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高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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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高中、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通告来源:

未知时间:

2012-07-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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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皖教师[2011]9号)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2年度宿松县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2012届毕业生;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并具有与报考学校层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

三、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县人社局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一)2012年我县招聘教师130人,其中高中5人,初中24人,小学71人,幼儿园30人。

具体计划见《宿松县2012年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

4。

(二)招聘岗位设置中学(包括高中、初中)、小学、幼儿教育三个层次。

中学层次设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3个专业;小学层次设置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专业;幼儿教育层次不设专业限制。

五、招聘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分120分,面试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7月30日至8月3日,每天上午8:

00-12:

00,下午3:

00-6:

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

松兹小学幼儿园

3、报名时报考者必须提供下列有效、真实的证件及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②《2012年宿松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和《2012年宿松县教师招聘分配学校志愿表》。

(样表见附件)

以上两份《表格》须用统一设制的表格,可从宿松教育网下载打印,也可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③三张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报名人员属于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①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若毕业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等证件,则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证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名称、是否为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及能否按时毕业等,由系或二级学院出具的证明无效)和经学校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这部分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②报考者获得省部级表彰或省级“双优生”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已就业者须提供报考者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5、报考注意事项:

①报考者必须如实填齐填全《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具体见《报名须知》),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证件和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自动取消参考资格、已被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

②今年我县教师招聘计划分解到校,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分配。

所有报名者在报名时均需填写《分配学校志愿表》,具体填写办法见《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③报考中学层次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持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的人员,只能招聘到初中学校任教);报考小学层次的,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育层次的,必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报考中学、小学层次的考生根据所持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报考相对应的考试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学科),若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无招聘计划的可自愿报考同层次相近学科,若教师资格证中未明确任教学科的,以毕业证中所学专业学科报考。

④报名者在报名时先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每位报考者应及时到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费用90元。

(二)开考比例的确定

1、紧缺学科音乐、体育、美术和中学层次的地政治、历史、地理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2:

1的比例,其余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应达到3:

1的比例,若达不到上述比例,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招聘计划。

2、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宿松教育网站查询自己所报岗位是否已经取消。

取消招考岗位的原报考者,可在2012年8月4日下午6:

0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的退还考试费。

所报岗位招考人数按规定比例适当核减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2012年8月9日。

上午:

8:

20-9:

00考教育综合知识

9:

30-11:

30考学科专业知识

8月8日考生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及考场规则,持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综合知识及学科专业知识,分别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中小学、幼儿教师应具备的学科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总分12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90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8月13日公布笔试成绩,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宿松县教育网查询。

报考者若需查卷,8月14日下午5:

00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查卷申请表,自愿申请查卷。

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人员统一集中查卷,逾期不予查卷。

5、加分事项

属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属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另须提供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经规定程序审核后,符合条件者按政策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分。

有关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人社、监察部门参与指导监督。

面试试题由县教育局统一命制。

面试方案由县教育局、人社局共同制定、实施。

2、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①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包括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②根据各层次、学科岗位计划数,依照笔试成绩,按1: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8月16日前通过宿松教育网向社会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

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4、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按宿松教育网上公布的时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切线原则与方法

1、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规定的比例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分层次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下述第2条规定取舍)。

2、若切线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按下列顺序取舍:

a.硕士学位研究生优先;b.获省、部级表彰者优先;c.省级“双优生”优先(b、c均不包括学校表彰);d.笔试成绩高者优先;e.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对已确定的初选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围绕初选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其是否具备报考职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若发现所承诺的报名信息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招聘。

2、初选者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计生办按《安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出具的是否违反规定生育、是否缴清社会抚养费及缴清时间的计划生育证明(2012届毕业生不须提供)。

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2012届毕业生不须提供)。

③已就业者须提供县级以上人社管理部门鉴证的,与原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生档案(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初选者未按时提供或者所提供的以上材料不真实,取消聘用资格。

另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正本)原件。

(七)体检

初选人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与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宿松教育网公示7日。

