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简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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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暑假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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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点 提 示
1.请考生及家长遵守本简章的各项规定,仔细阅读后再报名。
2.报名时间:
"音基"专业5月28、29日;钢琴、小提琴等其他所有专业6月1-11日。
3.考试时间:
"音基"专业7月23日开始;钢琴、小提琴等其他所有专业均从8月20日开始考试。
4.考试的时间及考场安排可于7月1日开始打电话1605710查询台询问,也可于8月16日到我院来看布告。
5.考试结果可于9月1日开始打电话1605710查询台询问。
6.发评审表、证书的时间为:
音乐基础知识、手风琴、钢琴、电子琴、小提琴、大提琴、民乐、管乐、小鼓、声乐等所有考级专业均可在9月10、11、17、18、24、25日共6个双休日的上午8:
30-11:
30,下午1:
30-4:
30的时间内领取,过时不再补领。
7.凡跳级报考4-9级者须加考前一级部分重点曲目(加试曲目可看谱),不跳级报考四级(含四级)以上者,报名时,须出示本院前一级证书。
8.凡在北京考区参加我院考级3级(含3级)以上的考生须持有我院"音乐基础知识"测试一级证书方可报名(未满7周岁者可免,但报名时须带户口本原件)。
9.报考级别请慎重,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10.中央音乐学院每年举办四次考级:
寒、暑假在大学部(21个专业),报名时间分别为6月1日-11日及11月1-11日(在本院内);"五一"、"十一"假期在附中部(15个专业),报名时间分别为8月1-7日及3月1-7日。
"音基"每年两次(寒、暑假)仍在大学部,报名时间分别为5月、10月最后一周的双休日。
11.报电子琴专业的考生,填报名表时请在备注栏内写明用旧教材还是新教材。
12.考级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如有变动,均以报考时颁发的考级简章为准。
13.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常年声讯电话66419116.人工咨询电话66425733(节假日除外)
2005年暑假
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简章
一、概 述
中央音乐学院是我国唯一的一所重点高等音乐学府,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
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委员会由我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在院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普及音乐教育,提高我国音乐水平和国民音乐文化素养的宗旨,组织与领导音乐各专业的水平鉴定与考核工作,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国家级的社会普遍承认的权威性的水平鉴定,为学生的学习及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以促进我国业余音乐教育事业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
整个考级工作力求保持和发扬我院严谨的学术作风和优良传统,在严格、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下进行,确保考级评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中央音乐学院各专业的考级教程,均是按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和必须重视基本功训练的总体思路,由富有经验的专家们编写的。
广大的业余学琴者如能重视并参照这一规则来指导自己的学习,将会少走弯路,稳步前进。
但从近几年的考级实际情况来看,为数不少的学琴者,或出于对学习音乐的基本规律的不够了解,或无奈地为单纯追求某种狭隘的功利所趋动,往往只学半年或三、四个月便急于考高一级,其结果不仅达不到开发智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的目的,反而有可能人为地增加了学生负担,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浪费了孩子的宝贵时光和家长的心血。
这种有悖于素质教育的怪现象,必须尽快予以纠正。
我们衷心希望家长和老师在遵循音乐教育规律,注重打好基础、培养正确的演奏方法等方面多下功夫,以有利于学生在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下,进行音乐的学习和考级。
1、考级专业:
共开设21个专业:
A:
手风琴、B:
钢琴、C:
电子琴、D:
小提琴、E:
声乐(成人、儿童)、F:
二胡、G:
琵琶、H:
扬琴、I:
古筝、J:
笛子、K:
吉它(寒假考)、L:
大提琴、M:
单簧管、N:
长笛、O:
小号、P:
小鼓、Q:
萨克斯、R:
圆号、S:
低音提琴、T:
长号、V:
双簧管(以上拉丁字母为各专业的代号)。
2006年寒假开设中提琴专业。
2、报考对象和条件:
各专业演奏水平定为1-9级,9级为最高级(声乐专业最高级为八级,小提琴、单簧管、长号、小号、手风琴、民乐专业增加演奏文凭级。
凡学过以上专业演奏(唱),具有一定程度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地区不限(外地考生可函报暑假6月5日止,寒假11月5日止,附中部暂不受理函报)。
3、考级点分布情况:
我院海内外音乐考级除北京考区外,还在河北、天津、山西、山东、内蒙、青海、新疆、黑龙江、吉林、辽宁、安徽、浙江、河南、广东、广西、福建、海南、贵州、云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市及香港、台湾地区和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设立了音乐考级点。
二、报 名
1、报名时间:
在本院大学部每年寒、暑假举办两次:
暑假:
"音基"专业:
5月28、29日。
钢琴等表演专业:
6月1日-11日。
寒假:
"音基"专业:
10月29、30日。
钢琴等表演专业:
11月1日-11日。
在附中部钢琴、小提琴等15个表演专业(声乐、圆号、长号、双簧管、吉他、低音提琴除外)每年"五一"、"十一"举办两次:
"五一"假日:
3月1日-7日。
"十一"假日:
8月1日-7日。
(以上四次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1:
30-4:
3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
大学部: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办公楼一层101室)
电话:
6641.9116(声讯全天候)
6642.5733(常年人工咨询,节假日、寒暑假及报名、发证书期间停
止开通,另外,每周二、四下午考级办专设对外接待日.)
