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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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体系
为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科学地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状况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让施工人员更系统、更全面的了解施工过程危害因素,实现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使施工企业领导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管理决策,促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真正做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特制定本标准。
一、施工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和确定是评价研究内容的基础和关键,直接影响到评价的精度和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从系统性的角度把公路施工分为安全管理、环境条件、施工用电、施工设备及设施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必须的基本指标。
评价指标体系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可比性、动态性原则。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是一个动态过程,在施工不同阶段,不同的情况下,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会随之变化。
因此,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时要注意该体系的开放性、动态性。
该方法运用于公路施工安全评价,能够结合各个公路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安全评价,充分辨识公路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力争把其消灭在萌芽之中;也可以在施工中,分不同阶段对其进行评价,得到公路施工的不同时期的安全状况。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领导小组
组长:
郭向前
副组长:
高玉波
成员:
各市质安处处长、李晓明、张德喜、杨福仁、姚杰、喻永华。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省质安局安全处,具体负责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结果发布。
各被考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评奖惩力度,促进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
三、评价内容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及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内容包括:
责任落实、工作计划、安全活动、应急预案、人员(机械)持证、安全经费、隐患排查治理。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1)。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单项评价,内容包括现场布设、安全防护、工序作业、施工现场。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2)等评分项目。
四、评分方法
(一)考核评价每年两次,分年中考评和年度考评。
依照听取汇报、内业检查、现场抽查、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评分符合下列原则: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状况的单项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结果均应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总评得分大于90分为优秀,应巩固安全成果;当总评为大于75小于90为合格,应加强管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争取达到优秀;当总评得分大于60小于75分为基本合格,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当总评分小于60分时为不合格,省质安局将通报批评,必须由有关业务部门配合,立即停工整顿,直到隐患全部得到处理,方可恢复生产。
(二)各单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各单项评分的实得分应为相应分项评分表中各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每发生1条一般隐患记3分,发生1条严重隐患记15分,隐患整改不及时每条加5分,隐患无故不整改每条加10分,严重隐患无故不整改每条加20分。
(三)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数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评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Ⅰ级:
事故死亡(失踪)30人及以上,涉险30人及以上,可能造成100人及以上重伤(或急性中毒),经济损失达10000万元及以上。
Ⅱ级:
死亡(失踪)10-29人,涉险10-29人,可能造成50-99人重伤(或急性中毒),经济损失达5000万元-10000万元之间。
Ⅲ级:
死亡(失踪)3-9人,涉险3-9人,可能造成10-49人重伤(或急性中毒),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5000万元之间的。
IV级:
死亡(失踪)1-2人,涉险1-2人,可能造成1-9人重伤(或急性中毒),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以下。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体系的建立,首先要进行危险及有害因素的普查、辨识,进而对整个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安全评价,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从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通过系统地研究项目施工安全,能够最大限度地剖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发展的时空规律和表现形态,进而寻找更加完善的解决途径,研究相应的法规、规程和事故的防范措施。
同时,在安全评价过程中,能使工作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有充分的认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科学的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附件:
1、安全生产条件考核表
2、安全生产工作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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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录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和辅导工作,创造良好的试用期工作环境,加速试用员工的成长和进步,特制定目标责任制制度。
一、员工试用期规定
1、自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转正之日起。
2、员工试用期限为3个月,公司根据试用期员工具体表现提前或推迟转正。
(一)、福利待遇
1、试用期员工工资根据所聘的岗位确定,核算时间从到岗工作之日起计算,日工资为:
月工资÷(本月天数-休假天数)
2、过节费按正式员工的1/2发放。
3、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休假
1、试用期内累计事假不能超过3天,如果特殊情况超过3天需报董事长批准。
2、可持相关证明请病假,请病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3、可请丧假,请假程序和天数与正式员工要样。
4、不享受探亲假、婚假。
二、员工入职准备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2、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体检报告。
4、4张一寸照片
5、部分职位(如出纳、收银员、司机、仓管)试用期员工还须须准备房产证明、户口本、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行政手续
1、试用人员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向试用期人员发放办公相关用品。
2、发放工作牌,办理考勤卡。
3、试用期人员需要食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和就餐。
4、将试用期人员带入用人部门。
四、用人部门指引
1、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是“入职指引人”。
2、带领试用期员工熟悉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向其介绍今后工作中要紧密配合的部门及员工,同时介绍公司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包括会议室、停车场、洗手间等。
3、与试用期员工进入面谈,商讨入职后的工作安排,并向试用期员工描述其工作的部门架构,岗位名称,职务,岗位职责等。
简单介绍将来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前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
4、教会试用期员工使用生产工具或办公用具。
5、公司有活动要及时告知试用期限人员。
6、与试用期人员进行正面沟通,引导其工作,及时了解试用期
员工在工作及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帮助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