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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三篇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三篇】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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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1

  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建始县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5日向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建始县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立行立改,迅速动员部署,狠抓整改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方面

  1。

关于“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上存在严重问题”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恩施州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礼金的通知》,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收送礼金礼品》的规定,对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20xx年以来收受*礼金行为进行了全面清查。

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将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移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纳入全县统一交易平台,规范了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同时,出台了县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及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三是出台《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制度,建立了科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申请报备制度。

  2。

关于“重点领域和部门*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

组织19个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所涉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分类整改和清单式整改。

二是强化国土、林业、水利、交通、规划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监管缺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3。

关于“招投标和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违纪”的问题

  一是完善配套管理制度。

出台《20xx年建始县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建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实施细则》等,对必须纳入交易平台的招投标项目、土地使用权交易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二是严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

单设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形成了公共资源交易和监管分离的运行体制,全面落实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项目公开。

三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出台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规定》。

  4。

关于“财政资金监管存在欠收、欠缴、挪用”的问题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

分期分批对乡镇党政负责人、县直单位“一把手”、分管财务领导、乡镇财政所长及各财会人员进行了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培训。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落实预算公开。

重新修订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和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部门的责任,建立了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

三是加大税收征收管理力度。

按照“有税尽收、无税禁收”的原则,建立税源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综合治税体系,加大对欠收、欠缴资金的追缴力度。

  5。

关于“基层‘苍蝇式’*现象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小五长”集中整治。

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财经纪律、干部作风建设、信访突出问题等四大项17类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基层“小五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类建立问题整治台帐,对发现的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和*案件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共立案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问责处理124人。

二是完善监督体系。

构建了纪检监察县、乡、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成立了10个乡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待中心。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作风方面

  6。

关于“顶风违纪建设办公楼和集资建房”的问题

  一是对20xx年7月以后的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无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的情况。

二是抓好“整改回头看”。

对20xx年全县已清理整改的业务用房、办公用房等进行了再次全面清理,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针对20xx年7月14日之后建成或在建的10个项目,严格按照标准制定了调整使用方案,目前所涉21个单位正按照调整方案有序进驻。

针对县地税局借批复业务大楼之机,擅自变更部分土地性质用于职工集资建房的问题,已责令县地税局组织干部职工与开发商终止履行《商品房团购协议书》,县政府将收回该宗土地,重新调整规划用途。

  7。

关于“部分干部作风庸懒散软,缺乏精气神,为官不为”的问题

  一是集中开展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应进必进、应优必优”的原则,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办结制等效能制度,全力推进所有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服务中心办理,33个部门的236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网上办理。

二是推行领导干部去向公示制度。

目前绝大多数单位建立了去向公示制度,少数落实不到位的正在整改完善。

三是开展干部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专项整治。

组织5个暗访组,对全县作风建设状况进行了暗访,暗访中没有发现明显的违纪行为。

  8。

关于“‘四风’顽疾未全面清除,甚至死灰复燃”的问题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

修订完善了建始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补贴发放进行了清理规范,将“三公”经费、会议费、津补贴的发放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一步健全了财务规范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治理。

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启动“四项专项整治”(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三项专项治理”(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县乡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查处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以棚户区改造项目名义违规向企业借款并帐外管理和使用的问题。

三是开展“吃空饷”专项整治。

对全县230个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吃空饷”29人,追缴资金38。

1万元,辞职、自动离职8人。

同时,建立月报制,从源头上根治“吃空饷”问题。

四是严格公务车辆管理。

出台《建始县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驾驶车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问责办法》,对全县公务车辆进行了全面清理,发现、处置违规车辆21台,其中封存15辆、置换6辆。

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建立了公车使用登记公示制度。

五是建立健全明察暗访常态化机制。

重点围绕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开展“四风”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到专项检查、集中普查、明察暗访“三个全覆盖”。