附中部:
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二号。
乘122、721、39(支)、812路公共汽车在方庄购物中心下车往西路南。
电话:
87684395。
3、报名手续:
①准备好三张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认真阅读简章,如认同简章中各项规定和要求,再到领表处领取准考证和报名表(当日有效)并交纳报名费10元和证书预收费10元。
②报考4级以上(含4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我院前一级证书及"音基"证书,无证书者应按"跳级"的有关规定报名。
如报3-9级者,须出示"音基"一级证书方可报名领表(详见本简章"几点注意事项"部分)。
③到填表处认真填写准考证、报名表,要求如下:
a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b姓名请注明汉语拼音。
电子琴考生请在备注栏写明用新教材还是旧教材。
c准考证和报名表上各贴一张照片,第三张照片的背面请写上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专业、级别等四项内容。
d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均要填写详细、准确、清楚,如因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e关于报考级别,请考生与家长事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慎重考虑好后选定相应级别再填表报名,报什么级别,只准考什么级别。
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
④到报名处按规定交纳考级费办理报名手续。
按北京市物价局所规定的各级考级费收
费标准如下:
一级40元二级50元三级60元四级70元五级80元
六级90元七级100元八级110元 九级120元演奏文凭级300元(含两次)
三、考试及发榜
1、考试时间:
本次音基考级的考试时间从7月23日开始,钢琴等21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全都从8月20日开始。
参加本次考级的每位考生的考试日期及考场安排除了可向160电话信息台查询外(详见第4条),还于考试起始日前四天(8月16日)在我院公布。
2、考试要求:
考试内容和方式严格照各专业的考级教程、考级曲目及本简章第四部分"几点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请考生按时在指定地点候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除钢琴、古筝、扬琴外,其它专业均需自带乐器(雅马哈KB-200、KB-210、KB-220和卡西欧CT-670为本院电子琴考级指定用琴,凡使用这四种型号琴的电子琴考生,可免带乐器参加考级,凡自带琴者一律自备电池,声乐考生伴奏自带)。
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查询考级结果及领取证书:
查询本次考级结果请打160信息台查询(详见第4条)。
音乐基础知识、钢琴、手风琴、电子琴、小提琴、大提琴、管乐、民乐、声乐等所有考级专业的考生均可在9月10、11、17、18、24、25日共6个双休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
30-4:
30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考级办公室领取评审表和证书(未通过者没有证书,凭准考证和评审表退还预收的证书费,没有准考证不能领取考级评审结果),过时不再补领,请考生和家长一定按时领取,谢谢合作。
4、为方便考生,本次考级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及考试结果可拨打电话1605710(24小时声讯服务)查询,具体方法如下:
(1)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7月1日始可查询,考试结果9月1日始可查询。
(2)1605710自动查询系统直接输入专业代码及准考证号即可,专业代码为:
手风琴-01声乐-05 古 筝-09 小号-13 萨克斯-17
钢 琴-02 二 胡-06 大提琴-10 小鼓-14 圆 号-18
电子琴-03 琵 琶-07 单簧管-11 吉它-15 低音提琴-19
小提琴-04 扬 琴-08 长 笛-12 笛子-16长号-20
双簧管-21音乐基础知识-25
例:
手风琴考生的准考证号码为:
A050070,查询时拨通1605710,听到提示音"请输入准考证号"后,按电话机相应数字键,输入号码为01050070[01为手风琴专业的代码]即可。
注:
(1)自动查询应使用北京市的双音频电话,外省市的长途电话及手机无效。
(2)160信息台为有偿服务。
