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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2020年医保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2020年医保监督稽查工作计划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有关部署和《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管好用好大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从源头上防范医保基金流失,保障基金安全运行,保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决定自2020年5月起在全区展开医保基金监管源头治理,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1、指点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重要唆使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查处医药机构内外勾结讹诈骗保行动,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组织展开医保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梗塞医保管理漏洞,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公道合规使用基金主体责任,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药服务行动,保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增强参保人员取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工作目标

  坚持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办、严震慑,以防范讹诈骗行动产生,保障基金安全为目标,展开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推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建立健全医保制度机制、补短板、强弱项,提升医保经办机构内控管理水平,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动,切实提高医保效益。

  ——分级分类组织展开医保政策宣扬培训,实现宣扬培训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大幅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政策知晓率,营建遵照医保政策、公道合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

  ——对比问题清单展开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逐1销号整改,不断规范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常态化工作。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信誉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保医师(药师)积分管理办法,全面实行信誉联合惩戒,增强医保医师(药师)当好医保基金“第1守门人”的意识。

  ——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基金稽核能力,梗塞监管漏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可延续发展。

  3、工作举措

  

(1)展开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活动。

5⑹月份,全区依照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强化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相结合的原则,统1组织展开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活动,增进医药机构公道检查、公道用药、公道医治、规范收费,防范讹诈骗保;增进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协议履行处理,强化平常稽核,梗塞基金支出漏洞。

  

(2)全面展开医药机构医保政策宣扬培训。

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知晓率,催促落实医保相干政策规定,规范医药服务行动和价格收费行动,压实定点医药机构主体责任,减少背法背规使用医保基金,实现基金监管源头治理。

  1.展开多情势医保政策宣扬。

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针对1段时期医药行业普遍存在的背法背规使用医保基金行动,展开常常性基金监管政策和医保政策宣扬,提高宣扬覆盖面。

广泛听取医药机构对医保基金监管的建议意见,加强与定点医药机构合作,在定点医药机构窗口、咨询处等显著位置,采取张贴海报、播放字幕和短片等方式宣扬医保基金监管相干法律、法规及政策。

结合平常检查、线索核对和飞行检查和自查自纠抽查复查工作,向医药机构管理层和工作人员以案说法,宣扬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切实营建医药机构上下共同保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2.展开多层次医保政策培训。

针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特点,分级分类举行医保政策培训,提高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层及其工作人员掌握应用医保政策的能力水平。

  3.指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保管理制度机制。

催促指点各类定点医疗机构依照医保政策规定,制定医院医保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减少因医保和价格政策等理解偏差而背法背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动产生。

指点医疗机构将医保政策与药物政策、医用耗材政策有机融会,制定细化医院用药和医用耗材管理办法,增进医保目录管理政策落实落地。

加强对医疗机构推动总额控制下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指点,增进医疗机构加强本钱管理。

协同推动医疗机构完善医保信息化方案,增进实现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和医疗机构HIS系统、采购系统的联通,推动全国统1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在医疗机构落地利用。

  (3)延续保持打击讹诈骗保高压态势。

综合应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大力推动信誉联合惩戒和部门联合惩戒,以强有力震慑增进源头治理获得成效。

  1.坚持协议处理为主。

医保经办机构要对比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的协议,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基金稽核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气力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背规背约行动,依照协议予以严肃处理,并确保处理及时得到落实;对屡查屡犯的定点医药机构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从严、从快、从重作出处理。

  2.加大信誉联合惩戒。

全面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失信行动惩戒暂行办法》和《市区医疗保障信誉管理试行办法》,建立健全医保医师(药师)积分管理办法,组织展开医保医师(药师)防范讹诈骗保许诺签名活动,建立严重背规医保信誉主体“黑名单”制度,按季度暴光公示医保信誉主体守失信名单和“红黑名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让失信人1处失信处处受限,提升医保诚信水平。

  3.加强部门联合惩戒。

健全医保联席会议制度,构建部门共同监管机制;严格依法行政,认真界定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讹诈骗保背法行动,审慎展开行政处罚;加强与公安沟通调和,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纪委监委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要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移交、联合惩戒机制,协同查处触及相干领域的背法背规行动,实现“1案多查、1案多处”。

  4.严肃处理背规问题。

对国家和省医保局飞行检查、市、区抽查复查、异地交叉检查期间,发现定点医药机构中未照实缴纳背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或在自查自纠后继续违背书面许诺的,将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对公立医疗机构重大讹诈骗保行动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报告。

