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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职工带薪年假休假条例》

第四条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人事专员负责考勤与休假的统计。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及请假的管理,每月按时提交考勤资料。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五条本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实行每周双休日,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作日制度。

第六条工作时间规定。

工作日:

每周一至周五。

休息日:

周六日

工作时间:

上午8:

30-11:

30;

下午13:

00-17:

30。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工作时间、休息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平时的超时工作一般不计加班,可由部门经理、项目经理适当调整工作时间,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因施工现场工作特点,项目部休息日期间工作不计加班,也不享受串休储备,但项目部可根据施工进度情况,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调整人员休息。

另外,项目结束后,由公司统一安排项目部人员休息。

第九条出差期间如遇公休日,不计加班;结束出差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安排调休,调休时间不超过出差期间公休日(原则上为连续出差7天可调休1天)。

第十条考勤确认。

1.公司总部职员通过指纹打卡机签到签离,记录考勤。

2.项目部、分支机构或不能实行指纹打卡的单位,使用《考勤表》记录考勤。

3.公司实行工作日志辅助考勤,工作日志记载员工上班的有效工作内容,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个人工作日志,考勤资料不完整不能记录考勤。

员工要如实、认真、规范填写工作日志。

4.司机因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打卡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如:

出车记录,此记录需由部门的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考勤资料提交时间。

1.人力资源部于每月3日下午5:

30前(遇节假日提前)将员工本人签字认可的指纹打卡记录制成考勤表。

2.考勤周期。

公司以自然月为考勤周期,人力资源部于次月1日-3日起对各部门考勤进行审核并制作考勤表,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考勤统计将作为职员出勤情况、缺勤扣款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考勤规则。

1.迟到:

按标准上班时间,上班后30分钟以内未到工作岗位的为迟到。

超过30分钟为请假或旷工。

2.早退:

按标准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

超过30分钟为请假或旷工。

3.遇不可抗力、社会公认的情况可不计迟到。

4.旷工:

员工无故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未到工作岗位为旷工。

4.1事先不请假,事后不补假而无正当理由者。

4.2以虚假理由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均视为旷工。

4.3休假期满或续假未被批准而逾期不到岗的,其离岗天数按旷工计算。

4.4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调配,借故不到岗工作的,不到岗天数按旷工计算。

4.5开具假病假条者,其离岗天数按旷工计算。

4.6病假期间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其天数按旷工计算。

4.7上班时间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干私活、办私事、拒绝工作者。

4.8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4.9员工提出辞职,不满30天,未按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或者离职手续未获批准,擅自不到岗者。

4.10公司相关规定中,其他应视为旷工的情况。

第十三条旷工扣发工资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21.75*旷工天数*3。

第十四条旷工1天给予1次警告;旷工1天以上,3天以下的待岗;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15天以上的公司予以开除处理。

第十五条凡有旷工记录的人员一年内不上调工资待遇,情节恶劣的工资下调。

第十六条因各种原因未打卡考勤,员工应填写《未打卡说明单》,无正当理由未打卡者或未被部门主管认可者,视为旷工。

一个考勤周期内忘打卡从第4次开始,每次扣款100元。

第十七条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需预先通知部门经理并填写《工作时间外出申请单》。

第十八条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表》,手续履行完毕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每月迟到15分钟以内不超过3次(包含3次)的不予扣款,其余情形的迟到、早退每次扣50元工资。

第二十条打卡后禁止外出干私事,一经发现,处以50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凡在考勤登记中弄虚作假并经核实的,将给予当事人及责任人记小过一次处理。

情节严重者,薪酬标准下调一级,一年内不允许上调。

第二十二条人力资源部将各部门考勤核实汇总后,作为员工薪资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休假管理

第二十三条假期规定:

以下各类假期均需扣除与考勤相关的相应补助

假期

休假规定

法定

假期

全年可享受11—11.5天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三八妇女节半天(仅限女员工))。

具体休假时间由公司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公假

下列情况,提供有关证明,可记为公假。

1)经批准,脱产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业务培训。

2)凭学校通知单参加子女的家长会。

3)经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公民的社会义务。

4)公假不扣发工资。

年假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春节前后统一放假。

病假

1)员工因患疾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休病假。

2)员工到医院就诊,1天以内(含1天)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请病假;超过1天的病假,须出具医疗机构的诊断书和休假证明。

3)因急诊不能事先请假,须有急诊就医证明。

4)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如下:

Ø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Ø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Ø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5)未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怀孕做人工流产,视为病假。

6)病假工资计算方法。

Ø自然年度累计病假天数10天(含)以下的:

病假工资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21.75*0.6*病假天数(工作日)。

Ø自然年度累计病假天数10天以上的:

病假工资额=基本工资/21.75*病假天数(工作日)。

7)员工医疗期内按照病假扣款,医疗期满不能坚持工作而公司又无法调配者,可依法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事假

1)员工有事需本人料理,可请事假。

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半脱产上学的(非单位公派)记为事假。

2)事假按日免发当日全额工资,扣发工资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21.75*事假天数。

事假不足半天的按半天扣发,超过半天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发。

3)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工作日(不含),免年度奖励工资。

丧假

1)丧假为亲属服丧时给予的带薪休假。

2)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丧假3天。

3)员工其他亲属(祖父母、配偶的双亲、兄弟姐妹等)去世给予丧假1天。

4)员工去世亲属在外地的,可再给予2天以内路程假,费用自理。

5)丧假工资照发。

丧假遇有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工伤假

a)员工因公受伤,经规定医务部门诊断,认为需要休养时,可享受工伤假,无诊断证明或手续不全的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按工伤假处理。

b)工伤发生后24小时内应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由公司和地方劳动部门鉴定委员会鉴定,超过上报备案时间,公司有权不予确认。

c)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内享受扣除各类补助奖金后的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其余福利维持不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婚假

