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验收制度完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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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验收制度完整
佛山市南海新型公交系统试验段工程
质量验收制度
(试行)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
佛山市南海新型公交系统试验段第1项目经理部
2021年5月
中建交通佛山市南海新型公交系统试验段工程
质量验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范围、内容、标准和检测方法,促进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与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建交通佛山市南海新型公交系统试验段工程第1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验收程序
第三条检验批验收,每个检验批完成后,工程技术人员及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经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后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检查和签字认可.凡验标中规定需要设计人员参加的工序检查,由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人员一并参加。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四条完成一个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质量验收后,质检工程师整理该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报请监理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五条完成一个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后,质检工程师整理汇总该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在监理单位组织下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第六条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确定,建设单位组织项目经理部、设计、监理单位对管段内的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第三章验收有关规定
第七条检验批的验收规定
(1)检验批的合格规定:
主控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主控项目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①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材质、规格、数量等,如钢筋、水泥、路基填料的质量,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对重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或试验,安装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②结构的强度、刚度、耐久性、稳定性及系统的工作性能等,如混凝土的强度、路基压实质量等。
③工程实体的关键几何尺寸,如涉及限界的结构外形、设备安装位置,以及有允许偏差但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而不能超差的项目。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对于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
5倍。
(3)资料检查:
检查内容既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及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又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交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
第八条分项工程的验收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了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是否齐全正确.
第九条分部工程的验收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包括以下三项: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核对有没有缺漏的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等。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2)主要是检查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施工操作依据、质量记录是否完整配套,是否全面反映了质量状况。
(3)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项目是否有缺漏、检测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符合验标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第十条单位工程的验收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主要是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是否正确,有无缺漏。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重点检查控制资料是否反映了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
质量控制资料的项目应严格按“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进行核查,做到项目全、资料全、数据全。
(3)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有的项目检测是在分部工程完成后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时不再重复;有的是在单位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核查项目由验收组确定,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观感质量验收是一项重要的评价工作,是实地对工程质量进行的一次全面检查,观感质量检查项目的标准是合格,不合格的项目要进行返修。
第四章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程序
第十一条检查和验收程序
1、隐蔽工程在专职检查以自检与专职检查相结合。
施工班组在班中、下班前应对当天隐蔽工程初始质量进行自检,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由质检工程师命令返工。
2、各工序工作完成后,由分管工序的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人员组织工班长,按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坚决返工处理,直到再次验收合格。
3、工序中间交接时,必须有明确的质量交接意见,每个班组的各工序都应当严格执行“三工序制度”即检查上道工序,做好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
4、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
经专业工程师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工程质量评定验收。
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
5、未通过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返工自检、复验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发出复验申请,并办理相应的签认手续。
6、按要求整理各项隐蔽工程资料,并按文件、资料控制程序进行归档。
在工序施工中,应有严格的施工记录,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应有检查项目、检查手段技术要求及检查验收部位等,签认栏应有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自检检查人员签名.监理工程师检查时,要主动提供必须的仪器设备。
第五章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验收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验收规定如下:
(1)对于返工重做、更换构配件或设备的检验批,应该重新进行验收,检验项目合格的,应判定该检验批合格。
(2)个别检验批试块试件的强度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包括试块试件失去代表性、试块试件丢失或缺少、试验报告有缺陷或对试验报告有怀疑等,应按规定程序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测试。
如果测试结果证明该检验批的质量能够达到原设计要求,则该检验批予以合格验收。
(3)以上两种情况的处理,没有造成永久缺陷,没有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不会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还是属于正常验收的范围。
(4)对于其他不合格的现象,因情况复杂,验标不能给出明确的处理方案,只能由各方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程序协商处理。
当采取返修或加固处理等其他措施后,施工质量仍然存在严重缺陷,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属于不合格工程,必须返工,严禁验收.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项目部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表1报验申请表
附表2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附表1
___________________报验申请表
工程名称:
编号:
致: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我单位已完成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现报上该工程报验申请表,请予以审查和验收.
