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策划方案指引.docx
《企业年金策划方案指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年金策划方案指引.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企业年金策划方案指引
企业年金方案指引
企业年金方案一般包括总则、主体条款、附则三部分,文本内容分章节逐条排序。
一、总则部分
(一)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般应表述为:
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制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进展。
(二)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
要紧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方法》、《企业年金基金治理试行方法》和《集体合同规定》。
(三)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般应包括:
坚持有利于企业进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二、主体条款部分
(四)方案参加人。
一般包括:
①企业职工总数和参加企业年金方案的职工人数。
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加入的程序尽量简化,企业如认为有必要,可让参加人填报申请表。
对一部分接近退休年龄或已退休人员,企业应依照实际情况给予考虑。
③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明确参加人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信息有知情权。
④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方案的条件和程序。
(五)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方法。
一般包括:
①企业的所有制性质。
②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
应明确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③企业
企业年金方案一般包括总则、主体条款、附则三部分,文本内容分章节逐条排序。
一、总则部分
(一)建立企业年金的目的。
一般应表述为:
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建立人才长效机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制造力,促进企业健康持续进展。
(二)建立企业年金的依据。
要紧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企业年金试行方法》、《企业年金基金治理试行方法》和《集体合同规定》。
(三)建立企业年金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般应包括:
坚持有利于企业进展的原则;充分体现效率与兼顾公平的原则;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高度安全、适度收益的原则;适时调整的原则。
二、主体条款部分
(四)方案参加人。
一般包括:
①企业职工总数和参加企业年金方案的职工人数。
②企业职工加入的条件。
加入的程序尽量简化,企业如认为有必要,可让参加人填报申请表。
对一部分接近退休年龄或已退休人员,企业应依照实际情况给予考虑。
③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明确参加人对其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信息有知情权。
④参加人退出企业年金方案的条件和程序。
(五)资金筹集方式和缴费方法。
一般包括:
①企业的所有制性质。
②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
应明确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③企业缴费的方式、时刻、提取比例,对不同参加人的分配比例等。
④个人缴费的方式、时刻和缴费比例等。
⑤明确企业年金缴费上限要求。
(六)个人账户治理方式。
一般包括:
①个人账户的开立。
明确由账户治理机构开立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
②个人账户的维护与变更。
③个人账户的转移。
要紧包括需要转移账户的情况、转移方式、无法转移的情况以及处理方法等。
④个人账户的注销。
列明账户注销的条件。
⑤企业账户的处理。
明确未归属权益产生的资金重新分配的原则。
(七)基金治理方式。
一般包括:
①企业年金基金的组成。
明确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
②基金治理。
明确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存,采纳个人账户方式进行治理;企业年金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投资运营的收益计入企业年金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与企业、受托人、托管人、账户治理人、投资治理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治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③基金分配。
明确将企业缴费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工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以及专门情况的限制条件;职工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计入企业年金基金个人账户。
(八)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一般包括:
①支付条件。
一般包括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因病(残)丧失劳动
(九)中止缴费的条件。
一般包括:
①企业中止缴费的条件。
要紧包括企业经营亏损、兼并、解散、破产等;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反对接着实施企业年金方案。
②职工个人中止缴费的条件。
职工与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③中止缴费后企业年金的处理。
应明确各种中止企业年金缴费后的处理方法。
(十)组织治理和监督方式。
一般包括:
①企业年金方案设立的程序。
一般由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形成企业年金方案草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及其他民主方式审议通过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形成合格的企业年金方案。
