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5937314 上传时间:2023-07-09 格式:DOCX 页数:50 大小:95.2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50页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50页
亲,该文档总共5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5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docx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第一节现场安全施工方案

1.1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1.1.1安全管理方针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贯彻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建筑施工各项安全技术规范,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1.2安全管理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达到“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1.2安全管理范围

1.2.1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减少生产损失,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1.2.2安全管理包括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两方面。

劳动保护侧重于以政策、规程条例、制度等形式规范操作管理行为,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健康与身体健康,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

安全技术侧重对“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管理,包括预防伤亡事故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标准、条例等。

以规范物的状态,减轻或消除对人的危害。

1.2.3安全管理是通过采用计划、组织、技术等手段,依据并适应生产中人、物、环境因素的运动规律,使其积极方面充分发挥,而有利于控制事故不致发生的一切管理活动。

1.2.4控制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1.3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3.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

主要是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备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

1.3.2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坚持目标责任管理;

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坚持方案先行、制度保障、管理到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4安全施工的控制重点

安全施工的控制重点见下表:

安全生产的控制重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安全重点

采取措施

1

四口、五临边

防坠落

严格按照防护方案进行施工,做好防护栏杆、防护盖板等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2

高空坠落

使用安全

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3

保证工期施工

交叉施工

严格按照防护方案进行施工,合理安排好施工顺序,做好交叉施工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4

用电安全

电动工具使用

规范化电动工具使用,加强防护和管理力度

5

现场消防

全程

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现场设置消防器材,严格按照消防方案进行施工

6

现场周边环境安全

保卫

加强施工人员的保卫安全意识,设立保安和巡逻护场制度

1.5安全作业规范及检查系统

1.5.1安全检查作业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8)《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0)《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1)《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几项暂行规定》

(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3)《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1.5.2安全检查系统

(1)安全检查系统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2)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面安全状况的检查。

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

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3)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各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4)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

①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五同时”;

②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

③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④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

⑤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

⑥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

⑦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5.3安全检查系统的组织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2)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3)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1.5.4安全检查的准备

(1)思想准备。

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

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炼;

(2)业务准备。

确定安全检查的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

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1.5.5安全检查方法

常采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1)一般检查方法

看:

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听、嗅、问、测、验、析等方法;

听:

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声;

嗅:

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辩别;

问:

对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

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验:

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

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2)安全检查表法。

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

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1.5.6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隔的安全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10~15d。

班组必须坚持日检。

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制定日程。

(2)突击性安全检查

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3)特殊检查

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形式

检查内容

检查形式

参加人员

考核

备注

安全管理

定期

专职安全员

月考核记录

单位自查

三室五口防护

定期

专职安全员

周考核记录

单位自查

施工用电

定期

专职安全员

周考核记录

单位自检

作业人员的行为和作业

日检

责任工程师会同专职安全员

日检记录

现场指令,限期整改

施工机具

日检

自检

日检记录

责任工程师检查自检记录

1.5.7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

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整改,确实把危险因素消除。

对于那些因种种原因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2)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准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3)“三定”是指消除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态度。

三定即为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

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已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持组织整改。

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

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1.5.8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求快而省略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

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2)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

坚持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3)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

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4)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

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5)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

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6)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7)人的身体在运动时,应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

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8)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

要求:

①人力移动物体,尽量限于水平移动;

②把机械的操作部分,安排在正常操作范围之内,防止增加操作者的精神和体力的负担;

③尽量利用重力作用移动物体;

④操作台、座椅的高度应与操作要求、人的身体条件匹配。

1.5.9使用工具与设备

(1)尽可能使用专用工具代替徒手操作;

(2)操纵操作杆或手把时,尽量使人身体不必过大移动,与手的接触面积,以适合握的自然状态为宜。

1.6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

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6.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

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

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历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应认真、详细的纪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1.6.2安全施工管理组织结构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项目质安部

安全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生产调度负责人

机械管理负责人

消防管理负责人

劳务管理负责人

其它有关部门

1.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

3.项目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4.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使用。

1.制安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

2.监督安全措施落实。

3.解决施工中不安全技术问题。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1.保证项目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规范作业。