公示无异议,经县教育局审核、县人社局核准办理聘用人员的报批手续。

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经查证被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其空出名额在本层次本学科内依次等额递补。

(九)分配原则

1、招聘中学层次的人员按学科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5名到高中任教,若分数相同,则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五)点第2小点规定取舍;其余24名到初中任教(持初中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只能在初中学段排名)。

招聘小学层次的人员全部到小学任教,招聘幼儿教育层次人员全部到幼儿园任教。

2、明确到中学、小学或幼儿园任教人员,由县教育局在同一层次同一学科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若分数并列,则按本公告第六条第(五)点第2小点规定取舍)确定具体任教学校;

3、聘用人员在任教学校必须工作3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

4、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县教育局鉴证;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县人社局批复后15日内不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有关事宜

面试和体检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本公告将在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县人社网、宿松县教育网发布。

八、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招聘工作。

县人社局对招聘工作适时进行指导、监督,县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在操作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给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

1、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分科计划表.doc

2、宿松县2012年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表.xls

3、宿松县201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含报名须知).doc

4、宿松县2012年教师招聘分配学校志愿表(含填报志愿须知).doc

5、宿松县2012年教师招聘报考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计划生育证明.doc

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宿松县2012年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分配计划表

序号

单位

合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

幼教

备注

1

破凉中小

4

1

1

 

 

 

1

 

1

 

2

长铺中小

6

1

1

1

1

 

 

 

2

 

3

佐坝中小

7

1

1

1

1

1

1

 

1

 

4

程岭中小

6

1

1

1

 

 

 

1

2

 

5

高岭中小

4

1

1

 

 

 

 

 

2

 

6

河塌中小

4

1

1

1

 

 

 

 

1

 

7

凉亭中小

6

1

1

1

 

 

 

1

2

 

8

趾凤中小

5

1

1

1

 

 

1

 

1

 

9

陈汉中小

5

2

1

1

 

 

 

 

1

 

10

隘口中小

4

1

1

1

 

 

 

 

1

 

11

柳坪中小

4

1

1

1

 

 

 

 

1

 

12

北浴学校

(小学)

4

1

1

1

 

 

 

 

1

 

13

千岭中小

5

2

1

1

 

 

 

 

1

 

14

九姑中小

5

1

1

1

 

 

 

 

2

 

15

二郎中小

6

1

1

1

1

 

 

 

2

 

16

许岭中小

6

2

1

1

 

 

 

 

2

 

17

下仓中小

5

1

1

1

 

 

 

 

2

 

18

复兴中小

3

1

 

1

 

 

 

 

1

 

19

汇口中小

5

1

1

1

 

 

 

 

2

 

20

洲头中小

6

1

1

1

 

1

 

 

2

 

21

九成学校

1

 

 

 

 

1

 

 

 

 

小学分配合计

101

23

19

18

3

3

3

2

30

 

附件5:

2012年宿松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考

层次

报考

科目

联系

电话

近期免

冠照片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月日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健康

状况

文化程度

何时何校毕业

毕业证编号

婚否

所学专业

报到证编号

省双优生及以上表彰情况

教师资格证情况

层次

学科

证书编号

家庭详细住址

    省    县    乡(镇)     村(社)

已就业者原就业单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本情况

本人

承诺

1.认可《2012年宿松县部分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符合《公告》报考条件和要求;2.自觉遵守《考试守则》和考试的相关规定;3.本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材料真实无虚假。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2012年  月  日

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名:

说明:

此表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签名。

宿松县2012教师招聘报名须知

  

一、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报名表格或在宿松教育网上下载打印。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和《分配学校志愿表》各1份。

《报名表》、《分配学校志愿表》及材料袋封面必须由报名者自己亲笔填写,自己所报学科、层次,必须填写准确齐全并亲笔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原件审验后退回)

  3、硕士生报考者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合格学历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属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属“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另须提供县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6、获得过省部级表彰和省级“双优生”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在其背面签名,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2张用纸包好,放在材料袋内。

