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项目投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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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评估工作大纲目录

1监测评估目的、思路及计划安排

1.1监测评估目的

(1)监测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特别是对移民收入水平和生产生活条件的变化情况要进行深入分析;及时发现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开展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行动、实施水库移民增收计划等方面工作的监测评估力度。

(2)对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前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本底调查,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后中央直补资金发放情况、后扶项目实施情况、移民收入水平和生产生活条件的变化情况等进行监测,反映有关情况并履行保密义务。

(3)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1.2监测评估思路及计划

监测是大量的现场检查与资料信息的收集,而评估是依据收集的资料、信息,进行总结。

根据移民后扶规划和2012年度移民后扶计划,监测与评估工作步骤如下:

1.2.1与项目法人签订合同

在移民监测工作开始前,移民监测评估机构应与项目法人(招标人)河南省人民政府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委托合同》。

在合同中,应明确合同当事人名称和住所;双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移民监测评估的范围和内容;明确后扶监评报告应提交的部门、机构及提交方式;项目法人应提供的有关移民监测评估所需的资料和条件;移民监测评估的报酬;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争议解决的方法以及经双方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2.2编制后扶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后扶监测评估单位接受2012年度移民后扶监评任务后,根据国家有关移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相关技术标准和项目法人的要求编制2012年度移民后扶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移民后扶监测评估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时间安排、人员安排。

1.2.3准备移民监测评估所需要的各种表格、设计问卷

移民监测评估机构根据移民后扶监测评估工作的需要,设计为开展移民后扶监测评估所需的各种现场调查表格和问卷。

监测评估调查表格的填写是现场调查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移民后扶监测评估工作的基础。

调查表格的设计应合理,内容应完善齐全。

而且,还应在每次现场后扶监测评估活动实施之前,编写有针对性的调查工作大纲,制定具体的调查用表,并对调查用表进行严格而又慎重的审查,避免发生漏项或错误,必要时可以调整或补充相应的内容,使其进一步趋于完善并有针对性。

1.2.4移民监测评估工作人员的培训

移民后扶监测评估机构对参加移民后扶监测评估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

移民后扶监测评估的实地调查是获取评估数据的主要途径,要求参加移民后扶监测评估的工作人员,既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要对社会学、统计学的概念、原理和基本方法有所了解,同时还要求参与人员具有一定的社会调查能力。

因此,必须对移民后扶监测评估的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的内容一般包括: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知识;水利水电工程政策;移民安置政策;移民后扶监测评估的意义及重要性;移民后扶监测评估调查的范围、内容;调查采用的方法;调查提问应注意的事项;填写问卷和表格应注意的事项等。

1.2.5移民后扶监测评估工作的开展

移民后扶监测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移民后扶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与项目法人签订的移民后扶监测评估合同开展移民监测评估工作,进行现场调查和监测,发现移民后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预测潜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对移民后扶的效果进行评估;编制后扶监测评估报告,呈报省移民办和技术归口单位;接受移民主管部门业务指导;根据移民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正移民外部后扶监测评估工作。

移民监测评估的实施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监测评估机构应根据总体计划编制监测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编制后扶监评委托委托合同范围内每个县监测评估工作提纲;

(3)监测评估人员实施调查;

(4)根据调查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评估;

(5)编写移民后扶监测评估报告;

(6)按规定将移民后扶监测评估报告提交省移民办和技术归口单位。

1.2.6编制工作总报告

移民后扶各县(市)监测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监测评估机构编制地市移民后扶监测评估总报告。

主要对地市201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进行整体性的分析评价,做出结论。

2监测评估范围、依据及原则

2.1监测评估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1]1033号)中的规定,对平顶山8个试点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并按期提交各县(市、区)监测评估报告、市级汇总报告和相关基础资料。

2.2监测评估依据

l、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471号);

2、《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及其配套文件;

3、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1]1033号):

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6]29号);

5、财政部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财企[2006]202

号);

6、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26号);

7、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2]315号);

8、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专项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1]303号);

9、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函(水移函[2006]421

号);

10、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庠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

作大纲的函(水移函[2007]26号);

11、河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2006-2010年、2011-2015年);

12、河南省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2006-2010年、2011-2015年);

13、相关市、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2006-2010年、2011-2015

年)》;

14、相关市、县(市、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2006-2010年、2011-2015年)》;

15、河南省、相关市、县(市、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配套文件:

16、河南省、相关市、县(市、区)2005-2011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17、河南省、相关市、县(市、区)经批准的年度项目计划和年度资金预算等;

18、监测评估单位与河南省移民办签订的2013年监测评估合同;

19、上年度监测评估报告。

2.3后扶监测评估原则

2.3.1独立性原则

移民安置监测评估机构是独立的、与项目法人和移民后扶实施机构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社会组织。

