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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基本法律知识

六五普法知识

1.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公布施行?

答: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二00六年元月一日起公布施行。

2.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几种?

答: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五种:

一是警告,二是罚款,三是行政拘留,四是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五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3.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时是否受到处罚?

答: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给予处罚。

4.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

应当受到警告或者贰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5.扰乱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

应当受到处以警告或者贰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且可以责令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如果其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

6.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等寻衅滋事行为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

应受到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壹仟元以下罚款。

7.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

应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处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

8.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时应受到怎样的治安处罚?

答:

应受到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伍佰元以上壹仟元以下罚款。

9.隐匿、私自开拆他人信件时,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

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

10.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

应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伍佰元以上叁仟元以下罚款。

11.我国婚姻法第21条的内容是什么?

答:

我国婚姻法21条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抚助的义务。

12.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哪些费用?

答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丧葬费。

13..未成年学生对同学或对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时,怎样处理?

答:

按照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28条规定,应当由造成同学人身伤害学生的父母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4.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什么样的网吧?

答:

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的网吧。

15.《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几种保护措施?

答: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四种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一是家庭保护,二是学校保护,三是社会保护,四是司法保护。

16.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学会看我保护?

答:

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有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学法懂法,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的意识;二是掌握一些正当的自我保护的方法,比如防身术、周旋术;三是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从根本上抵御不良影响的侵害;四是依靠青少年组织维护合法权益。

17..我国《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

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和第5条规定,我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凡是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根据我国的教育体制,每个少年儿童必须上学到初中毕业为止。

18..驾驶机动车的人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的人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身机动车驾驶证。

19..行人在走路时应遵守什么规定?

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至63条规定,行人在走路时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

20..学龄前儿童以及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行走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时,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人带领。

21.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应受到什么处罚?

答: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011年4月2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将一律吊销驾照,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另外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2..行为人侮辱殴打教师应承担什么责任?

答:

依照我国《教师法》第35条的规定: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教师人身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4.我国在法律适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几条?

答:

有四条基本原则:

第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第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第四,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25.我国的国旗有什么特征?

答:

我国国旗为五星红旗,国旗旗面为红色,象征着革命,施面上的五颗五角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员领导的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角尖正对大五角星和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共产党。

26.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

我国公民享有七个方面的基本权利:

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和信任、出版、集会、结社、旅行、游行示威的自由;③人身自由;④宗教信仰自由;⑤社会经济权利;⑥接受文化教育;⑦其他权利和自由。

27.我国公民履行的基本义务是什么?

答:

我国公民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是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二是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委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三是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四是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五是依法纳税;六是其他义务。

28..青少年要做什么样的“四有”新人?

答:

青少年要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

29.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目的是什么?

答: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30.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答:

未成年人的下列行为属于不良行为:

①旷课逃学;②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外出夜不归宿;③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工具;④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⑤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⑥盗窃财物,或故意损坏财物;⑦赌博或变相赌博;⑧观看、收听、阅读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书刊等;⑨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⑩吸烟、酗酒以及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31.我国对违反义务教育行为采取哪些措施?

答:

有两个方面措施。

第一,父母或其队监护人不让适龄儿童少年读完初中的,当地人民政府有权以行政处罚的方式责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送适龄儿童或少年上学。

第二,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当地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其停止招用,情节严惩者,可以处罚款,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32.收养未成年的孤儿、弃婴、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孩子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

有五个条件:

第一,收养人必须无子女。

第二,收养人必须有扶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第三,收养人应当无传染性疾病;第四,收养人必须年满三十周岁;第五,收养人本人如果是没有配偶的男性在收养女性未成年人时必须在年龄上相差40周岁以上。

33.青春期应注意哪些自我保健?

(1)要懂得有关青春期的生理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稳定情绪。

(2)正确对待性的发育。

不论男性或女性,有自慰行为都是正常和自然的,不应自责,也不应沉缅而影响精力。

(3)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对异性的倾慕是正常的,但要学会感情的控制,知晓性行为的后果,尊重个人性的权力与选择,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4)避免婚前性行为的不良后果。

青春期已具有生育能力,但这时身体发育尚未完全成熟,没有达到最佳生殖状态,如有性行为,一旦怀孕,既没有法律保证,也得不到社会道德和伦理的承认,通常结果是选择人工流产,更对女性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

(5)学会自我保护。

自觉抵制色情诱惑,防止性骚扰和性侵犯。

受到性侵犯时,要向可靠的成人、学校、公安机关等求助。

34.我国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分别有几个,首都在哪里,国家主席和国务院总理分别是谁?

答:

我国共设立二十三个省,五个自治区,四个直辖区,两个特别行政区,首都设在北京,国家主席是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是温家宝。

35.法律援助的范围有哪些?

答:

法律援助的范围有七个方面:

1、刑事案件;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和劳动报酬的;3、因工伤请求赔偿的;4、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5、请求国家赔偿的;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7、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

3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应承担什么义务

答:

我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法律是一个家庭生育一个孩子,如果公民违反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子女,就必须依法承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因为公民超计划生育子女,在客观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造成了影响,加重了对社会公共的投入,所以国家对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家庭强制性征收社会抚养费。

37.你能讲出“110”、“119”、“121”、“120”、“114”、“122”、“12395”、“12315”、“12348”等特种电话号码分别代表什么吗?