全年开展集中普查5次。

六是加大惩处力度。

目前共查处“四风”问题17件,查处4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

  (三)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9。

关于“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主动担当主体责任。

出台了《*建始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工作方案》、《建始县委常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队集中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4次;由县领导带队,分层开展廉政谈话,实现谈话范围全覆盖,其中县委主要领导先后与县“四大家”领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各乡镇党委书记、中央省州驻建始垂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是全力支持纪委履职。

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暂行办法》,努力推进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巩固纪委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成果。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

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实施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对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组织处理,涉嫌的其他问题已分别立案调查。

  10。

关于“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健全案件查办工作机制。

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县委反*协调小组进行了调整,并修订了工作规则。

建立了纪委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财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努力形成强大反腐合力,目前,通过工作协调会相互移送案件线索75件,协调办案3件。

深入推进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成立了3个乡镇协作办案区,由县纪委每个纪检监察室联系一个协作区,二是加强案件线索管理。

出台了信访举报奖励办法,搭建了案件线索收集平台,建立了案件线索数据台账,拓宽了案件线索渠道;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和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对象为审查重点,延伸办案触角,加大办案力度,切实解决*存量和增量的问题,有效遏制了*蔓延势头。

截至目前,共立案149件,结案91件,其中,大案要案3件;查处89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8人,采取“两规”措施2人。

  (四)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1。

关于“个别党员干部视纪律和规矩为‘纸老虎’、‘稻草人’”的问题

  一是加强纪律建设。

出台了《*建始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施意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

二是整治“不信马列信鬼神”的问题。

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12。

关于“对社会舆情的复杂性、严重性缺乏警觉”的问题

  一是提升政治鉴别能力。

以中心组学习为平台,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为重点,创新方式,找准载体,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

二是强化政治责任意识。

在宣传、政法、信访、综治等关键部门组织开展了“践行三严三实、推进履职尽责”的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

三是增强政治处置能力。

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成立了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县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做好媒体时评和新闻阅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重大信息报送、媒体记者来境报告、接受采访报备等制度,健全了网络舆情收集、研判、预警、应对处置机制。

  13。

关于“领导班子建设薄弱”的问题

  一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了《建始县县管干部任免工作流程》、《建始县县管干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定,从源头上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是定期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

派出6个考察组对正科级领导班子和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考察,全年调整干部19批次、涉及405人次。

更新完善了领导干部基础信息档案和后备干部、党外干部信息库。

  (五)干部选拔和管理方面

  14。

关于“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职务调整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及时按规定对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所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应该调整职务的,均已调整到位。

二是建立了由纪检、组织、政法部门参加的季度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及时掌握违纪违法干部情况,建立了违纪违法干部档案。

  15。

关于“违规提*部职级待遇”的问题

  一是终止了城镇主要社区党委书记享受乡镇副职待遇的文件。

二是按照省州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超职数提拔干部提高待遇现象。

三是对相关领导干部及人事政工干部进行了《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集中学习培训。

  16。

关于“干部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部分任同一职务时间较长的、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及乡镇之间、县乡之间的干部进行了交流,除少数专业技术干部外,应交流的已全部交流到位。

二是按照优势互补、梯次年龄和连续稳定的原则,对乡镇、县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适当调整。

  17。

关于“部分县直部门严重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问题

  一是全面清理整改违规借用人员的问题。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相关纪律及规范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并组建专班进行核查,目前正在督办整改。

二是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切实规范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借用条件、借用对象、借用事由、借用期限、借用管理及报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借用人员的使用和管理。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确需借用人员的,必须按规定拟定借用人员请示方案,借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经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备至县委组织部,借用其他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备至县人社局。

三是进一步完善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遴选制度。

  (六)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18。

关于“殡葬管理”的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殡葬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分别召开了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及县“四大家”联席会议,对推进殡葬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研究制定了《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全县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惠民殡葬减免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规范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殡仪服务的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由县民政局牵头,县政府法制办、物价局等部门参与,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经营、惠民利民”的原则,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六城同创”,在县城9个社区同步进行广泛宣传,已于12月下旬全面启动。