  三、报名者将上述材料先交报名处,初审合格后再交考试费90元。

四、凭缴费收据,将报名材料交报名处审核验收并进行登记。

附件6:

2012年宿松县教师招聘分配学校志愿表

考生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报考层次

报考学科

中学层次高中教师分配学校志愿

志愿

顺序

第1志愿

第2志愿

是否

服从

中学层次初中教师分配学校志愿

志愿

顺序

第1志愿

第2志愿

第3志愿

是否服从

小学层次教师分配学校志愿

志愿

顺序

第1

志愿

第2

志愿

第3

志愿

第4

志愿

第5志愿

第6志愿

第7志愿

第8志愿

第9

志愿

第10

志愿

第11

志愿

第12

志愿

第13

志愿

第14

志愿

第15

志愿

第16志愿

第17志愿

第18志愿

第19志愿

第20

志愿

是否

服从

幼儿教育层次教师分配学校志愿

志愿

顺序

第1

志愿

第2

志愿

第3

志愿

第4

志愿

第5志愿

第6志愿

第7志愿

第8志愿

第9

志愿

第10

志愿

第11

志愿

第12

志愿

第13

志愿

第14

志愿

第15

志愿

第16志愿

第17志愿

第18志愿

第19志愿

第20

志愿

是否

服从

 

志愿确认签名:

        

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根据《2012年宿松县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今年我县教师招聘指标分解到校,报名者首先要明确自己报考层次及学科,报名时均需填写《分配学校志愿表》,并且按下列要求办理:

1、分配学校志愿设置若干个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志愿,报名时在本层次所报学科计划内选择学校填报志愿。

2、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本人所报考的层次、学科对照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分配计划填报,中学层次考生均要填报高中教师分配学校志愿和初中教师分配学校志愿。

“是否服从”栏所有考生必须填“服从”或“不服从”,未填视为“不服从”;若考生本人所填的志愿已被高分段高生录满,且是否服从栏内没有填“服从”或填“不服从”,则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填写,且须在“志愿确认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中学层次(凭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的考生既要填“中学层次高中教师分配学校志愿”,同时又要填“中学层次初中教师分配学校志愿”(不愿意到初中学校任教的不填)。

每个考生要在自己所报学科的分配计划内选择学校,并排出顺序,填在相应的志愿栏内,同层次同学科计划内有几所学校,原则上要求均要填报,如果不全部填报,责任自负。

例如:

考生甲报考中学层次英语学科,首先填写“中学层次高中教师分配学校志愿”,高中英语分配计划有2所学校,该考生就要将这2所学校排出顺序,排在第1顺序的填在高中分配学校志愿栏的第1志愿栏内,排在第二的填在第二志愿栏内,依次类推。

考生甲填完高中学校分配志愿后,同时又可以在“初中教师分配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初中英语分配计划有3所学校,该考生只能在这3所学校内选择志愿,排出顺序,做法与填报高中教师分配学校志愿相同,初中志愿栏不填将视作不愿到初中学校任教。

4、考生报考小学层次的,只能在小学教师分配计划内选择学校,例如:

考生乙报考的是小学英语,而小学英语分配计划有18所学校,考生乙只能在这18所学校内选择志愿,并排出先后顺序,具体做法同上。

5、考生报考幼儿教育层次的,只能在幼儿教育层次栏内填选择的学校。

例如:

幼儿教育有20所学校(幼儿园),考生需将20所学校排出顺序,具体做法同上。

附件1:

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分科计划表

 计    层次

   划

学科

中学

小学

幼教

合计

小计

高中

初中

语文

3

3

23

数学

4

1

3

19

英语

5

2

3

18

物理

2

1

1

化学

1

1

生物

1

1

政治

2

2

历史

3

1

2

地理

1

1

音乐

2

2

3

体育

1

1

3

美术

2

2

3

信息

2

2

2

合计

29

5

24

71

30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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