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员工绩效和奖惩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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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员工绩效和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部员工绩效和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绩效及奖惩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使公司员工考核有所依据,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与规划提供合理
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内容:
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每月考核、年中考核和年终
考核五
种。
3.1试用考核:
本公司聘用人员均应有至少1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或部门主
管可根据员工的能力和表现适当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
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
试用单
位根据考核的成绩有权再一次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其他单
位试用或解雇,应附数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
呈报行政部核准。
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原公司服
务人员岗位调动者,不计试用期。
3.2日常考核:
3.2.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作、态度、业务知识随
时进行考核。
3.2.2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3.2.3主管人员对于员工考勤奖惩应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作为考核时
的参考。
3.3每月考核:
每月岗位工资、奖金与每月考评成绩挂钩。
3.4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
3.5年终考核
3.5.1于每年12月底对员工总考核一次。
3.5.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考勤记录,
填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3.6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3.6.1试用人员(仅参加试用考核)
3.6.2复职未满3个月者。
3.7年中、年终考核分初核、复核。
3.8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泄漏机密。
3.9年中、年终考核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优等:
3.9.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3.9.2旷工日数达3天以上者。
3.9.3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
3.10年终考核用表有:
《办公室主管考绩表》——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使用。
《办事处主管考绩表》——各办事处的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使用。
《员工考核表》——普通职员考核使用。
3.11考核程序
3.11.1主管级以上由:
副总经理初核总经理复核(核准)
3.11.2一般职员以上由:
主管初核副总经理复核
3.12全勤评选标准有:
3.12.1全年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者。
3.12.2必须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年。
3.13模范员工必备条件:
3.13.1必须是全勤员工。
3.13.2全年无警告、小过、大过处分,且平时表现较好者。
3.14对于年中、年终连续两次考核极差者,予以辞退;对于两年内连续四次
较差者,亦予以辞退。
3.15年终奖的加发与减发:
3.15.1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3.15.1.1凡员工记三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3%;记二等功一次,年终
奖增加5%,记一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10%。
3.15.1.2以上记功可累积计算。
3.15.2本公司员工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3.15.2.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超过规定15天,取消当年年终奖。
3.15.2.2计小过一次,扣除年终奖的5%;记大过一次,扣除年终奖的50%。
13.2.3以上记过可累积计算,加发或减发年终奖金。
3.16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4.0附则:
4.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
人力资源行政部人事助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
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
4.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4.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
5.0相关文件:
5.1《员工奖惩制度》
5.2《员工考勤制度》
5.3《薪酬福利制度》
6.0相关记录:
6.1《员工考核表》
6.2《办公室主管考绩表》
6.3《办事处主管考绩表》
1.0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内容: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3.1奖励(个人):
书面表扬、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
功、年终评奖等和晋级。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
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3.1.1书面表扬: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表扬,奖金
于当月
薪资一并发放。
3.1.1.1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3.1.1.2品行优良、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技术超群、工作认
真克尽职守者。
3.1.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者。
3.1.1.4拾金不昧,金额高于300元少于500元者。
3.1.1.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表扬条件者。
3.1.2嘉奖: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100元/次嘉奖,奖金于
当月薪资
一并发放。
3.1.2.1领导有方,使工作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1.2.2遇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减免公物损失者;
3.1.2.3拾金不昧,金额高于500元以上者。
3.1.2.4检举不良现象并情况属实者。
3.1.2.5因业务服务态度或其它方面、行为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
3.1.2.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嘉奖条件者。
3.1.3记三等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200元/次三等功,
奖金于当
月薪资一并发放。
3.1.3.1对于主办工作有重大改革,推展有显著绩效者。
3.1.3.2遇灾难或对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避免公物损
失者。
3.1.3.4检举不良现象,并针对不良现象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取得
显著效果
其者;
3.1.3.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3.1.3.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小功条件者。
3.1.4记二等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300元/次二等功,
奖金于当
月薪资一并发放。
3.1.
4.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3.1.
4.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严重损失者。
3.1.
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为公司挽回重大
经济损失者。
3.1.
