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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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
浅析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目前,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与政府整体执政能力的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有了重大进步,但仍存在因部分执法方式粗暴、行政效率低下、政务公开不足以及权力被滥用等问题致使政府公信力弱化。
究其原因,既有政府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大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各种行为评价的影响。
因此,研究本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政府公信力;服务型政府;政务公开;行政行为
[Abstract]WiththedeepeningofChineseadministrativereformandthecontinuousimprovementofgovernment’soverallrulingability,thecredibilityofthegovernmenthasbeenmadesignificantprogress,buttherestillexiststheroughwayoflawenforcement,administrativeinefficiency,andlackofopennessingovernmentaffairsandpowerabuseandotherproblemsresultingintheweakeningofcredibilityofthegovernment.Thereasonliesin,notonlythegovernmentitself,butalsothearisingofpublicconsciousnesstowardrightsandtheinfluenceofvariousbehavioralevaluations.Therefore,thestudyofthesubjecthasimportanttheoreticalandpracticalsignificance.
[Keywords]thecredibilityofthegovernment;service-orientedgovernment;opennessofgovernmentaffairs;administrativeact
一、政府公信力的界定1
(一)政府公信力的内涵1
(二)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指标1
(三)新形势下提升我国政府公信力的意义2
二、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2
(一)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
(二)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3
三、对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所提的对策与建议5
(一)转变行政理念,规范政府行为5
(二)建立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6
(三)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鼓励公众以各种合法形式参政议政6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约束6
谢辞7
参考文献8
随着经济体制的逐步健全,政治体制的改革也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
尤其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政府与法治政府的过程中,政府公信力的建设更是改革中一个重点问题,也是实现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条件。
2012年2月,由中国经济网转发新华网的,一篇名为“我国政府公信力调查结果出炉”[1]的文章,以下简称《调查结果》,其中所提供的信息更是从某些方面反映了我国当前政府公信力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如何正确认识其中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从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已成为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难题,为此我们有必要对政府公信力的现状以及原因加以分析,以便从中提出对应之策。
一、政府公信力的界定
正确理解政府公信力的内容有助于我们合理分析政府公信力的现状及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因此,我们要明确关于政府公信力的内涵、评判标准及建设的意义。
(一)政府公信力的内涵
对于政府公信力的基本内涵,学术界的观点可谓见仁见智,目前依然没有一个确定的表述,但是大体上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将其视为政府管理社会所具备的一种能力类型,如学者朱光磊和周望认为,“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及其公务员自身、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及其执行能力能否取信于民的能力”[2],另一类别将其视为公众对于政府和能力的内心评价和反映,即“政府公信力是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度的高低,是政府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社会基层组织和群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放映。
”[3],其二者都从自身的角度出发对于政府公信力做出了自己的解释。
其中作者更倾向于后者,即政府公信力是指政府因其自身的行为和信用而获得的社会公众对于其自身的认可和信任程度,其具体内容主要有:
首先,政府公信力主要源于政府行为对社会公众利益需求的维护和满足,即政府以自身的作为和不作为为载体,最大限度的保障和实现公众的需求,而公众则基于内心的满足感对政府的行为进行主观性的价值评价。
其次,公信力主要表现在政府的社会影响力及其自身的政治合法性,同时也是二者的基础。
