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整治工作方案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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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整治工作方案10篇
街道办整治工作方案10篇
第一篇:
街道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的执法理念,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部置要求,以全面推行公安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通过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强化路面管理,强化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实现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四、工作措施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
1、进农村、进社区,将辖区5个村、5个社区划分为5个警务区,每个警务区所辖村的交通安全协管员每月安排二天组队跟随警务区民警进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积极营造交通安全宣传声势和氛围。
2、进单位,由街道安办牵头,每季度召开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次,结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隐患路段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由街道安办牵头,联合公路站、农机站、综治办等部门,抽调各村工作组长,联合各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各村、社区路段全面细致排查,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为重点部位交通安全设施隐患的滚动排查,将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街道党工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对属于上级有关部门整治范围的要及时书面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2、开展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
由街道安办组织公路站、农机站等部门对我辖区内的道路及交通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疏通,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协调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强化人车源头管理
1、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有线电线,宣传栏进行道路交通警示教育,在街道上下形成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2、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强化辖区内的车辆管理,认真落实车辆安全联系户管理工作,指定人员负责,对联系车辆进行严格监督,将“无牌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等严重违章行为纳入重点清理对象,要通过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等有效形式,搞好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工作。
加强应急值守
各村、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在监管执法及突发事件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进行。
五、工作要求
街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务必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综合整治局面,建立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
街道安全办将组织人员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篇:
街道创建药品安全示范活动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督、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创建街道药品安全示范街道和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目前以“跃进村”、“里塘村”为试点村,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决定成立街道办事处
创建药品安全示范活动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药品协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协管办负责人兼任,负责带头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街道药品安全示范街道和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
二、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
街道办事处成立创建药品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及工作会议。
部署实施阶段
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根据创建活动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方案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自查整改阶段
按照创建的标准、认真做好自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各项工作档案。
迎评迎检阶段
街道创建药品药品安全示范村领导小组、对各村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各村、特别是试点村等有关部门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社区要从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入手,着力构建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安全责任制、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强化整治与监督、有效的解决药品安全问题。
第三篇:
道路交通安全综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为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全面推行公安派出所综合警务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健全事故预防综合机制,通过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强化隐患治理,强化车辆驾驶人源头管理,强化路面管理,强化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实现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
三、工作措施
强化交通安全宣传
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有线电视,宣传栏进行道路交通警示教育,在街道上下形成高度重视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强化人车源头管理
强化辖区内的车辆管理,认真落实车辆安全联系管理工作,指定人员负责,对联系车辆进行严格监督,对“无牌无证”驾驶,违章载人等严重违章行为纳入重点清理对象,要通过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等有效形式,搞好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大会战工作。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隐患路段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由街道安办牵头,联合公路站、农机站、综合办等部门,抽调各村工作组长,联合各村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组长等,深入各村、社区路段全面细致排查,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为重点部位交通安全设施隐患的滚动排查,将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街道,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对属于上级有关部门整治范围的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加强应急值守
各村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在监管执法及突发事件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进行。
四、工作要求
街道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务必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综合整治局面,建立起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长效机制。
街道安全办将组织人员对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篇:
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综合整治的原则,通过开展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的专项整治,有效地遏制炸鱼、毒鱼、电鱼等违法渔业行为上升的势头,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行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经营秩序,促进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范围
全县19个乡镇的所有水域,以溪流域、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整治的重点。
时间安排及主要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25日起至10月25日止,为期3个月。
