(1)第一个差距:

财务人员尤其是CFO在节税意识上有待提高,不断提高自己在纳税筹划方面的意识。

(2)第二个差距:

要加强沟通。

优秀的财务是三分财务,七分沟通,所以纳税筹划尤其需要沟通。

(3)第三个差距:

纳税筹划的技巧。

这正是本课程要重点介绍的内容。

(4)第四个差距:

全面准确地理解各项财税政策信息。

财务人员只有掌握了更多的财税信息,纳税筹划的意识才会更强,技巧才会更多。

 

适用法律关

 

无论是CEO还是CFO,要想在纳税筹划上有所突破,就要学会利用税务律师手中更多的财税政策信息的资源优势,尤其是大量适用的法律文件,这样才能在筹划上如鱼得水,才能够把筹划工作做好。

涉税法律的三种类型:

→第一,标准税法,经过人大批准并公布的涉税法律。

→第二,政策法规,没有经过人大批准程序而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发布的涉税法规政策。

→第三,其他与纳税筹划相关的法律法规。

对于第二、第三种涉税法律法规,由于其比较分散,可能只有专业的税务律师才对其有详细了解,所以企业过法律关需要税务律师的帮助。

 

程序关

 

税务律师的参与,有助于促进司法程序的公正,也有助于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司法公正性。

税法具有三个特性,即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

纳税人相对处于弱势地位。

特别是在目前的中国,税务法制的环境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权大于法、税务机关行为不规范等现象仍有存在,这就更需要税务律师的存在和帮助。

 

【本讲小结】

本讲是纳税筹划实务的第二讲。

税务律师应该引领纳税人过“四关”:

事实关、能力意识关、适用法律关、程序关。

财务人员自身从事纳税筹划业务有很多能力上的欠缺,税务律师应该帮助他们提高。

要变财务人员的事后反映型为税务律师的事前参与型。

税务律师利用掌握各项税务法规、会计、财务等知识的优势,参与企业的各项活动,可以为企业开源节流、提高效益作出重要的贡献。

第5讲涉税零风险理论(上)

 

【本讲重点】

涉税零风险概述

多缴税的风险

(一)

 

涉税零风险概述

 

纳税是财务的核心工作之一,企业不应该等到问题发生以后再去找税务律师,而应该在事前定期与税务律师沟通,请他们对企业进行诊断。

这种诊断的目的是使企业在涉税事项上呈零风险状态,做到税既不多缴也不少缴。

最佳纳税、涉税零风险,不仅仅是为了防止企业多缴税,做到合理避税,也包括防止和减少企业少缴税的风险。

少缴税了,一旦被查出来,就有可能是偷税、漏税等,将面临罚款,并且会被记录在有不良行为的企业黑名单系统中,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和企业的形象都是极为不利的。

 

【自检】

下面关于涉税零风险的表述正确的是()

A.涉税零风险的目的是企业做到最佳纳税

B.它主要强调的是合理避税

C.在任何制度下都不可能有公司自愿多缴税

D.纳税筹划可以完全做到零风险

见参考答案3-1

 

多缴税的风险

(二)

 

企业多缴税,可能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总体来看有以下四方面原因会导致多缴税的风险:

 

1.政策信息风险

多缴税很多时候是因为政策信息上的缺失,也就是信息不对称,尤其是不太会利用优惠政策信息所造成的。

很多企业经营者往往只关心与自己经营业务相关的少数税收优惠政策,实际上与自己所在的整个产业相关的优惠政策都需要全面收集。

由于产业间都是相联系的,特别是上下游的联系尤为紧密,所以把视野扩展到行业之外,可以了解更多的税收政策信息,认真解读这些信息,对避免政策信息导致的纳税风险至关重要。

 

【案例】

秦池酒厂倒闭的思考

通过分析有关秦池酒走向没落的信息,我们可以发现秦池酒厂倒闭与他们没有很好对待政策信息的变更并及时做出调整有很大关系:

其一,政策改变,规定所有档次和价位的酒每瓶缴纳消费税0.5元。

对酒厂而言,正确的应对方式应该是提高产品档次和价位,这样才能够使税负占产品价格的比重降低,从而降低企业税负,比如四川“全兴大曲”从中低档品牌战略转向“水井坊”高档品牌战略就是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

但是秦池却完全忽视了该政策信息,仍然大量生产低价酒,没有及时向高档酒转变,企业税负较同业竞争对手大大增加,竞争力大大削弱。

其二,以前勾兑酒作为原材料时可以抵扣增值税,后来国家推出新规定:

勾兑酒不再抵扣增值税。

在政策推出之前,秦池的酒大部分都是使用勾兑酒来生产,在政策出来前后秦池没有及时调整生产的组织结构。

由于秦池并没有对税收政策变化引起足够的重视,仅这两条税收政策就使秦池每年多缴纳大量税费,不堪重负,成为导致企业倒闭的一项重要因素。

对于政策信息风险,没有特别具有针对性的办法来解决。

只有广泛收集政策信息,尤其是围绕自己的产业去收集,或是专门聘请专业人士帮助收集、分类,认真解读,作出提前应对之策,才有可能规避政策风险。

 

2.业务流程风险

避免政策信息风险的关键是如何收集情报、如何解读情报的问题,而业务流程的调整则是针对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的调整。

如果不能依据政策信息变化及时对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就会产生业务流程风险。

比如上面案例中提到的秦池酒厂,在政府的税收政策出现变化以后,企业应该对自己的业务流程进行调整,比如升级产品、创造新品牌,改造生产线、创办新企业、专门打造一个新概念,提升品牌档次等。

这些业务流程改造都是因为政策信息发生变化所必需进行的。

纳税筹划的最简单分解就是解读政策信息,并据此调整业务流程。

常用的筹划方法就是这两者之间的结合,其中90%的纳税筹划都属于业务流程调整,而财务对筹划的科目进行处理,只占10%左右。

所以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财务的部门事情,更是老总应该决策的战略问题。

 

【案例】

如何适应政策信息改造企业作业流程

上海有一家做手套的民营企业,其产品90%销往美国。

有一年,美国突然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手套等纺织品加收40%的惩罚性关税,许多同行业的竞争对手无计可施纷纷退出该行业。

就在该企业生死存亡命系一瞬之际,企业老板找到该条款原文,发现关税惩罚率分为两种:

一种是产成品出口美国,是成价竞争;另一种是半成品出口美国,是成量竞争。

如果按半成品出口美国,惩罚力度只有成价竞争的1/3。

于是,该企业开始调整业务流程,将手套盒子打开,然后把左手手套集中起来出口,右手手套也集中起来出口,在海关验货时全部为半成品。

到达目的地后只要重新装一下盒子就可以正常销售了。

于是该企业产品仍然能够顺利出口到美国市场。

 

3.灵活处置风险

由于税法执法过程中有很大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有的是政策法规的灵活性,有的是人为的灵活性。

这种灵活性很可能使企业的税负也具有了人为的灵活性。

人情税、关系税、权利税削弱了法律税的地位。

面对这种灵活处置风险,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三个步骤来应对:

首先,计算灵活缴税的数目和严格按照税法缴税的数目,相比较后,如果灵活缴税的数目较低,此时就不会存在灵活处置风险,所以就不妨采用灵活缴税方式;但是如果灵活缴税的数目较高,则不能够接受这种灵活缴税方式,此时就会存在灵活处置风险。

其次,对于灵活处置风险,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并联系同行,联络行业协会,共同向税务部门反映,严格按照税法程序来征税。

最后,如果上述方法无效,则可以通过专门的税务师事务所来解决。

 

【案例】

为什么要找税务师事务所来解决

如果采取书面沟通或公开解决的方式均无效,可以有两种方式继续努力:

一是通过向税务部门行贿,二是通过税务师事务所来解决。

相对于行贿的法律风险,后一种方法要更为妥当,所以聘请税务师事务所来解决这些问题,相当于给企业建立了一道防火墙,可以防患于未然。

第6讲涉税零风险理论(下)

 

【本讲重点】

多缴税的风险

(二)

少缴税的风险

 

多缴税的风险

(二)

 

4.制度安排风险

所谓制度安排风险,是指出于制度的原因而使纳税人愿意多缴税。

因为多缴税有好处可占,税内损失可以税外去补。

 

【案例】

制度安排风险下的多缴税案例

案例一:

部分国企为了完成所谓的利润指标、为了粉饰成绩,企业领导人达到升迁的目的,虚报利润,明明是亏损,却为了操纵股价或获得奖励而虚增利润,这就是自愿多缴税的典型例子。

这种多缴税对公司来说无疑是有害无益的。

案例二:

外商通过提供设备来筹建合资公司时,常常对设备价值高估,尽管对设备价值高估越多,设备进口所需缴纳的关税和增值税越多,但是外商还是愿意缴纳这部分税收,因为它只需要出很少的现金就可以取得相当份额的企业股份。

 

少缴税的风险

 

