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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测风员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测风员。

第二条测风员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

2、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

3、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

4、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

5、计算矿井通风参数:

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

6、监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7、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

8、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

9、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

10、协助进行局部通风机风压的测定。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测风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测风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以及对测风的规定。

2、所用风表和其他仪器的性能、参数。

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

4、熟悉测风方法、过程、注意事项。

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

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方法。

7、掌握测定井下某一工作区域的气候条件(即温度、湿度、风速等)的方法。

8、掌握测量井巷的点压力(静压、速压和全压)和一段巷道的通风阻力(压差)的方法。

9、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10、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11、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第六条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

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l0m内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

第七条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10天。

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

掘进工作面风量测定风筒出风口处断面的风量。

局部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风量。

3、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

4、主要通风机风量的测定:

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点,离心式风机按网格状布点),测3~5次,取其平均值。

第八条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

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第九条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和本规程”反风演习时的测量”规定进行。

四、操作准备

第十条明确任务:

明确测风地点、项目,即测量所测地点的巷道断面积、风速、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等。

第十一条准备仪器:

下井前要选好所要使用仪表的类别、型号,并检查仪表是否完好、风表校正曲线是否吻合。

带齐必需的各类检测仪器、记录工具、皮尺、温度计、秒表等。

各种仪器(仪表)要符合以下要求:

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指针灵敏可靠,外壳以及各部件、螺钉无松动、异常,校正曲线吻合。

2、秒表的开关、指针灵敏可靠,计时准确。

3、瓦斯检测仪器要部件完整、电(气)路畅通、气密完好、光谱清晰。

4、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部件、螺钉、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敏可靠,注入的液体符合规定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针尖完好。

五、操作顺序

第十二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检查仪器→下井测风→测温度→测气体浓度→填测风手册→填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测风报表。

测压、测空气相对湿度及测空气密度以及反风时的操作,应参照上述操作顺序,并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

六、正常操作

(一)测风

第十三条根据所测地点的风速,选择合适的风表(微速风表0.3~0.5m/s;中速风表0.5~10m/s;高速风表10m/s以上)。

第十四条选用风表移动路线:

可以采用折线法(六线法)、四线法、迂回八线法、12点法、标准线路法等方法之一。

第十五条测风开始前应关闭计数器,将风表指针回零,在风表运转30s时再开动计数器。

在开停风表计数器的同时,开停秒表。

第十六条测风过程中,风表移动要平稳、匀速,不允许在测量过程中为了保证在lmin内走完全程而改变风表移动速度。

第十七条风表在移动时,测风员持表姿势应采用侧身法。

测风时风表不能离测风员身体及测风地点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cm以上的距离。

第十八条测风过程中,测风员要能够看到刻度盘。

风表要与风流方向垂直(在倾斜井巷中更要注意),角度不得大于10°。

第十九条在同一断面处测风不得少于3次,每次的结果误差不应超过5%,如果误差大于5%,需要加测1次,直至满足要求[误差=(最大读数-最小读数)/最小读数]。

取3次平均值。

第二十条根据风表校正曲线的公式计算所测巷道的真风速。

第二十一条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速。

采用

公式。

式中K可以从校正系数表(巷道断面和测风员所占的面积影响系数)中查得或采用K=(S-0.4)/S计算(S为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m

)。

第二十二条当巷道风速低于0.3

时,可以用烟雾法测定。

即选一段10m长、巷道断面规整、无拐弯的直线巷道,1人在起点释放烟雾(可以选用四氯化锡、四氯化钛),另1人在终点用秒表记录烟雾到达的时间,然后采用下式算出风速。

V=KL/t

式中K一一系数,0.8~0.9;

L——起点到终点的巷道长度,m;

t一一间隔时间,s

第二十三条 采用下式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量。

Q二VS

式中S一一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m

V一一计算的巷道风速,m/s。

第二十四条温度的测量,应采用最小分度为0.5°C并经过校正的温度计进行测量。

测量时,温度计要离开人体或其他发热体0.5m以上。

待测量一段时间,温度计读数稳定以后,记下温度计读数。

采、掘面测量温度的地点为:

:

距掘进工作面迎头2m处,采煤工作面(壁式)在回风巷距采煤壁15m处,机电硐室测量温度的地点在回风口处。

温度的测定的时间应选择8~16h之间。

第二十五条瓦斯和二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测量,可以参照瓦斯检查员的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记入测风手册。

第二十七条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温度、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测量时间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

第二十八条上井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做到”牌板”、”手册”、”报表”三对口。

第二十九条风表要放入风表盒内保存、携带,避免碰撞,不能用嘴吹动或用手拨动风表叶片,不要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第三十条风表使用完毕以后,如果叶片、轴上有水珠,应用脱脂棉轻轻擦去,或用吸水纸吸去水分后放入风表盒内保存。