  4、进度安排

  

(1)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

5⑹月份,区医保经办机构全面展开自查自纠,自查自纠重点:

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立、业务规程制定、基本医保3个目录履行、协议签订和实行情况、总额控制指标肯定和决算办法制定及履行、医疗费用审核报销相互监督岗位设置、医保智能监控、基金稽查审核工作展开及背约处理等情况,基金财务管理方面是不是存在基金挤占、挪用、背规支付医保费用等漏洞和风险。

同时,要指点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对合同实行、提供服务、医保基金划拨、基金支付合规性等方面展开自查自纠(经办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见附件1)。

7月5日前经办机构将自查自纠工作书面报告,加盖公章报送区医保局。

  

(2)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

5⑹月份,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以2018年⑵020年3月31日时期内医保结算数据为基础,组织展开自查自纠,实现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覆盖率100%。

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重点:

挂床住院、引诱住院、虚构医疗服务、捏造医疗文书票据、自行组套检查、超药品目录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套用编码收费、引诱患者院外自费购药、不公道诊疗及其他背规背法行动。

定点零售药店自查自纠重点:

保存、盗用、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卡,引诱参保人员用医保卡购买化装品、生活用品等,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票据报销、套现和套取药品等背规背法行动(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见附件2、附件3)。

6月30日前各定点医药机构将自查自纠工作书面报告(样式见附件4、5),加盖公章报送至区医保中心。

  (3)自查自纠抽查复查。

分阶段组织实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自查自纠复查工作。

7⑻月份,区医保部门组织气力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复查,抽查复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总数的10%,其中1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抽查复查数量很多于3家。

7⑴1月份,配合国家、省、市医保局在我区展开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飞行检查,抓好移交线索的办理。

  (4)加强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7月5日前,各定点医药机构主动退回自查自纠期间发现的背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出不再背规的书面许诺。

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剖析问题缘由,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加快建章立制,细化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加强经办机构内部管理。

  (5)展开医保政策培训。

5⑴1月份,区医保局对2级以上医疗机构护士长、科务护士、物价员等医药服务人员展开医保政策培训,提高其医保政策和价格政策的理解和履行力。

同时,催促指点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常常性展开内部医保政策培训,及时向单位医护人员解读医保政策,强化准确应用。

  5、保障措施

  

(1)统1思想认识。

展开医保基金监管源头治理是加强基金监管、保护基金安全的重大举措。

各科室、医保中心和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始终把保护基金安全作为重要任务,提高政治站位,严肃纪律规矩,把准重点,突破难点,深入推动基金监管源头治理。

  

(2)强化责任落实。

区医保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和医保中心相干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6),兼顾调和各方气力共同做好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医保局基金监管和法规科,集中组织专业气力,有序指点展开自查自纠、宣扬培训等活动,推动源头治理获得实效。

  (3)提升监管能力。

组织展开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常态化实战演练,组织实行专项检查前医学知识强化培训、检查后讨论交换,积极推荐区内监管人员参加市组织的飞检实训,多渠道多方式提高全区基金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实地检查能力,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

  (4)强化数据应用。

进1步建立健全医保费用信息表露机制,将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门急诊次均医疗费用、住院次均费用、病种费用、个人自付费用、个人自费费用等重点运行指标纳入公示范围,敦促各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及医疗服务行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力。

  2020年医保监督稽查工作计划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医疗保障局:

  为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年度工作安排,延续打击医疗保障领域讹诈骗保行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函〔2020〕1号)要求,实现监督检查医药定点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全覆盖,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以下:

  1、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进1步完善我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覆盖式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的监管作用,落实监管责任,使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逐渐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通过展开专项治理工作,锻炼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不断提升全省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

  2、专项治理范围

  2020年以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两类机构”)为重点,重点查究“内外勾结”讹诈骗保,实现全部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

  3、专项治理主要方式

  由省医疗保障局牵头,以市、县两级医疗保障局为责任主体,对背法背规使用医保基金行动进行专项治理,主要方式以下:

  1是坚持监督检查全覆盖与抓重点补短板相结合方式,不断完善医保基金常态化管理制度;

  2是要以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方式,增进医保基金监管从治标逐渐转向治本的转变;

  3是要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方式,不断规范医保服务行动及内部管理程序;