②治理监督。
企业通过集体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或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并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由企业作为托付人或企业及其职工作为托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治理合同;集体协商双方监督受托治理合同的履行情况。
③治理费用支付。
一般应明确企业年金基金治理运营的费用及列支渠道,按照基金治理合同规定确定。
④争议的处理。
应明确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十一)修改企业年金方案的条件。
一般包括:
企业依照盈利情况,适时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但不得突破企业和职工缴费的上限规定;本企业半数以上职工提议进行企业年金方案的修改。
(十二)修改企业年金方案的程序。
一般包括:
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集体协商修改企业年金方案;将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重新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书面通知有关方面。
(十三)企业年金方案中止的条件。
一般与企业中止缴费的条件相同。
出现与企业中止缴费相同的条件,由集体协商双方协商确定。
(十四)企业年金方案中止的程序。
应明确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人和受托人。
(十五)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的时刻。
四、企业年金方案文本格式
封面标注“××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字体为二号宋体加黑。
申请备案公司名称(加盖公司公章)、企业协商首席代表(本人签字)、职工协商首席代表(本人签字)、申请日期,字体为三号仿宋体。
正文分章节逐条排序,标题为三号黑体,其余为三号仿宋体,行间距为1.5倍,页码置于下端居中。
来源:
《关于企业年金方案和基金治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附件5
企业年金打算实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宗旨】
为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和提高本公司职员退休后的生活质量,调动职员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凝聚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企业年金试行方法》、《企业年金基金治理试行方法》以及《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企业年金打算,以下简称“本打算”。
本打算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差不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条【遵循原则】
(一)进展的原则:
本公司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职员的养老待遇,调动职员的劳动积极性,稳定职员队伍,从而促进公司长远进展。
(二)效率的原则:
公司企业年金总体规模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缴,效益差时少缴或临时不缴;职员的企业年金账户基金与劳动贡献挂钩,因劳动贡献大小而有所不同。
(三)共同缴费原则:
本公司企业年金缴费由公司和职员共同缴费,并严格遵守有关缴费比例的政府文件规定。
(四)政府指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原则:
企业年金坚持政府指导与公司自主相结合,按照国家和XX省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 年金打算参加人
第三条【参加人员范围】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企业职员能够加入本打算:
(一)与本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本打算所称企业年金,是指公司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差不多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第二条【遵循原则】
(一)进展的原则:
本公司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职员的养老待遇,调动职员的劳动积极性,稳定职员队伍,从而促进公司长远进展。
(二)效率的原则:
公司企业年金总体规模与公司的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缴,效益差时少缴或临时不缴;职员的企业年金账户基金与劳动贡献挂钩,因劳动贡献大小而有所不同。
(三)共同缴费原则:
本公司企业年金缴费由公司和职员共同缴费,并严格遵守有关缴费比例的政府文件规定。
(四)政府指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原则:
企业年金坚持政府指导与公司自主相结合,按照国家和XX省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
第二章 年金打算参加人
第三条【参加人员范围】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企业职员能够加入本打算:
(一)与本公司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并正在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义务;
(二)试用期满;
(三)差不多参加差不多养老保险并按时履行缴费义务;
(四)编外、下岗、停薪留职的职工除外。
第四条【打算加入】
本企业年金方案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现在满足参加条件的职工于生效日正式加入本养老金打算;
其它职员加入打算时刻的确定,以满足打算参加条件之日为准。
第五条【打算参加人权利】
(一)在满足本打算规定的条件后,合法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
(二)有对其个人账户信息的知情权。
第六条【打算参加人义务】
(一)授权企业每月从本人工资收入中代扣个人缴费;
(二)授权企业作为托付人托付打算受托人对个人账户中的资产进行治理;
(三)承诺在未达到下述所规定的条件时,不管本打算是否依旧存续,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早提取资金。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体年龄,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
2.丧失劳动能力;
3.在退休前去世;
4.出境定居。
第七条【打算的退出与连续】