第三十一条风表的螺栓、螺帽不得随意拧紧或拧松,需要维修时,要交专门的维修人员。

第三十二条测风员发现风速、气体浓度、温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明原因,通知所涉及作业场所的作业人员,采取撤离等措施,并立即向矿井通防部门和调度室汇报。

(二)测压

第三十三条携带测压仪表、工具、材料,并检查其可靠性,应该做到:

1、空盒气压计无破损,刻度及温度校正表齐全,量程合乎要求。

2、压差计或补偿微压计不漏气,装有酒精。

3、精密气压计要充足电,显示数据稳定。

4、皮托管不堵塞,胶皮管气密性良好。

第三十四条测量绝对压力时使用空盒气压计、精密气压计;测量相对压力或压差时使用U形水柱计、单管倾斜气压计、补偿微压计;测量静压差时也可以使用精密气压计(使用精密气压计时要同时测定测点的标高和空气密度)。

第三十五条用空盒气压计测压时,应将仪器盒面平行于风流方向放置,等待10~2Omin,一边注意指针的位置,一边用手轻击气压计的玻璃,至指针稳定后,读出测点的大气压力。

第三十六条U形压差计或U形倾斜压差计在测压前应注人蒸馏水或酒精,U彩管两侧的液面应处于同一水平。

第三十七条操作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配备皮托管和胶皮管,皮托管的管嘴应正对风流方向。

第三十八条测定时先将仪器调平,把三通旋扭转到测压位置,用短胶管排出寄存于仪器申的气泡,调整仪器液面至零位,确定仪器的校正系数K值,然后把上风侧测点皮托管“-”号端连接到测压仪的”-”号端,稳定后,读出读数。

第三十九条将读数计人记录本,用读数乘以K值,即为两测点间的压差。

第四十条使用单管倾斜压差计时应注意:

1、测定时,应防止水、杂物堵塞胶皮管,防止车辆、行人、设备等挤压胶皮管。

2、仪器和胶皮管的接点要严密,防止漏气影响精度。

3、携带压差计行走时要小心,防止损坏和溢出酒精。

第四十一条使用精密气压计(又称为数字式气压计)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操作前的准备:

将电源开关拨到w电源通”的位置,接通电源;将压差计分挡置于“0”位置,选择开关拨到饱池”位置,此时显示的值为电池的电压,如果该值小于规定值时,应及时更换电池或充电;电池电压正常后,将选择开关拨到”气压差”位置,仪器通电l5min后,可开始工作。

2、测量绝对压力时,应将压差计分挡置于“0”的位置,选择开关拨到”气压”位置,此时仪器显示的数字与仪器本身标注基数的代数和即为该测点的绝对压力(数字前有“-”号时为负值)。

3、测量静压时,应将压差计分挡置于“0”的位置,选择开关拨到“气压差”位置,转动气压调节旋钮,使数字显示零值,再将仪器移到下1个测点,仪器显示值为2点之间的相对静压差。

需根据压差的大小,选择合适的分挡。

第四十二条使用精密气压计时要注意:

1、接通电源后至少l5min仪器才能工作。

2、由于气压变化使气压差值来回跳动时,读数应取平均值。

3、测定流速较大的气流静压时,静压管应尽可能与气流方向平行。

4、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将电源开关关闭,切断电源。

5、若仪器发生故障,应送修理部门检修,不要随意更换元件。

(三)其他参数的测定

第四十三条空气相对湿度:

空气相对湿度的测定可以采用手摇湿度计或风扇湿度计。

第四十四条湿度计的两支温度计应完好、准确,盒中的钥匙、纱布、滴水管、查对相对湿度的牌板要齐全。

第四十五条手摇湿度计的使用:

用净水湿润的纱布(湿润程度以不滴水为宜)包裹在任一文温度计的水银球外面,手握摇把,使其120r/min的转数匀速旋转1~2min,待数值稳定后读出两支温度计的读数,根据干、湿两支温度计的读数从相对湿度查对表上查得相对湿度。

第四十六条使用风扇湿度计时,用发条开动风扇,形成风速为2m/s的气流,待湿温度计的数值稳定后,读出两支温度计的读数,根据干、湿两支温度计的读数从相对湿度查对表上查得相对湿度。

第四十七条湿度计使用时应注意:

1、人员不能对着仪器呼吸。

2、必须在温度计的读数变化稳定后再读数。

3、旋转风扇湿度计的发条时,不要过紧、过猛,以防止上断发条。

(四)空气密度的测算办法

第四十八条用空盒气压计测定空气的大气压力,用湿度计测定空气的干温度和相对湿度,根据下列公式计算空气密度。

P=(0.003458~0.003473)p/T

式中p一一空气密度,kg/m

p——大气压力,Pa;