1.故意偷税风险

故意偷税,属于违法行为,达到一定比率或一定额度就构成犯罪。

我国对故意偷税的有形、无形的惩罚是相当严重的,它给企业和其领导者造成的法律风险、经济风险、道德风险将给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2002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偷税、抗税的刑事法律解释明确规定:

如果在纳税期内,偷税的金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而且偷税金额达到在该纳税期间内应缴税金额的10%以上,当上面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就意味着这种偷税行为不仅仅是违法,而且构成犯罪。

企业管理者应该对“故意偷税”的法律规定有明确的认识。

 

3.空白漏税风险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没有就相关事项缴税或没有缴足税费,且并不是出于主观故意,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少缴税被称为空白漏税,而不属于偷税。

为了证明企业少缴税是属于空白漏税,而不是属于偷税行为,企业可以采用以下两个手段:

要求税务部门举证

如果税务部门在举证过程中,找不到相关的法律条文,那就说明是立法空白。

既然存在立法空白,税务部门就不能够将企业的少缴税行为认定为偷税。

不同的司法解释是否冲突

对于少缴税行为的认定,可能会同时存在不同的司法解释,不同解释之间如果存在冲突,就会出现无法认定的情况。

此外,对于同一司法解释,如果出现解释歧义,也就是说对这个司法条文的解释,纳税人持有一种理解,而稽查部门持有另一种理解,这两个理解也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而实际上真正的司法解释要义可能双方都没说到。

这时也属于无法认定的情况。

既然无法认定,也就无法确定偷税行为。

上述两种方法,是根据法律的缺陷来合理维护企业自身的利益。

尽管有这种无法律规定和有不同司法解释现象的存在,但税务部门可能仍然会按偷漏税来处理,这就是空白漏税风险。

 

3.弹性寻租风险

我们提倡跟税务机关搞好关系,但绝不能去搞行贿等违法行为,要控制好风险。

税务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往往有一些“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对某些优惠政策的给予与否等等存在政策理解和政策掌握上宽严程度的不同,企业往往就能向他们寻租以获得好处。

但是随着制度建设越来越透明,立法水平越来越高,税务部门人员素质的提高,这种以少缴税为目的的弹性寻租空间越来越小,风险会越来越大。

这就是利用政策弹性和执法弹性寻求短期利益的弹性寻租风险。

 

4.纳税筹划风险

尽管纳税筹划是合理节税的第三条途径,但是我们也要认识到纳税筹划本身也有风险。

其一,纳税筹划投入后,税务部门不认可,而将其归入偷税之列,不能依法予以确认;其二,纳税筹划人过度自信导致不合理使用法律条文;其三,聘请中介进行纳税筹划,可能导致内部商业机密的泄漏。

 

【本讲小结】

企业应该定期对纳税情况进行诊断,诊断的目的是使企业在涉税事项上呈零风险状况,做到最佳纳税,既不多缴也不少缴。

企业在营运过程中既面临政策信息风险、业务流程风险、灵活处置风险、制度安排风险等多缴税的风险;也面临故意偷税风险、空白漏税风险、弹性寻租风险、纳税筹划风险等少缴税的风险。

涉税零风险理论就是要消除企业在这两方面的风险。

第7讲纳税人俱乐部理论

 

【本讲重点】

纳税人俱乐部理论概述

新型税务顾问的四种服务

 

 

纳税人俱乐部理论概述

 

洋会计师事务所收费太高,一般企业负担不起;而本土的税务师事务所企业又嫌其水平低而看不上。

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建立纳税人俱乐部。

 

建立纳税人俱乐部的好处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专业对口

由于同行业的企业常常会面临相同的纳税环境,所以如果有一个专门的团队针对该行业的特点制定纳税筹划方案,非常具有针对性,效果也会非常好。

 

2.成本低廉

一旦这个专业税务律师团队对某一行业的某家企业的纳税筹划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之后,其研究成果或纳税筹划方案几乎可以原样不动地应用到同行业的其他企业中,这样聘用纳税律师的成本就非常低,费用被分摊到多家企业,数额下降了,企业就能承受得起了。

 

3.可以避免不务实和过度包装服务内容的缺点

一些企业常常会迷信一些收费高昂的洋会计或律师事务所。

实际上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最需要的是务实的税收咨询服务。

如收费高昂却解决不了企业的实际问题,实际上是使形式上、表面上的东西替代了实质性的服务内容。

而建立纳税人俱乐部,一方面可以避免现有的税务师事务所专业程度较低的缺陷,另一方面又可以回避洋税务收费较高却并不一定了解中国国情的不足。

纳税人俱乐部理论是一个全新的理念,是一个低收费的理念、学习的理念,更是一个法制的理念。

 

