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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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文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奎文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典型工作经验专题材料

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作暨“四个城市”建设推进会议召开后,奎文区深入落实会议精神,全面展开全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工作,现将我区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开展中形成的典型工作经验汇报如下:

一、探索推进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部署要求,加快建立以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我区按照“专业人干专业事”的原则,在全市率先探索推行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方式,印发《关于推进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的指导意见》,推动产业规模化、特色化、集聚化、创新化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形成新机制、集聚新要素、培育新动能,加快推进现代化中央活力区建设。

(一)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的重点任务

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核心是借势、借力、借智,依托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机构的“外脑”、“外智”,集中突破一批项目发展瓶颈,建设一批标杆示范项目,引导全区建立起产业发展运营新机制。

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聚焦“6+6”产业集群、打造特色小镇和园区和发展楼宇总部经济三个重点任务。

1.聚焦“6+6”产业集群。

以《潍坊市奎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潍坊市奎文区现代产业发展规划》、《潍坊市奎文区产业强市建设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等规划为引领,整合各个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机构在其领域的专业优势,对全区现有产业和未来主要打造产业进行科学谋划,明确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重点领域以及产城融合发展的思路举措。

基于奎文的区域特色和产业禀赋,未来3~5年聚焦发展数字经济、智能经济、创意经济、平台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六新经济”,聚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医养健康、现代金融、商贸商务、文化旅游“六强”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快成长、上规模,促进传统产业提层次、强实力,构建具有奎文特色的“6+6”产业集群。

2.打造特色小镇和园区。

围绕加快建设齐鲁创智小镇、虞河文创小镇、鸢都湖康养小镇、南苑生态科创小镇等特色小镇和潍坊国际金融中心、1532文化产业园2个特色园区以及10大重点产业园等重点任务,积极引进打造和运营特色小镇及园区在全国乃至全球水平领先的专业化机构。

由专业化机构根据小镇和园区不同产业定位,着力谋划和推进一批有特色、有分量、有带动力的特色项目,打造形成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健全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产业投融资机制、完善产业融合服务体系等方面着力,构建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特色小镇和园区。

3.发展楼宇总部经济。

围绕提升“2030”重点楼宇为重点,坚持产业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楼宇总部经济,引进资源和经验丰富的专业化机构,根据我区楼宇总部经济发展的现状和特点,提前介入、尽早谋划,整合资源、集聚优势,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楼宇总部经济项目。

拟建楼宇,实施规划、招商、运营等事项前置,建设“订制楼宇”,真正将楼宇打造成为“立起来的园区”;现有高档楼宇,编制招商规划和项目清单,加大招商力度,突出引进大企业集团区域总部、营销中心、科研中心、结算中心等总部机构;业态低端、空置率较高的楼宇,强化“楼长制”包靠,各方共同做好包装策划、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作,加快腾笼换鸟,实施“二次开发”。

(二)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的具体办法

1.引进机构。

针对不同小镇、园区、楼宇等产业载体的产业定位和特点,由小镇、园区、楼宇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运营主体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在不同产业运营领域有成功经验的专业化机构,优先引进在产业规划、园区设计、招商运营、配套解决方案、专业化增值服务等方面资质和经验国内领先,并具有国内成功运营案例的专业化运营机构,由其组织实施产业专业化运营。

2.试点运行。

在前期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支持齐鲁创智园、1532文化产业园等企业进行园区、楼宇专业化运营试点。

试点期间,专业化运营机构要结合试点运行产业载体的实际情况,制定详实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产业打造、运营模式、实施步骤、机制体制等方面要进行具体细化,随着试点工作的向前推进,不断总结完善,每个试点产业载体要形成一整套试点运行报告,由相关街道、部门与小镇、园区、楼宇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运营主体进行定期论证,逐步探索创新合作模式,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办法,不断提升产业专业化运营的效果和水平。

3.服务内容。

小镇、园区、楼宇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运营主体根据产业载体不同实施阶段,选择专业化运营机构提供以下服务:

一是规划设计,对小镇、园区、楼宇进行概念设计、整体规划、功能布局等。

二是建设运营,“投建联动+产业运营”一体化,为主题产业园和产业小镇提供策划、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建设等服务。

三是招商运营,以小镇、园区、楼宇产业的定位为方向,进行项目推广和客户招商。

四是综合服务,进行绿化、保洁、公共项目维护等物业服务,实现交通便捷、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工作环境。

五是增值服务,以满足企业孵化、人力资源培训、项目申报、员工文娱活动场所配置等需求开展有效服务。

4.运营模式。

根据产业载体的不同情况,小镇、园区、楼宇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运营主体与专业化运营机构选择采取相应的运营模式。

一是托管运营。

与专业化机构签订托管经营协议,委托专业化管理机构对试点园区的策划、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建设、招商和运营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是合作经营。

与专业化运营管理机构成立合作公司,由合作公司负责园区规划、投资开发、招商引资和经营管理等,共同完成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各项任务。

三是咨询顾问。

与专业化管理机构签订咨询顾问协议,对有关园区以及一些已经建成的空置楼宇,由专业化运营管理机构对产业定位和招商开展工作,并就完善公共服务方面开展咨询服务。

四是其他模式。

发挥小镇、园区、楼宇的运营主体首创精神,采取灵活有效的模式,为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产业专业化运营的保障措施

1.健全推进机制。

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研究部署和指导产业专业化运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等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具体负责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机构的审核认定,以及推进落实情况的调度、督导、考核等工作;经信、科技、人社、住建、交通、商务、文化旅游、金融办、招商局、智慧办等职能部门,结合招商引资、“楼长制”包靠等任务,积极引进各自产业领域的专业化运营机构;恒建公司、城投公司、创投公司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大力引进专业化运营机构,助推小镇园区产业积聚;各街道对辖区内的小镇、园区、楼宇要摸清底数,对新打造的园区、楼宇要与职能部门(单位)积极对接,对职能部门(单位)负责落实的专业化运营产业载体要安排专人靠上,及时协调调度解决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形成推动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的强大合力。

2.加强督导考核。

对每个专业化机构运营的项目,严格落实一名领导牵头、一套班子靠上的推进办法,强化对重大事项分工的督导落实,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加大对街道的考核,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街道综合考核中,“四新经济”发展成效指标实施细则中增加“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加减分项;加大对部门的考核,在经济和社会发展部门(单位)综合考核中,服务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成效指标实施细则中增加“产业发展专业化运营”加减分项;对小镇、园区、楼宇开发建设单位或运营主体实施综合评价,由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战略规划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贡献突出、带动作用明显,除按《潍坊市招商发展激励政策》《潍坊市奎文区扶持总部经济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奎文区社会化招商奖励办法》等政策予以奖励外,在全区经济社会工作评先树优、荣誉褒奖等事项中予以重点倾斜;对贡献一般、达不到相关政策奖励标准的,由相关部门、街道共同采取措施帮助专业化机构提高运营水平;对个别发挥作用较差的专业化机构解除合作关系。

3.强化宣传引导。

各有关街道、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产业专业化运营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总结梳理先进理念、先进经验和先进模式,积极推广先进成果和典型案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对产业运营新机制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为建设现代化中央活力区提供强力支撑。

二、开展“上门服务·亲商助企”专项行动

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做优做强,不断提高企业归属感和满意度,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以服务型政府推动我区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我区印发《奎文区“上门服务·亲商助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9月下旬开始,在全区开展“上门服务·亲商助企”专项行动。

行动围绕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有效沟通和对接,切实帮助企业减负担、促发展,实现企业发展的转型升级。

行动范围覆盖全区所有纳税企业和月营业额3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数量高达33149家。

全区各部门、街道采取“一对一”“一对多”以及组成上门服务小组“多对一”“多对多”等灵活多样方式进行上门服务,认真记录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掌握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一企一档”,对我区企业完成全面摸底。