T——空气绝对温度,T=273+t(t为干温度计读数,0C)。

(五)反风演习时的测量

第四十九条明确人员分工,每个测点安排相应的测风员和瓦斯检查员

第五十条将测定各测点和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停止运转、反转、再停止运转、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计划进行详细记录并携带下井。

第五十一条准备好各种仪器、仪表(参考测风时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进行测定:

1、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时的测定,要在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前2Omin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2、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反转的时间

3、主要通风机反转时,应每隔10min测定1次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4、记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时间和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的时间。

5、主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后,第1Omin、3Omin进行2次测定,测定风量和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浓度,做好记录(含时间记录)。

第五十三条测定过程中要及时向通防部门和调度室汇报测量结果。

第五十四条收好各类仪器、仪表。

第五十五条汇总各测点的测量数据,填写反风测风报表。

第五十六条协助完成反风演习报告。

(六)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测定

第五十七条可以采用下列3种方法之一:

1、用风表测定时,先在风机吸风口前10m而巷道内测得风速,计算出该处风量,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m处的巷道内测得风速,计算出该处风量,两处风量之差就是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

2、用皮托管压差计测定时,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外加一节风筒(刚性),在距离吸风口4~6D(D为风简直径)处选定测,在局部通风机后部6~14D处选定一个测点。

为了求得平均风速,用等面积环的原理测断面内布置6~10个测点,用压差计测出测点的风速压后,可以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

―――断面平均风速,m/s;

p-------测点的空气密度,k引m3;

h--------各测点测得的速风压,Pa;

n--------同一断面内布置的测点数。

根据算出的平均风速,可以求得测点的风量。

3、在局部通风机的迸、出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时,应当手持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照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1min而测得,测风人员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迸、出风口。

(七)测算风筒的漏风率

第五十八条风筒的漏风率可以用两个指标进行衡量:

1、漏风率:

即风筒漏失的风量占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的百分数,可以采用下式进行计算:

η漏=(

)/

×100%

式中η漏-------风筒的漏风率,%;

--------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m3/min;

Q--------风筒出口风量,m3/min。

2、百米漏风率:

即平均每百米风筒的漏风量占局部通风机工作风

量的百分数。

可以采用下式计

η漏100

式中 η漏100──风筒的百米漏风率,%;

Qs──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m3/min;

Q──掘进工作面风量,m3/min;

L──风筒长度,m。

(八)计算矿井通风参数

第五十九条矿井有效风量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

Q

=

Q

i+∑Q

i+∑Q

i十∑Q其他i

式中Q

i──第i个采煤工作面进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s(可以用测量风量x测量点空气密度/1.2);

Q

I──第i个掘进工作面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s

Q

I──第i个碉室进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s;

Q其他──第i个其他用风地点迸风流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s;

第六十条矿井有效风量率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

C=(Q

/∑Q

i)×l00%

式中Q

i一一第i台主要通风机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

m3/s

第六十一条矿井外部漏风量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

Q

=∑Q

—∑Q

式中Q

──第i号风井实测风量换算成标准状态的风量,m3/s;

第六十二条矿井外部漏风率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

L=Q

/∑Q

i

l00%

第六十三条矿井等积孔的计算,可以采用下列公式:

A=1.19

式中Q一一实测矿井风量,m3/s;

h一一矿井的通风阻力,pa。

式中

──矿井的风阻,kg/m7。

七、收尾工作

第六十四条填写各类报表、台账,做好上报工作。

风筒工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风筒工。

第二条风筒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不用的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

3、及时修补更换现场破损的风筒。

4、及时整理、接好脱节的风筒。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风筒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风筒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掌握对局部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选用风筒的有关规定。

3、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4、熟悉所分管区域的掘进工作面的情况。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7、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第六条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

第七条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第八条一台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第九条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

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

四、操作准备

第十条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了解工作地点的风筒直径、长度、是否需要新接风筒。

五、操作顺序

第十一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安装时:

运输→吊挂→检查。

拆除时:

拆除→运输→检查(晾晒)→修补→保存。

六、工常操作

第十二条风筒的吊挂做到”两靠一直”(靠顶、靠帮、吊挂平直),并避免风筒被刮破、挤扁、爆破崩破。

第十三条风筒吊挂要逢环必挂,尽量靠近巷道一帮,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吊挂风筒要采取由外向里的方向,逐节连接、吊挂。

第十五条风筒之间接口要严密。

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无反接头。

第十六条铁风筒与胶质风筒连接处要加软质衬垫,并用铁丝箍紧,确保不漏风。

第十七条风筒的直径要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需使用过渡节连接。

应先大后小,不准花接。

第十八条斜巷和立井施工时,应设吊挂风筒的麻绳、铁丝、钢丝绳、钢绞线(根据使用距离及载风筒重量选型),不应使风筒自负重。

风筒更要注意接头牢固,防止脱落。

第十九条经常检查风筒的质量,发现有破口、漏风,要及时修补。

第二十条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

确需停风时,应按照批准的停风计划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正常工作中,如果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应及时通知受影响地点的人员撤出,并尽快修复、更换。

