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城市管理局河道长效管理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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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城市管理局河道长效管理服务项目
青羊区城市管理局2015-2017年河道长效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及附件
一、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青羊区2015年至2017年河道长效管理作业服务。
(二)、项目规模:
河道长效管理作业服务范围总计河道43条,长度144.65千米,农渠、毛渠79条共90.32千米,其中水域保洁1273705平方米,闸房18座,栏杆16773米,堡坎32477米,土堤44476米,绿化管养129260平方米,乔木5830株,灌木8522株,步道长度8880.5米,下河口个数297个,河道疏浚12262.12立方米,临时截污管网33739米,截污低堰32座,污水提升泵站1座,区级防汛物资一批(设施量每年根据实际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三)、预计投入:
580万元/年,3年合计经费1740万元。
(四)、标段划分:
分为1个标段,涉及成都市青羊区政府行政辖区内的河道长效管理工作。
(五)、项目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行政辖区范围内的河道。
(六)、招标的作业范围、内容:
1、河道巡查。
对河道水质、水位、河道设施、环境卫生、下河排水口等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和报告;配合业主进行河道基础数据调查,协助业主建立青羊区水务工作资料库;对排污的下河口进行成因调查,编制治理方案,并通过市水治办评审。
2、河道水域、下河口管理。
包括河道河床、水面保洁,定点拦漂及巡回打捞;下河口定期清理,对排污的下河口挂牌公示。
3、河道疏浚。
在每年按计划对河道全面清淤疏浚,清除行洪障碍,平整河床,其余时段随时清除河床内淤泥及人为乱扔的建渣、沙石、粪渣粪袋等。
4、河道管护范围内绿化管护。
绿化带养护(浇水、施肥、修剪、保洁)、补栽补种,随时清除因管养产生的废弃物;园林小品、施设维护管养。
5、河道管护范围内的河道设施(闸房、堡坎、土堤、护栏)等管养、维护,黑臭河渠治理临时截污管网、截污低堰、污水提升泵站等管养、维护,以及上述设施破损的统计上报。
6、负责在农业用水和防洪期间保持河道水系畅通,及时排除和处理河道内的有影响通水能力的障碍物,保障安全度汛。
7、汛期(5月1日至10月15日)各闸房24小时值班管理,确保按规定启闭闸门。
负责管护区域内防汛应急准备,及时排查管护区域内防汛隐患,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汛抢险物资和设施设备,确保管护区域内防汛安全。
8、负责区级防汛物资管理养护。
每1个月进行维护一次,汛期发生险情时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及500元以下易损件免费更换。
(七)、作业服务方式、质量标准和要求:
优质,详见附件。
(八)、服务周期:
三年,即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九)、投标: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项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市政、绿化、水利工程施工或管养维护等经营项目;
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机具设备;
4、能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在作业服务期限内执行成都市及相关部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5、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且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中第1条至第4条的要求。
附件1青羊区河道巡查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区域划分
河道名称
巡查区域
境内全长(千米)
河面宽度(米)
管护宽度(米)
1
省管河道
江安河
两河口至蔡桥九组
9.14
28
6.2
2
二道河
康河三组到江安河河口
3
25
5.3
3
市管河道
府河
五丁桥至红星路桥
2.9
15
9
4
干河
诗境苑至蜀锦桥
1.606
20
5
南河
送仙桥至老南门
2.838
50
6
西郊河
槐树街至南河
2
20
7
饮马河北干流
通锦桥至五丁桥
0.916
4
8
饮马河南干流
通锦桥至南干流出水口
1.14
2.5
4.5
9
西二环排洪河
二环路摸底河桥中心至出水口
3.4995
5
10
浣花溪
浣花溪五幢至兰锦
3.04
15
11
摸底河
二环路摸底河桥中心至清江东路桥
2.2102
20
5
清江东路桥至送仙桥
0.709
20
5
12
区管河道
摸底河
苏坡(三环路外)
4.8
15
5
金沙、府南、草堂(三环内)
5.4
15
5
13
清水河
黄田坝、苏坡(三环路外)
15.1
10
7
14
东坡、草堂
8.6
10
7
15
肖家河
省三医院—百花诗境园
0.68
10
5
16
金牛二斗及其分渠
百仁、龙嘴
4.4
3.5
5
17
三环路边沟
龙嘴
2.3
3
3
18
蒋家堰
金沙车站——浣花溪
0.59
2.5
3
19
双江堰支渠
清波、清江
2
1.5
5
20
苏坡排洪河
红碾、快活、中坝、黄土
4.6
10
8
21
苏坡支渠
高坎、大石桥、张家碾、盐井、乐平、华严、七里
6.5
8
8
22
文家大道以西各渠11条(公路外50米范围)
张家碾、大石桥、盐井
0.6
2
3
23
龙池堰
高坎(含第二起水口0.7km)
2.8
1.5
3
24
天王堰
高坎
0.4
2
3
25
小梁家堰
高坎
1.1
2
3
26
小梁家堰下段
联工(移动污水处理站上下段)
1.2
2
3
27
联工社区门前沟
1.5
2
3
28
文家排洪河
乐平、董家坝、康河
2.3
8
8
29
天王堰
大石桥
1.3
2
3
30
苏坡斗渠
2
3
3
31
团结九斗渠
康河
1.4
1.5
3