1.调查摸底阶段。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从事溪河水域专业或兼业捕捞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造册登记,于7月31日前报县打击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教育阶段。
各乡镇根据摸底调查情况,通过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3.自动上缴阶段。
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非法捕捞人员的法律意识,限在8月31日前将毒鱼药品及电鱼机主动上缴至各乡镇公安派出所。
凡能主动上缴的,一律免于追究其法律责任。
4.集中整治阶段。
由县农业局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和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渔业违法行为,一经查获,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5.工作总结阶段。
专项整治结束后,县级相关部门和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在10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县打击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县打击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水利局、广电局、财政局、教育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公安局以及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县打击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
县打击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农业局:
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专项整治行动的业务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炸鱼、毒鱼、电鱼违法人员进行查处,并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县公安局:
负责在专项整治炸鱼、毒鱼、电鱼行动中,对抗拒、阻扰、妨碍执法或者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人员予以治安处罚或刑事立案查处。
县工商局:
负责市场整治,查处生产、制造和销售电鱼工具的不法行为。
县财政局:
负责专项整治经费的落实和拨付。
县教育局:
负责全县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
县环保局:
负责渔业水域污染的相关情况调查处理。
县水利局:
负责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采砂行为调查处理,以及开展溪河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相关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运输环节和所管辖船舶的宣传教育和检查。
县广播电视局:
负责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摸底调查、宣传教育、日常监管,并配合县农业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督查。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1.动员宣传。
县打击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县电视台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
2.通告宣传。
制定《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炸鱼毒鱼电鱼及使用禁用渔具违法捕捞活动的通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溪半刺厚唇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张贴,并在电视台上进行宣传。
3.法律宣传。
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召开渔业捕捞从业人员会议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案例宣传。
通过电视台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宣传,开展警示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依法查处,严格整治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按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对使用禁用渔具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仟元以下的罚款。
2.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仟元以下的罚款;
3.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禁用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爆炸物品炸鱼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动群众,积极举报
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并通过电视台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
凡提供视频、照片、电话举报并核查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提供清晰可辨识违法人员现场视频的奖励500元;提供清晰可辨识违法人员现场照片的奖励100元;电话举报违法线索的经确认属实奖励50元。
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县打击炸鱼、毒鱼、电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此次行动开展考核评比并召开总结大会。
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拉推诿、无成效的,给予通报批评。
实施目标管理
将渔政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目标管理,年终进行考核。
对辖区内屡次发生炸鱼、毒鱼、电鱼违法事件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述职。
促进资源增殖
通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县财政安排资金、鼓励民间资金投入等渠道,每年组织在禁渔区开展鱼类人工增殖放流,促进渔业资源的恢复与可持续发展。
第五篇: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和讲话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引导全镇各村、有关单位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扎实地开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持续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推动各级干部、各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全面持证上岗,使重点行业领域员工得到全员培训,防止和杜绝“三违”现象,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督查内容
1、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车间、班组教育培训责任制建立及执行情况。
3、企业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和企业责任制考核内容情况。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其它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情况。
5、企业教育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6、企业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安排使用情况。
三、职责分工
1、公安派出所负责督查烟花爆竹、宾馆酒店、道路交通等行业企业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2、流通信息站负责督查圣农、民爆、化工、供电、通讯、轻纺、机械等行业企业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3、水利工作站负责督查水利、水电、河道采砂等行业企业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4、公路站负责督查渡口安全、物流、客运、危险品运输等行业企业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5、建设站负责督查建筑施工、重点项目在建工程、城镇燃气等行业企业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6、安办负责督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企业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7、林业站负责督查竹木加工、林业采伐企业、下属林场、伐木场等企业单位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8、广电所负责督查下属广播电视络公司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9、质监部门负责督查锅炉、压力容器、客货电梯、场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所属企业人员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10、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督查探矿企业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11、其它相关部门按其职责落实所辖企业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和自查自纠阶段。
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开展全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2、检查整改阶段。
各有关单位对所辖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予以立案查处。
3、督查总结阶段。
镇安委会协同县安委办将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半年督查,对各有关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镇安办牵头,各村、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
