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计划与全区教育局工作打算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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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计划与全区教育局工作打算汇编

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计划与全区教育局工作打算汇编

 

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计划

一、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区学前教育有了长足的进步,已基本构建起多元投入、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

学前教育财政投入逐年增加;等级幼儿园建设成效明显,有省一级幼儿园6所,省二级幼儿园17所,分别占全市的60%和34.7%;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3%以上;名园办分园模式不断推进,保教质量、办园水平不断提高。

截至XX年底,全区已办各类幼儿园187所,城区67所,农村120所。

其中教育部门办2所,其他部门办6所,集体办16所,民办163所(班);在园幼儿18032名,省三级幼儿园以上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1.4%;现有幼儿园教职工1574人,其中专任幼儿教师1048人,大专以上学历教师625人,占59.6%,幼教专业教师680人,占64.89%;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占52.1%。

公办幼儿教师编制96人。

XX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2.3%。

当前,我区学前教育整体上还存在一些差距:

受市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影响,市区学前教育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责尚不明确;公办园比例偏低;现有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与家长日益增长的需求矛盾突出。

二、发展目标与任务

总体目标:

XX-XX年,完成城乡幼儿园建设布局,基本满足家长就近便利入园需求,学前三年入园率逐年递增;到XX年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等级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以上;省三级以上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80%以上;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75.1%;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72%以上;公办幼儿教师数占幼儿园教职工总数的10%以上;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5%以上;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依托的农村幼儿园管理指导网络全面形成,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多元投入,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阶段目标:

XX年制定出台各项改革措施及配套政策,城区逐步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根据新建小区人口增添配套幼儿园并举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的幼儿园;计划农村新建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4%以上;省三级以上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3.5%以上;新增公办幼儿教师编制20名;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2.89%。

XX年完善各项措施和政策,计划城区新建3所公办幼儿园,农村新建3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2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4.5%以上;省三级以上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5%以上;继续执行公办幼儿教师增编计划;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3.81%。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1.建立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区政府成立区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委分管领导、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府办、教育、人劳社保、发改、财政、建设、卫生、民政、国土、规划、交通、综治委、公安、消防、交警、综合执法、工商、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妇联、残联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城区红线范围内由市里统筹规划建设。

城区红线范围外由区政府负责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统筹管理和扶持农村各类学前教育机构。

落实责任,健全教育部门主管业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的合力。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是辖区内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系,合理规划和布局,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和中心村幼儿园,加强辖区内学前教育的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和社区在学前教育中的作用。

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承担业务指导,开展等级评估,建立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培训和培养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

人劳社保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

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发展。

办理《收费许可证》,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

财政部门要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为学前教育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国土资源、规划部门要根据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并制定对学前教育的优惠政策。

建设部门要服务好幼儿园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加强对幼儿园及其配套设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幼儿园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安全鉴定等制度。

民政部门要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年检等工作,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监督与管理。

综治委、公安和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

加强对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消防部门按规定做好幼儿园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

对竣工验收备案未抽查到的幼儿园,也要加强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的幼儿园要督促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指导幼儿园做好食堂卫生安全、卫生保健、疾病防控等工作,督促幼儿园办理《卫生保健合格证》、《食堂卫生许可证》,开展保健员、保育员的培训工作。

在幼儿园审批中做好卫生、保健方面的检查考核工作。

交通和交警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从严查处非法接送车辆。

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

妇联、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

(二)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规范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

居住区在开发建设时,应根据城乡规划,以教育用地划拨或作为土地竞拍前置条件安排好幼儿园用地,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幼儿园。

配套幼儿园要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居住区不予规划建设立项和审批。

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由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产权登记,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新建幼儿园参照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XX),实行按常住人口每千户100名适龄儿童的比例,科学规划建设好幼儿园。

2.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把幼儿园列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项目,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适应人口集聚趋势,重点建设等级乡镇中心幼儿园。

同时,按照就近便利和确保质量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中心村幼儿园或村幼儿教学点。

3.统筹各种资源兴建幼儿园。

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比例,努力扩充学前教育优质资源。

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以及一些社会空置楼宇,改造建设幼儿园。

支持和扶持街道社区、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个人举办幼儿园。

完善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对新建民办上等级幼儿园,在土地出让、规费减免、租金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三)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落实保障政策

