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5832070 上传时间:2023-07-08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2.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3页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docx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

山西焦集发〔2019〕32号

关于制定《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东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提高原煤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结合公司“内抓管理求效益,外树形象创品牌”的发展理念,从各个生产环节做好煤质管理工作,优化生产工艺,促进煤质管理工作的逐步细化深化。

使原煤生产、运输全过程及筛分期间的煤质管理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原煤质量符合公司及用户要求,根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炭生产煤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煤行发〔2017〕376号),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成立煤质管理领导组

组长:

矿长

副组长:

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通风矿长

成员:

各副总工、各科长、各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销售科,办公室主任由销售科科长担任,负责矿井煤炭质量管理及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

二、煤质管理领导组职责

以市场为向导,负责矿井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及时予以修订,日常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推广煤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制定适应现场煤炭质量管理的措施,不断提高煤炭质量。

1、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行政领导工作,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2、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3、负责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并根据煤质情况进行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满足煤质指标。

4、制定提高和改进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

5、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6、对违反煤质管理有关规定和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三、矿级领导的职责

1、矿长为煤炭产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煤质管理工作。

2、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煤质问题;负责煤质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

3、总工程师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制定提高煤质的技术措施。

4、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运输、筛分期间的煤质管理,对运输、筛分环节的管理负责。

5、其他矿领导按职责分管范围开展煤质管理工作。

四、职能科室的职责

1、在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合理规划矿井生产技术管理、执行煤质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2、负责研究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制定提高煤质的措施,当生产过程中煤质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负责井下原煤煤样的采集,收集影响煤质的信息,组织做好煤样采集、送验、汇总工作。

4、负责矿井生产技术管理、生产计划安排及组织实施,在保证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在技术设计、工艺流程、煤层配采、采煤工艺等方面提出提高煤质的建议,对影响煤质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

5、在工作面开采设计、采煤方法、顶板管理、操作技术等几方面充分考虑影响煤质的因素,积极采取提高煤质的有效措施。

6、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根据煤层煤质情况制定降水、降灰措施。

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必须完善,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人员,保证煤水分离。

7、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提高支护质量,避免漏矸。

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实行分掘、分装、分运、打排矸硐等措施。

8、参与日常煤质管理工作,负责井下原煤生产、运输过程各环节的煤质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煤质管理措施的现象或煤质管理存在问题,现场落实责任单位纠正解决。

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各队煤质管理职责:

1、各队队长是全队煤质管理第一责任人。

2、负责贯彻执行矿制定的煤质管理办法及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将煤质管理指标分解到班组,煤质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并严格管理,认真检查与考核。

4、对本队煤质管理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落实。

六、煤质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煤炭生产、运销的计划安排和协调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各生产单位反馈集团公司及用户对煤质要求的有关信息。

2、负责全过程的煤质管理,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煤质问题和用户反馈回的煤质事故,应立即汇报分管领导。

3、销售科煤质监督检查人员应每月至少一次对矿井生产煤炭进行化验。

每月26日前向公司分管副总提交煤质指标的汇总表。

若在化验过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司煤质管理领导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东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煤炭质量管理办法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东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23日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东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煤炭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煤炭生产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树立企业品牌形象,适应当今市场需求,经公司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结合矿井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认真贯彻执行“质量第一、产量第二”的方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以质量求效益”的原则,加强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确保煤质品牌。

三、建立全面的煤质管理体系,即煤质管理体系、煤质监督检查体系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生产、运输、筛分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

健全公司、矿井、队组三级煤质管理机构。

四、将煤炭质量纳入矿井月终考核指标,制定以质、量结合的工资制度,实施严格奖罚。

提高生产单位煤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五、加大煤质科研力度、在工程设计、采掘及工艺流程等方面研究提高和稳定煤质的措施,积极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监测手段。

第二章煤质管理办法

一、充分利用班前会时间,坚持不懈地开展煤炭质量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全过程的煤质意识。

二、以煤炭产品质量为主线,建立健全煤炭质量管理网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三、矿每月分析总结上月煤炭质量情况和煤质管理工作,部署下月煤质管理工作。

四、公司每月要通报矿每月煤质完成情况,若指标发生变化,并提出提高煤质的具体措施。

五.煤质监督检查小组应每月至少一次对矿生产原煤煤质进行化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各单位要从采掘管理、技术操作、运输系统、筛分以及地面存储等方面,充分考虑到影响煤质的因素,积极采取提高煤质的有效措施。