附件:
承包单位(章)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附表2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市政质检.0。
12
工程名称
承包单位
单位工程名称
分包单位
施工部位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检查情况
承包单位自检意见
质检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表A.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开工日期:
工程名称
开工报告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
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
项目
检查情况
1
质量
管理
体系
质量责任制
组织机构
质量目标
质量检验计划
2
有要求的专业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
施工图(会)审查情况
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5
施工技术标准配备情况
6
计量器具的检定与校准
7
现场的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
8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表B。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项目
验收部位
建设单位
专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检验批
编号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意见
主
控
项
目
1
2
3
4
5
一般项目
1
2
3
4
5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代表)年月日
表C.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专业技术负责人
序号
检验批编号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施工
单位
检查
评定
结果
项目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监理
(建设)单位
验收
结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代表)年月日
表D。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数
施工单位
技术部门负责人
质量部门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负责人
分包单位
技术负责人
序号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验收意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质量控制资料
验收单位
分包单位
项目经理年月日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年月日
勘察单位
项目经理年月日
设计单位
项目经理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表E。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交工验收申请报告
:
(建设单位名称)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及编号
自评结果
备注
施工单位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表F.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数
施工单位
技术负责人
开工日期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交工日期
序号
项目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分部工程名称
共分部,经查分部
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分部
2
质量控制资料
共项,经审查符合要求项,
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项
3
预试运情况
验收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单位盖章:
单位(项目)
负责人:
年月日
注:
大型项目设计单位必须参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小型项目设计单位可不参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表G.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项目
资料名称
份数
核查意见
核查人
1
2
3
4
5
1
2
3
4
5
6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总则
为了规范我公司对施工工艺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达到最佳的社会、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公司形象及管理秩序,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和改造的住宅内部的装饰装修。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保护性建筑及危房的装饰装修。
图纸设计有要求的,应满足图纸设计的要求.除执行本规范以外,任何施工规范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本手册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公司领导、工程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深表感谢。
因编制人员水平有限,不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批评指正,并在将来升级版中修正.
第一章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地下建筑防水工程
1。
1防水混凝土
1。
1.1防水混凝土结构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
1.2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准确.
1。
1。
3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
2mm,且不得贯通。
1。
1.4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应为+8mm、-5mm;主体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允许偏差为±5mm。
1.2水泥砂浆防水层
1.2。
1水泥砂浆防水层适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
不适用于受持续振动或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
1.2。
2水泥砂浆防水层应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掺外加剂或掺合料的防水砂浆.
1。
2.3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或特种水泥,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
2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1%,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1%;
3用于拌制水泥砂浆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聚合物乳液的外观为均匀液体,无杂质、无沉淀、不分层。
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
1。
2.4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清洁,并应充分湿润,无明水;
2、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采用与防水层相同的水泥砂浆填塞并抹平。
3、施工前应将埋设件、穿墙管预留凹槽内嵌填密封材料后,再进行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
1.2。
5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砂浆的配制、应按所掺材料的技术要求准确计量;
2、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最后一层表面应提浆压光;
3、防水层各层应紧密粘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设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但与阴阳角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
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应保持砂浆表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未达到硬化状态时,不得浇水养护或直接受雨水冲刷,硬化后应采用干湿交替的养护方法.潮湿环境中,可在自然条件下养护。
1.2。
6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裂纹、起砂、麻面等缺陷.
1。
2.7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缝留槎位置应正确,接槎应按层次顺序操作,层层搭接紧密.
