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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重点资料

知识产权法重点资料

知识产权法

一、综述:

1.知识产权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是以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为主要内容的反映人们智力创造成果的专有权利的总称。

内容范围:

工业产权,著作权及邻接权,高新技术产权,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2.★简述知识产权性质:

①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

②知识产权是财产权。

③知识产权是私权。

3.★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2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独占性)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5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6知识产权具有确认性、授予性

3.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2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

3物权往往可通过事实占有实现,知识产权则须仰仗法律的保障

4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通常要让位给物权

5知识产权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6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其价值无论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4.★知识产权保护的含义与途径:

含义:

通常认为是对权利的确认和对权利的保护。

我国一般理解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且偏重于执法方面,概括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双轨制”。

但知识产权的保护仅在限定的保护范围内,权利人对自己的知识产品可行使各种保护权利。

途径:

第一,立法保护;第二,行政保护;第三,司法保护;第四,知识产权集体管理组织保护;第五,技术保护;第六,知识产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自我救济。

二、著作权:

1.★作品的概念与条件?

如何理解独创性?

概念:

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构成条件:

1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2是思想或感情的表现

3具有独创性和原创性

4可感知性和可复制性

5作品的表现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如何理解独创性:

“原创性”,是作品最重要构成要素

1在形成过程中,不是抄袭、剽窃之作

2作者独立创作(独立构思、运用独到技能、技巧、手法)完成而产生

3必须体现作者智慧,作者的个性是作者思想、情感的外在表现

2.★简述著作邻接权的内容:

表演者防止未经其同意而固定、直接播放或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授权或禁止复制其录音制品和进口、发行该录音制品的XX的重制物的权利,广播组织授权或禁止转播、固定和复制其广播节目的权利。

3.如何理解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合作作品:

两个人以上合作的作品

确认它的条件:

1合作作者之间要达成合意

2有共同创作行为,过程中始终贯彻合作创作的意图,创作成果相互照应、衔接、协调和统一,达到整体和谐

3每个合作作品所完成的文学艺术形式,应达到著作权法做要求的作品标准

著作权归属:

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

其中,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之著作权,适用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

对著作权的行使,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有约定的遵从约定。

约定不得违反著作权法,既无规定有无约定的,则按财产共有原则处理。

4.如何理解演绎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演绎作品:

又称派生作品,是对已有作品其他材料进行改编、翻译、注释和整理等创作活动二产生的作品。

特征:

首先,是以原作品为基础派生而来;其次,也是经过创造性劳动创作出来的作品,具有作品所有的独创性,因此,是一种独立的新作品。

其著作权归属: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行使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时,应注意与原作品关系,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演绎作品的作者在演艺他人作品时,除非该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一般应取得原作者同意。

应指出原作者姓名,向原作者支付报酬,还应保持与原作品同一性、完整性,不得擅自变更作品内容和作者观点。

5.▲试分析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异同:

6.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7.合理使用的原则与条件:

著作权行使的原则:

公平原则、法定原则、著作权行使的限制只及于著作财产权原则

合理使用的条件:

(1)一般应是非商业性使用

(2)使用作品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尊重作者的精神权利和其他财产权利

(4)原则上只适用于已发表的作品

8.★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①使用对象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使用的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③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各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制度

9.★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相同点和区别:

相同点:

1二者都是对著作权行使的限制,使用作品是都不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2使用作品的方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3使用人都不得损害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和其他财产权利。

区别:

1合理使用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法定许可使用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合理使用一般是非商业性使用;法定许可使用是商业性使用。

3合理使用原则上只适用于已发表的作品,但有例外;法定许可使用只适用于已发表的作品,无例外。

4在合理使用情况下,法律大多未赋予著作权人保留权;对多数法定许可使用,法律赋予著作权人以保留权。

5合理使用制度不仅适用于对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也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这些邻接权人权利的限制;法定许可使用方式中只有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编写出版教科书而汇编作品也适用于对邻接权人权利的限制,其他法定许可使用方式只适用于对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不适用于邻接权人。

10.著作权的许可使用与著作权的转让的区别:

①从主体看,转让时主体变更,许可时主体不变。

②从权利内容看,许可使用是权利人在一定时期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

③从期限看,转让无期限,许可有期限,一般为10年,但可延长。

④在转让著作权情况下,受让人有使用作品的权利,没有使用作品的义务;而受许可方不得向他人转让,且有使用作品的义务。

11.如何理解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

从作品形式特征来看,职务作品不是一类特殊作品,由于创作过程中,作者和他所服务的机构间存在劳动关系,故作品在著作权归属上有职务作品和非职务作品之区别。

职务作品特征:

1作者与所在工作机构应具有劳动关系

2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

3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任务或业务范围之内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通常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

2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可以给予作者适当奖励

3根据劳动合同,由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主持,根据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意志创作,并由该法人或社会组织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法人或社会主旨被视为其作者

三、专利法:

1.★发明专利的概念与条件:

概念:

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条件:

技术性条件:

1发明指利用自然规律在技术上的创造和革新,不是认识自然规律的理论创新

2发明应为解决特定技术课题的新技术方案,而不是单传地提出课题

3应是具体的技术方案,必须通过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出来,即能实施,可重复

法律性条件:

1必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的要求

3必须不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

2.★实用新型的概念与条件:

概念: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条件:

1实用新型是一种具有一定形状或构造的产品

2实用新型具有应用性技术特征。

即具有实用价值,可以实施,并可以工业方法再现

3实用新型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即属于一定的新的技术方案,它与现有的技术方案比具有创造性。

但对实用新型专利的要求低于发明专利

3.★外观设计的定义与包含的要素:

定义: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包含的要素:

1外观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

2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等作为要素或者其结合

3以美感目的为核心,而不去追求实用目的

4外观设计必须适用于工业应用

4.★新颖性公开的概念、方式与标准:

概念:

任何非特定人只要对这项技术有兴趣,不需要采用任何特殊手段便可以合法地获得该项技术的全部内容。

方式:

书面公开;使用公开;其他方式公开(口头);申请公开

标准:

地域标准:

相对新颖性标准——本国领域内

绝对新颖性标准——全球领域内

混合新颖性标准——绝对~与相对~的结合

时间标准:

发明日标准——以发明创造完成的时间为标准

申请日标准——以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时间作为判断新颖性的标准

5.★论述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

又叫先进性,是指一项发明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一项实用新型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创造性的核心在于“实质性特点”

“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本质性的区别特征,是该发明创造发明点之所在

实用性:

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专利法中的实用性条件意味着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不能是一种纯理论的方案,它必须能够在实践中得到应用。

对于产品专利而言,这种应用可表现为产品的制造或者使用;对于方法专利,则表现为方法的使用。

如果说新颖性、创造性仅仅是专利的必要条件,那么实用性不仅是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发明创造的目的。

6.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异同:

相同点:

均应用在(工业)技术应用领域

区别:

1二者保护主题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主题只能是产品,而申请发明专利的主题既可是产品,也可是方法

2二者的保护范围不同。

发明专利的保护专利宽于实用新型专利

3二者的创造性要求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较之发明专利低

4二者的授权审批程序不同。

实用新型的审查程序比发明专利的简单、快捷

7.简述优先权原则:

优先权原则是先申请原则的例外。

优先权原则是《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为国际间专利申请提供了便利。

根据公约,申请人在巴黎公约任一成员国首次提出正式专利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又在其他巴黎公约成员国就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可将首次申请日作为其后续申请的申请日。

这种将后续申请的申请日提前至首次申请的申请日的权利便是优先权。

(1)外国优先权

(2)本国优先权

优先权的效力:

一是在优先权期内,发明创造不因任何将该发明创造公诸于世的行为而丧失新颖性。

二是可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日后就这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

8.专利申请文件包含哪些?