(一)打算参加人能够退出本打算;退出时只须向企业提交通过签章的书面退出文件即可;企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该打算参加人退出事项,受托人也以书面形式将这一事项通知账户治理人;打算参加人退出打算后,假如该打算参加人加入另一个企业年金打算,则其在本打算中的个人账户可转入该打算中。
(二)打算参加人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退出本打算:
符合规定的享受企业年金待遇支付条件,并申请领取年金待遇支付;
劳动合同期满同时未续签;
劳动合同期未满,然而与本企业解除劳动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期未满而未经企业批准自动离职。
(三)参加过本打算,后因某些缘故退出,然而再次加入的职工,其在本打算中应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不变。
第三章 年金打算缴费和权益归属
第八条【缴费模式】
本打算采取缴费确定型、完全积存的个人账户治理模式,账户基金由公司缴费、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构成。
第九条【缴费标准和方式】
缴费标准:
缴费额=缴费基数×差不多缴费比例×职务调整系数×工龄调整系数×司龄调整系数
其中:
缴费基数指职员上月计税工资总额;
差不多缴费比例按照工资总额4%执行;
职务调整系数,按照职员的职务和技术级不确定,参照下表:
公司领导正职 公司领导副职 高级治理人员 中级治理人员 一般职员
2.0 1.8 1.5 1.3 1.0
工龄调整系数,按照职员的工龄确定,参照下表:
30-40年 20-30年 10-20年 5-10年 工龄5年以下
1.8 1.6 1.4 1.2 1.0
司龄调整系数,按照职员在本公司的连续服务年限确定,参照下表:
20年以上 15-20年 10-15年 5-10年 司龄5年以下
1.8 1.6 1.4 1.2 1.0
缴费负担比例:
公司缴费:
为企业年金缴费额的80%;
个人缴费:
为企业年金缴费额的20%。
(三)缴费方式:
公司采取月缴费方式,职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当月工资中代为扣缴;企业将应缴的企业和个人缴费款项直接足额汇至在托管人处开立的本企业年金基金专户。
(四)资金列支渠道:
企业缴费在年工资总额的4%以内部分从成本列支,超过4%部分在职工福利费或自有资金中列支。
第十条【权益归属】
(一)个人缴费部分100%权益归个人所有;
(二)公司缴费部分依照“公平与激励原则”,以职员在公司的服务年限按照下述比例执行:
服务年限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归属比例 0 35% 70% 100%
(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公司有权没收该合同期内计入该打算参加人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部分:
当期劳动合同未满就与公司解除劳动雇佣关系的;
当期劳动合同未满且未解除劳动雇佣关系就自动离职的;
因违法违纪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没收转出的这部分未归属权益将归集至本年金打算的企业账户中,作为本企业年金用于奖励特定人员的津贴。
第四章 年金基金的治理
第十一条【基金治理模式】
本年金打算归集的资金将以信托(受托)治理的方式进行治理。
本年金基金将全权托付给具有企业年金受托治理资格的__________(法人受托人)进行受托治理。
受托人托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人托管年金基金财产;托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治理资格的投资治理人治理年金基金的投资;托付具备企业年金基金账户治理资格的账户治理人提供年金基金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的治理和服务。
第五章 年金待遇的支付与转移
第十二条【年金待遇支付条件】
职员差不多参加本打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能够领取养老金: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了提早退休手续;
(二)职员全残,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三)职员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十三条【年金待遇支付方式】
(一)按个人账户积存额(含投资收益)支付,参加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由受托人指令托管人向受益人按照约定方式支付年金待遇。
(二)待遇支付能够在该参加人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丧失劳动能力后当年剩余时刻的任何时刻开始,但不能迟于当年的12月31日。
(三)本打算参加人的个人账户积存额超出其上年月平均工资60倍的,不得一次性领取,可选择分期领取或转入商业保险年金。
(四)本打算参加人身故时,其个人账户仍有余额的,由指定受益人或继承人一次性领取全部余额。
第十四条【年金待遇的转移】
本打算参加人变动工作单位且参加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打算时,本年金打算个人帐户资金能够随同转移。
参加人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个人帐户仍保留在本公司企业年金打算中。
第六章 年金打算的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信息披露】
(一)打算参加人有权获得下列有关本年金打算的资料:
1.本打算正式文本及缴费细则正式文本;
2.本打算或缴费细则的修改通知和修改后的正式文本及其修改讲明;
3.年金打算参加人退出本打算的回复及企业缴费部分的权益确认书;
(二)账户治理人发出的个人账户变动信息和余额对账单定期发送给本年金打算参加人;
(三)本年金打算参加人有权随时查询如下事项:
1.个人账户余额;
2.个人信息的差不多情况;
3.本年金打算所建立的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情况;
4.法律法规所同意的其他信息。
第十六条【报告制度】
本打算的受托人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本公司提交季度企业年金基金治理报告;并在年度结束后45日内向企业提交年度企业年金基金治理报告,其中年度企业年金基金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权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章 企业年金方案调整
第十七条【中止缴费条件】
在公司经济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对企业年金的公司缴费水平进行相应调整。
依照“效率与效益”的原则,公司少缴或中止缴费,待经济状况好转时再予以弥补。
中止缴费时,按相应程序报送政府相关部门。
第十八条【方案调整处理】
本公司依照企业进展状况,能够对企业年金方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企业年金受托人进行调整。