“上门服务·亲商助企”活动中,我区坚持建立健全问题处理机制、联系服务长效机制、督导考评机制三项机制,确保活动开展高效落实。

(一)健全问题处理机制

按照“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转办到位、限时反馈”的原则,上门服务干部为首问责任人,对企业反映事项“一包到底”。

1.对属于部门、街道、社区层面职责范围内能够现场解决的问题,马上解决;对不能当场解决的,要一次性告知企业延期理由、所需资料等,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2.对不属于上门服务单位职责范围的问题,能够确定事项主管部门的,由上门服务干部向单位汇报,上门服务单位负责对接具体办理部门。

承办部门接到转办要求后,对问题限时办理。

3.对需协调多个单位进行处理的问题,上门服务单位认真负责填写《企业反映问题流转表》(见附件6)上报区活动办。

区活动办转呈相关区级领导或转送相关部门,并负责催办,办理结果由区活动办转交上门服务部门答复企业。

4.对面上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区活动办按照职责范围转交相关部门。

由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时提交区委、区政府研究后落实。

5.对发现的僵尸企业、经营异常等问题企业,各上门服务单位上报区活动办。

区活动办梳理汇总后提出办理意见,并负责督办。

6.对因政策、法律等条件限制无法解决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责成责任人向企业作出解释说明。

上门服务干部负责向企业反馈问题解决情况,并以街道、部门为单位统一向区活动办备案,区活动办将对各单位问题解决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二)建立联系服务长效机制

1.建立常态服务清单机制。

对全区上门服务企业按照区域、行业等分类确定重点服务企业清单,建立长期跟踪服务机制,做到“一企业一干部”。

上门服务干部要做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服务员、惠企政策宣传员、项目审批代办员、“双招双引”勤务员、企业党建指导员、发展软环境监督员等“六大员”作用,每年到企业上门服务不少于2次。

上门服务干部或企业如发生变动,实行双向告知制度,并报区活动办备案。

2.建立完善政策落实机制。

各相关单位及时梳理中央和省、市、区扶持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把减税免税、减轻企业负担、产业扶持等一系列政策规定,根据不同企业特点,针对性地形成清单,报送区活动办。

区活动办汇总后分发到各单位,由上门服务干部送至企业。

3.建立动态化培育机制。

各相关单位对企业发展实施动态化跟踪服务,从税收贡献率、企业规模、同行业影响力、发展前景、成长性等方面对上门服务企业进行分析,建立重点企业数据库,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并根据企业成长情况适时调整上门服务干部。

(三)建立督导考评机制。

区活动办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建立工作督办和责任倒查制度,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第三方电话访问等方式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区活动办对收集到的问题定期梳理,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进行答复。

对应该了解到而未了解到、应该发现而未及时发现、应该解决而长时间未解决的问题以及上门服务企业出现流失、投诉等问题的,区活动办将予以通报,并根据情节轻重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后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

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区成立区“上门服务·亲商助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活动办”),工作人员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区级领导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动活动开展;各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和各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对各自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牵头负总责,带头上门服务企业,及时研究解决企业提出的问题。

14个行业企业监管部门对外公布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安排专办人员24小时值守,及时答复各街道、部门在上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企业提出的问题。

区活动办公布《关于受理发展软环境投诉举报的通告》,对外公开电话、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值班受理企业诉求和投诉举报。

为在全区营造助企扶企的良好氛围,各单位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公开栏、电子屏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力。

同时,及时对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进行总结,并报区活动办。

在工作过程中,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

区直部门(单位)在上门服务过程中,不得由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陪同。

做到主动帮忙不添乱、服务到位不越位,不准在企业用餐,不准接受企业的礼品或报销开支,不准做侵害企业利益的事情,不准借工作之便在企业谋取私利。

对违反工作纪律、吃拿卡要、敷衍塞责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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