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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真题中国法制史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13.汉宣帝地节四年下诏曰:

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

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得相首匿正式成为中国封建法律原则和制度。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010年卷一单选第13题)

  A.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一般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B.近亲属之间相互首谋隐匿所有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亲亲得相首匿的本意在于尊崇伦理亲情

  D.亲亲得相首匿的法旨在于宽宥缘自亲情发生的隐匿犯罪亲属的行为

「答案」B

「考点」亲亲得相首匿

「解析」本题考核亲亲得相首匿。

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14.中国法制近代化经历了曲折的渐进过程,贯穿着西方法律精神与中国法律传统的交汇与碰撞。

关于中国法制近代化在修律中的特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2010年卷一单选第14题)

A.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修律大臣俞廉三上陈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认为民律修订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B.1911年《大清新刑律》作为中国第一部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在吸纳近代资产阶级罪刑法定等原则的同时,仍然保留了部分不必科刑的民事条款

C.1910年颁行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国家司法审判实行四级三审制

D.1947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所列各项民主自由权利比以往任何宪法性文件都充分

「答案」B

「考点」清末主要修律内容

「解析」《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

15.关于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010年卷一单选第15题)

A.八议制度自曹魏《魏律》正式入律,其思想渊源为《周礼。

秋官》的八辟丽邦法之说

B.秋冬行刑制度自唐代始,其理论渊源为《礼记。

月令》关于秋冬季节戮有罪,严断刑之述

C.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其法律形式源自《尚书。

大诰》周公对臣民之训诫

D.明刑弼教作为明清推行重典治国政策的思想基础,其理论依据源自《尚书。

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之语

「答案」B

「考点」秦汉、魏晋时期的法律、司法制度、大诰、明刑弼教的立法思想

「解析」选项A正确。

魏明帝在制定《魏律》时,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选项B错误。

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制度。

选项C正确。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

大诰之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

大诰》,原为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

选项D正确。

明刑弼教一词,最早见于《尚书。

大禹谟》。

明刑弼教思想,完全是借弼教之口实,为推行重典治国政策提供思想理论依据。

16.关于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 )(2010年卷一单选第16题)

A.中国西周时期的礼是对社会生活起着调整作用的习惯法

B.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

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

C.法国公元九世纪至十三世纪是以习惯法为主的时期

D.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接下来便形成了习惯法阶段

「答案」D

「考点」中外法律制度中的习惯法

「解析」德国学者萨维尼认为法律是分阶段发展的,最初习惯法阶段,接下来是自然法或学术法阶段,选项D颠倒了二者的顺序。

  (2009年)

  13.杜甫有诗云:

“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

”对诗歌涉及的典当制度,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 )

  A.唐代的典当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

  B.唐代的典当契约称为“质剂”

  C.唐代的典当称为“活卖”

  D.唐代法律规定开典当行者构成“坐赃”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西周、唐宋时期的法制。

选项A正确。

唐末开始用“典”或“典当”一词。

宋承唐制,规定了更加具体的制度。

选项B错误。

西周的买卖契约成为“质剂”。

选项C错误。

宋代典卖又称“活卖”。

选项D错误。

《唐律》中的“坐赃”,指官吏或常人非因职权之便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

  14.关于宋代法律和法制,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宋刑统》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B.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C.宋仁宗朝敕、例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例”

  D.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宋代的法律。

选项A正确。

《宋刑统》由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修订,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全称《宋建隆重详定刑统》,简称《宋刑统》。

选项B正确。

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

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

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选项C错误。

宋神宗朝敕地位提高,“凡律所不载者,一断于敕”,敕已到足以破律、代律的地步。

  选项D正确。

宋建隆四年颁行“折杖法”,意在笼络人心,改变五代以来刑罚严苛的弊端。

  15.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

5月14日,《苏报》又指出:

《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

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

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

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

  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

  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领事裁判权。

  选项A错误。

与本题题干无关,是干扰项。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领事裁判权体现的是外国侵略者在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所规定的司法特权,是对我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

  选项C错误。

限制的是我国的司法审判权。

  16.关于德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

  A.德国统一前普鲁士曾制定过《禁止组织新党法》

  B.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C.德国1900年《民法典》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

  D.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了以种族主义和恐怖主义为指导的《加洛林纳法典》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德国的法律制度。

  选项A错误。

《禁止组织新党法》是希特勒统治时期颁布的。

  选项B错误。

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

  选项C正确。

英国法学家梅特兰评价说:

“从未有过如此丰富的一流智慧被投放到一次立法行为当中。

  选项D错误。

《加洛林纳法典》是封建时代后期出现的一部以帝国名义颁布的刑法典。

  (2008年)

  8.西周时,格伯以良马四匹折价,购买倗生三十田。

双方签订买卖契约,刻写竹简之上,中破为两半,双方各执一半。

依西周礼法,该契约的称谓是下列哪一种?