2、突出工作重点,各村、有关单位、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把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与监管监察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抓安全生产工作与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六篇:
水稻高产创建效益分析方案
根据县农业局文件及街镇关于XX年水稻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县农业局关于XX年水稻高产创建效益分析工作考评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水稻高产创建工作要引导农民科学种田、推广“五新”成果,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
要通过对示范区水稻种植效益进行定点调查、分析,提供翔实可靠数据,确保水稻高产创建效益分析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水稻高产创建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要围绕“高产创建出效益、效益分析促创建”这一工作目标,精心组织,认真选点。
通过对调查户的成本核算调查和经济效益分析,对比示范区和非示范区的经济效益差距,体现创建效果,推进创建工作。
三、实施工作内容
1、时间要求。
①、准备阶段。
对示范区与非示范区农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具体落实。
②、实施阶段。
根据对已确定20户农户的文化程度,编写培训材料,针对所调查的不同稻作对调查户、调查指导员进行分类业务培训。
入调查户进行跟踪辅导,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③、上报阶段。
水稻收割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户统计工作。
统计完成后5个工作日形成效益分析报告,并上报农业局及莲塘政府。
④、档案管理。
此项工作全面完成后,将调查户的抽取、实施方案、培训教材、调查统计表、效益分析报告等有关资料用A4纸双面打印。
装订成册,确保分析资料完整、具体、真实。
规范档案管理。
2、根据种植面积、土壤肥力、文化素质、劳动力数量相近原则,在示范区选择16个农户,非示范区选择4个农户,作为样本开展成本核算调查。
考虑到数据的连续性、可比性,原则上选取上年的调查户,若有特殊情况,仅作个别调整。
具体分布如下:
示范区
一是烟后稻示范区。
二是中稻示范区。
非示范区
一是烟后稻非示范区。
二是中稻非示范区。
四、领导机构及工作分工
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水稻高产创建效益分析工作领导小组。
调查指导员应于每月底及稻作结束后10天内向办公室书面报告所在村调查户的材料登记、收集情况,确保调查材料的连续完整、不重不漏。
调查指导员负责对调查户的业务指导,及相关资料的汇总分析、档案归档。
第七篇: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XX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要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平均下降25%,完成治理交通安全隐患1处,拖拉机上牌率、年检率、持证率分别达90%、70%、75%,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努力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重点车辆的管控
进一步排查无牌无证,非法拼装,逾期未报废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登记造册,分类治理。
全面实施中小学接送车安全工程,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无牌及使用违规车辆接送学生行为。
加强车辆报废监管,强化回收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便民服务,杜绝车辆擅自改装和违法交易拆解。
二、全面抓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全面排查辖区道路特别是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等设置情况,年底前全面整治到位。
三、确实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分类投入。
2、各村要设置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做到每周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专题,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宣传。
四、加强道安工作组织保障力度
进一步明确乡道安办工作职责和定位,充分发挥道安办的作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道安办人员配备,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等,确保组织健全人员到位,工作落实。
五、建立健全道安工作考评机制
定期对道安工作开展检查,专项督查和工作调研,同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指导,协调与督促考评。
第八篇:
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维护全街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维护全街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街道XX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握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健全全街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络,完善全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全街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食品安全监管,明确工作职责,严明工作纪律,深入扎实推进全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康开展,努力预防和减少全街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街社会形势的和谐与稳定。
二、具体工作措施
强化监管工作领导,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络
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街道食安办、各社区、村、经管会、工商所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
街道食品办全面负责全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文档整理、信息沟通报送等具体日常工作。
13个居村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工作。
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1、严格执行全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例会制度。
每季度初由街道食安办负责召集,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传达上级党委政府、食品监管主管部门重要通知、会议精神,通报、总结上一季度全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全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本季度全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严格执行全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本信息定期排查、上报制度。
各社区、村、经管会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或业务管辖范围内餐饮场所、商场超市、零售门店、食品加工作坊、单位食堂、卫生院所、销售门店等的基本信息排查、上报工作,原则上每年年初排查、统计、上报一次,中途变更的随时统计、上报。
3、加强食品安全动态管理,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除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之外,同时还要督促所有成员单位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或部门管理职责,经常性对辖区范围内或业务管辖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场所进行日常监管、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对于监管、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线索,要及时上报食安办,以便移交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4、突出重要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除每季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例行检查外,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期间,街道食安办要组织工商、派出所等职能部门,重点加强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查,维护节日市场供应和社会稳定。
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示范项目
1、推进食品安全示范社区建设。
推广向南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示范社区的工作经验,并在街道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2、根据辖区食品安全的情况,在相对集中地街,高标准,高要求,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道创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街道食安办全面负责全街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督导检查、文档整理、信息沟通报送等具体日常工作。
2、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协作,按照市食安办的要求迅速开展各项工作,根据辖区实际,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3、各社区、村、经管会负责本辖区内小型餐饮场所、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监管,加强对食品小作坊、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