  4是以医保目录管理为重点,对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落实相干医保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核对。

  4、具体治理内容与项目

  

(1)医保经办机构

  重点治理医保信息不健全和上报不及时问题,审查有没有修改数据和串换项目问题;内审制度不健全与不履行问题;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背规办理医保待遇、背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和虚假缴费问题;背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和背规拨付医保经费问题;查究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问题。

  

(2)定点医疗机构

  重点治理医保信息上报不及时、挂床住院、引诱住院,虚构多记医疗服务、捏造医疗文书和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或套用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收费、不公道检查医治用药、盗刷医保卡和其他背法背规行动。

  (3)定点零售药店

  重点治理进销存台账,串换药品、聚敛盗刷医保卡、套取现金、为非定点药店提供刷卡记账服务、引诱参保人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等非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物品和其他背法背规行动。

  5、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分为统1部署、自查自纠、抽查复查3个阶段进行。

具体时间安排以下:

  第1阶段:

工作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完成。

  省局下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统1进行部署。

各地医疗保障局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实行方案的“时间表”和“线路图”,并结合打击讹诈骗保宣扬月活动做好相干宣扬启开工作。

  第2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6月30日前完成。

  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依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对比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认真展开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自查自纠数据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⑵020年5月31日)。

自查结束后,“两类机构”要填写《医保经办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和《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向所在市县两级医疗保障书面报送自查报告,列明自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并主动清退因背法背规产生的医保资金。

  第3阶段:

现场检查与抽检复查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前完成。

  各地区可通过抽调业务骨干、专家、购买第3服务和约请相干部门组成抽查工作组,对不低于20%的定点医疗机构和所辖县(市、区)全部医保经办机构展开现场检查,同时要约请当地新闻媒体参与,提高抽查透明度。

各地区要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对兼顾区域内定点零售药店展开检查,并填写《定点零售药店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对上级移交和本地受理举报线索要全部纳入现场检查范围。

  国家和省级医保部门将通过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以省、市(州)级经办机构和大型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复查。

抽查复查发现自查自纠不到位、依然存在背法背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动,依法依规从严顶格处理,并公然暴光。

  6、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医疗保障局要落实基金监管“1把手”负责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在全力做好医保扶贫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将打击讹诈骗保作为本部门政治任务抓实抓细,守护好百姓的救命钱。

  

(2)落实工作责任。

要认真做好谋划部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机构,将从严处罚;对未履职和履职不到时位市(州)与县(市)将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背法犯法的,将依法移交与处理。

  (3)加强宣扬引导。

各地要做好专项治理宣扬工作,对查处的讹诈骗保典型案例要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大众关注度较高的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暴光,构成正向舆论氛围。

  (4)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各地要及时、准确、完全地上传信息数据。

从今年5月,各地要填写《医保基金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每个月5号前报省医疗保障局。

各地现场检查总结报告要于10月底前报省医疗保障局。

  附件:

1.医保经办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

  2.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情况统计表

  3.定点零售药店检查情况统计表

  4.打击讹诈欺骗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第1文档网

  20xx年x月xx日

  2020年医保监督稽查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党的109届4中全会和109届中央纪委4次全会及省纪委10届5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____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唆使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医保局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讹诈骗保行动,切实保障基金安全,现就做好我局2020年医保监督稽查工作计划以下:

  1、加大打击力度,巩固高压态势

  

(1)监督检查方式。

2020年将集中专门气力,采取“双随机、1公然”,即在监管进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然的方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式检查。

并综合应用飞行检查、专家审查、举报调查等方式,将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全部纳入事后审查范围,并加快向事中拦截和事条件醒延伸。

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

  

(2)突出打击重点。

针对不同监管对象多发、多发的背规行动特点,聚焦重点,分类打击,对应施策。

针对定点医疗机构,要进1步依照其服务特点肯定监管重点,2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罚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公道诊疗及其他背法背规行动;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动;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引诱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捏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动。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引诱参保人员购买化装品、生活用品等行动。

针对参保人员,重点查处捏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诊、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动。

针对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保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背规办理医保待遇、背规支付医保费用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动。

  (3)加强协议管理。

采取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人工检查与智能监控、事前告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全方位展开对定点医药机构实行协议情况的检查稽核。