因此,政府公信力既是政府能力发挥作用的客观结果,更是社会公众对于其能力的一种评价,它代表着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程度,同时也是二者互动的基础。
(二)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指标
在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提升政府公信力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就需要一套相应合理的标准来评价政府公信力,学术界普遍认可有以下几项:
政府的法制化程度;政府的诚信化程度;政府的民主化程度;政府的服务程度[4]。
作者认为,还应加入政府的行政绩效这条标准。
(1)政府的法制化程度。
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民主的必然要求,更是现代文明的基本标志。
政府公信力建设要求政府严格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连,要求政府在行政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不断提高政府的法制化程度,使人们形成对法律和制度的信仰,通过法律和制度来体现政府的诚信。
(2)政府的诚信化程度。
诚信是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府以及公务员政治合法性的基础。
而政府的诚信建设体现在承诺公众的目标是否可以如期如实的办到办好,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能否遵守规则、公平公正的进行,对于公众是否可以做到“言必信,行必果”的过程中,而这些程序、规则和过程也都直接关乎着政府公信力的高低。
(3)政府的民主化程度。
民主化程度实际上体现着政府的执政理念,体现着政务公开的程度,公民参与的程度以及利益表达程度。
此外,政府推进民主化,公民更多更好的参政议政,这样不仅满足了公民享有有序政治参与的意愿,而且加深了政府与群众的联系,最终提升了公众的满意度,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4)政府的服务程度。
根据马克思提出的“公仆论”以及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要求:
政府应该服务社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在这种服务理念下,政府以人为本,履行好各项职能,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那么公众对提供这种服务的政府也产生高度的信任感,即政府的公信力提高也水到渠成。
(5)政府的行政绩效。
政府绩效由经济、成果、质量、公平、责任、回应等要素构成[5],政府通过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个层面的管理来反映政府绩效的高低,而公众通过对政府绩效的评价间接来反映一个政府公信力的强弱。
(三)新形势下提升我国政府公信力的意义
目前,对于正处于改革深水区的中国来说,全力推行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具有重要性和迫切性。
(1)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内在需求。
政府公信力建设有助于全国各族人民紧密的团结在政府领导之下,切实做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争取不断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参与世界国力竞争。
(2)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社会主义政府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它调节和解决国家运行中各种各样的矛盾。
因此,政府公信力的提高,有助于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能,有助于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早日实现。
(3)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
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三个方面,其中政府信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的核心基石,在社会信用体系中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示范性的作用[6],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有助于推动社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进而使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不断进步和完善。
(4)有利于强化政府权威和政府合法性。
政府公信力的提高,使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以及政府对公众的号召力也在不断增强,这样不仅树立了政府的权威,而且增加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
二、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建设有了明显进步,但近年来,日益频繁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与政府管理缺失中的许多负面行为也开始为社会公众所日益关注,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地方政府公信力不足的现状,但其背后的原因更值得我们深思。
(一)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行政行为不当,行政效率低下
政府的行政行为是评价政府公信力的主要依据,是公众评价政府合法性的重要参考。
但当下行政行为表现为:
(1)行政程序繁杂,时间跨度长,反应速度慢;
(2)服务态度恶劣,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人员常常消极应对群众的诉求和选择性执法、变相性执法;(3)有好处各部门争权夺利,有难处大家互相推诿[7]。
据《调查结果》显示,有74.82%的人认为“执行作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成为当前政府公信力缺失的首要因素。
