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监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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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监理方案
机房建设监理方案
1.1工程设计阶段
1.1.1监理目标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a)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机房系统工程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b)促进机房系统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承建合同相符。
1.1.2监理内容
工程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a)要求承建单位组织人员对机房系统工程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形成文档。
监理机构对其内容进行审核后提出监理意见。
b)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c)审核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和业主单位投资能力的可行性。
d)全面审查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核定设计费用。
1.2工程实施阶段
1.2.1监理目标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a)加强机房系统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b)促使机房系统工程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机房系统工程技术规范与标准;
c)明确机房系统工程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d)促使机房系统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实施计划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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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监理内容
工程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a)组织监理人员进场,熟悉监理合同和承建合同,对监理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建立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编制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b)审查承建单位的资质,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方准进场施工。
c)审核承建单位报审的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工程实施方案、工程实施计划,并签署意见,督促承包商实施,其审核内容主要有以下儿点:
1)施工采用的标准是否适宜;
2)工程实施计划编制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要求;
3)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全面和可行性;
5)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配置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相关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d)组织图纸会审,并形成图纸会审纪要
1.3工程验收阶段
1.3.1监理目标
监理机构通过监理工作,应实现如下目标:
a)确认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明确机房系统工程测试验收方案的可行性、与承建合同的符合性;
b)确认按照验收方案所规定的验收程序,实施初验、试运行和终验,促使机房系统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c)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1.3.2监理内容
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验收内容、验收范围、验收目标、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a)
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达成一致,并填报工程备忘录;
b)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审核其中的验收计划、验收方案等,并签署监理意见;
c)审核并确认承建单位达到验收条件;
d)督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并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各类工程文档;
e)督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整个工程相关文档;
f)协助业主单位完成验收工作;
g)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工作;
h)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i)编制项目监理总结报告,整理并向业主单位提交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
1.4各子系统工程
1.4.1供配电系统工程
1.4.1.1.设计阶段
A供配电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协助业主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承建单位提供经业主单位签字的设计所需基础数据和原始资料;
b)审查设计文件中供配电的容量配置、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用电设备、设施的需求
B不间断电源(UPS)设备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协助业主单位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承建单位提供经业主单位签字的不间断电源(UPS)需求数据和原始资料;
类型、容量、负荷计算、冗余、运行时间、转换UPS审查设计文件中b)
时间、充放电时间、远程监控接口、维修旁路、噪声、设各型号规格等是否满足要求;
c)审查不间断电源(UPS)的安装位置及地板承重能力,应符合现场情况的要求。
C蓄电池
审查设计文件中蓄电池的类型、电池容量、运行环境是否满足使用、维护和安全的需要
D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检查电缆桥架的设计是否满足电缆敷设数量要求,设计的路由走向、标高是否符合现场要求。
E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及线缆敷设
检查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的设计规格是否满足电线电缆敷设要求。
F照明、应急照明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检查设计的灯具型号、数量和安装位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机房对照度、亮度、均匀度等的技术要求;
b)应急照明灯应有双路电源供电。
G开关、插座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检查设计的开关、插座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机房要求;
b)各类型号的开关、插座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H防雷及接地装置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检查防雷及接地装置的设计等级是否满足机房内各类设备的要求;
b)机房的防雷及接地装置的设计必须符合GB50057一1994的规范要求:
1.4.1.2.实施阶段
A配电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供配电设备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a).