1.构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将学前教育投入列入财政预算,新增财政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XX年开始区财政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每年安排4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新增等级幼儿园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师资培训和学前教育日常管理等。

要制定我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至XX年,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占教育总投入的5%以上。

2.逐步建立生均教育费补助机制。

要逐步建立起幼儿园生均教育费制度,对公办性质幼儿园和办园行为规范、教学质量合格、教师待遇落实、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教育费补贴。

3.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对在各级普惠性幼儿园入读、城乡低保家庭的幼儿和残疾幼儿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育费资助。

(四)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幼儿教师的教育培训。

制订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幼儿园教师整体素质。

新招聘的幼儿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持证上岗。

建立幼儿教师培训基地,健全幼儿教师培训体系,专任教师要定期进行在职培训,做到每五年轮训一次。

现任教师学历未达标的必须参加学历进修;积极鼓励教师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努力提高教师资格持证率。

各级幼儿园园长必须经园长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保健员、保育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幼儿教师编制。

XX年新增公办幼儿教师20名,从XX年起有计划的逐年增加,至XX年公办幼儿教师数占幼儿园教职工总数的10%以上。

3.落实教师待遇。

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进修培训、评优评先、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五)加强学前教育监督管理,为幼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1.构建学前教育监管体系。

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学前教育考核问责机制。

要制定乡镇(街道)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整治无证办园、规范办园行为等内容作为教育督导重点,纳入“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的指标体系,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

同时,对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乡镇(街道)成立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统筹管理本辖区的学前教育工作。

同时要在全区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讨学前教育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法办园行为。

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实行“区乡(镇)共管、以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条件成熟的乡镇中心幼儿园逐步成为独立法人单位。

2.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幼儿园的审批严格按照《省幼儿园审批办法》和《省幼儿园准办标准》的要求,层层把关,合格一所审批一所。

实行审批者与日常管理者分离的制度,日常管理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在审批时回避。

对于达不到《省幼儿园准办标准》的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要督促其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幼儿园要依法予以取缔。

3.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

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重视幼儿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技防设施,配备保安人员,并持证上岗,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

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幼儿园实行就近招生,严禁使用非法、非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强化幼儿园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等环节管理,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和传染病预防工作。

幼儿园所在乡镇政府和街道、村民委员会和社区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4.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各级各类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物价部门要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5.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加强对幼儿园教玩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督导评估体系。

健全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

要把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全区教育局工作打算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切入点,以全面规范办学行为突破口,促进全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大力实施“教育强区”战略,努力实现“规范民办教育、均衡义务教育、提升幼儿教育、推进社区教育”的年度工作目标,强力推进“素质教育、和谐教育、创新教育、品牌教育”建设,实现全区各类教育跨越发展。

学前教育:

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

继续推进省、市级一类幼儿园创建工作,新增等级幼儿园2所。

加快街镇中心幼儿园建设。

义务教育:

小学适龄儿童年入学率保持在99.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0.01%以内;初中年入学率保持在9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0.1%以内;三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

鼓励、指导、帮助没有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报考职业类院校,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职业教育的惠民政策。

社区教育:

制定并实施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确定1-2个街镇进行试点,争创社区教育示范街镇。

三、工作措施

XX年,全区教育系统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实施校安工程,落实民生工程政策措施。

进一步完善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调、各司其职、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不等不靠,主动积极,快速推进。

区校安办制定并执行XX年校安工程“时间表”和“路线图”,科学安排全年、每个季度、每月、每周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在XX年内圆满完成校安工程任务。

配合市教育局做好XX—XX年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工作。

全区中小学要把校安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并确定分管校长、具体办事人员,全力配合区校安办和规划、设计、建设单位,按期完成各自任务。

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继续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力争年内基本达到省颁标准。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争创农远工程应用省级示范区。

在全区中小学实现“校校通”的基础上,省、市级特色示范学校和新建学校全部实现“班班通”,有条件的学校实现1-2个年级“班班通”。

进一步强化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和应用,充分发挥设备效益。

(二)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教师整体素质。

从今年开始,新招录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制度和人事关系代理制度。

通过公开招考和“绿色通道”,继续引进优秀人才,在配齐配足教师的同时,注重改善队伍结构。

改革教师管理体制,加强考核考评,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适时适度实行待岗培训,安排从事社区教育工作。