4.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大功条件者。
3.1.5记一等功: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300-500元/次二等功,
奖金于当
月薪资一并发放。
3.1.5.1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1.5.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1.5.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3.1.6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3.1.6.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一等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3.1.6.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1.6.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
工作,工
作成绩优秀者。
3.1.6.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3.1.7获得年终先进奖的优秀工作者可以作为工资和职务的晋级考核资
格。
3.2集体奖励:
书面表扬、嘉奖、小功和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
给一次性
奖金,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2.1集体书面表扬:
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400元/次
集体书
面表扬,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
体奖励
3.2.1.1协调得当,团结合作,妥善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或配合其他
部门完成
任务。
3.2.1.2具有高度凝聚力、较强责任心、积极进取、超额完成任务之
部门。
3.2.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之部
门。
3.2.1.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书面表扬之部门。
3.2.2记集体嘉奖:
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200元/次--600元/次集体
嘉奖,奖
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2.1时刻以公司利益为己任,利用节假日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确保
公司正常运作之部门。
3.2.2.2遇突发事件,经相互帮助,合力协作,减免公司损失之部门。
3.2.2.3定期性进行集体培训、工作探讨等,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之
部门。
3.2.2.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嘉奖之部门。
3.2.3记集体小功:
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400元/次--800元/次集体
小功,奖
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3.1因服务态度、处理方式得当或其它方面受到客户书面表扬之
部门。
3.2.3.2对于本部门主要工作有重大改革,经集体努力取得显著绩效
之部门。
3.2.3.3遇灾难或突发事件,勇于负责,经集体协作,处理得当,避
免公司损失之部门。
3.2.3.4严控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之部门。
3.2.3.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小功条件之部门。
3.2.4记集体大功:
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800元/次--1200元/次集体
大功,
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
4.1团结互助,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经集体协作,使公
司免严重损失之部门。
3.2.
4.2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
门。
3.2.
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并经部门人员集体
协作,为
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部门。
3.2.5集体奖励附表:
3.3.1书面警告: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警告,罚款于当月
薪资中扣
除。
3.3.1.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3.3.1.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制度,情节
轻微者。
3.3.1.3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3.3.1.4其它类似行为构为此处罚者。
3.3.2记申诫: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申诫处分,罚款于当
月薪资中
扣除。
3.3.2.1疏忽过失,导致工作或公物受损,损失较重者。
3.3.2.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它制度,情节
较重者。
3.3.2.3在当班时间内下棋、打扑克、瞌睡、打游戏、看小说、看
报、干私
3.3.2.4不听从主管指挥,且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3.3.2.5对同事恶意伤攻击,造成同事伤害但不大者。
3.3.2.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轻微损失者。
3.3.2.7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3记小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元/次小过处分,罚款于
当月薪
资中扣除。
3.3.3.1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而受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者。
3.3.3.2妨碍或更改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
制度,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3.3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者。
3.3.3.4不听从主管合理指挥或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公司相关部
门的工作,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者。
3.3.3.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3.3.3.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机器损坏,损失较严重者。
3.3.3.7司机不注意保养车辆,致使所驾车辆频繁出现毛病而
影响公司运输业务运作者。
3.3.3.8投机取巧、隐瞒、蒙敝或谋取非份利益,虚报工作成绩或伪
造工作记录,情节较轻者。
3.3.3.9工作不力,屡教不改或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4记大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0元/次大过处分,罚款于当
月薪资中
扣除。
3.3.
4.1因工作疏忽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
4.2不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3.3.
4.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制造事端,情节严重者;
3.3.
4.4投机取巧、蒙敝、虚报假帐或谋取非份利益,情节严重者;
3.3.
4.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
4.6故意毁损公物,品德不端,严重损坏公司信誉者;
3.3.
4.8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3.3.
4.9诈骗公司财物或其它员工财物;
3.3.
4.10遗失、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者;
3.3.