  A.傅别

  B.质剂

  C.券书

  D.书券

  答案:

B

  解析:

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

实际上“质”和“剂”是有区别的,“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用的较长的契券:

“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适用的较短的契券。

“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

所以本题B为正确选项。

  9.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几部法典的结构体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六篇中的最后一篇

  B.《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律”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C.《晋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并将法典篇章数定为二十篇

  D.《永徽律疏》将疏议分附于律文之后颁行,分为十二篇三十卷

  答案:

C

  解析:

《法经》共六篇:

《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具法”是放在最后一篇,故A正确。

《魏律》共18篇,《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B项正确。

《晋律》,又称《泰始律》,共20篇620条。

与魏律相比,在刑名律后增加“法例律”,而《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

故C错误。

D项说法正确。

  10.郑国执政子产于公元前536年“铸刑书”,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对此,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

“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

”关于“不为刑辟”的含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制定法律

  B.不规定刑罚种类

  C.不需要判例法

  D.不公布成文法

  答案:

D

  解析:

所谓“刑辟”就是刑法、刑律,“不为刑辟”就是不公布成文刑法。

所以本题应选D.

  11.关于罗马法的法律分类,下列哪一类是以法律的适用范围为根据划分的?

  A.公法和私法

  B.人法、物法和诉讼法

  C.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D.市民法与长官法

  答案:

C

  解析:

罗马法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根据法律所调整的不同对象可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依照法律的表现形式可划分为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根据罗马法的适用范围可划分为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根据立法方式不同可划分为市民法与长官法。

按照权利主体、客体和私权保护为内容可划分为人法、物法、诉讼法。

所以本题选C是正确的。

  13.下列哪一个法律文件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A.《重大信条十九条》

  B.《钦定宪法大纲》

  C.《中华民国约法》

  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答案:

B

  解析:

清廷宪政编查馆于1908年8月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2008年·四川)

  8.关于《大清新刑律》,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刑法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典

  B.《大清新刑律》规定刑罚分主刑、从刑

  C.《大清新刑律》的内容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

  D.《大清新刑律》于1911年公布,但没有实施

  答案:

C

  解析:

《大清新刑律》是清廷与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但仍然保持着旧律维护专制制度和封建伦理的传统,可见《大清新刑律》并不是完全属于资本主义刑法性质的内容。

该刑律公布后并没有真正施行。

《大清新刑律》抛弃了旧律诸法合体的编纂形式,以罪名和刑罚等专属刑罚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

在体例上抛弃了旧律的结构,将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

确立了新的刑罚制度,规定刑罚分为主刑、从刑。

采用了一些诸如罪刑法定原则和缓刑制度等近代西方资产阶级的刑法原则和刑罚制度。

所以ABD三项是正确的,C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9.南宋时,富人甲去世,妻已亡,家中有继子乙及在室女丙。

关于甲的遗产继承,依当时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享有全部财产继承权,丙没有继承权

  B.丙享有全部财产继承权,乙没有继承权

  C.乙享有1/4财产的继承权,丙享有3/4财产的继承权

  D.乙、丙都没有继承权,财产收为官府所有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察的是南宋法律对绝户财产继承的规定。

根据南宋法律的规定,对于无男子承继的家庭,确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

一是“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为“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

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另外1/3收为官府所有。

所以在有继子和在室女的情况下,作为继子的乙有1/4的财产继承权,而作为在室女的丙有3/4的财产继承权。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0.关于罗马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公元前450年以前,成文法律是罗马法的一个主要渊源

  B.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以及遗嘱继承的方式,罗马法的规定不完备

  C.罗马法上的人格仅由自由权和市民权构成

  D.评论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为人们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

  答案:

D

  解析:

在公元前450年以前,罗马国家法律的基本渊源是习惯法,而不是成文法。

到公元前451年,《十二表法》中的前“十表”才颁布,那时才正式出现了成文法,所以不能认为成文法是主要渊源。

因此,A项说法错误。

  在罗马法中,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由于法定继承。

早期采用的是“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限定继承”的原则。

关于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及遗嘱继承的方式等问题,罗马法上均有比较完备的规定。

因此,B项说法错误。

  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

因此,C项说法错误。

  14世纪,在意大利形成了评论法学派,该学派的宗旨是致力于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以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习惯法,使罗马法的研究与适用有了新的发展。

罗马法在意大利复兴以后,很快扩展到西欧各主要国家。

这就是评论法学派与罗马法研究、适用的新发展。

因此,D项说法正确。

  11.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公民安娜认为,其州议会颁布的关于禁止黑人进入白人学校学习的法律违反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

根据美国法律,安娜应该向下列哪一法院起诉?