调整后方案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集体协商通过,并报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
第十九条【治理机构变更】
如本公司与本打算受托人解除信托关系,本公司将在30日内委任新的受托人。
原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企业年金基金受托治理资料,并及时办理受托治理业务移交手续。
第八章年金打算的监管和争议解决
第二十条【年金打算的监管】
本年金打算的设立和执行受XX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争议解决】
若本年金打算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发生争议,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省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进行仲裁。
窗体底端
窗体顶端
建立企业年金打算的几个核心问题窗体底端
企业年金打算作为福利打算重要的组成部分,将大大加强对职员的激励。
建立企业年金打算之初,既要考虑到对职员今后的长期激励,但也必须兼顾对职员历史贡献的补偿。
具体到年金打算,就需要考虑如下的问题。
采纳何种企业年金打算方式:
DB打算依旧DC打算。
DB打算是待遇确定型的,以退休后的既定养老金替代率或养老金支付水平来精算当期及今后给职员所要缴纳的年金费用;DC打算是缴费确定型,只以当前企业和职员的缴费水平差不多今后的积存水平来确定职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
目前,国家倡导的是DC打算,如此能够大大缓解企业的财务压力。
在国外,兴起了DC和DB打算混合的年金模式。
年金资金的来源。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规定,补充养老保险费用中的企业供款,能够在企业工资储备金中列支;能够将企业基金养老保险缴费中超过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返还企业作为补充养老保险供款;也能够经当地政府批准,将不超过本企业工资总额一定比例部分计入企业相关成本费用。
补充养老保险费用中的个人缴费,从个人工资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或绝对额缴纳。
但在实际的执行中,效果并不行。
企业年金的资金来源大部分差不多上如工资节余,福利基金等。
考虑到国资委成立后的国企改革的深入进展,有专门多的国有企业积极的支持本企业的年金打算的建立,因为他的资金来源是那些目前企业所有的但专门不确定的资金。
年金的缴费方式。
是趸交,依旧一年或一月一交,依旧不定期的缴纳。
最终依照的将是企业的财务压力。
目前,大型国有企业的年金缴纳方式专门多差不多上趸交,因为他们的资金大都来源于那些不确定性的资金。
要兼顾到企业的财务上的灵活性,年金采取的年交方式依旧比较可行的,但金额需要依照企业的效益状况而波动。
年金打算的对象。
年金覆盖的是全体职员,依旧企业的中高层骨干职员。
为了体现年金打算对职员的长期激励。
目前大多数企业的 年金打算所覆盖的范围差不多上企业的中长期合同工,以及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工。
年金的分担方式。
最初的年金打算差不多上由雇主单方缴费,雇主承担了过多的风险。
后来进一步的进展成为由雇主和职员双方缴费,以鼓舞职员参与年金打算,同时体现职员的责任。
但职员缴费只能占总缴费的一小部分。
目前我国提倡的是双方共同缴费。
年金分担的基础。
企业采取按工资总额的百分比或利润的百分比提出缴纳总额,或按职员的工资百分比为其缴纳年金是一种比较通行的方式。
工资体现的确实是职员对企业的贡献,采取分担基础是比较合理的,
年金的治理和运营。
年金通过若干年的积存后,规模是庞大的,不仅要治理好,还要让其保值增值。
企业既能够自行经办年金基金,因此只是对大型企业的年金或行业年金而言的。
也能够选择金融机构来治理年金基金,要紧有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或银行等。
同保险公司的合作是年金打算进展的一大趋势。
受益资格的确定。
并不是年金一建立,其所有权就归职员个人。
尽管为职员设立了个人帐户,但企业缴费部分及增值部分的受益权及受益比例是随着职员为所在企业服务年限增加而逐步转移的。
关于损害企业利益的职员,企业将有权收回未归纳个人的部分,以及停止为其缴纳年金。
为达到年金的养老保障的作用,一般情况下是不同意职员在退休前领取年金的。
税收优惠方面。
在企业年金企业缴纳方面,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有一个工资总额的4%限度也是针对试点地区的。
在具体的操作中,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能够和所在地的税务部门谈判,争取优惠政策,还有的是利用企业各方面的节余资金来缴纳年金费用。
在职员退休后领取方面,也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所需要交纳的确实是托付机构的治理费用,职员能够不用交纳所得税等。
;
多种灵活的领取方式。
职员在退休后,能够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余额,也能够分次领取(如每年、每月等)。
为了治理上的方便以及保证年金对职员的养老保障,企业也能够原则性的规定职员领取年金的方式是月领,具体的条款职员个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历史补偿问题。
年金打算实施前,对职员过去的历史补偿就需要兼顾多种因素。
同企业往常的福利打算的有机结合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如往常的持股打算和养老金打算等。
司龄体现的是职员对企业的忠诚度,岗位体现了职员的贡献,考虑年龄问题体现的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差不多对职员的退休后养老水平的责任。
因此,对年金打算实施后新进入企业的职员就不存在所谓的历史补偿问题了。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为了保障和提高本企业职工退体后的企业年金待遇,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调动本企业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进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企业年金试行方法》《企业年金基金治理试行方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年金打算(以下简称“本打算”)。
本打算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进展的原则。
本企业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提高职工养老待遇,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企业进展。
2.效率的原则。
企业年金总体缴费与本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效益好时多缴,效益差时少缴或暂不缴;职工的企业年金缴费与劳动贡献挂钩,因劳动贡献大小而有所不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