各单位要从采、掘、装、运、分、储等方面,落实煤质责任,抓好煤质工作。

七、煤矿生产的煤炭质量应当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灰分(Ad)

褐煤≤30%,其它煤种≤40%。

2、硫分(St,d)

褐煤≤1.5%,其它煤种≤3%。

3、其它指标

汞(Hgd)≤0.6ug/g,砷(Asd)≤80ug/g,磷(Pd)≤0.15%,氯(Cld)≤0.3%,氟(Fd)≤200ug/g。

八、开采煤层煤质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煤质指标的,销售科应逐级向上级公司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章煤质管理制度

一、采煤工作面煤质管理规定:

1、采煤工作面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确定采高进行回采,采煤机司机根据煤层的厚度和起伏变化等赋存情况掌握好采高和采煤机的行走路线,沿煤层顶底板割煤,严禁割顶、割底。

特殊情况需要割顶、割底时,必须提前制定保证煤质的措施,并经有关领导和煤质管理领导组书面批准后实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岩石的割入量,以保证煤炭的质量。

2、要严格按照采煤工艺进行正规循环作业,生产过程中移架、割煤要密切配合,超前预防冒顶和严重片帮事故,移架时要防止架间、架前漏矸。

3、当发生冒顶或漏顶时,要及时停止工作面输送机和采煤机,采取措施管理顶板。

有大块矸石时,各转载环节要及时停机拣出,确保煤矸分装分运。

4、要及时清理上下顺槽、机头机尾出口及工作面支架内的浮煤,严禁将浮煤丢入采空区。

5、采煤机在割煤时应做到“停机停水、开机开水”。

6、工作面和两顺槽不允许有积水,如有积水应及时设水泵,并派专人排水。

7、采煤机除内外喷雾外,其余冷却水都必须由管路引出到溜槽外,不准混入煤流,且采煤机喷雾必须呈雾状。

8、每班必须派专人对两顺槽煤壁、底板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木楔、铁丝、石块等杂物。

9、当采煤工作面及两巷出现朽木和使用中的碎木料时,要分拣码放,用矿车装运出井,严禁上皮带。

10、当采煤工作面及两巷出现油脂、棉纱、饮料瓶及塑料袋等垃圾时,工作面要设置封闭式垃圾桶,等装满桶后及时运送出井,严禁随手丢弃或上皮带。

11、工作面必须采到设计停采线位置。

12、如遇断层、破碎带、煤层结构变化时,应制定专项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二、掘进工作面煤质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沿直接顶掘进,如遇到特殊煤层构造情况,“尺八”煤厚度小于60cm,伪顶厚度大于80cm且结构稳定,经矿领导审批后可沿伪顶掘进。

2、半煤巷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分打、分装、分运的"三分"措施。

3、煤巷掘进因特殊条件限制需破顶底板、过断层或顶板自然垮落时必须分装分运。

4、掘进机在割煤时应做到“停机停水、开机开水”。

5、顺槽及工作面不允许有积水,如有积水应及时设水泵,并派专人排水。

6、每班必须派专人对两顺槽煤壁、底板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木楔、铁丝、石块等杂物。

7、当工作面及顺槽内出现朽木和使用中的碎木料时,要分拣码放,用矿车装运出井,严禁上皮带。

8、掘进巷道内出现油脂、棉纱、饮料瓶及塑料袋等垃圾时,工作面要设置封闭式垃圾桶,等装满桶后及时运送出井,严禁随手丢弃或上皮带。

三、运输系统管理规定:

1、采掘工作面必须加强对大块煤矸的破碎,胶带输送机司机发现大块煤矸或者木料等物件时,必须立即停机进行处理。

2、巷道中清理的锚喷离层渣石、废旧木料等杂物,必须装在矿车内集中出井,严禁使用胶带输送机运输锚喷离层渣石、废旧木料等杂物。

3、加强对除铁器的使用,胶带输送机运行时,必须启动除铁器。

4、井下机电队要使用、维护好除铁器,如设备使用异常或损坏应及时维修并上报机电科。

5、加强日常监管力度,跟班矿长、科室人员发现采掘工作面大块煤矸未进行破碎直接运输至大巷胶带输送机的,必须立即停止输送机进行处理。

四、水分管理:

1、工作面有涌水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不能任其流入煤流。

2、工作面及各转载点应做到停机停水。

3、采掘工作面供、排水系统保证完好,无跑、冒、漏现象,顺槽及工作面不允许有积水,如有积水应及时设水泵,并派专人排水。

五、筛分车间管理规定:

捡矸流程:

煤流→上筛分车间皮带→振动筛(直径小于50mm直接落入上产品仓皮带)→手选矸石皮带→工作人员站立皮带两侧手选矸石(煤块进入破碎机落入上产品仓皮带)→矸石落入矸石仓皮带→矸石仓

1、严格检查、管理地面筛选系统,确保筛选设备完好。

2、捡矸人员应不少于8人,每4人为一组,轮流作业。

3、捡矸人员应及时将手选矸石皮带上的矸石清出皮带。

4、如遇人员不足情况下,应及时加派人员,保障捡矸人员充足。

5、捡矸时,人员必须站在指定位置。

使用工具将煤流中的矸石清理至矸石漏斗,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用手直接搬捡。

6、对需要用手搬捡的大块煤矸石,必须停机搬捡。

7、如果矸石量多,捡矸速度跟不上时,必须停机,以免损坏设备,影响煤质。

第四章管理措施

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提高煤质的具体措施。

二、采掘工作面要根据煤层情况执行降水、降灰的具体措施。

1、采掘工作面要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煤质动态管理,严禁割顶、割底,严禁矸石混入煤中。

2、对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实行分掘、分装、分运。

3、要严格控制外水进入煤中,运输系统沿线皮带上方和各转载点的喷雾必须加设防护罩。

4、各采掘工作面要根据工作面上覆岩层的赋水情况,提前采取疏放、排水措施。

5、采掘工作面过断层、冲刷带等地质构造时,必须制定专门的煤质保证措施,经公司煤质管理领导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6、采掘工作面要加强顶板管理,严禁超循环作业,防止冒落矸石,增加煤质灰分。

三、加强井下疏排水管理工作

1、采掘工作面必须合理布置排水系统,并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和人员,保证煤水分离。

皮带巷、机头、机尾和工作面要保证无积水、无淤泥。

外部水、淤泥杜绝进入系统、刮板机及煤仓中。

2、为降低原煤水份,确保安全,采煤机内外喷雾要做到停机停水,确保雾化效果。

3、加强对设备管路;冷却水管、泵站供、回水管、皮带巷灭尘水管及阀门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4、喷雾洒水装置必须形成雾状。

5、严禁用水冲洗设备,确保外水不进入系统。

四、加强杂物管理,严禁杂物进入运煤系统。

1、生产前煤质行政管理小组负责对综采工作面、两顺槽杂物清理工作的验收、待验收合格、下达正式开工通知方可作业。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物由责任单位及时清理回收(包括班中餐以及其他塑料制品,必须堆放整齐,下班一并带出工作面或投入垃圾箱内,严禁混入运煤系统)。

3、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对采、掘、运各生产环节的杂物(铁器、木块、电缆头及电缆皮、皮带头、编织袋、纸片、饮料瓶和饭盒等)进行控制和清理。

4、各单位生产环节必须对使用设备、设施的紧固件、易损件进行经常性检查,防止因磨损、松动、撞击等因素造成脱落而混入煤中。

5、设备、设施维护所产生的废弃物品必须及时单独处理,不得混入原煤中。

6、支护使用的材料、吊挂电缆的电缆钩及其它绑扎材料以及丢弃的废料必须及时回收,不得进入原煤中。

7、工程完工后,其作业场所的杂物、砖块、石子水泥等必须清理干净。

8、充分发挥各业务科室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检查、验收,严格考核。

第五章煤质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入煤炭质量验收管理,严把煤炭质量关,预防煤质验收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发生,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煤质验收主要通过外观验收和煤质内在指标化验收两种

方式进行:

外观验收在生产中、筛分车间、储煤仓和装车中进行;煤质内在指标化验验收在化验室按煤质化验工作标准进行。

一、煤质表面验收

1、煤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一线,对各采掘区队生产过程、全矿运输、筛分等生产系统进行检查,并负责生产中有关煤质的技术管理,要把煤质管理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现场管理、检查中发现存在的煤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每月隐患排查应当将其列入考核范围之内。

2、监督各采、掘单位搞好合理配采工作,保证煤质合格、稳定。

3、验收过程中发现煤炭明显分层、颜色或粒度不一致、明显掺假等现象时,应立即通知队组负责人、煤质管理负责人及相关科室。

4、发现煤中存在大块矸石或其他杂物时,取样又不能获取时,煤质表面验收必须现场根据矸石比例对当班队组人员按照煤质考核办法进行现金处罚。

5、入煤仓煤炭含明水较大的,由煤质表面验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按照煤质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二、煤质内在指标验收

