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两法心得体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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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两法心得体会
学习两法心得体会
篇一:
新《两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两法”)将分别于XX年12月1日和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两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项目部高度重视,编制了两法的学习宣贯实施方案,本人近段时间通过参加项目部的学习宣贯活动,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新两法,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更加完善,适应了安全生产全范围覆盖、多层次、多角度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增加了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的“红线意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位置更加突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明确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突显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成为生产经营单位一项重要日常工作。
政府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大执法力度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增大查封、扣押违法范围,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停止向违法企业供应动力等资源;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这部“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新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经济发展不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新的环境保护法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
增加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
标。
在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方面,针对当前环境设施不依
法正常运行、监测记录不准确等比较突出的问题,新法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新法明确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机制。
明确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分解落实。
项目管理更加严格,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不得开工。
新法将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增加环境经济激励措施,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按照有关规定转
产、搬
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新法规定: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同时规定,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
违法成本更高,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
按日计罚,罚款额度不设上限,情节严重者将适用行政拘留。
篇二:
新两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新《两法》学习心得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两法”)将分别于XX年12月1日和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两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项目部高度重视,编制了两法的学习宣贯实施方案,本人近段时间通过参加项目部的学习宣贯活动,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新两法,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更加完善,适应了安全生产全范围覆盖、多层次、多角度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增加了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的
“红线意识一一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位置更加突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明确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突显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成为生产经营单位一项重要日常工作。
政府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大执法力度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增大查封、扣押违法范围,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停止向违法企业供应动力等资源;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对这部“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新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经济发展不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新的环境保护法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
增加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在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方面,针对当前环境设施不依法正常运行、监测记录不准确等比较突出的问题,新法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新法明确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机制。
明确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分解落实。
项目管理更加严格,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不得开工。
新
法将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
任。
同时,增加环境经济激励措施,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按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
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新法规定: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同时规定,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
违法成本更高,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
按日计罚,罚款额度不设上限,情节严重者将适用行政拘留。
篇二:
关于新
《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心得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
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两法”)将分别于XX年12月1日和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两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项目部高度重视,编制了两法的学习宣贯实施方案,本人近段时间通过参加项目部的学习宣贯活动,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新两法,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更加完善,适应了安全生产全范围覆盖、多层次、多角度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增加了安全发展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的“红线意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位置更加突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明确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突显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成为生产经营单位一项重要日常工作。
政府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大执法力度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增大查封、扣押违法范围,建立生产安全
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停止向违法企业供应动力等资源;
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救援信息系统,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这部“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新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经济发展不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新的环境保护法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
增加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在政府对排污单位的监督方面,针对当前环境设施不依法正常运行、监测记录不准确等比较突出的问题,新法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新法明确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机制。
明确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
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分解落实。
项目管理更加严格,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不得开工。
新法将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
任。
同时,增加环境经济激励措施,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按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以支持。
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新法规定: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同时规定,提
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
违法成本更高,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
按日计罚,罚款额度不设上限,情节严重者将适用行政拘留。
篇三:
新“两法”学习心得
(1)-物资管理中心
关于学习新“两法”的心得体会
何平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分别于XX年12月1日和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物资管理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对新“两法”的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专题学习,并且结合物资管理工作将宣贯新“两法”的活动落实到位。
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两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其重要性!
新“两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物资管理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两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建立完
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其次,新《环境保护法》增加“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定,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要求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在重点区域、流域联合防治中实行统一标准,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
最后,新“两法”最引人瞩目的是对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的要求更加严格,对于违章违法行为的处罚更加严厉。
在“两法”即将实施之际,我将依照秦总会后讲话的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力配合分公司做好保安全、有质量、增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工作。
为了更好的适应新法规,尽快的提高认识,增强安全环保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使新“两法”能够更透彻地指导自己的工作,重点强调以下工作内容:
一是,全覆盖,不留死角,开展合法合规的检查。
在每次的月度检查中要全面的按标准逐项排查,不放过任何安全隐患。
二是,物资采购更安全、更环保。
XX年所需物资的招
标谈判正在进行中,要在定商过程中为严把质量关开好头。
严格按照冬季“八防”规定,及时配合各部门消除隐患,化解风险,安全过冬。
三是,将“两法”作为近期hse知识培训与重温的重要内容。
重点学习“两法”中新增、修改的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应急管理及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内容的对标分析,确保各项业务安全环保、合法合
宣贯学习重在落实。
对于分公司来讲,做好安全井控环保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将知法、用法、守法,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责任、依法改进,不断夯实安全井控环保基础,切实提高依法治企、从严治企的能力,通过这次对新“两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工作信念,
我相信,在分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以持续平稳安全形势保障分公司“992200任务目标的完成。
第二钻井工程分公司物资管理中心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篇三:
新两法学习心得体会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两法”)将分别于XX年12月1
日和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两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项目部高度重视,编制了两法的学习宣贯实施方案,本人近段时间通过参加项目部的学习宣
贯活动,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新两法,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习,我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更加完善,
适应了安全生产全范围覆盖、多层次、多角度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增加了安全发展的
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的“红线意识一一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
制的重要位置更加突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明确了
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突显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将成为生产经营单位一项重要日常工作。
政府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大执法力度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范围,增大查封、扣
押违法范围,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停
止向违法企业供应动力等资源;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
急救援物资,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这部“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新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明确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
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经济发展
不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新的环境保护法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在政府对排污单
增加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限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位的监督方面,针对当前环境设施不依法正常运行、监测记录不准确等比
较突出的问题,新法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新法
明确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
保护提供便利。
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
众参与机制。
明确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
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分解落实。
项目管理更加严格,没有进行环评的
项目不得开工。
新法将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些行之有
效的措施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增加环境经济激励措施,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
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
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
励和支持。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按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人民政府应当予
以支持。
明确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新法规定:
对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行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相关社会组织,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
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
法受理。
同时规定,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利益。
违法成本更高,极大加强了惩处力度。
按日计罚,罚款额度不设上限,情节严重者将适
用行政拘留。
篇二: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心得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心得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两法”)将分别于XX年12月1
日和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做好两法的学习贯彻工作,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项目部高度重视,编制了两法的学习宣贯实施方案,本人近段时间通过参加项目部的学习宣
贯活动,认真系统的学习了新两法,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更加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更加完善,
适应了安全生产全范围覆盖、多层次、多角度的工作要求;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立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增加了安全发展的
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的“红线意识——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
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技术服务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位置更加突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
生产费用,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明确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的
工作制度,突显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成为生产经营单
位一项重要日常工作。
二、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对这部“史上最严厉”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我有以下心得体会:
新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明确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经济发展
不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新的环境保护法突出强调政府责任、监督和法律责任
增加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
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
”在政府对排污单位
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制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的监督方面,针对当前环境设施不依法正常运行、监测记录不准确等比
较突出的问题,新法增加了现场检查的具体内容。
新法明确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
保护提供便利。
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主动公开环境信
息。
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
众参与机制。
明确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
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
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国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制度,完善了环境监测制度。
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分解落实。
项目管理更加严格,没有进行环评的项目不得开工。
新法将环境保护工作中一些行之有
效的措施和做法上升为法律,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增加规定“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增加环境经济激励措施,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污染物排放符合法定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
物排放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
励和支持。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
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