新型税务顾问的四种服务

 

纳税人俱乐部能够为纳税人提供如下四种服务:

 

1.财税政策—信息服务

单一纳税人很难对所有的财税政策信息都有清晰、正确的认识和把握,即使能够做到也可能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而入不敷出。

而纳税人俱乐部形式正是这方面信息服务的最佳选择。

他们收集政策信息,准确理解政策信息,不但能够提供企业所在行业的政策信息,还能够提供企业所关注行业的政策信息。

 

2.纳税方案—设计服务

纳税人俱乐部有专门的税务律师,他们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环境,帮助企业设计最优的纳税方案。

企业可以在拥有丰富的政策信息后,再请专门的税务律师针对企业的特殊性设计出适应企业特点的个性化的纳税方案。

 

3.税企关系—协调服务

纳税人俱乐部作为一种中介机构,拥有广泛的社会关系。

其职责就是跟政府、行业协会、其他社会中介以及其他企业发展各种有益的联系,再加上他们的专业能力,这种联系和能力对理顺和协调税企关系会有很大的帮助。

 

4.行政复议—法律服务

虽然有专门的律师可以提供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但涉及到纳税问题时,用税务律师更适合,因为他们不但精通法律,还精通会计和税务。

有这样的人提供纳税方面的行政复议等法律服务,企业可以更有信心。

第8讲纳税筹划的科学定义

 

【本讲重点】

纳税筹划的科学定义

 

纳税筹划的科学定义

 

综合前面内容的学习,我们可以得出纳税筹划的较为完整和科学的定义,即纳税筹划应具备如下四个要点:

 

1.一大前提—非违法

这里的非违法不等于合法。

法律规定了的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去做,这称为合法;法律没有规定的,也可以去做,称为非违法,这是由法律本身不完善造成的,并不是纳税人违法。

纳税筹划的特点之一就是善于挖掘法律未提及的领域,其前提就是非违法。

 

2.两大目的—降低税负和涉税零风险

纳税筹划有两个目的。

降低税负是显而易见的目的之一,但这绝不是全部目的。

涉税零风险是最全面的概括,既不多缴,也避免因少缴税而产生相关的风险。

另外有一点要注意,事后补救绝不是纳税筹划的目的,而我们常常对此有误解。

 

3.三大手段—政策寻租、政策利用、政策规避

政策寻租

政策寻租是指相关法律尚未出台之前,纳税人及其群体通过寻租方式影响税法政策本身,使之对己有利。

政策寻租法常常会采用三种方式来影响税法政策的制定:

第一种方法是通过向行业协会反映,求得政策支持;第二种方法是通过中介机构来游说相关部门,求得政策支持;第三种是借用反倾销应诉的名义,来赢得政府在税收上的支持和偏护。

政策利用

政策利用是指纳税人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税法中的优惠政策。

常用的政策利用方法有以下九种:

地区利用法、行业利用法、产品利用法、规模利用法、性质利用法、机构利用法、环节利用法、项目利用法和方式利用法。

政策规避

政策规避是指纳税人充分利用现有税收法规中的某些不足,利用其尚未修改的时间差,进行合理避税筹划。

常用的政策规避方法有五种:

转让定价法、膨胀成本法、价格拆分法、价值替代法和临界利用法。

上述三个纳税筹划手段构成一个互补的体系,上述三种手段所采用的具体方法我们将在后面几讲中介绍。

 

4.四大特点—超前性、全局性、成本性、规避性

超前性

纳税策划,只有超前去做,才意味着是策划,是合理避税、合法节税。

提前去做,将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案转换成具体可以执行的实施措施,可以防患于未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全局性

全局性实质上讲的是要全方位沟通。

一方面,纳税筹划涉及到方方面面的调整,所以要沟通;另一方面,有许多事情不是一个部门能解决得了的,不得不去沟通。

一名优秀的财务人员要学会跟三种人沟通,一种是跟总裁沟通,一种是跟专家沟通,还有一种就是跟同行沟通。

全方位沟通,有助于对相关领域的全局性把握,有助于纳税筹划的实施。

成本性

纳税筹划工作,不能一蹴而就,是需要付出费用的。

如果成本太高,入不敷出,就没必要去做纳税筹划。

规避性

即使企业做了纳税筹划,但是在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时候也不要强调这是纳税筹划。

因为纳税筹划只是民间的说法,彼此心照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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