b)供配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
B不间断电源(UPS)设备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及厂家的技术要求。
C蓄电池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蓄电池设备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蓄电池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及厂家的技术要求。
D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对超过规范规定长度电缆桥架设置伸缩节;
b)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c)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
E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的敷设应符合相关规范口
F开关、插座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开关、插座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开关、插座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
c)当接插有触电危险电器的电源时,采用能断开电源的带开关插座,开关断开相线
G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电线、电缆的接线、并联运行电线和电缆的型号、规格、相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实施。
b)
H照明、应急照明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照明、应急照明灯具的型号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b)照明、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
I防雷及接地装置
监理机构应从如一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机房的防雷及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试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机房内设备的防过流、过压的接地装置、防电磁干扰屏蔽的接地装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应连接可靠,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4.1.3.验收阶段
A供配电的验收测试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供配电的测试检查结果必须符合GB50303-2002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b)供配电等电气设备系统交接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关交接试验标准、设计文件和产品规范要求。
B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验收测试
不间断电源(UPS)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的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和产品规范要求。
C蓄电池的验收测试
确认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及产品规范的要求。
D电缆桥架和桥架内电缆敷设的测试验收
桥架安装定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
E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的测试验收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金属导管和线槽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b)不同导管和线槽其接地符合室外埋地敷设的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
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电线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壤内的规定。
F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绝缘测试的测试验收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低压电线和电缆,其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必须满足相应规范要求;
b)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应符合保证导线与设备器具连接可靠,不致通电运行后发行过热效应,并诱发燃烧事故的规定。
G照明、应急照明的测试验收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导线绝缘测试合格,才能进行灯具接线,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GB50303-2002中19.2.1的规定;
b)灯具的安装高度、位置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满足GB50303-2002中19.1.5的规定;
c)应急照明在正常电源切断后,电源转换时间应符合设计一要求和相应规范。
H开关、插座的测试验收
插座接线应符合设计和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接连,左孔与零线连接的规定
I防雷及接地装置的测试验收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机房的防雷及接地系统应与依据GB50303-2002验收合格的建筑共用接地装置;采用建筑物金属体作为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Ω。
b)机房电源系统中各设备应按YD5078-1998中5.2的规定加装避雷器和浪涌吸收装置;
c)机房电源系统所装防雷避雷器的残压应符合YD5078---1998中附录B的规定;
d)机房电源系统耐雷电冲击指标应符合YD5078-1998中4.0.1和4.0.3的规定;
e)机房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交、直流配电设备的机壳应单独从接地汇集线上引入保护接地,交流配电屏的中性线汇集排应与机架绝缘的规定;
机房与建筑物作等电位联结应符合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f).
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形网络,环形网络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的相关规定。
1.4.2空调系统工程
1.4.2.1.设计阶段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审查承担机房空调工程的承建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b)协助业主制定机房内空调工程项目的需求及空调设备、主要材料的质量目标要求;
c)空调设备的选型及设备性能的稳定性需保障机房的需求;
d)审查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可靠性及安全性。
1.4.2.2.实施阶段
1.准备工作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各承建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图纸中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b)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特殊工种人员需持证上岗。
c)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组织设计和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审查有无可靠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有无完整的质保体系。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d)机房空调工程所使用设备、主要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型一号、规格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及合同规定要求,随带技术文件齐全,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证明。
2.空调机组设备安装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设备基础的位置、强度、尺寸、标高、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b)设备的搬运和吊装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和GB50243-2002.中7.1.5的规定;
c)设备稳固性、设备安装垂直及水平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d)组合式空调机组及柜式空调机组的组装应符合设计规定顺序和要求;
c)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外机和风冷式空调机组冷却器的安装,除应满足冷却风循环空间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卫生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定;
f)分体式空调机组的室内机的位置应正确,并保持水平,冷凝排放应畅通,管道穿墙处需有相应防雨水措施;
g)风冷式空调机组管道的连接应严密、无渗漏,四周应留有相应的维修空间。
3.风管制作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风管制作的材料品种、规格与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b)风管下料、咬口、加固、法兰制作应按GB50243--2002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
4.风管及部件安装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检查水平风管安装后的水平度和垂直风管安装后的垂直度;检查风管安装的位置、标高、走向;检查支、吊、托架排列距离,预埋件或膨胀螺栓牢固度;检查法兰连接风管的连接垫片及连接后的严密性和牢固性,其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的要求;
b)检查双层活动百叶风日叶片松紧程度;检查风口与风管连接的严密度、牢固度;其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的要求;
c)检查各类风阀的安装位置;检查转动装置灵活和可靠性及阀板关期的严密性:
检查防火阀、止回阀安装位置及安装方向;其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43--2002的要求。
5.管道安装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管道布放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排列安装工艺及管道焊接工艺应的要求;GB50236-1998和GB50235-1997符合.
b)制冷管道的接驳工艺检查;
c)冷凝水管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d)支吊架的型式、位置、间距、标高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c)各种管道密闭性检查应符合设计及GB50235-1997的要求;
f)风管、管道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及GB50264-1997的要求
1.4.2.3.验收阶段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根据不同空调机型,空调系统调试记录及其检查测试结果必须符合设计通信机房的安全可靠特殊性要求、GB50243-2002的要求;
b)空调系统综合效能试验检测调试结果必须符合空调设备技术文件、设计文件及在保证通信机房安全、可靠情况下节能高效运行。
1.4.3装饰装修系统工程
1.4.3.1.设计阶段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承建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建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或进行加固处理。
b)审核承建单位的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必须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要求。
c)工程设计前,协助业上单位与承建单位沟通,将业王单位的需求形成书而意见,在工程设计前由业主单位签认。
d)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e)审核设计文件与业主单位需求的符合性,重点审查平面及天花布置、墙体分隔、装标准是否满足业主单位的需求。
f)审核设计文件的质量及设计深度是否满足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g)装修系统工程设计必须拍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1.4.3.2.实施阶段
准备工作A.
