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受热面小径管作业指导书.docx
《锅炉受热面小径管作业指导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锅炉受热面小径管作业指导书.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锅炉受热面小径管作业指导书
编号:
8051—HNHE—HJ—003
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
作业指导书
工程名称:
拉萨燃机电厂1×180MW机组工程
装机容量:
1×180MW机组
作业项目名称:
锅炉受热面小径管焊接作业指导书
编制单位:
焊接队
编写:
日期年月日
审核:
日期年月日
审定:
日期年月日
批准:
日期年月日
1、施工范围
2、编制依据
3、施工准备
3.1材料准备
3.2施工机具
4、施工工序
4.1工艺流程
4.2工序方法
5、控制点
6、技术资料及质量记录
7、质量标准
8、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范围:
本锅炉受热面小径管主要应用于锅炉集箱堵头、高压集箱附属管道、低压锅炉系统放气管道、低压系统排污疏水管道、低压给水管道至低压上升管道、除氧器系统放气管道。
材质为20G、15CrMo、12Cr1MoV、12Cr1MoV/15CrMo,具体内容对照《焊接工程一览表》。
2.编制依据:
2.1.东北电力设计院图纸
2.2.相关规程规范。
2.2.1.《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869—2004)
2.2.2.《火电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7部分:
焊接(DL/T5210.7-2010)
2.2.3.《焊工技术考核规程》(DL/T679-1999)
2.2.4.《火力发电厂焊接热处理技术规程》(DL/T819-2002)
2.2.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2.3.公司资料
2.3.1.《火电施工安装工艺(焊接)》
2.3.2.《焊接工艺评定》(编号如下:
GS-05、GS-15、GS-26、GS-30、GS-31、GS-32、GS-35、GS-36)。
3.施工准备:
3.1.焊接材料及设备
3.1.1.焊接材料
3.1.1.1.焊接材料选用如下:
焊丝TIG-J502.5(20G)
焊条J5073.2(20G)
焊丝:
TIG-R31φ2.5(12Cr1MoVG)
焊丝:
TIG-R30φ2.5(15CrMo)
3.1.1.2.焊接材料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焊接材料的领取和发放由焊材管理员统一管理,使用前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烘干。
3.1.1.3.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油锈及其它污物,露出金属光泽。
3.1.1.4.焊工将焊条存放在保温筒内,并保持一定温度。
3.1.1.5.氩气瓶上应贴有出厂合格标签,其纯度≥99.95%,气瓶中的氩气不能用尽,瓶内余压不低于0.5Mpa,以保证充氩纯度。
3.1.1.6.氩弧焊时使用铈钨棒(Wce-20)作为电极,φ2.5~3.0mm。
钨极伸出长度小于8mm,钨极端头8~10mm磨尖成锥形。
3.2.施工机具
3.2.1.采用直流逆变焊机。
3.2.2.选用AT-15型氩气减压流量计,流量计应开闭自如,没有漏气现象。
切记不可先开流量计,后开气瓶,造成高压气流直冲低压,损坏流量计。
关时先关流量计而后关氩气瓶。
3.2.3.使用气冷式氩弧焊枪,型号为QQ-85/150型。
3.2.4.输送氩气的胶皮管,不得与输送其它气体的胶皮管互相串用,可用新的氧气胶皮管代用,长度不超过30米。
3.2.5.其它工器具
焊枪、焊线、面罩、保温筒、护目镜(黑玻璃)、白玻璃、手锤、半圆锉、扁铲、手电筒、平光眼镜、电动磨光机、砂纸等。
4.施工工序:
4.1.工艺流程
模拟练习
铁工对口
技术交底
焊前准备
对口检查
无损检测
质量验收
维护保养
外观检查
点
焊
氩弧封底
电焊盖面
4.2.工序方法
4.2.1.焊前准备及对口检查
4.2.1.1.参加施焊的焊工,必须按照《焊工技术考核规程》规定,经相应试件考试合格。
并仿照实际位置进行焊前练习,做外观检查和无损探伤,合格后方可上岗焊接。
4.2.1.2焊工所用的氩弧焊把、氩气减压流量计,应经常检查,确保在氩弧焊封底时氩气为层流状态。
4.2.1.3.坡口型式V型,坡口角度按设计要求为30~35°,钝边0.5~1mm,对口间隙2.5~4mm(散管对口时间隙为2.5~3.5mm)。
4.2.1.4.焊件在组装前应将坡口表面及母材内、外壁的油、漆、垢锈等清理干净,直至发出金属光泽,清理范围为每侧各为10~15mm。
4.2.1.5.管子对口应在自由状态下,禁止强力对口,更不准采用加热增长的方法进行对口。
4.2.1.6.对口间隙要均匀,错口值应≤0.5mm。
对接管口端面应与管子中心线垂直,其偏斜度△f≤0.5mm。
4.2.1.7.管排距地面的距离,对口脚手架,应便于焊工施焊,否则应采取相应措施。
4.2.1.8.(施工需要增加短节时)管子对接焊口中心线距离管子弯曲起点不得小于70mm,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150mm。
4.2.1.9.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接管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重合。
必须在焊缝上或焊缝附近开孔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A)管孔周围大于孔径且不小于60㎜范围内的焊缝,应经无损检验合格;
B)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
C)管接头需经过焊后消应力热处理。
4.2.1.10.焊口局部间隙过大时,应进行修理,严禁在间隙内加填塞物。
4.2.1.11.焊接场所应有防风、防雨、防雪等措施,可搭设焊接施工棚。
4.2.2.焊接电源:
氩弧焊封底时采用直流正接法,焊条盖面时采用直流反接法。
焊接电流参考值如下:
水平固定位:
封底层:
90—110A
填充及盖面层:
3.2:
110—125A
垂直固定位:
封底层:
100—130A
填充及盖面层:
3.2:
110—135A
4.2.3.点焊前应认真检查对口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点焊的材料、工艺与正式施焊相同,水平固定焊口在立焊位点焊;垂直固定焊口应对称点焊。
点焊长度每点10~15mm,厚度2~3mm。
4.2.4.氩弧焊时填丝方法(内填丝或外填丝法)视间隙大小自己选择,封底时管子内不得有穿堂风,氩气流量7-9L/min,氩气纯度不低于99.95%。
4.2.5.引弧、收弧必须在坡口内进行,收弧要填满熔池,将电弧引向坡口熄弧。
点焊或封底焊时,如产生缺陷,必须用电磨工具磨除,方可继续施焊。
4.2.6.当封底焊缝完成半周或多半周时,应用手电筒检查透度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7.封底完毕,仔细检查封底质量,确认合格后,关闭气源,调整电源极性,及时进行电焊填充及盖面层盖面焊接。
4.2.8.严禁在被焊件表面随意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焊接临时支撑物等。
4.2.9.首层盖面时不宜连弧运条,不得熔透封底焊缝。
4.2.10.盖面完毕应及时清理焊缝表面熔渣、飞溅。
经自检合格后,在焊缝附近打上自己的代号钢印。
