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网签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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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网签合同范本

太原市网签合同范本

怎样网签合同

1、网签合同各自加盖公章之后互相传真即达到签订合同的LI的。

2、公司找个人网签合同

要求个人证件齐全且个人首先履行合同约定。

3、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该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性、

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修改性的内容。

4、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加给另一方。

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

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同原件的份数,并且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合同内容一致。

太原市网签合同范本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他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H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自年

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证大光明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笫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笫一条规定的项口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一住宅属_框架一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

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以下

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从两种解决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

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1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

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

总金额(人民币)___千百拾万千百拾

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

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

总价款为(币)—千—百拾

万___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1_种方式

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按照政府最终测绘面积为准,依“多退少补”原则,按销售价格处理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⑴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岀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

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曲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

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

的房价款III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11-本合同自中、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上海市公

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中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面积误差比=?

?

?

?

?

?

?

?

?

?

?

?

?

?

?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笫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全部房款已收到。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买受人应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款的%;计元;余款进行银行按揭。

笫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笫_1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45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笫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

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一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

履行;

(2)逾期超过_4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笫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笫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

定,将具备下列第_3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1?

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1匚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笫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笫_1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45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笫二天起至实

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一_的违约金,合同继

续履行;

(2)逾期超过_45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30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

款的_3」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

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1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第二条:

乙方向屮方提供网络主机空间租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经济型网站元/年,<100m主机空间,5个e-mail信箱,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在线订购标准型网站元/年,<150m主机空间,5个e-mail信箱,

支持asp语言,access数据库,无限制数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精美型网站元/年,&It;

m主机空间,个e-mail信箱,支持,无限制数

据流量,高速网络带宽,在线订购

所购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在通知到

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

受变更。

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30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

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笫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乙方应于签合约时交付甲方人民币元整(,)作为房屋的家具

押金,租赁期满乙方如不续租,应交清所有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交清后,屮方应无息退还押金。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

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

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笫_1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笫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年月日前水通、电通、宅前路通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

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乙方发货后及时知会屮方注意收货,双方按照已经确定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屮方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验收不合格报告,乙方在接到通知一工作日内回复中方如何处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回货物,如中方生产过程中检测出不合格品,经品质及技术部门确认后,中方有权退回到乙方,退货款将直

接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岀退房要求之日起_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

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1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笫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

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因不可

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归全体共有人享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共有人享有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归出卖人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

5、—地下车位产权归岀卖人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住宅—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

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无须银行贷款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笫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2_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_空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

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曲出卖人向一房地产交易中心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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