监测评估机构只有保持其独立性,才能独立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移民后扶监测评估,其工作成果才能真实反映移民情况。

监测评估机构通过对移民生产、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监测,客观、公正地对移民是否得到了较为适当的扶持,是否保持或提高了原有的生产生活水平,移民后扶实施机构的工作效果如何,地市及各县(市)移民后扶实施机构、移民后扶项目设计部门在执行国家有关移民后扶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工作效果如何等方面做出监评结论,这就要求移民监测评估机构必须独立地、不受任何干扰地开展工作,包括独立收集资料、独立分析评估、独立编制报告等。

2.3.2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要求应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制定移民后扶监测评估的程序、规划、方案,科学地确定移民后扶样本村、采集移民样本村各种基本数据,科学地进行分析,按照移民后扶规划的实施情况,实事求是地、科学公正地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及时将后扶监测评价的结果向项目法人报告,使其能及时了解移民后扶情况并进行科学决策。

从人员素质、观点、程序、方法、手段等方面体现科学性。

2.3.3公正性原则

公正性原则要求移民监测评估机构坚持按照批准的移民后扶规划、年度计划、后扶项目设计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2.3.4客观性原则

在监测评估过程中自始至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地搜集能反映移民后期扶持实施过程中的真实情况、准确的信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得带有任何偏见,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回避或隐瞒任何事实。

2.3.5及时性原则

及时地调查、了解和评价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及时向项目法人、国家移民安置主管部门报告,使其能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

2.3.6准确性原则

后扶调查数据和资料、分析等,都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保证分析结果的正确性。

2.3.7分目标综合评价的原则

移民后扶涉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等诸多方面,须通过多个指标反映社会经济的演变状况。

由于各目标及具体评价指标的地位、重要性不同,应对各指标对综合指标的重要性进行评价,可以采用同级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参与式评价、综合评价等方法。

各具体指标宜定量化,经过一定的数学手段处理后,将多个指标转化为单个综合评价指标,最后按综合评价指标对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做出整体评价。

2.3.8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有些指标只能定性,难以精确定量;有些虽能定量,但是计量单位不同,难以换算成同一单位。

因此,完全用定量方法或定性方法都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正确的、可操作的,才具有实用价值。

一般来说,应尽可能地进行定量分析,对确实难以精确定量的因素,则应尽可能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一些方法使其转化为定量分析指标。

定性指标的评价值确定(二元对比法,打分法)。

2.3.9全面与局部、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原则

移民后扶社会经济状况涉及面很广,既要考虑区域内部的状况,又要考虑到与其他区域的关系;既要考虑到历史状况,又要考虑现实状况与发展。

在确定评价指标、评价方法时,应既考虑全面也应考虑局部。

2.3.10相信和依靠群众的原则

相信和依靠群众原则是指移民后扶监测评估人员在调查搜集基本数据时,必须相信群众和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认真处理好与监测对象(移民)的关系,取得移民的信任和协助,才能使移民监测评估人员真正了解和掌握移民后扶的真实情况。

与此同时移民后扶监测评估人员还应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辨别力,对移民提出和反映的情况应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以确认其真实可靠度。

3监测评估具体方法和技术路线

3.1监测评估主要方式

监测评估主要运用资料分析、座谈、入户访谈、实地查勘、典型个案调查、抽样调查等方法收集移民后扶生产生活情况的信息,采用统计、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估。

(1)移民村选取原则

1)样本村要选取代表性强,能充分体现后扶政策实施效果的村,最好选取既有发放直补资金又有项目实施的村;

2)涵盖主要水库;

3)选取不同扶持方式的样本村;

4)根据移民分布位置不同选择样本村;

5)根据项目类型不同选择样本村;

6)根据不同安置方式选取样本村。

在与被监评县移民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充分沟通的情况下,按照样本村的选取原则选取相应数量的村作为样本村。

根据河南省实际,移民样本村的选取比例:

1)移民人口50000人以上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15个;

2)移民人口30000~50000人(含50000人)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12个;

3)移民人口20000~30000人(含30000人)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10个;

4)移民人口10000~20000人(含20000人)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8个;

5)移民人口5000~10000人(含10000人)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6个。

(2)移民样本户选取的原则

按照合同约定,并结合监评县移民人数,采取分层抽样调查的方法,按照好、中、

差各占三分之一的原则,在样本村中进行选择,每村样本户按该村移民人数5%-10%比例抽取,最少不少于15户,且要包含贫困户。

(3)项目的选取原则

1)在样本村已实施的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项目中,分别进行抽样调查,重点选取已见成效的项目,效益分析要涵盖所有项目类型,且不少于2个;

2)对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都要进行调查。

3.2监测评估资料调查方法

3.2.1资料调查方法的基本类型

根据调查对象的范围分为:

(1)普查

(2)典型个案调查

(3)抽样调查

3.2.2资料收集的具体方法

(1)文献法

(2)访谈法

(3)观察法

(4)问卷法

3.2.3调查资料的整理

根据监测评估调查的目的,对调查所得到的原始资料或次级资料进行科学的分类、分组、汇总和再加工的过程。

资料整理的标准:

合格、真实、可靠、准确、完整、可比和系统。

资料整理的步骤:

(1)设计和编制资料的汇总方案;

(2)对资料进行审核;

(3)对资料进行科学分类或分组;

(4)对分类或分组后的资料进行汇编或汇总;

(5)对资料整理结果的显示,一般以汇编资料或以统计表的形式显示。

3.3监测评估常用的分析方法

3.3.1资料收集

收集与移民后扶政策实施活动有关的各种文献资料,主要收集河南省、监评各市县2011、2012年的经济社会资料及相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新增监评县要补充收集2005、2010年情况)。

3.3.2座谈

(1)通过与各级移艮管理机构进行座谈,了解省、市、县各级移民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掌握报告期内的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进展情况,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

(2)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召开移民村干部和移民村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情况、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后期扶持项目实施进展及效果、政策实施前后受益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移民群众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协商、抱怨的申诉及其解决情况等。

3.3.3入户访谈

入户访谈主要了解移民家庭基本情况,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后扶项目实施后移民受益情况,后扶政策实施后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抱怨与申诉及其解决情况等。

3.3.4实地查勘

通过实地查勘,获知后扶政策实施进度、效果,发现实施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

实地查勘工程形象进度、对受益人进行访谈,了解项目实际工程量是否与计划一致,标志牌设置情况,项目管护情况、管护经费落实情况等;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量化评价,对项目实施前后进行对比分析,实际受益情况与计划情况对比,包括人均增收、灌溉面积增加、受益人数等指标。

并注意对现场查勘过程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图像采集,图文并茂,展现报告成果。

3.3.5典型个案调查

通过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对典型户和典型项目进行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论证后扶政策的实施效果。

通过与村干部访谈详细了解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验收及管护情况;通过与受益移民群众访谈,了解移民“三权”(项目实施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障情况以及项目的受益情况,及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等。

典型项目访谈结果可作为案例分析附报告中,点面结合,充分论证后扶政策实施效果。

3.3.6抽样调查

移民村、样本户及后扶项目实施效果均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对跟踪市县抽查样本进行2011年和2012年相关情况调查,对新增监测评估市县进行2005、2010年、2011年、和2012午相关情况调查。

3.4监测评估调查

跟踪调查是监测与评估的有效手段,在调查组织实施之前,必须设计好调查方案,监测评估调查周期等。

3.4.1设计调查指标

根据监测与评估的目的和内容,设计能够综合反映移民后扶情况的指标,移民后扶监测评估指标从宏观上分为经济指标、社会指标、环境指标。

3.4.2农村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综合评价指标

(1)收入分配:

用人均纯收入、非农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等单项指标测度。

(2)消费:

用食品消费支出比重(恩格尔系数)等单项指标测度。

(3)生产条件与水平:

用人均标准耕(园)地占有量、人均粮食生产量等单项指标测度。

(4)居住条件:

用农村劳动力非农业就业比例、人均住房面积、钢筋砖木(钢混、砖混、砖木结构)住房比例单项指标测度。

(5)生活环境:

用农村安全卫生用水户比例、农村用电户比例、距公路距离、生均教室面积、距乡镇医院距离、安装电话户比例、距集市距离等单项指标测度。

(6)社会环境:

用社会交往、贫困户比例单项指标测度。

(7)人口素质:

用劳动力技能培训、7-15岁儿童入学率等单项指标测度。

3.4.3城镇移民生产生活综合评价指标

3.4.3.1城镇移民生产生活评价指标

(1)家庭人均年收入:

包括正常工作收入,其他收入。

(2)家庭年支出:

水费,电费,燃料费,交通费,学费,医疗费,生活副食品费用,家电家具费,物业管理费,报刊文化娱乐,其他。

(3)家庭人口情况:

就业人口,妇女就业人口,劳动技能培训、适龄子女上小学上中学和上大学比例。

(4)房屋:

房屋结构类型,如:

框架、砖混、土木、简易。

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面积,房屋间数,房屋产权类型,如:

公房、私房、混合产权、其他。

房屋使用性质,如:

居住、有照经营、无照经营、其他。

房屋合法性,如:

合法永久产权、临时(有效期内)、临时(超期)、违章建筑。

(5)居住条件:

成套、不成套房,独立厨房,独立卫生间,采光,交通,水,电,管道煤气,供暖,楼层,社区,文化娱乐。

3.4.3.2企业、店铺(商店)评价指标

(1)企业基本情况:

如经营范围,占地面积,正式职工,临时职工,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生产规模。

(2)年经营情况:

如年产值,年营业额,年上交税金,年税后利润,职工人均月工资。

(3)交通状况:

公路交通、铁路交通、航空、水运。

(4)生产经营环境:

社会环境、经济环境、自然环境、技术环境、物资供应情况、信息渠道。

3.4.4移民合法权益保护指标

(1)移民的知情权

国家有关移民后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是由国家和移民主管部门制定的。

国家移民主管部门、各级移民实施机构应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移民政策的透明度。

有关移民后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如实地、毫无保留地告诉移民,让每一个移民都知道国家对移民后扶制定了哪些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怎样使移民自觉地执行这些政策并变成移民的行动是非常必要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条款规定了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权属问题,条款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规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征用土地,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所有权。

还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补偿补助的标准及征用土地的法律程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的补偿补助标准等均应使移民知晓。

在进行监测评估时,主要监测评估各级移民实施机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宣传到位,移民是否了解。

通过调查统计,评估移民的知情度。

可以设置知道、基本知道、不知道几个档次,计算出各个档次人数占移民总人数的比例。

(2)移民的补偿权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大中型水库移民有权得到国家财政直补资金补偿和项目扶持。

农村移民直补资金:

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纳入扶持范围的农村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扶持20年,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根据国发[2006]1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8]37号)。

明确了结余资金的使用方向、扶持范围、项目组织与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通过监测,评估移民是否享有了应有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兑付是否及时。

在设置评估指标时可以考虑全部到位、基本到位、没有到位及符合标准、基本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等。

根据统计调查的资料,计算出各个层次的比例。

(3)移民的参与权

大中型水库移民依法享有参与权。

移民有权参与移民后扶项目的选址;有权参与移民后扶项目的规划设计;各级移民实施机构、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凡涉及到移民后扶各种活动,特别是涉及到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和后扶项目实施的活动,均应要求移民积极参与,充分调动移民的积极性,为使移民后扶工作顺利实施奠定扎实的基础。

通过调查统计,计算出移民或移民户参与各种活动占移民总人数的比例或移民总户数的比例。

(4)移民的选择权

移民有权选择后扶项目实施类型、规模、地点、实施时间的权利。

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移民后扶项目,应尊重其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

以上各种后扶项目均应充分征求移民的意见,尊重移民自己的选择。

通过监测调查,评估移民是否行使了自己的选择权。

(5)移民的发展权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及其配套文件,实行开发性移民后扶方针,正确处理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后扶项目规划和计划,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因此,移民安置应与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相结合,应以现状为基础,使移民拥有可靠的生产生活条件、稳定的经济收人及必须的生活环境。

在监测评估时,可以就环境容量、生产条件、资源开发诸方面进行评估。

确认移民安置区是否有发展的空间,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必要的条件。

(6)移民的申诉权

大中型水库移民依据国家的民法、民事诉讼法享有申诉权。

移民在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和后扶项目实施中,如发现各级移民机构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均可依法向有关部门行使申诉的权利,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主要监测移民申诉渠道是否畅通、移民申诉的案件是否得到及时处理、处理是否得当、移民的满意程度等。

3.4.5移民涉及机构工作效率指标

(1)各级(地市、县)移民机构工作效率

移民机构的工作效率指标主要监测评估其机构的设置情况、移民机构人员配备、人员培训、办公条件、工作制度、工作计划、移民后扶实施进度、移民直补资金的发放、移民后扶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处理移民提出的各类问题以及抱怨和申诉的处理情况等。

(2)移民规划设计机构工作效率

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机构工作效率主要监测评估其环境容量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对移民后扶规划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合理的变更,编制移民后扶规划是否征求了移民的意见等。

(3)移民后扶监评机构工作效率

移民后扶监评机构的设置、监评人员的配备、监评计划的制定、后扶监评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后扶监评合同的约定、监评人员的工作态度、监评工作的质量、监评机构的协调能力等。

3.5跟踪调查

跟踪调查包括移民家庭及构成状况,移民家庭财产状况,移民家庭居住条件,移民家庭社区生活环境,移民家庭生产条件的变化,移民生产经营及收入状况,移民家庭支出情况,移民对生活水平变化的评价等。

本标段涉及平顶山8个试点县(鲁山县、舞钢市、新城区、湛河区、宝丰县、叶县、汝州市、郏县),共204775人。

每村样本户按该村移民人数5%-10%比例抽取,最少不少于15户,且要包含贫困户。

3.5.1监测调查的准备

现场调查前应根据跟踪监测的具体要求,确定调查和集体采访的主题与范围,详细制定调查表格和访问座谈提纲,根据监测对象和内容组成由社会学、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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