1.2.8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的85%。
1.2。
9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5mm。
1.3卷材防水层
1。
3。
1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
1.3。
2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均应与铺贴的卷材相匹配。
1。
3。
3在进场材料检验的同时,防水卷材接缝粘结质量检验应按本规范附录D执行。
1.3。
4铺贴防水卷材前,清扫应干净、干燥,并应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
1。
3。
5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450坡角,其尺寸应根据卷材品种确定;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1.3.6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应符合表1。
3.6的要求.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表1。
3。
6防水卷材的搭接宽度
卷材品种
搭接宽度(mm)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100
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
100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80
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
100/60(胶粘剂/胶结带)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60/80(单面焊/双面焊)
100(胶结剂)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
100(粘结料)
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
70/80(自粘胶/胶结带)
1.3.7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胶粘剂涂刷应均匀,不得露底,不堆积;
2根据胶粘剂的性能,应控制胶结剂涂刷与卷材铺贴的间隔时间。
3铺贴时不得用力拉伸卷材,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辊压粘结牢固;
4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有扭曲、皱折;
5卷材接缝部位应采用专用粘结剂或胶结带满粘,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
1。
3.8热熔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焰加热器加热卷材应均匀,不得加热不足或烧穿卷材;
2卷材表面热熔后应立即滚铺,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粘结牢固;
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有扭曲、皱折;
4卷材接缝部位应溢出热熔的改性沥青胶料,并粘结牢固,封闭严密。
1.3.9自粘法铺巾卷材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铺贴卷材时,应将有黏性的一面朝向主体结构;
2外墙、顶板铺贴时,排除卷材下面的空气,并粘结牢固;
3铺贴卷材应平整、顺直,搭接尺寸准确,不得有扭曲、皱折;
4立面卷材铺贴完成后,应将卷材端头固定,并应用密封材料封严;
5低温施工时,宜对卷材和基面采用热风适当加热,然后铺贴卷材。
1。
3.10卷材接缝采用焊接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焊接前卷材应铺放平整,搭接尺寸准确,焊接缝的结合面应清扫干净;
2焊接前应先焊长边搭接缝,后焊短边搭接缝;
3控制热风加热温度和时间,焊接处不得漏焊、跳焊或焊接不牢;
4焊接时不得损害非焊接部位的卷材。
1。
3。
11铺贴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配套的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材料;
2、卷材与基层粘贴应采用满粘法,粘结面积不应小于90%,刮涂粘结料应均匀,不得露底、堆积、流淌;
3、固化后的粘结料厚度不应小于1.3mm;
4、卷材接缝部位应挤出粘结料,接缝表面处应刮1。
3mm厚50mm宽聚合物水泥粘结料封边;
5、聚合物水泥粘结料固化前,不得在其上行走或进行后续作业。
1。
3.12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宜采用预铺反粘法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材宜单层铺设;
2、在潮湿基面铺设时,基面应平整坚固、无明水;
3、卷材长边应采用自粘边搭接,短边应采用胶结带搭接,卷材端部搭接区应相互错开。
4、立面施工时,在自粘边位置距离卷材边缘10mm~20mm内,每隔400mm~600mm应进行机械固定,并应保证固定位置被卷材完全覆盖;
5、浇筑结构混凝土时不得损伤防水层。
1。
3。
13卷材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
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70mm,人工回填时不宜小于50mm;
2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3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mm厚1:
2.5水泥砂浆.
1.4涂料防水层
1.4。
1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
1。
4.2有机防水涂料应采用反应型、水乳型、聚合物水泥等涂料;无机防水涂料应采用掺外加剂、掺合料的水泥基防水涂料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1.4。
3有机防水涂料基面应干燥。
当基面较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结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无机防水涂料施工前,基面应充分润湿,但不得有明水。
1。
4.4涂料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组分涂料应按配合比准确计量,搅拌均匀,并应根据有效时间确定每次配制的用量.
2涂料应分层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匀,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层的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后搭压宽度宜为30~50mm;
3涂料防水层的甩槎处接缝宽度不应小于100mm,接涂前应将其甩槎表面处理干净;
4采用有机防水涂料时,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增加胎体增强材料和增涂防水涂料,宽度不应小于50mm;
5胎体增强材料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胎体的接缝应错开1/3幅宽,且上下两层胎体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1.4。
5涂料防水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
保护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顶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防水层之间宜设置隔离层.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70mm,人工回填时不宜小于50mm;
2底板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3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mm厚1:
2.5水泥砂浆。
1.5塑料防水板防水层
1.5.1塑料防水板防水层适用于经常承受水压、侵蚀性介质或有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塑料防水板宜铺设在复合式衬砌的初期支护与二次衬砌之间.
1。
5。
2塑料防水板防水层的基面应平整,无尖锐突出物,基面平整度D/L不应大于1/6。
注:
D为初期支护基面相邻两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