2、信息透明度不足,权力腐败现象比较普遍
信息透明程度是政府公开程度的一个缩影,高效透明的权力运作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众信服度,然而当前政府的信息公开建设却明显滞后,集中表现为信息公开方式的有限性和内容的有效性较差,许多地方政府在遇到突发情况时首先想到的是隐瞒消息,要么就走流程,或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公众,因而增加了公众对于事实真相和政府言行的怀疑与猜忌。
据《调查结果》显示,有55.88%的人对政府公布的数据表示“怀疑”,同时有66.36%的人对突发情况的信息表示“相信自己的判断”,而52.76%的人表示“相信网络爆料”,由此可见当前政府公务公开建设的缺位。
此外,权力腐败也比较普遍,权钱交易,收受回扣等更是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而且,“腐败行为主体正从基层向中层和高层领导干部蔓延”[8],尤其是对于公权部门而言显得尤为重要,据《调查结果》显示,在公信力缺失的几大因素中,腐败以67.46%的比例占据第三位,腐败已经成为政府行为当中较为群众所诟病的问题。
3、政策制定随意性,政策执行缺乏稳定性
政府政策或者决策是一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政府的生命线,同时也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息息相关。
但在当下,我国一些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中却存在着政策朝令夕改的现象,其制定和出台的政策往往出尔反尔,缺乏应有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其表现在:
一方面,公共政策的制定缺乏科学性,而这种科学性来源于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事实求是的态度以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之中;另一方面,政策执行缺乏稳定性,政府根据国家发展目标和社会公众需求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实施社会管理,但在其具体政府决策时,一小部分的地方政府政策决议朝令夕改,政策随着领导班子的变化而变化,公众无法完全相信和预测某一项具体政策实施时效和力度,因而在对待政策决议时往往消极应对甚至是不予理睬。
再加上新兴传媒的兴起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觉醒,使越来越多的公众对突发性事件的关注程度提高,而政府不仅没有做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的准备,而且忽视整体公关和对政府形象的塑造,因此出现了政府公信力在弱化的趋势。
(二)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政府因素
在当前突发性事件频发的社会环境下,来自于政府因素是政府公信力下降的根本原因,其公信力缺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偏离公共利益。
政策的制定往往在于闭门造车,公众参与或了解程度低,没有做到集思广益和从根本上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并且政府不仅参与立法,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同时还是社会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最主要机构,它通过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来推行已制定的政策决议,更何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缺乏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或监督不力的情况下,政府公务人员存在自利的动机,也有自利的机会,他们就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放弃或偏离公众的利益。
所以,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公共行为的实行完全有可能会变成行政官员们牟取私利的工具,最终不同程度的偏离了公众利益,进而造成政府公信力的弱化和降低。
(2)制度与法律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
一方面,制度设立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当前我国许多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都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具体行政行为更具有明显的随意性。
追根究底,是由于政府权力本身缺乏相互制约的机制,“我国传统的监督类型以自上而下的内部监督为主,平行制约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明显薄弱,致使权力长期在指向单一的状态下运行”[9],如我国当前司法机关的人身权和财政权对行政机关的依赖性,因而造成司法权和司法机关无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从而削弱了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削弱了其对行政权的制约力度。
此外,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健全,如行政问责制度、引咎辞职制度、官员二次启用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财产申报制度等没有全面贯彻,致使政务公开不足,权力被滥用。
其中尤以司法腐败的影响最为危险,再加上社会传媒的作用又受到政府的限制而独立性不强,社会公众与大众传媒对政府权利的监督和纠正错误的能力也极其有限;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和内容具有模糊性,表现为:
法律法规分布的不平衡性,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制定集中在与经济生活密切的领域,而相比之下公共服务领域的建设不足;法律内容的相对模糊性,有的公民权利在宪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但由于缺乏细节性的条款加以阐述和保护而使得其在具体维权过程中难以实施,这就增加了维权的难度和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从而引发社会群众对政府的质疑与不满。