监理机构应从姐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组织或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名参建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领会设计意图,了解工程特点和工程质量要求,对图纸中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b)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实施组织设计方案和工程实施方案,重点审查有无可靠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有无究整的质保体系,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c)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资质、施工组织架构及人员配置、施工机械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及投标书的要求,并作出相应的批复或监理意见;
d)机房装饰装修系统工程所使用设备、主要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型号、规格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设计要求及合同规定要求,随带技术文件齐全,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证明;
e)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对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进行复测和验收。
B地面工程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基层找平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碎石或卵石的粒径不应大于其厚度的2/3,含泥量不应大于2%;砂为中粗砂,其含泥量不应大于3%的要求;
b)磨石地面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眇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的要求;
c)大理石、花岗石、瓷砖等板材地面工程及相关二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9-2002的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差不应大于10mm,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眇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楼梯踏步的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的规定;
d)活动地板地面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活动地板所有的支座柱和横梁应构成框架一体,并与基层连接牢固的要求;
塑料板地面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塑料板面层应表)e
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严密、美观。
拼缝处的图案、花纹吻合,无胶痕;与墙边交接严密,阴阳角收边方正的要求。
C吊顶工程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而进行监理工作:
a)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吊顶的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以上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的要求;
b)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应满足设计要求;
c)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金属吊杆龙骨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木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的要求;
d)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应满足GB50210-2001的6.2.11的要求;
e)采用上走线方式的机房不应吊顶,天花工程执行涂饰工程的标准。
D隔断墙工程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砖隔墙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03-2001的要求;
b)板材隔墙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的要求;
c)骨架隔墙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的要求;
d)活动隔墙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活动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活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的要求;
e)玻璃隔墙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的要求。
E抹灰工程
抹灰工程及其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
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的要求
F门窗工程
监理机构应从如卜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
50210--2001的要求;
b)金属门窗安装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
50210-2001的要求;
c)塑料门窗安装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采必须粉合设计及GB
50210-2001的要求;
d)特种门安装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GB50210-2001的要求。
G涂饰工程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基层处理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的要求;
b)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的要求;
c)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的要求;
d)美术涂饰工程及相关工作的检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及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的要求。
1.4.3.3.验收阶段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按照GB/T玲的相关条文进行;
b)协助业主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保修协议,明确工程质量缺陷保修的质量标准和保修期限;
c)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以及工程修补、修复的质量控制与实施阶段一致;
)对工程修补、修复的质量作出评价。
d
1.4.4消防系统工程
1.4.4.1.设计阶段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消防系统工程的设计应针对机房的特点,遵循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切机房的耐火等级为特级和一级,设有白动灭火设备时,可按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
b)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一级保护进行设计。
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宜按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进行选择。
c)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消防控制室内的布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045-1995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d)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SOil6--1998的有关规定执行;
e)火灾应急广播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f)工程设计前,协助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沟通,尽可能将业主单位的需求形成书面意见,在工程设计前由业主单位签认;
g)协助业主单位与设计单位签订工程设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1.4.4.2.实施阶段
A准备工作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审查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对承建单位的施工基线、标高进行复测和验收;
b)消防产品及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
c)消防系统工程的施工,必须受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
B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施工应符合GB50254-1996、GB50255—1996、的有关规定。
GB50166--1992及GB50257--1996、GB50258-1996.
b)设备安装过程:
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GB/T5014---2006和有关规定;
2)探测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引人控制器、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的检查结果应符合GB50116-1998、GB50166-1992及设计文件的要求。
C气体灭火系统工程
监理机构应从如下方面进行监理工作:
a)一般规定:
1)气体灭火系统应采于积吉净气体灭火剂:
惰性气体、七氟丙烷、三氟甲烷、二氧化碳;
2)防护区宜为单个封闭空间,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