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从严予以党纪政纪处理。

加大城乡交流和支教工作力度,促进区域内教师资源相对均衡。

继续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启动教育家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名师、名校长。

举办区第二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比,引领教师专业化发展。

加强教师心理知识培训,关心教师身心健康。

(三)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开展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加大教科研力度,优选立项一批课题,结题一批课题,并积极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做到以科研促教学、以教学促管理、以管理促提高。

以教学工作和学科建设为中心,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坚持各项工作围绕和服务教学的原则,牢固确立教学中心地位,聚精会神抓教学,放开手脚抓质量,坚定不移地突出教学中心地位。

继续推动特色学校创建,充分发挥特色学校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校本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引领作用。

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破制约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瓶颈,发挥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对学校自主发展评价的导向作用,切实有效实施素质教育。

(四)强化教育教学督导,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坚持务实高效和激励创新的原则,转变督导方式,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民办教育办学水平督导评估,重点是教育资源配置、经费投入、办学行为、素质教育。

加强过程性督查和评估,推进学校精细化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认真宣传、贯彻《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完善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发挥“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效益,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和街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提高全区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认真贯彻执行《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坚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等“六公开”原则,规范招生行为;控制班额和班级数,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严格幼儿园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管理,规范办校办班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加强考试和竞赛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实行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和教材管理,提升教师、学校和教育形象。

(五)提升两情两德教育,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以创建“两情两德教育示范校”为抓手,切实抓好中小学师生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开展“师德标兵”和“滨湖好少年”评选表彰活动。

发挥区少儿活动中心和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感恩主题教育活动,实施素质拓展训练,加强民族传统教育。

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普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完善大课间活动,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和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体系。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办好家长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渗透于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全过程,融入在学科教学、学校活动和班主任、少先队等诸项工作中。

经常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建立学校与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沟通渠道,优化家庭教育环境。

(六)加大文明创建力度,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城管、文化等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维护学校良好环境。

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人文环境建设,形成互助友爱、团结向上、和睦共处的良好关系。

树立环境育人理念,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完善学校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制度。

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和平安校园为抓手,加强学校安全和信访稳定工作,强化安全教育。

围绕学校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检查,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完善档案,落实责任,及时消除安全和信访稳定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依托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网络,抓好社区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以社区教育特色课程建设为抓手,以丰富多彩、贴近群众生活的精品活动为龙头,引导和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到社区教育和活动中来。

(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提高效能建设水平。

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区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规范学校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着力推进青少年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

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监督机制。

大力开展以优良的作风、优质的服务、优秀的业绩为主要内容,使师生满意、社会满意、区委区政府满意为主题的“三优三满意”作风建设。

继续加强行风建设,优化机构职能,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务透明度。

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八)抓好教育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切实重视和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统筹协调好主题宣传、典型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楷模。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新闻宣传工作,实行重要稿件送审制度和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制度。

大力宣传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就、新思路和新举措。

加强教育对外交流,扩大教育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九)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凝心聚力推进跨越发展。

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实事求是、程序规范等原则,细化工作目标,科学设置岗位,引入竞争机制,认真组织好教师岗位目标管理和绩效工资考核工作。

完善校长任期制,加强对校长的任期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建立健全科学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奉献智慧和力量,凝心聚力,推进教育实现跨越发展。

(十)全力推进优质均衡,创建全国优质特色示范。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实施全国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色示范区创建规划和方案。

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办学条件基本均衡;提升城乡教师双向交流,实现师资配置相对均衡;深化教育管理改革,实现学校生源、管理水平、教育质量校际均衡。

学校要精心组织实施自主发展规划,巩固、扩大创建省、市、区特色示范学校成果,实现校校办学有特色,师生个个有特长。

着力培养教职工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不断提升教育理念。

加大创建视导工作力度,健全创建工作档案资料。

区教育局将于下半年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中期评估,确保年内务必实现创建全国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色示范区中期目标。

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总结,深入调研,认真制定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确保全区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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