(3)政务公开存在问题。
其表现在:
首先,应付公开。
个别领导观念落后与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敏感性造成政务不能有效公开;其次,主管机构不管事。
部分负责政务公开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精力有限;再次,政务中心服务功能不全。
从很多地方政务中心来看,办公地方小,网站建设不健全,电子政务水平不高,缺乏相应设施;最后,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
[10]
(4)部分公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首先,部分地方政府公务人员执法能力差,反应速度慢,有时无法解决突发性问题。
其次,执法方式粗暴,变相性执法;其次,权利的越位比较普遍,损公肥私,贪污腐败;最后,部分公务人员搞特权、好大喜功,以其言行抹黑政府。
2、公众因素
政府公信力的弱化,一方面源于政府在具体事项中的行为,另一方面,公众也是影响着政府公信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公正的对待公众并加以分析。
(1)社会公众需求的多元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致力于政治经济发展,但由于政策、个人能力和地域分布的不同,社会公众的自身需求也不尽相同,由此导致不同阶层的大众对政府提供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出现全方位、多层次的要求,然而政府自身的能力有限,并不能满足所有公众的全部需求,这个时候,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公众对政府就会产生隔阂,出现了对政府工作的不信任,怀疑政府的执政能力,降低对政府的信用评价,对政府持否定态度。
(2)对政府工作的了解程度有限。
从人的自利性出发,公众往往对自身利益比较关注,如果自身需求得到满足,就会做出肯定评价,反之持否定态度。
当今社会上公共性事件频发,其一旦发生,政府没有做出立即反应,也没有迅速应对的时候,公众往往不去深究原因,在不了解工作的详细情况下直接对政府行为给出负面的评议,这不仅忽略了政府积极的、正面的工作,而且助长了不信任的社会风气。
(3)部分社会公众素质不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教育的普及,公众的素质也得到了普遍提升,但是公众的素质提升层次却参差不齐,部分社会公众素质依然不高,一部分公众抱有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制造和散布谣言,恶意中伤政府的威信;一部分公众存在从众心理,在面对社会舆论时,这部分公众不分是非,只会道听途说,并到处随意散播这些言论;还有一部分公众在自身不合理诉求未得到政府解决和支持或自身诉求未达到期许的情况下,对政府怀恨在心,伺机而动,一旦有突发性公共事件,不管对错与否,就胡乱生是非,抹黑政府形象,渴望政府的声誉和公信力降得越低越好。
3、社会因素
不仅政府因素和公众因素影响政府公信力建设,还有社会因素对其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转型期矛盾丛生。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主体以及主体间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这使得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从而使政府公信力建设面临的挑战和考验在不断加大。
在面对利益重新分配,贫富差距的拉大以及公众在面对医疗、住房、养老和教育等问题时,因利益及需求的多元化、多层次这必然导致矛盾丛生。
此外,在面对敏感性案件或重大社会问题时政府要如何处理应对,也为其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这些矛盾问题时,政府没有恰当合法合理解决,就会产生新的社会矛盾,甚至造成国家社会不稳定。
(2)行政理念转变的滞后与公众需求提升的矛盾。
虽然,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就,对政府建设提出了很多宝贵的建议,如建设“责任型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但政府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依然大包大揽,充当万能政府的角色,而部分公务人员在工作中越权越位,插手本不应插手的实物,这些政府理念转变的滞后,使公众越来与不满意。
公众认为在市场条件下,政府应加强立法与执法的工作,做好规则的制定与监督,切实保障所有人员的合理合法参与,而不是在经济活动中,追求政府自身利益最大化,即当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的角色。
此外,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有了重大改变,要求也不断提高,这就要求政府不断转变职能,提供人民大众所需的利益诉求。
(3)社会大众传媒报道缺乏独立性和科学性。
曾有人评价我国的新闻联播为“前十分钟,领导很忙;中十分钟,全国人民都很幸福;后十分钟,世界上其他国家人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这说明社会传媒的报道具有片面性。
此外,传媒对突发性事件的后续报道往往不了了之,并且对待新闻时事时,评价没有自己主见,报道事情不客观,有非常鲜明的政治色彩,部分传媒因其内容往往缺乏合法性和真实性而造成了社会公众对于事情本身和政府反映的误解和排斥,这不仅没有有效的监督,促使政府及时转变行政理念和改正错误,更由此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对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所提的对策与建议
(一)转变行政理念,规范政府行为
(1)转变行政理念,建设责任型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要想得到良好的结果就必须要有先进、科学和正确理念的指导,而当下建设“责任型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科学发展观”都是先进的、科学的和正确的理念,这些理念要求政府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必须以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为其目标,注重社会的创新管理以及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从根本上维护和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在这些理念中,以服务型政府为核心,要做到服务有责任,责任靠法治,法治推动服务,服务方法为科学有效。