1)员工在达到法定年龄结婚,持结婚证书请假,给予三日婚假。

2)员工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初婚,另加七日晚婚假;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一年内休完,逾期不补。

婚假需一次用完,不能分段使用。

4)婚假工资照发。

婚假遇有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产假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产的女职员,正常生育产假为98(产前15天、产后83天)天,从女职员申请休产假日期算起;符合晚育条件女职员(24周岁以上并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30天产假;难产、剖腹产的再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不休晚育奖励产假的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2)女职员生育,同时符合难产、多胞胎、晚育条件的,增加的产假天数可累加计算。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情况

假期

妊娠不满12周(含)

15天

妊娠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

30天

妊娠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

42天

4)晚育奖励假由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享受。

公司职员如申请休奖励产假,需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需向公司出具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配偶不享受晚育奖励假的相关证明。

5)如因工作需要,夫妻双方均不休奖励产假,在提供不休奖励产假相关证明(且证明我公司职员享受不休奖励产假奖励的)后,公司给予女职员一个月基本工资100%的奖励。

6)产假期间工资按《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则按照员工工资标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即为享受扣除各类补助奖金后的工资待遇)支付。

7)产假期间保留职员各项法定福利待遇。

8)产假以日历日计算,包括法定公休假日,必须一次性连续使用。

产假期间扣发绩效工资及各类与考勤相关的补助。

9)产假开始时间为预产期的前15天。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示医院证明,并按公司规定进行请假审批后,可按病假处理,否则按事假予以扣款。

连续病假10天以上,进入医疗期,按国家医疗期规定执行。

哺乳假

女职员生育后一年内,每天给予一小时哺乳假。

多胞胎者,每多一个婴儿另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哺乳假每日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上下午各半小时使用;哺乳假不得跨日使用。

计划生育假

1)对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的女员工,做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全休3天假,享受全额工资。

2)对已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失败后做人工流产的员工,给予全休15天假,享受全额工资。

陪产假

在配偶生产的第一个星期内可以享受3天带薪的陪产假,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陪产期间享受全额工资

婚检假

提供医院婚检证明,可休婚检假1天(日期需与婚检证明上的日期对应)。

婚检期间享受全额工资。

产检假

已婚怀孕女职员,在孕期第1月至第7月每月一天产检,孕期第8月两天,孕期第9月四天,产检期间享受全额工资。

第四章请假与销假

第二十四条请假需填写请假单,被批准的请假单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请假人恢复工作时,应向准假人销假并通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五条工作时间员工请假,按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二十六条上班前请病(伤)假、事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15分钟内,致电告知所在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七条病(伤)假后上班第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一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批准;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由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由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中心负责人和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第三十一条员工休假后,必须在返回当天销假、未销假者,按事假处理。

第五章加班和调休

第三十二条公司要求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一般不安排加班加点。

特殊情况必须加班的,需经中心总监批准。

第三十三条经批准加班的人员,安排同等时间调休,可由主管领导批准调休。

第三十四条经公司批准(非单位公派学习)的员工,利用休息日参加培训学习的不计加班,不享受调休待遇。

第三十五条假期计算

1.病假、事假按工作日计算。

2.婚假、丧假、产假按日历日计算,遇有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第六章实施及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管理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相关文件

《薪酬管理制度》

《福利管理制度》

《奖惩制度》

第三十九条记录

请假申请单

调休申请单

考勤表

未打卡说明单

工作时间外出申请单

出差申请表

加班申请单

 

 

中城建十二局请假申请单

姓名

部门

申请日期

年月日

请假

类别

□病假□事假□婚假 □产假□工伤假 □丧假□公假□调休

□其它()

请假

时间

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共__天(小时)

请假原因:

部门经理

批示

分管副总

批示

总经理批示

董事长批示

销假时间及确认(人力资源部):

备注:

1.员工请假一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三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批准;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由总经理批准;2.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由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3.中心负责人和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董事长批准。

中城建十二局调休单

序号

部门

姓名

申请日期

调休时间

申请原因

加班时间

申请人签字

1

 

 

 

 

 

 

 

2

 

 

 

 

 

 

 

3

 

 

 

 

 

 

 

直接上级签批:

人力资源部签批:

副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级审批:

附注:

1、加班时间规定:

晚上职员17:

30开始,周六、日白天同正班时间;

2、申请加班调休统一由人力资源部出具申请表,申请人员本人必须签名认可,由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3、申请表须每天下班前交人力资源部,出差回公司后三天内将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如过时补交则需分管副总及总经理审批;

4、当月加班调休当月申请,无申请单视当月放弃,如有特殊情况则需公司总经理审批;

5、“申请原因”栏要写明确,不要笼统;空白行要有“以下空白”字样。

中城建十二局()年()月考勤

本月满勤天数:

序号

姓名

部门

应出勤

天数

实出勤

天数

上班

打卡

下班

打卡

出差

天数

病假

天数

事假

天数

迟到

次数

迟到30分以上次数

早退

次数

忘打卡次数

晚加班

小时数

周末

加班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制表人:

审核人:

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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