1、煤质内在指标验收以化验室化验结果为准。

2、煤质化验严格遵守煤质化验工作标准,验收标准以合同约定指标为准。

3、如客户对煤质化验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由客户提出,销售科上报煤质管理领导组同意,双方共同取样到具备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化验,以此未裁定标准。

4、煤质验收基本要求

(1)灰分(Ad)

褐煤≤30%,其它煤种≤40%。

(2)硫分(St,d)

褐煤≤1.5%,其它煤种≤3%。

(3)其它指标

汞(Hgd)≤0.6ug/g,砷(Asd)≤80ug/g,磷(Pd)≤0.15%,氯(Cld)≤0.3%,氟(Fd)≤200ug/g。

三、对违反煤质管理制度的、抵制煤质管理人员管理的、违反制度屡教不改的,听而不办的单位和个人从重处罚。

第六章煤质日常现场管理奖罚办法

一、对工作场所淤泥、积水的现场管理。

1、采掘工作面开机生产前,必须做到先排水,直至水泵吸不上水时方可开机生产,否则处罚跟班队长50元/次。

2、采掘工作面有积水但没有排水设备,每发现一次罚跟班队长100元。

如有排水设备而未排水,罚跟班队长50元。

3、采掘工作面严格遵守“停机停水,开机开水”制度。

否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次。

4、采掘工作面不允许出现“跑、冒、滴、漏”,发现处罚5元/处。

5、加强对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皮带巷、机头、机尾和工作面要安排专人排水,并落实责任,不得发生水淹皮带底托辊或淹底皮带现象。

否则,责任队、跟班队干和岗位工各处罚100元。

6、外水进入生产系统或进入煤仓,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二、对各工作场所杂物现场的管理。

1、各队每班接班以后,首先对工作面杂物进行仔细检查:

综采队包括工作面及两顺槽范围内杂物,掘进队包括掘进工作面开口范围内的杂物。

否则发现一次处罚50元。

2、各队所使用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并且悬挂标志牌,否则按杂物论处,处罚50元。

3、各辅助队组工作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现场不留残余物,严禁将废弃皮带、电缆、砂石、螺栓、胶垫、支护材料等杂物混入原煤中。

否则处罚责任人300元。

4、外委队打水仓、挖水沟、打砼底板、巷道冒顶区支护、配电点安装拆迁、临时设备管道安装拆迁后,作业场所地点的垃圾、杂物必须清理干净,有遗留者,给予500元/次的罚款。

三、对采掘面顶底板现场管理。

1、综采队无特殊情况严禁割顶、底板。

割顶、底板厚度超过100mm,长度超过3架,处罚煤机司机100元。

2、沿煤层顶、底板掘进的巷道,掘进巷道内无构造,每割顶或岩底一处,处罚掘进机司机50元/次。

3、工作面如遇见断层时,未经公司煤质管理领导组同意的,必须采取分装分运的办法,未采取分装分运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四、铁器进入系统及除铁器管理。

1、凡在洗煤厂或储煤场拣出的铁器重量大于5千克的每件罚款500元,5千克以下的,每千克罚款300元,凡能确认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额罚款,不能确认的,处罚矿长及生产副矿长。

2、生产过程中应保证除铁器处于完好状态,因除铁器故障,使除铁器除杂效果下降,经核实属队组自身责任,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要及时清理除铁器上杂物并按种类、数量登记,除铁器杂物未及时清理或无清理记录,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

3、对运输系统范围内乱扔、乱放的物料,一律视为杂物。

(按第三十条,第2款处罚)。

五、筛分车间管理

1、筛分车间人员必须敬职敬责,严禁出现漏班、旷班现象发生,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严禁5cm×5cm以上石块、矸石或其他非煤杂物流放至储煤场或筒仓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六、煤质信息反馈

1、采掘出现特殊情况影响煤质时,施工单位及时采取煤质保证措施,汇同采场情况一并反馈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或公司煤质管理领导组。

未及时反馈被检查人员发现的,处罚100元/次。

2、筛分车间人员应及时反映井下原煤生产质量问题,如不及时反映且不能挑选出非煤杂物而影响煤质,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七章附则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煤质管理办法,在执行中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本公司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三、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山西乡宁焦煤集团东塔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2月23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