32
团结三斗渠
乐平、盐井
2.3
2
3
33
团结八斗渠
董家坝、乐平、七里
2.7
2
3
34
马厂沟
2
2
3
35
葛家碾沟
康河
1
6
3
36
苏坡三斗渠
万家、培风
4.6
3.5
3
37
苏坡四斗渠
万家
5.2
3
5
38
苏坡五斗渠
万家
5.3
3
3
39
苏坡六斗渠
七里、蔡桥
3
3
3
40
苏坡七斗渠
七里
1.5
2
3
41
中坝菜排沟
中坝
0.5
3
5
42
成飞排洪沟
2.5
3
1.5
43
栏杆堰
培风
0.4
5
3
附件2
青羊区河道长效管理作业规范
一、河道护坡、水面清扫保洁
(一)作业时间及流程
5月—10月每天7:
30至18:
30时,11月至次年4月每天8:
00至19:
00时。
每天实行两次清扫打漂,9:
00时前完成第一次清扫打漂,15:
00时前完成第二次清扫打漂,清扫打漂后沿河巡回保洁和打漂。
上岸垃圾应及时装车运至指定垃圾倒场弃置,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二)、河道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护坡清洁管理标准:
硬化的护坡达到无杂草、无垃圾、无牛皮癣。
未硬化的护坡达到无大量阻水杂草、无垃圾、无垮塌,尽量保持河道的自然生态和景观功能。
每周清洗排水口两次。
2、河堤绿地清洁管理标准:
绿地内无砖头、石块、枯枝枯叶,绿地设施上无牛皮癣及乱划痕迹。
3、水面清洁管理标准:
水面无漂浮物,无明显阻水物;河底无垃圾建渣及淤泥堆积;在闸房或桥梁处,不影响河道景观的情况下设置拦漂设施,随时有人值守打漂,无明显积留漂浮物,汛期时需及时拆除拦漂设施。
4、清扫、打漂、保洁收集的垃圾存放到街道或城管部门指定地点,定时派装卸人员装卸。
城区内实行袋装化的区域,要按垃圾袋装化要求装运垃圾,清扫清除的建渣、淤泥、枯枝等非生活垃圾要清运至城管部门规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二、河道巡查
(一)每天对河道巡查四次,上午9:
30、11:
00时以前,下午3:
30、5:
30时以前各巡查一次。
(二)巡查中发现的乱倾乱倒垃圾建渣、乱贴乱画、焚烧垃圾秸秆、乱搭乱建、乱挖乱占河堤、乱取沙石、破坏绿地和河道管理设施等行为,应照相取证,立刻制止,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针对破坏河堤、非法采沙取石、向河道排污、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应及时照相取证、制止、上报有关部门。
三、河堤绿化管养
按《青羊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技术标准》执行,河堤上属农民的使用林地,不纳入本范围管理。
四、河道管护范围内的设施管理
(一)栏杆、座椅、景观亭棚、桥梁护栏,每天清洗一次。
(二)闸房管理房:
无牛皮癣和乱贴乱画,水闸处无明显积留漂浮物。
(三)设施设备无破损,及时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五、人员设备配备及要求
(一)每个标段管理公司要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各项管理制度、标准要上墙。
(二)每条河道要配备相应工作量的巡查、清扫保洁、绿化管护、设施设备维护人员。
人员数量配备不低于1人/千米。
(三)水面宽度达到8米以上河道,每条河道要配备漂浮物打捞船及相应打捞漂浮物的工具和救生设备。
(四)每条河道要配备人力垃圾清运三轮车二辆以上,每个清扫保洁人员要配备帚把、撮箕,打漂人员要配备救生衣、下水裤、打漂工具,巡查人员配备交通、通讯照像设备。
(五)、河道管理人员上班时必须着河道管理工作装并配戴工作证。
六、安全文明作业标准
(一)河道管理公司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文明作业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着工作服、下水作业穿下水裤、救生衣上岗,无脱岗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遵守作业标准和工作制度。
(三)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河道的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解决,按时交接班,无脱岗断档现象。
(四)、遇有恶意破坏河道环境卫生或破坏河堤等行为时,作业人员做到及时制止、耐心劝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青羊区河道长效管理作业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实施
河道管理作业考核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组织全区河道的集中检查和资料汇总、计分排名和通报;各街道办事处协助区城管局负责本辖区河道的日常检查考核。
二、考核对象
河道长效管理作业服务公司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按照《青羊区河道长效管理作业规范》和《青羊区河道长效管理作业质量
扣分扣款标准》执行。
四、考核办法
1、河道管理作业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日常检查由区城管局水域科组织实施,各街道河道管理相关科室配合,采取日检查和抽查方式;月度考核评分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2、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群众举报投诉的、新闻媒体曝光的河道管理问题,经核实后计入月度考核评分。
五、评比与通报
考核实行百分制,区城管局水域科的日常考核占20分(每月得分按当月日考核平均分计算);区城管局组织的每月一次全面检查考核占30分;上级部门和领导指出的、群众举报投诉的、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占10分(发生一次扣一分);各街道每月对各辖区的管理质量情况评价占40分。
每月检查后对全区各作业标段考核评分情况进行综合评比排名并通报。
六、对河道长效管理作业服务公司的奖惩
得分在95分以上(按季度月平均分)得全额承包费,不足95分的在拨款中由区城管局扣除相应承包费(日检查扣款在每季度拨款中扣出)。
其标准如下:
1、90分至94分,每减少1分扣除200元;
2、89分至85分,每减少1分扣除300元;