1.保证防火设备投放齐全有效。

2.监督机械隐患。

3.组织现场消防队和日常消防工作。

1.保证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

2.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

3.提供劳保用具保证质量。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项目的费用。

2.后勤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生活条件,确保工人健康。

有关工作的执行人和班组长

安全施工管理组织结构图

1.6.3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安全教育程序

 

安全教育程序图

(2)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

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

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3)安全教育、训练。

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①安全知识教育、训练。

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②安全技能训练。

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③安全意识教育。

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4)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

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

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③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

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④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应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⑤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⑥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⑦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⑧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⑨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⑩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⑪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⑫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1.6.4安全生产处罚措施

(一)安全管理处罚原则:

1、专业施工队伍未办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格审查认可证》,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使用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施工,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电器设备、机械设备、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等就投入使用,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未经项目部批准,在施工建筑物内住人,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对下发的隐患整改未按规定及时整改完成,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二)安全教育处罚原则:

1、工人入场不参加三级安全教育,转场人员、变换工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未召开周一安全会;未进行班前安全讲话或无记录、签字,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三)违章操作处罚原则:

1、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消防、保卫的规章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未系好帽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在无安全防护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空作业未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从事非专业工种作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无证上岗,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8、非架子工攀爬脚手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9、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施工人员不懂或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1、施工现场人员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等,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2、施工人员赤脚或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或穿带钉易滑鞋高空作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物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4、施工人员在危险处停留或休息,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四)安全防护处罚原则:

1、安全防护未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架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等)支搭各种脚手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脚手架未按要求搭设,如立杆、水平杆、小横杆间距超过标准,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

4、漏洞大,有探头板或飞跳板,安全网挂设不严或绑扎不牢固等,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水平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的垂直距离不符合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作业面铺板离墙间距大于20cm,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上下施工作业面不按规定设爬梯,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8、脚手架堆放物料超过其荷载或使用不符合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9、脚手架、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未经允许进行拆改并未及时修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安全网在使用过程中连接松动未及时修复,未及时清理安全网内的杂物,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1、外用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规定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2、“四口”、临边处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五)安全用电罚款标准: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执行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所使用的配电箱、电缆线不符合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未建立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定期检验、检查和维修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临时用电设备、配电线路未经验收便投入使用,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配电线路进行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故障未及时维修、报告,使其带病运转;无检查资料或资料内容欠缺,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检修电路时未悬挂“禁止合闸”等明显标志牌,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电闸箱内未贴该箱配电系统图,或与实际配置不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8、使用电器设备不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9、电箱放置不当;没有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配电箱内、外堆放杂物,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在潮湿或施工条件特别恶劣的环境下未采用安全电(36V),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1、电气设备不应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和配电箱未采取保护接零;保护接零不符合要求或零地混用,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2、固定式用电设备未采用三级开关箱或“一闸多机”、开关箱内的电器额定值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不相匹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用电线路未采用橡套绝缘电缆;保护零线未按规定选取黄/绿双色线或用作其它连接导线使用;线路老化严重、有破损;导线连接不牢(虚接);导线拖地或用金属丝绑扎,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4、三级配电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超过30米;用电设备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超过5米;流动电箱随意乱放、平躺,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5、未按要求将三级配电箱的220/380V电箱分开设置,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6、用电设备、配电箱未采取防风、雨、水措施,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7、碘钨灯的高度低于2.4米、未按要求接保护零线、手把处未缠绝缘胶布,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8、未报告电工私自停电而移动配电箱和固定式用电设备,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六)机械防护罚款标准:

1、施工机械无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各种机械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施工现场未设机械管理负责人;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未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故障未及时维修、报告,使其带病运转;无检查资料或资料内容欠缺,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机械设备保养状况差;设备超负荷运转,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未在机械设备明显处挂设本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牌或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机械设备安装不稳固;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缺损;无防雨、水措施,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8、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在未切断总电源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9、电锯无防护罩、分料器;电刨无护指板,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6.5各工种安全管理措施

(一)临电工安全管理措施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

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

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

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作保护接零。

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