严格费用审核,规范初审、复审两级审核机制,通过智能监控等手段,实现医疗费用100%初审。

采取随机、重点抽查等方式复审,住院费用抽查复审比例不低于5%。

  2、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

  1.以医保政策要求、医保付费方式等为借口,谢绝、推委病人。

  2.医疗服务项目设定不规范,医保支付价履行不到位,收费情况不公示,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项目收费,收费清单不提供,人卡核对把关不严。

  3.医治和检查记录不全,药品、耗材进销存台账不真实、不完全。

  4.以虚假宣扬、背规减免、免费体检、免费住院、赠送礼品、返还现金等方式引诱参保人员住院。

  5.下降入院标准、冒名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叠床住院等。

  6.违背诊疗规范,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医治。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

  8.将应当由第3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9.虚增医疗服务、捏造医疗文书和票据,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超医保支付范围(限定)结算,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

  10.套取、欺骗医保基金的其他行动。

  

(2)定点零售药店。

  1.不按处方管理规定配售药品,超量出售药品,药师在岗制度落实不到位,药品(医用材料、器械)与其他商品未划区摆放。

  2.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套取现金提供帮助。

  3.使用医保卡购买化装品、生活用品等,盗刷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为药店会员卡充值。

  4.超医保支付范围(限定)结算,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结算服务。

  5.串换药品(医用材料、器械),相干“进销存”台账未建立或数据不真实。

  6.套取、欺骗医保基金的其他行动。

  3、工作职责

  

(1)医保局监督稽查职责:

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实行医疗保障信誉评价体系和信息表露制度。

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动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背法背规行动。

  

(2)医保中心职责: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照财经纪律,确保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各项基金的安全;负责建立基金财务分析制度;负责各项基金的会计核算及支付管理;负责各项基金的分类管理;负责各项基金财务预决算、支付、管理;配合基金审计、内控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县级兼顾基金预决算;负责医保基金运行数据的测算分析。

履行内控制度和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监督和稽查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复核和异地就诊人员的手工医疗费用核拨;负责对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情况进行稽核;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等。

  (3)医共体职责:

医疗团体负责建立对下属医疗机构及区域内民营医疗机构巡查及病历评审机制,接受医服中心巡查。

牵头医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拨付、考核、分配,配合做好不同医疗团体之间和县域外转诊病人费用结算,推动按病种付费、DRGs等支付方式,防控讹诈骗保行动。

规范管理医保基金,控制医保基金不公道支出。

  (4)医服中心职责:

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配备专业人材队伍,提高从业人员能力和职业素养。

发挥统1法人管理和机构网络优势,应用现代技术手段,独立经办服务,为参保大众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医疗保险服务。

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业务和大病保险及180补充保险业务进程中,对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医治,药品、检查和医用材料等费用进行审核与补偿,须严格履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规则,自觉主动接受县医保中心监督指点,及时受理和解决参保居民提出和反应的问题,对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问题及时整改。

对医服中心因背规操作、审核不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全额承当医保基金损失费用,接受从经办费用中扣减损失费用,经办费用扣减不足的,负责补齐。

按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对具体医疗行动实行网上实时监控。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重点审查定点医疗机构是不是存在虚假虚增医药费用,是不是存在不公道用药(医用耗材)、不公道检查、不公道收费等不规范服务行动。

  4、工作步骤

  依照国家、省、市部署,我县监督稽查行动从2020年3月到2020年12月分4个阶段进行。

  第1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

进行动员部署,组建专项行动检查组,制定行动实行方案,公布医疗保障领域讹诈骗保投诉电话。

  第2阶段:

集中检查阶段(4月—8月底)。

依照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要求展开专项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展开内部排查实行常态监督检查常态化,每个月不定期检查核对很多于1次。

根据平常监管、和投诉举报等线索,重点梳理、集中检查,不留死角。

对锁定的可疑机构和个人,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检查,查实背规事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背规情形实事清楚,情节严重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第3阶段:

整理处理总结阶段(9月至12月)。

对本年度中稽查行动中查实的背法背规案例进行总结汇报,有背法背规行动的及时处理。

对违背医疗保险协议约定的,经办机构按协议约定进行处理,并对机构主要负责人和背规参保人员进行约谈;超越医保保障管理有关规定的,移交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进行处理,同时依法对背法背规行动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嫌背规背法或犯法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

梳理各种背规案例,向社会通报,构成宣扬舆论声势,构成震慑。

同时把监督稽查期间构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

同时将骗保行动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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