  A.联邦最高法院

  B.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地区法院

  C.佐治亚州地区法院

  D.联邦权利申诉法院

  答案:

B

  解析:

美国有两套法院组织系统:

联邦法院组织系统和州法院组织系统。

联邦法院系统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

联邦法院负责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

因为安娜认为佐治亚州颁布的法律违反宪法,因此她应该到联邦法院起诉,而针对州议会的法律的诉讼,要到联邦地方法院起诉。

所以本题应该选B项。

  (2007年)

  8.关于公元前359年商鞅在秦国变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鞅取消郡县制,实行分封制,剥夺了旧贵族对地方政权的垄断权

  B.商鞅“改法为律”,突出了法律规范的伦理基础

  C.商鞅推行“连坐”制度,鼓励臣民相互告发奸谋

  D.商鞅提出“轻罪重刑”,反对赦免罪犯,认为凡有罪者皆应受罚

  答案:

D

  解析:

商鞅变法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二是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三是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四是全面贯彻法家“以法治国”和“明法重刑”的主张,包括三个方面:

其一,强调“以法治国”。

要求全体臣民特别是国家官吏学法、“明法”,百姓学习者,“以吏为师”;其二,“轻罪重刑”。

加大量刑幅度,对轻罪也施以重刑;其三,不赦不宥,反对赦宥,主张凡有罪者皆应受罚;其四,鼓励告奸。

其五,实行连坐。

A项,商鞅建立了郡县制,而在西汉时取消了郡县制,实行分封制。

B项,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的内容。

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

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进一步。

强调法律规范的论理基础是西周的法制思想。

C项,在商鞅在变法过程中“实行”了连坐制度而不是“推行”了连坐制度,要注意“实行”与“推行”的区别。

  9.关于唐律中五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笞刑、羞辱刑、流放刑、经济刑、死刑

  B.笞刑、徒刑、流放刑、株连刑、死刑

  C.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D.杖刑、徒刑、流刑、肉刑、死刑

  答案:

C

  解析:

唐律中的五刑包括:

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

因此正确答案是C.

  10.关于中国古代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西周时期“七出”、“三不去”的婚姻解除制度为宗法制度下夫权专制的典型反映,然而“三不去”制度更着眼于保护妻子权益

  B.西周的身份继承实行嫡长子继承制,而财产继承则实行诸子平分制

  C.宋承唐律,但也有变通,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D.宋代法律规定遗产除由兄弟均分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的财产继承权

  答案:

B

  解析:

西周时期的“三不去”规定的是:

女子若有“三不去”的理由,夫家即不能离异休弃。

“三不去”是对妻子权利的保护。

所以A项正确。

西周时期,在宗法制下形成嫡长子继承制。

这种继承主要是王、贵族政治身份的继承,土地、财产的继承是其次。

在本题B项中,“财产的继承是诸子平分制”是错误的,西周时期的财产继承仍然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只不过这是次要的。

在离婚方面,宋仍然实行唐制“七出”与“三不去”制度,但是也有少许变通。

例如《宋刑统》规定:

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准妻改嫁或离婚。

所以C项正确。

宋代法律在继承关系上,有较大的灵活性。

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有部分继承财产权。

所以D项正确。

  11.关于清末“预备立宪”,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作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

  B.《十九信条》取消了皇权至上,大大缩小了皇帝的权力,扩大了国会与内阁总理的权力

  C.清末成立的资政院是中国近代第一届国家议会

  D.清末各省成立了谘议局作为地方督抚的咨询机关,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预决算等

  答案:

D

  解析:

1908年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其实质是给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宪法”的外衣,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君主的绝对权力。

所以A项《钦定宪法大纲》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是错误的,不能选;《十九信条》其内容,在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

所以B项错误,不能选;清末的资政院其性质是承旨办事的御用机构,与近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性的不同。

所以C项错误。

清末的谘议局是清政府在“预备立宪”期间设立的各省督抚控制的地方咨询机关。

其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决算预算、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本省督抚的咨询等。