四、几点注意事项
一、为了满足广大考生及其家长的需要,特将有关考级报名及考试的若干规定内容再次通告如下:
所有专业考试时必须背谱(年满25周岁人员可例外)。
报考各专业4-9级,原则上不可跳级(报名时须出示本院前一级的证书及音基证书),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须加试前一级的部分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前一级考级费。
跳级加试具体要求如下:
钢琴:
自选前一级第三首(大型乐曲);手风琴:
前一级音阶、练习曲、复调曲;电子琴4-7级:
自选前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8-9级自选两首乐曲及视奏(跳八级)、配伴奏(跳九级)等;民乐类:
自选前一级带*记号的乐曲一首;管弦类:
自选一首前一级的协奏曲或与协奏曲等同份量的大型乐曲;演奏文凭级需有本专业九级证书者方可报考,考试需分两次进行(民乐类除外):
第一次考试曲目成绩获"尚可"以上者方许可持评审表在下次考级时再报名参加第二次的考试(考级内容见曲目单)。
北京以外地区钢琴继续使用旧教材。
其它专业新、旧教材均可使用但不可混用。
二、关于《音乐基础知识》(简称"音基")测试的要求:
1、凡报考我院各专业1-2级的考生,报名时无需出示"音基"测试的合格证书。
2、报考我院各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的北京考区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音基"测试的一级合格证书(未满7周岁者可免,但报名时须带户口本原件)。
3、每年寒、暑假在本院举办"音基"一、二、三级测试各一次(二级和三级的考生报名时请带前一级证书),暑期、寒假报名时间分别为5月和10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两天。
自2006年暑假起在北京考区将实施考过"音基"二级者方可报考钢琴等表演专业的7-9级及演奏文凭级。
4、本次"音基"考试的时间从7月23日开始;发测试结果及证书的时间为9月10、11、17、18、24、25日(共6天)。
查询测试结果从9月1日起,可打电话1605710(查询办法见本简章第三部分第4条)。
5、自2006年起,北京以外地区陆续开始实施考过"音基"一级者方可报考钢琴等表演专业的3-9级。
三、清华大学文艺特长生冬令营仅以获本院九级证书的高中学生(钢琴专业须获九级优秀证书)为唯一参照标准。
四、获本院四级优秀、六级通过的小学生及六级优秀、八级通过的中学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综艺部可免予专业初试。
联系电话:
82590714
五、每次考级的内容、要求如与教材中的考生注意事项有出入,均以报名时颁发的该期考级简章中的规定为准。
五、全年考级时间及考场安排
●在中央音乐学院内每年举办四次考级;寒、暑假在大学部,报名时间分别为6月1-11日及11月1-11日;"五一"、"十一"假日在附中部,报名时间分别为3月1-7日及8月1-7日。
"音基"测试每年暑、寒假在大学部举行两次。
报名时间分别为5月、10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两天。
●每年还在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电话:
6278.3877)增设钢琴、手风琴、小提琴、萨克斯、单簧管、长笛考级考场。
考试时间:
五月(3月1日-7日报名)和十月(8月1日-7日报名)。
●每年在北京姜杰文化艺术中心新世界分校(电话:
6708.3002)、航天桥分校(电话:
6842.8858)、亚运村分校(电话:
64890241)举办四期考级(以该校学生为主,限额报名,只设手风琴、钢琴、小提琴专业)报名时间:
一月、四月、七月、十月的1-5日,考试时间:
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的双休日。
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本简章,并自觉遵守简章中的各项规定,谢谢合作!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培训中心招生公告
本中心师资由本院教师或本院毕业生担任。
课程设置:
音乐基础知识一、二、三级(报二、三级需出示前一级证书)视唱练耳、乐理、钢琴集体课、童声训练、小提琴、吉他、二胡、古筝、琵琶、长笛、萨克斯、手风琴、电子琴等。
报名时间:
每年二月、八月集中报名、常年滚动报名。
年龄五周岁以上者均可参加。
咨询电话:
66416328。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常年声讯电话66419116.人工咨询电话66425733(节假日除外)
欢迎参加我院的音乐考级预祝每位考生取得满意的成绩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