在更换过程中要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的积聚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操作。

更换完毕后,要向调度室和通防部门汇报。

第二十二条巷道掘进完成以后,应在通防部门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

拆除的风筒要运至井上,冲洗、晒干、修补完好。

第二十三条拆除独头巷道的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向外依次拆除。

第二十四条在带式输送机、刮板输送机附近操作时,必须先和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必要时可以停止输送机运转,保证操作者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在电机车运行的巷道中吊挂风筒时,要设安全警戒,严防被车刮、撞。

在架线电机车巷道中施工时要停电。

在巷道高处吊挂风筒时要设台架,操作时要站稳。

第二十六条风筒过风门时,要加接硬质过渡风筒通过风门,不得用软质风筒直接过风门。

第二十七条在巷道中开挖水沟时,要用掩护物遮挡风筒,以防止爆破崩坏风筒。

第二十八条风筒吊挂一般应避开电缆、各种管线,以免相互影响。

第二十九条地面修补风筒:

1、修补风筒时,粘补风筒的胶浆应按要求配制。

根据破口大小,裁剪补丁(以圆形为好);补丁四周应大于破口2cm以上;补丁边应裁剪成斜面;补丁和破口处应刷净露出风筒原色,晾干后涂上胶浆进行粘贴,粘贴后应用木锤砸实,使其粘贴严密;最后应再涂上滑石粉。

2、l0cm以上的破口,应先用线缝合后,再进行粘贴。

3、风筒上的吊环应齐全,能保证风筒吊挂平直;两端铁圈要缝牢。

4、修补好的风筒应妥善保存。

5、制作过渡节风筒时,长度应大于2m。

6、修补风筒时,应准备1台局部通风机,用来吹干风筒。

7、汽油、胶水必须单独存放,应保持严密,周围严禁烟火。

8、风筒修理室内不得使用火炉取暖。

9、风筒修理室内需配备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七、特殊操作

第三十条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安设。

1、风筒必须使用硬质风筒或带有钢丝骨架的橡胶或塑料可伸缩式风筒。

橡胶或塑料风筒必须具有抗静电、阻燃的性能。

2、安装有钢丝骨架的风筒时,在装卸过程申应注意轻装轻放,不要径向挤压和被锋利杂物碰撞,以免损坏。

3、用快速接头软带连接风筒时,两节风筒的端圆要对正、接拢,用披风布搭好后,再用快速接头软带将两端圆卡紧。

接头软带的收紧力要适当,以不漏风、不拉脱为好,接头软带的手把位置应在风筒的侧下方。

4、风筒末端加接风筒时,应先将加接段风筒吊挂在钢绞线上,对正接头接好,避免产生风筒弯曲、折叠。

5、风筒拐弯处要加接硬质弧形弯头连接。

6.在处理风筒内部的积水时,可先打开局部通风机的安全窗,然后解开接头,排除积水。

第三十一条采用抽出式局部通风机的通风方式时,须设专人进行风机、风筒管理。

八、收尾工作

第三十二条整修完毕的风筒,要交存保管

第三十三条记录好风筒台账。

通风设施工

一、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的通风设施工。

第二条通风设施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安设。

2、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的安设。

3、负责调节风窗的安设。

4、负责测风站的施工。

5、负责风桥的施工等。

6、负责通风设施的拆除。

7、负责通风设施的维修。

二、上岗条件

第三条通风设施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通风设施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避灾路线。

2、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3、熟悉矿井通风构筑物(永久风门、临时风门;调节风窗;测风站;风桥;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作用、安设方法和要求。

4、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通风构筑物的规定。

6、掌握《煤矿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通风设施部分的规定。

7、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三、安全规定

第五条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在设计位置施工,设计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安设位置、种类。

第六条须使用设计的材料,不得随意更改。

第七条密闭外的钢轨、电缆、管路必须断开。

第八条在架线巷道中进行有关工作时,必须先和有关单位联系,在“停电、挂有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设好临时接地线及保护好架线后方能施工。

施工完毕后方可取下临时接地线,摘下停电牌,合闸送电。

第九条施工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材料和工具要拿稳,利刃工具要装入护套,材料应捆扎牢固,要防止触碰架空线等其他物品。

第十条在运输巷道中施工风门时,要设专人指挥来往车辆,做到安全施工。

第十一条每个风门前后5m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并应清理剩余材料,保持清洁、通畅。

第十二条每个密闭前5m内的支护要保证完好,按规定要求设置栅栏。

第十三条行车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的两道风门间距要大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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