  19。

关于“现代农业发展滞后”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实行县委农办与县农业局合署办公,整合、充实了农业农村工作队伍。

猕猴桃、魔芋、景阳鸡、乌龙茶、核桃等五个重点优势特色产业均明确了牵头县领导、主管部门、工作专班、专家队伍,每个产业10万元工作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是规范发展农业基地。

出台《推进硒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县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总体规划,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

通过安排调度资金、整合财政资金、创新金融扶贫等方式,全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庄等新型经营主体。

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依托重点农业加工型企业建立了12个科技创新平台,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

  20。

关于“城市管理水平较低”的问题

  一是加大城乡规划修编力度。

二是狠抓城镇管理。

高位推动“六城”同创,着力实施空气净化、河道美化、城区宁静、环境洁净、绿化亮化、交通畅通、旅游提档、功能完善、素质提升等九大行动。

三是完善城市功能。

围绕城镇道路交通、广场和绿地公园、停车场、公厕、绿化、配套设施、旅游、环保、专业市场等九个方面,确定了91个建设项目,其中实施类61个、推进类25个、策划类5个。

  21。

关于“部分乡镇农村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的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上学难”问题。

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城区学校建设项目,着力化解城区“超级大班”问题,全面实施义务教育薄改项目、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目前,20xx年批复校舍建设类项目43个已全部开工建设,20xx年批复校舍建设类项目28个已开工建设18个。

二是着力解决“就医难”问题。

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目前已新建或改造289个村级卫生室。

通过“三支一扶”及事业单位招考,招录29人补充到各乡镇卫生院;与恩施州卫校达成了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协议。

建立健全了大病救助体系,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惠民政策,正在推进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行乡镇卫生院托管制度,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逐级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

  22。

关于“森林乱砍滥伐严重”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森林资源采伐、木材加工运输、森林资源流转等秩序。

将全县采伐计划调减至3。

9万平方米,占州下达计划的76%。

建立采伐公示制度,并全程监督商品林采伐及林木流向,对批少砍多和向非法经营加工户提供木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处理,同时停止下年度采伐许可。

二是开展打击乱砍滥伐和非法收购、加工、运输、经营木材、征占用林地等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6起,办理刑事案件11起(其中移送检察机关9起),取缔有收购滥伐林木行为的便民来料加工厂18家、无证加工窝点25家,处罚涉案人员80人次,上缴罚没款70万元。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整合森林公安、林业站、林政稽查队、木材综合检查站等执法力量,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了群众有奖举报制度。

  (七)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

违纪违法类办理情况。

巡视组交办县纪委问题线索12件、信访举报件173件。

目前,已办结问题线索11件,追责问责17人;信访举报件中,无可查性留存19件;非受理范围留存27件;非受理范围转有关部门和乡镇22件;安排调查核实105件,已办结98件,办结率93。

3%。

其中,立案12件21人,部分查实2件,查否84件,7件正在办理之中。

  2。

涉法涉诉类办理情况。

巡视组交办县委政法委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54件,属非涉法涉诉的27件(信访三级终结9件、已办结信访事项18件),已按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各责任单位办理。

属涉法涉诉的27件,公安机关14件,其中信访三级终结的1件、不予受理的3件、已受理办结的3件,6件已导入法律程序,1件省公安厅正在复查;县法院12件,其中省、州、县三级法院已审查驳回的9件,2件州中院正在复查,1件已办结息访;县检察院1件,属已办结信访事项。

  3。

个人诉求类办理情况。

巡视组交办县信访局个人信访事项162件,信访人主动撤回1件。

经审查整理,属信访三级终结不再受理的22件,已由责任部门作出过处理意见未按期进入复查复核程序不予受理的35件,应通过诉访分离渠道按法定途径解决的14件。

对不再受理、不予受理和引导进入法定途径的,已按要求全部回复解释到位,并落实了包案稳控措施。

需办理的88件信访事项,目前已办结86件,2件正在办理。

  篇2

  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年4月14日至5月13日对我区进行了巡视,并于8月27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指出了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对做好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我区党工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先后四次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