答:

110是报警、119是消防火警、121是天气预报、120是医疗救护、114是电信查号、122是交通事故处理、12395是水上搜救、12315是消费者权益投诉、12348是法律援助。

38.“八荣八耻”是谁提出来的?

“八荣八耻”的内容是什么?

答:

“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来的。

“八荣八耻”的内容是: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已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39.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应受什么处罚?

答:

行人不靠路边行走、在市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应受到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4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

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41.教育与矫治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有哪些方式?

答:

①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②依法予以治安处罚③依法收容教养。

42.2007年是“五五”全民普法教育的第几年?

答:

第二年。

43.10字文明礼貌用语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

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

44.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自我防范有哪些要求?

答:

①自觉配合社会各方面的保护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③自尊、自爱、自强④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于某年某月某日起施行?

答:

2006年3月1日。

46.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政拘留最长时间不超过多少天?

答:

行政拘留最长时间不超过20天。

47.《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以什么处罚?

答:

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8..未成年人指的是什么样的公民?

答:

未满18周岁的公民。

49.保护未成年人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

1、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50.《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青少年法定骑车的年龄是多少?

答:

骑自行车12周岁,骑自动自行车16周岁。

51.对未成年人保护有哪几道防线?

答:

1、家庭保护2、学校保护3、社会保护4、司法保护

52.什么是《宪法》?

答:

宪法是规定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最高形式。

53.逮捕犯罪嫌疑人由哪些机关批准和执行?

答:

批准机关只能是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执行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

54.民间俗称“打官司”法律上怎么称谓的?

答:

诉讼。

55.什么是公民的平等权?

答:

所有的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都不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公民都不得强迫其他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

简言之,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6.什么是公民的政法权利和自由?

答:

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民主生活的权利及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见的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57.什么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答: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国家保护,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58.什么是公民的人身自由?

答:

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59.什么是公民的批评权?

答: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60.什么是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答:

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公民个人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退休权、获得物质帮助权。

61.什么是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答:

宪法规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接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作为权利,公民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就有权进入各类学校或通过其他教育设施和途径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任何人包括其监护人在内都无权剥夺公民受教育权。

同时,受教育作为一项义务,公民又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一定形式的教育设施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其监护人也有责任帮助公民接受教育。

62.哪些财产属于公共财产?

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与集体财产。

63.什么是公共秩序?

公共秩序包括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

64.社会公德中的“五爱”指什么?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65.什么是社会主义公德的主要内容?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66.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哪些?

维护祖国安全的义务;维护祖国荣誉的义务;维护社会利益的义务。

67.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又是公民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答:

(1)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3)接受父母教育抚养的权利,同时也有赡养抚助父母的义务。

68.哪些单位和部门须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工作?

答:

(1)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2)司法行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少年先锋队;(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4)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69.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答:

是指各种扰乱社会秩序,纺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力、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70.违反治安管理有哪些特点?

答:

(1)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行政违法行为;

(2)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3)违么治安管理行为具有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

71.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有哪些?

答:

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公安部。

在地方,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具体包括各省、自治区公安厅(局),各市、州公安分局,各县(市)公安局等。

72.哪些情况下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答: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①情节特别轻微的;②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③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④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⑤有立功表现的。

73.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答: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①有较严重后果的;②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③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④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74.哪.些情况下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

答:

①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②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③七十周岁以上的;④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75.哪些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将受处理?

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76.什么是传唤?

答:

传唤,是指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或者嫌疑人,限令其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的一项法律措施。

77.传唤的形式有哪些?

答:

传唤分为口头传唤、书证传唤和强制传唤。

78.询问查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小时?

答:

询问查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79.行政拘留的处罚行为必须由哪些部门决定?

答:

拘留的处罚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

80.《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如何处理?

答:

根据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81.交通事故处理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的赔偿实行混合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结合。

8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应受到什么处罚?

答:

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83.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或休学应经哪些部门批准?

答: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84.人民政府应当怎样防止少年儿童辍学?

答: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85.用人单位能否招用适龄儿童和少年当工人?

答: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86.学校建设应当达到什么标准?

答:

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

87.如何保障国家对视力和听见语言残疾的儿童受教育?

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88.国家如何保障未成年犯受教育?

答: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89.是否允许办重点班?

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90.人民政府怎样保护师生安全?

答: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91.学校应当怎样预防学生安全事故?

答: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92.学校可以开除违反管理制度的学生吗?

答: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93.教师应当如何对待学生?

答: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94.教师应当取得什么资格?

答:

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95.教师应享受什么福利待遇?

答:

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艰苦贫困地区补助津贴。

96.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有何鼓励措施?

答: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学校教师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从事义务教育工作。

国家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志愿者的方式到农村地区、民族地区缺乏教师的学校任教。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认定其教师资格,其任教时间计入工龄。

97.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目的是什么?

答: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98.学校应当把什么教育放在首位?

答: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99.单位或个人违反义务教育法规定办学的哪些行为应受处分?

答: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学校建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的;

(三)未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改造的;

(四)未依照本法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100.义务教育法第53条的内容有哪些?

答: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

(二)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性质的。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采取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者防止辍学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01.侵占教育经费向学校摊派费用应受什么处分?

答:

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价格行政部门和审计机关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02.学校或教师违反教育法和教师法如何处理?

答:

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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