1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时,应向专利局递交以下文件:

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等文件,还可根据申请人的具体要求另外递交各种附加申请文件。

9.简述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利:

表现为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财产权利:

权利人依法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控制、使用和支配权。

主要包括:

实施专利的权利;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处分专利的权利;标记权

义务:

(1)实施专利发明的义务

(2)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

(3)职务发明创造取得专利后,作为专利权人的单位有向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报酬奖励的义务

(4)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

10.★论述专利权合理使用与强制许可的概念。

两者的异同点

专利权合理使用:

是指非商业性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科学研究和实验中使用相关专利。

合理使用不受专利权人专有权的限制。

强制许可:

国家专利管理机关通过行政程序而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许可具备实施条件的申请者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行为。

共同点:

都是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专利

不同点:

第一,要求不同。

强制许可必须由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批准,而合理使用不存在谁批准的问题。

第二,范围不同。

强制许可中,申请人只能就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提出申请;而合理使用的专利既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也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第三,费用不同。

取得强制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在使用专利后,应向专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协定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定。

而合理使用中,使用人不向专利人支付使用费。

第四,目的不同。

强制许可实施一般都是基于商业目的,而合理使用是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

11.判断侵权的步骤:

首先,分析被指控侵权的方案的技术特征,并将其与专利方案中独立权利要求中的特征进行比较,查验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是否被包含在侵权物中。

其次,比较前述所有与独立权利要求相同的技术特征是否都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所述方案具有相同的功能或形式,所有特征见的相互关系是否相同。

再次,判断所有特征按这种关系的组合所产生的效果是否相同。

如果上述问题的答案均为肯定,则构成侵权。

12.解释中心限定原则、周边限定原则、折衷原则:

中心限定原则:

也称等同原则,是指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的范围时,以权利要求所简述的基本内核为中心,向外作适当的扩大解释。

即以权利要求书作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创造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附图,将中心周围一定范围的技术也包括在保护范围之内。

周边限定原则:

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的范围时,只能严格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来进行,任何扩大解释都是不允许的。

折衷原则:

是上述两个原则的综合和折衷。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实质内容来确定,但不严格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

当权利要求书所表达的技术特征有不清之处时,可引用说明书和附图来加以解释。

13.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及其界定:

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产品为准。

简要说明可用于解释图片或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四、商标法:

1.★商标的概念、特征与作用:

概念:

就其本质而言,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为了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标志。

特征:

(1)商标具有显著性。

显著性是商标的自然属性。

(2)商标是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它依附于商品或服务存在。

(3)商标是区别商品来源的标记。

只有附着在商品上用来表明商品来源并区别其他同类商品的标志才是商标。

(4)商品必须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系。

任何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与特定商品或服务项联系,也不能成为商标。

作用:

识别功能、品质保证功能、广告与竞争功能

2.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区别:

第一,识别作用不同;第二,构成要素不同;第三,权利行使不同

3.商标权内容包括哪些?

专有使用权,禁止权,商标处分权,商标标记权,商标续展权

4.简述商标注册原则:

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登记取得,不论商标是否经申请人使用,只要经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注册,申请人便取得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

5.▲★简述商标、注册商标、驰名商标适用范围与保护的范围的区别:

6.▲★简述商标权与著作权、专利权的区别

7.★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的异同:

共同点:

都是为保护某驰名商标不受侵犯而注册的商标,其作用是相同的。

不同点:

联合商标是在受保护的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相同商品上注册的若干近似的商标;

而防御商标则是在受保护的注册商标指定使用的相同商品以外的其他类商品上注册的相同的商标。

8.简述商标专有权与禁止权的范围:

商标专有权的范围严格地限定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即商标使用人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相近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也不得在与核定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

商标禁止权的范围比专有权更广,商标权主体有权禁止他人擅自在核定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还享有禁止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比较商标权的禁止权范围与著作权、专利权的区别。

答案:

商标权人的禁止权效率范围大于其专有使用权效力范围:

商标权人不仅有权禁止他人在其注册商标所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而且有权禁止他人在其注册商标的核定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著作权人的禁止权效力范围小于其使用权:

如果他人是在合理使用或法定许可使用的范围内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著作权人是无权禁止的。

专利权人的禁止权效力范围小于其使用权:

专利权人的禁止权严格限定在取得专利的发明创造范围内行使,而不能扩大到自己发明创造之外相邻的技术领域,专利权人无权禁止善意实施、先行实施、临时过境和为科研、试验目的的对专利的使用和销售。

注:

1、出版者的权利和保护期限:

版权保护期限为10年

2、公开的标准:

相对标准:

在本国领域内公开

绝对标准:

在世界范围内公开

3、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自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4、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自专利申请之日起算10年

5、商标权是一种相对永久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可以在有效期届满时申请续展

更多免费学习资料加龚老师4792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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