(2)完善政府法制体系建设和实行依法行政。
面对当前初步形成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应当着眼于从深层次和整体上解决问题,确立更高更严的立法标准;更应当重视立法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自觉的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告知立法[11]。
此外,还必须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符合以下六点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具体措施:
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和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12]。
(3)加强公务人员队伍建设。
制度的维护、法律的实施最终都要落实到人员的执行上,因此加强法制建设,必须提高公务人员的素质,首先要通过不断的技能培训和思想教化来提高公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促使其自觉履行职责,争取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其次,不断完善《公务员管理条例》、推行财产申报制度、行政问责制,并对官员的二次启用程序、方案做出明确规定,以此来保证公务员的服务意识与正确的权力观念,从而保障政府的纯洁度和高度的公信力。
[13]
(二)建立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
对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后,大众的利益需求呈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特点,政府的社会管理应当随之改变,促使更多的组织单位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满足大众需求。
(1)政府加强公共服务的提供。
政府通过各种形式调节社会资源,管理社会和提供公共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应加大对医疗、教育、养老等问题的投入与管理,不断改善民生,不断解决公众最直接、最现实和最重要的问题,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诉求。
(2)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虽然政府是公共服务主体的主要提供者,但面对众多不同群体和不同阶层的大众,单纯依靠政府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是远远满足不了的,所以,在当下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来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来满足不同层次的群体需求。
此外,还应加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合作。
(三)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互动,鼓励公众以各种合法形式参政议政
政府公信力的高低涉及到政府和公众两个方面,单纯依靠政府和公众都是无法实现的,因此,要提升政府公信力,不仅需要弥补政府与公众各自的不足,而且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也必不可少。
(1)推行政务公开,取信于民。
在推行政务公开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公开各部门相关职能和应公开的政务范畴。
明确各部门相关职能,提前为可能发生的纠纷做好准备。
此外,根据政务公开条例,应当合法合理公布政务信息。
其次,畅通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
保证公民的利益诉求可以通过合法形式得到解决,严厉禁止和取缔一切不正当手段阻碍公民权利诉求的方式。
再次,公布政府运作过程和工作程序。
通过透明工作程序,使政府公务人员正当合法行使权力,使权力能真正为人民服务。
最后,政务公开做到及时、真实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能反映政府的态度以及在公布的过程中及时,满足公民的知情权。
[14]
(2)鼓励公众以各种合法形式参政议政。
以前,我国公民参政议政的方式主要体现在选举人民代表来实现意愿的表达,以及言论、静坐、游行、示威自由来表达自己的看法,但随着社会的进步,政府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民众参与政府管理以及意愿的表达有了多种形式的突破,并且政府也不断拓宽渠道,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提供可能,如“两会微博,与总理对话”等众多途径对政府新一年工作的建议、以及通过信访局、市长热线、新闻发布会等来公布和解决公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发事件以及利益诉求,另外,公众也可以通过广大传媒尤其新兴传媒来表单自己的合法言论,但是,政府也会依法追究胡乱编造事实抹黑政府和危害影响社会安定的言行。
(四)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共权力的约束
“权力自身存在着自身腐化的倾向,缺少监督的权力必然造成权力比滥用。
”[15]因此,加强公共权力的监督,完善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对抑制公共权力被滥用有着必不可少的的作用。
(1)加强公共权力的平衡制约和内部监督。
在很多情况下,公共权力的执行主体与监督主体是一致的,同时司法权与立法权常常受到行政机关的影响,这不仅违反了三权分立的原则,更影响着公共权力的实施与发挥。
因此,加强公共权力的平衡之约就显得十分必要。
要使公共权力得以平衡制约以及加强内部监督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依靠法律来监督公共权力的行驶过程,任何公共权力的运行不能违背已有的法律;同级政府单位必须保持财政独立、执法独立设立相关部门,对各级政府进行监督;建立举报人保密制度;落实行政问责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