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生创新型试验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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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学生创新型试验项目
关于我校第三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长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08〕14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了调动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科研兴趣、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实践能力,学校决定启动第三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
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唯一直接面向大学生的项目。
该项目强调自主性、探索性、实践性和协作性,遵循“兴趣驱动、自主试验、重在过程”的原则,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实施过程中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选题设计、独立完成试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试验、分析处理数据、独立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并自主进行创新实验项目的过程管理。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独立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研究项目必须思路新颖、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思想,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和创造性。
3.研究项目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教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选择。
申请立项的项目必须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等。
4.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成员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能再申请新的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5.申报项目参与者为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每个团队人数以2-3名为宜(国家级项目不超过3人,校级项目不超过5人)。
学校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实行学科交叉、跨专业联合申报,团队成员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结协作。
6.项目实施一般时间为1-2年。
要求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必须结题。
7.项目必须配备有本学科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指导教师。
每个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指导教师应主持或作为项目主要研究人员参加过省级及以上课题,并能保证指导时间。
8.2009年度的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中期检查被评为优秀且具有一定创新性和较大实用价值的项目,由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专家组推荐申报2010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凡2008、2009年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9.学生申报的项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2)开放实验室或创新实践基地中的学生自主创新性实验项目(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新实验项目开发等);
(3)从课程学习和“挑战杯”等国内影响较大的学科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项目;
(4)一定规模的研究性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5)基于教师科研课题的子课题研究项目;
(6)学生自主拟定的相关项目。
三、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学研究或发明创造有浓厚兴趣的我校本部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均可以申报。
各院(系)要加强对2009级学生进行2010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指导工作,切实组织好本院(系)2009级学生参与立项申报的工作。
四、经费资助
1.校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数学、人文、经济、管理类每项1000元),国家级项目除教育部每个项目资助5000-10000元以外,学校给予每个项目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
2.经费管理详见《长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通知》(长大教通字[2010]19号)
五、申报立项程序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立项申请时间截止到9月7日。
2.申请学生提交《长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经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后,交至各院(系)相关主管部门。
3.院(系)对申请立项项目进行初审,按《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按国家级项目和校级项目推荐立项。
通过初审的项目经所在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并分类排序后汇总填写《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按两个表上报,并在表头用括号注明国家级或校级,各一式一份),于9月10日前将《长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和《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情况统计表》报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
4.对跨学院(系)的项目,由项目提出人向所在学院(系)申报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如果项目负责人与指导教师分属不同院(系),在年终院(系)目标考核时按指导教师0.5个项目、项目负责人0.5个项目折算到相应院(系)。
5.按照“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院(系)推荐申报国家级的立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对通过评审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申请书进行修改。
未通过的项目作为当年校级项目予以立项。
各院(系)推荐的校级项目不再另行组织答辩评审,经专家书面审核合格后直接作为当年校级项目予以立项。
6.学校领导小组汇总专家组的评审意见,确定创新性实验计划资助的项目与资助经费额度,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并于9月18日报教育部备案。
7.项目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长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
六、相关政策
1.参加“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生,可申请免修相应的实验或实践课程。
2.通过项目验收者,学校按相关规定记一定数量的创新学分。
3.对指导学生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研究的指导教师,学校按一般(校级)项目每年20个学时、重点(国家级)项目每年30个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
4.对通过验收并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学校进行表彰与奖励。
5.请各学院(系)及时将本计划的申报及评审事项通知学生,并请严格遵守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
周琼,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sjjxk@。
附件1:
长江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
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3:
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情况统计表
(附件1、附件3在教务处网页上“通知公告”栏《第三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通知》上或教务处网页→实践教学→实验教学中下载)
长江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人:
所在学院:
专业年级:
联系电话:
指导教师:
职称
申请日期:
年月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务处制
填表说明
一、填写立项申请书前,请先咨询指导教师或有关专业教师。
申请书的各项内容要求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
表达明确、严谨,一律要求用打印稿件。
二、申请书为A4本,于左侧装订成册。
一式三份(至少一份原件),由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印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三、“所在单位意见”一栏中,应注明研究人员、时间、条件、政策等方面的保证措施和意见。
“项目类别”指A、B、C、D,A—学术论文、社会调查类;B—全国、省级竞赛(决赛)类;C—实验设计和科技制作、科研类;D—其他类。
“项目批准号”不填,由学校统一编号。
四、如表格不够,可以加附页。
一、简表
项
目
简
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A、学术论文、社会调查类;B、全国、省级竞赛(决赛)类;
C、科学实验和科技制作、科研类;D、其他类。
申请资助
经费
元
项目起止时间
项
目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专业年级
学院
前一学期综合测评名次
电话
指
导
教
师
个人简历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称
出生年月
研究方向
最后学位
最高学历
主要教学
工作简历
时间
授课名称
授课对象
学时
授课单位
主要科学研究工作简历
时间
项目名称
获奖情况
项
目
组
主
要
成
员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专业年级
所在学院
项目
分工
分工
签字
二、立项依据(项目的意义、现状分析)
三、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
实施方案、实施办法、具体实施计划及可行性分析。
四、预期成果
五、本项目的创新之处
六、经费预算
七、指导教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八、学院意见
学院公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九、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教务处公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系)
新增国家级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新增学校级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合计
1
经济学院
1
2
3
2
政法学院
1
2
3
3
体育学院
0
1
1
4
文学院
1
1
2
5
外语学院
0
1
1
6
艺术学院
0
2
2
7
数学学院
1
1
2
8
物理学院
3
1
4
9
化工学院
2
2
4
10
生科学院
1
2
3
11
油工学院
2
2
4
12
地物学院
2
2
4
13
地科学院
2
2
4
14
机械学院
2
2
4
15
电信学院
3
3
6
16
计科学院
1
1
2
17
城建学院
2
2
4
18
农学院
2
2
4
19
园林学院
1
2
3
20
动科学院
1
1
2
21
管理学院
2
2
4
22
教科系
1
1
2
23
地化系
1
1
2
24
医学院、临床医学院
2
3
5
25
石油工程基地班
1
1
2
26
勘查技术与工程
1
1
2
27
资源勘查工程基地班
1
1
2
合计
37
44
81
注:
各学院(系)名额分配是依据年初下达的学院(系)目标确定,基地班的计划单列。
附件3:
长江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情况统计表
院系简称
排序
项目名称
项目参与学生人数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其他成员姓名
指导教师姓名
项目所属一级学科
项目创新特色概述(80字以内)
填表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月日学院(系、部)领导签字:
学院(系、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