3、80分至84分,每减少1分扣除400元;
4、79分以下,每减少1分扣除600元;
5、考核不及格(得分60分以下)扣除当月承包费50%,同时解除合同。
对年度得分平均值达到95分以上的单位,年终由区城管局给予适当奖励。
七、诫免和淘汰
对河道长效管理作业服务公司的考核结果每月通报一次,连续三个月考核分值低于85分的公司,由区城管局通报诫免,全年诫免两次(含两次)以上的作业公司由区城管局与承包管理的公司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凡被终止合同的公司,取消在我区下一次河道长效管理作业的投标资格。
八、被考核公司认为考核有误,可向区城管局申辩,经复核重新认定,复核只进行一次。
九、本办法从2015年1月开始实施,解释权归区城管局。
青羊区河道长效管理作业质量检查扣分扣款标准
一、作业公司管理
(一)、固定办公地点,集中管理,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未达要求扣1分,扣款200元。
(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未达要求扣1分,扣款200元。
(三)、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到位,检查日志完整。
未达要求每次扣0.5分,扣款20元。
(四)、按要求购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从业人员月工资不低于成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款50元。
二、护坡、水面保洁作业
(一)、作业时间
1、清扫打漂:
每天9:
00时前完成第一次清扫打漂,15:
00时前完成第二次清扫打漂。
未达要求每次扣0.2分,扣款40元。
2、保洁:
5月—10月每天7:
30至18:
30时,11月至次年4月每天8:
00至19:
00时。
未达要求每次扣0.2分,扣款40元。
(二)、作业质量
1、护坡保洁:
河堤立面清洁,硬化的护坡无杂草、垃圾、牛皮癣;未硬化的护坡无大量阻水杂草、垃圾、垮塌。
未达要求每处扣0.1分,扣款20元。
2、绿地保洁:
绿地内无砖头、石块、枯枝枯叶,绿化设施上无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未达要求每处扣0.1分,扣款20元。
3、水面保洁:
水面感观良好,视觉范围内无明显漂浮物,拦漂栅(网)上无明显积留物,水流通畅。
未达要求每处扣0.1分,扣款20元。
三、垃圾清运作业
(一)、垃圾清运日产日清。
未达要求每处扣0.2分,扣款40元。
(二)、将清扫清除的垃圾规范存放到街道或城管部门指定的存放点,定时派装卸人员装运。
未达要求每处扣0.2分,扣款40元。
四、绿化管养作业
(一)、乔木、灌木等不得因明显缺水缺肥或积水造成萎焉。
未达要求扣0.3分,扣款60元。
(二)、乔木、灌木等有病虫害发生应及时处理,不得因病虫害造成乔木、灌木落花落蕾,草坪产生病斑、草黄现象。
未达要求每处扣0.2分,扣款40元。
(三)、苗木需修剪或有枯枝败叶应及时修枝剪叶,使树(苗)长势均衡、姿态优美、花繁叶茂。
未达要求每处扣0.1分,扣款20元。
(四)、草坪留茬超过10厘米应及时修剪。
未达要求每处扣0.1分,扣款20元。
(五)、草坪内杂草量不得超过10%,未达要求每处扣0.1分,扣款20元。
(六)、草坪秃斑、绿地秃斑不超过7块且每块面积不超过3平方米。
未达要求每处、每项各扣0.1分,扣款20元。
五、河道巡查作业
(一)、每天对河道巡查四次,上午9:
30时、11:
00时前,下午3:
30时、5:
30时前各巡查一次。
未按时完成巡查每次扣0.2分,扣款40元。
(二)、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乱搭乱建、恶意损毁河道基础设施、绿地、擅自挖掘、侵占河道,向河道内乱倾乱倒垃圾、排放污水等河道管理违法违章行为,未达要求每处扣0.2分,扣款40元。
六、设施设备管理作业
(一)、栏杆、座椅、景观亭棚、护栏每天清洗一次。
未达要求每处扣0.1分,扣款20元。
(二)、栏杆、座椅、景观亭栅、护栏无明显积尘、污斑、蜘蛛网和其它缠绕垃圾物。
未达要求每处扣0.1分,扣款20元。
(三)、水闸、管理房无乱涂乱画和牛皮癣,每年对门窗、闸门油漆一次,启闭机丝杆上润滑油二次。
未达要求每处扣0.1分,扣款20元。
(四)、设施设备无破损,及时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设施设备有破损每处扣0.1分,扣款20元;水闸不能正常启闭每处每次扣1分,扣款200元。
七、河道管理公司人员设备配备
(一)、人员配备:
每条河道配备相应工作量的清扫保洁、绿化管护、设施设备维护、日常巡查管理及从业人员,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1人/千米。
未达要求每次扣0.5分,扣款100元。
(二)、设备配备:
1.每个清扫保洁人员要配备必要的扫把、撮箕、打漂网等清扫保洁工具,实行袋装化的河道区域配备足够的垃圾袋。
未达要求扣0.1分,扣款20元。
2.每条河道要配备人力垃圾清运三轮车两辆以上。
未达要求每次扣0.2分,扣款40元。
3.水面宽度达到8米以上河道配备漂浮物打捞船。
未达要求扣0.5分,扣款100元。
4.打漂人员配备救生衣、下水裤。
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款200元。
5.为日常巡查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照像设备。
未达要求扣0.5分,扣款100元。
八、安全文明作业
(一)、河道管理公司需对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不断提高河道管理作业人员的工作技能工作热情和安全文明作业水平。
未达要求扣0.2分,扣款80元。
(二)、作业人员上岗期间需着河道管理工作装并配戴工作证,未达要求每人每次扣0.1分,扣20元。
(三)、作业人员无脱岗和上岗期间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未要求每次每项扣1分,扣款200元。
(四)、规范安全操作,下水作业必须穿救生衣。
未达要求每次扣1分,扣款200元。
(五)、制止恶意破坏河道环境卫生、河道设施设备等行为时,作业人员做到耐心文明劝阻,不打人骂人。
未达要求扣0.5分,扣款100元。
青羊区河道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1、说明
1.1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及《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并结合青羊区河道绿化日常养护实际情况制定。
1.2本标准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
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3本标准适用青羊区河道绿化日常养护管理。
1.4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1.4.1绿化日常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1.4.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1.4.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1.4.4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1.4.5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维护的直观标准
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2.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风膛不乱,通光透光。
2.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2.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2.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2.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
3、维护的施工标准
3.1浇水排水
3.1.1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
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
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3.1.2浇水的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
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3.1.3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3.1.4浇水量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
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
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
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3.1.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
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3.1.6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3.2施肥
3.2.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
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3.2.2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3.2.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
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
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适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
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3.2.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3.2.5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再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次,草坪不少于0.2公斤/㎡。
次。
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
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3.2.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3.3修剪
3.3.1原则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3.3.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3.3.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
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
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廓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3.4乔木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
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为7:
3至6:
4之间。
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3.3.5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
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