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巡视组所反映的4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端正态度,提高认识。

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开发区党工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委第四巡视组关于向衡水经济开发区党工委领导班子的巡视反馈意见》,对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虚心接受,开发区领导班子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主要是日常工作中对这些问题重视不够,对政策研究得不深不透,对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不够严格,导致这些问题的发生,教训深刻。

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迅速部署,立改立行。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开发区党工委迅速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为10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改进、定期督查。

对复杂问题,开发区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建章立制,注重长效。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分为个性和共性问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开发区实际,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针对“党工委、纪工委落实‘两个责任’有时不够到位,党工委、管委会原始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有的不能对应、有的记录杂乱。

纪工委办公会议,只有纪要,没有原始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出台了《开发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开发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对党工委领导班子5项责任、党(工)委和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4项责任、党(工)委和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4项责任分别进行了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纪工委10项责任任务作了具体规定,细化了任务和措施,强化了监督问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为确保两个实施意见的落实,党工委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开发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考核的组织领导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力求考核办法更加具体,并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三考合一”体系,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促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②规范会议内容和纪要。

一是做好会前议题的审定工作,确保会议研究问题明确具体;二是明确会议记录人员,统一规范会议记录簿,认真组织记录;三是规范纪要内容。

会议纪要本着谁主持谁签发的原则,必须经主持人严格审核内容后正式签发,并对会议讨论的原始材料及时归档,做到正式签发会议纪要与原始会议记录一一对应。

同时,加强文秘人员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针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共24人,其中专职15人

  (含垂直管理部门5人),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落实不到

  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制定出台了《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村级监督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职能,健全区纪工委、两园一乡和科(局)级以及村级纪检组织机构,配齐纪检监察干部。

文件要求:

①区纪工委按照市纪委、市编办《关于重新明确衡水经济开发区、滨湖新区和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要求,配备书记1名,副书记(兼任局长)2名,工作人员4名;②科(局)级部门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纪检员,负责本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③两园一乡纪工委(纪委)要求不少于3人,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并纳入开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序列;④全区各行政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事务的监督。

目前,区纪工委、两园一乡已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纪检组织机构,现共有专职纪检干部21名,其职级待遇将在下步干部调整时逐步解决。

科(局)级部门也均确定了负责本部门工作的人员。

全区116个行政村已有99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尚未建立村务监督组织的行政村争取在年底以换届为契机全部建立完成,实现村务监督组织全覆盖。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方面

  3、针对“在土地出让金收取、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

财政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经费支出审批手续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

①工业用地出让金返还政策是依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鼓励国内外客商投资优惠办法的通知》、《衡水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执行的,现此办法市政府已经废止,我们不再执行此优惠政策。

对此,开发区党工委按照国家土地区片地价重新调整提高土地出让底线价格为每亩16。

8万元,以后工作中将严格按照新规定执行。

同时,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加大财务管理、规范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

②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尤其是财政投资工程确保招标信息、评标过程等重点环节公开,建设局联合各成员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开发区建筑市场的稳定。

③重新修订完善了《衡水经济开发区经费支出审批程序》。

一是坚持按部门预算、按用款计划、按项目进度和按规定程序的“四按”原则办理资金拨付业务。

二是明确支付环节的岗位设置和权限。

所设置岗位必须按照岗位分工,专人专岗,不得由一人包办资金支付业务的全过程。

三是严格印鉴的管理。

单位公章和个人印鉴以及资金拨付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

四是加强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原始发票坚决不予报账。

  4、针对“个别农村干部违反规定倒卖、出租集体土地,造成集体财产流失”的问题。

  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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