所以D项是正确的。

  12.关于古罗马法与近代欧洲大陆法律制度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成长起来的法学家阶层,为近代民法的形成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B.大陆法系国家民法中的法人制度和民商分立制度发源于古代罗马法时代

  C.近现代法律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之规定没有受到罗马私法精神的影响

  D.《德国民法典》采用了潘德克顿法学派按照《十二铜表法》阐发的民法体例

  答案:

A

  解析:

在罗马法的发展中,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经过罗马法的复兴,以研究《国法大全》为突破口和中心,法学蓬勃发展起来,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改变了教会僧侣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

这就为把罗马法运用于实践准备了条件,从而为正在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所以A正确。

  13.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陪审制度是民主原则在英国司法中的具体体现

  B.陪审团既可以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判决,又可以对法律的适用提出意见

  C.陪审团的裁决一般不能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时,可以撤销该陪审团,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

  D.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由于对司法效率的日益重视,陪审制度的运用逐渐受到了限制

  答案:

B

  解析:

英国是现代陪审制度的发源地。

这种制度在英国历史上被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广泛运用。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审判节奏也要求效率化,逐渐限制了陪审制度的运用。

陪审团的职责是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裁决,法官则在陪审团裁决的基础上就法律问题进行判决。

陪审团的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但当法官认为陪审团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的时,可以加以撤销,重新组织陪审团审判。

所以ACD是正确的,B项是错误的,应选。

  (2006年)

  15.秦始皇时期,某地有甲乙两家相邻而居,但积怨甚深。

有一天,该地发生了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乙遂向官府告发系甲所为。

甲遭逮捕并被定为死罪。

不久案犯被捕获,始知甲无辜系被乙诬告。

依据秦律,诬告者乙应获下列哪种刑罚?

  A.死刑

  B.迁刑

  C.城旦舂

  D.笞一百

  答案:

A

  解析:

秦律规定,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

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

本题案例中甲被乙诬告而被定为死罪,根据秦代诬告反坐的刑罚适用原则,对乙应以甲被判处的刑罚加以制裁,即乙应当被判处死刑。

故本题选A.

  16.汉武帝时,有甲、乙二人争言相斗,乙以佩刀刺甲,甲之子丙慌忙以杖击乙,却误伤甲。

有人认为丙“殴父也,当枭首。

”董仲舒引用《春秋》事例,主张“论心定罪”,认为丙“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

关于此案的下列哪种评论是错误的?

  A.“论心定罪”是儒家思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运用

  B.以《春秋》经义决狱的主张是旨在建立一种司法原则

  C.“论心定罪”仅为一家之言,历史上不曾被采用

  D.“论心定罪”有可能导致官吏审判案件的随意性

  答案:

C

  解析:

汉代的《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体现。

其特点是根据儒家的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

《春秋》决狱实行“论心定罪”原则,其要旨是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如犯罪人主观动机符合“忠”、“孝”精神,即使其行为构成社会危害,也可以减免刑事处罚。

相反,犯罪人主观动机严重违背儒家倡导的精神,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也要认定犯罪给予严惩。

以《春秋》经义决狱为司法原则,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

但如果仅以主观动机的善、恶判断有罪无罪或者罪行轻重,也会为司法官吏主观判断提供依据。

综上可知,本题选C.

  17.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

根据唐律关于“化外人”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适用当时甲国的法律

  B.适用当时乙国的法律

  C.当时甲国或乙国的法律任选其一

  D.适用唐朝的法律

  答案:

D

  解析:

《唐律·明例律》规定:

“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故本题答案为D.

  18.乾隆年间,四川重庆府某甲“因戏而误杀旁人”,被判处绞监候。

依据清代的会审制度,对某甲戏杀案的处理,适用下列哪一项程序?

  A.上报中央列入朝审复核定案

  B.上报中央列入秋审复核定案

  C.移送京师列入热审复核定案

  D.上报中央列入三司会审复核定案

  答案:

B

  解析:

清代会审制度包括秋审、朝审和热审。

秋审是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农历八月)举行得名。

秋审审理对象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

朝审是对刑部判决的重案及京师附近的斩、绞监候案件进行的复审,于每年霜降后十日举行。

法律教育^网热审是对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案件进行重审的制度,于每年小满后十日至立秋前一日举行而得名。

三司会审是指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组成的中央三大司法机关(称为三司)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共同会审。

故本题答案为B.

  19.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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