4.11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5降职/降级: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降级处分,于人事令
颁布后第
1个月发薪时按调整后职位给付薪资。
3.3.5.1工作消极缺乏责任心,经教育愿意悔改者。
3.3.5.2由于工作性质要求及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原职位者。
3.3.5.3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
予以撤职、
留用察看至开除。
3.3.6.1直接责任者:
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
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
主要领导责任者:
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
导责任的领导干部;重要领导责任者:
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
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3.3.6.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3.3.6.3有意破坏公司公物及客人物品或行窃公司及客人财物者;
3.3.6.4有走私、吸毒、贩毒、赌博、打架行为或无理侮辱、诽谤、
袭击宾客、
上司、同事者。
3.3.6.5擅离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刑事
责任及相
应的经济赔偿。
3.3.6.6张贴、散布煽动文字、传单、图书,以至破坏劳动关系,有
欺骗或不诚实行为,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
失或进行不正当经
3.3.6.7一年内若连续旷工达三日或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3.3.6.8到公安部门处分者,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
者。
3.3.6.9屡教不改者。
3.3.6.10所有符合以上条件者,根据其情节严重,进行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
3.4质量事故的处罚办法:
3.4.1行政处罚:
3.4.1.1行政处罚的级别:
3.4.1.1.1书面警告
3.4.1.1.2申诫
3.4.1.1.3记小过
3.4.1.1.4记大过
3.4.1.1.5降职/降级
3.4.1.1.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
3.4.1.2行政处罚的尺度标准:
3.4.1.2.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
3.4.1.2.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
3.4.1.2.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
3.4.1.2.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
3.4.2经济处罚:
3.4.2.1经济处罚分两种情况:
3.4.2.1.1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
3.4.2.1.1.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1000元以下),按最少不低于
直接经济损失的100%进行处罚。
3.4.2.1.1.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001元至5000元),按最少不
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40%进行处罚。
3.4.2.1.1.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5001元至*****元),按最少
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进行处罚。
3.4.2.1.1.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元以上),按最少不低于
直接经济损失的20%或视性质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3.4.2.1.2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行政处
罚:
3.4.2.1.2.1造成一般影响,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
3.4.2.1.2.2造成较大影响,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
3.4.2.1.2.3造成重大影响,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
3.4.2.1.2.4造成特大影响,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
3.4.2.1.3员工个人一年内累计受到3000元经济处罚者,取消本人当年
度年终奖。
对于责任心(工作作风)问题、重复出现同样错误
问题的,应从严处罚。
3.4.2.1.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可以同时执行。
3.4.3责任人上级领导的连带责任:
3.4.3.1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但有较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一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记直接领
导书面警告一次)。
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但有重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记直
接领导申诫一次,记间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
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但有特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记直
接领导书面小过一次,记间接领导申诫一次)。
3.4.3.3一个季度内部门内出现2起含4级以上的行政处罚,部门经理行政
级别和工资级别同时降低一级。
3.5功过相抵及累计:
3.5.1员工奖惩以年度为基准,除降职、辞退处分外。
年度内功过可以相
抵,前
过可和后功相抵,但前功不可和后过相抵。
3.5.2书面表扬一次相抵书面警告一次。
3.5.3嘉奖一次相抵申诫一次
3.5.4记二、三等功一次相抵记小过一次。
3.5.6书面表扬三次等于嘉奖一次。
3.5.7书面警告三次等于申诫一次。
3.5.8嘉奖三次等于记二等功一次。
3.5.9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等功一次。
3.5.10申诫三次等于记小过一次。
3.5.11记小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
3.4.12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二次者得予以开除。
3.6功过其它奖罚条例
3.6.1凡员工记小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记大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0%,
直到扣完为止。
3.6.2凡员工记三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3%;记二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
5%,记
一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10%。
3.7其它
3.7.1其它未在奖惩条例中提及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7.2所有员工奖惩先由部门主管填写《奖惩呈报表》,后交由行政部审
核,再交
由总经理签署核准。
3.7.3审批后的《奖惩呈报表》由行政部统一的行政文书形式发布。
4.0附则:
4.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
人力资源行政部行政助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
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
4.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4.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
5.0相关文件:
公司各相关规定
6.0相关记录:
6.1《奖惩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