4.2.11.焊缝经无损检验,如有超标缺陷,可用挖补的方式返修,但同一位置上挖补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对SA213TP304H焊口不得超过2次),并做到:
a.彻底清除缺陷。
b.补焊时,按补焊工艺要求进行。
4.2.12.焊接施工过程结束,并经无损探伤合格、质量验收通过后,对焊缝进行涂刷清漆保养。
5.重要控制点:
5.1.对口装配检查合格,方可进行点焊或施焊,属现场见证点。
5.2.施焊完毕经自检合格打上焊工本人代号钢印,属现场见证点。
6.技术资料及质量记录:
6.1.技术交底记录
6.2.焊接施工记录
6.3.焊接验评记录
6.4.焊接材料使用质量跟踪记录
7.质量验收标准:
7.1.本施工项目验收级别为四级。
7.2.焊缝表面质量按《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焊接篇)》(2000年版)规定进行检查,焊接接头表面质量标准(优良级)如下:
焊缝成型:
焊缝过渡圆滑、匀直,接头良好
焊缝余高:
0~2mm
焊缝宽窄差:
≤2mm
咬边:
无
错口:
外壁≤0.5mm
弯折:
≤1/100
裂纹、弧坑、气孔、夹渣:
无
8.安全技术措施:
8.1.从事焊接、切割的人员,应经专业安全技术教育、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并应熟悉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8.2.从事焊接、切割操作的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
对准备从事焊接、切割操作的人员,应经身体检查,双目裸视均在0.4以上,且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病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
8.3.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戴专用护目镜、工作服、绝缘鞋、皮手套等符合专用防护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8.4.焊工在使用电磨工具时采取防护措施。
使用前检查电磨工具砂轮片是否松动,是否需要更换砂轮片。
使用电动工具时严禁在带负荷的情况下断开闸刀,合上闸刀。
8.5.焊接、切割的作业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50lm/㎡~100lm/㎡),应采取措施排除有害气体、粉尘和烟雾等,使之符合TJ36的要求。
在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时,宜设挡光屏。
8.6.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应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
8.7.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8.8.空中对口时作业区下方如有易燃易爆物品时,要做好防止飞溅物落下的措施。
焊接时应注意避免飞溅或电弧损伤设备、飞溅或焊渣落入已清洁干净的管道内。
8.9.在交叉作业时,应重新检查施工周围的安全措施。
8.10.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
8.11.严禁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等进行焊接与切割。
8.12.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焊接或切割作业。
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雨雪、防止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也要做好防冻、防滑、防暑等措施。
8.13.在高处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高空搭设的脚手架应安全、可靠、并便于施焊与切割。
严禁站在油桶、木桶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作业。
作业开始前应对熔渣有可能落入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除,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8.14.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焊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切断电源和气源后用绳索提吊。
8.15.电焊工作台必须可靠接地。
在狭小或潮湿地点施焊时,应垫干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8.16.焊接、切割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场地、消除焊件余热、切断电源,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
8.17.施工现场的电焊机应采用集装箱形式统一布置,保持通风良好。
电焊机及其外接头均应有相应的标牌及编号。
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设置在干燥的场所并应有防护棚遮蔽,装设地点距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电焊机裸露的导电部位和转动部分必须装设防护罩
8.18.电焊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
使用前应行进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焊钳及二次线的绝缘必须良好,导线截面应与工作参数相适应。
焊钳手柄应有良好的隔热性能。
8.19.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3m,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电焊机必须装设独立的电源控制装置,其容量应满足要求。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严禁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8.20.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快速接头插座。
电焊导线通过道路进必须将其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通过铁道时,必须将其从轨道下面穿过。
8.21.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焊接预热件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8.22.应避免电焊线与带有感应线圈的设备相连,电焊线与焊钳连接部分应放置可靠,避免工作时电弧击伤管子或设备。
8.23.气瓶应存放在通风良好地场所,夏季应防止日光曝晒。
严禁将气瓶和易燃物、易爆物混放在一起。
乙炔气瓶应保持直立,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严禁将气瓶靠近热源。
氩气瓶集中布置,固定在专用架子上。
8.24.焊工施焊完后,应工完料净场地清。
焊条头、焊丝头等回收至焊条二级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