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书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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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书精选多篇
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书(精选多篇)
律师事务所合作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一、本协议的宗旨在于,加强律师跨区域合作交流,节省办案经费,提高办案效率,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建立律师所协作和互助关系,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双
二、律师所跨区域互助合作的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
1、异地调取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土地房产登记资料、建设项目规划资料、工程项目招标资料、工程施工许可资料等取证工作;
2、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会见;
3、异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控告、举报、投诉;
4、异地法院立案手续、参加开庭活动、代领法律文书;
5、重大、特大、复杂案件联合办案;
6、代理或者协办生效案件的异地执行;
7、跨区域律师业务的转介绍和代理;
8、其他需要异地互助合作的事项。
三、律师跨区域互助合作遵守原则:
(1)合法原则。
即合作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对等原则。
地位平等,收费比例对等。
(3)协商原则。
具体收费双方平等协商。
(4)互惠原则。
合作互惠,追求双赢。
(5)效率原则。
追求最高的办事效率。
四、本协议履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xxxxxxxxxxxxx
甲方:
法定地址:
责人:
乙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1负法定代表人: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
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充分协商,就相关领域的战略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为工作目标,甲乙双方开展全方位合作,为对方的发展提供一切条件和便利,促进双方整体战略合作。
(2)甲乙双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互相将对方作为重要客户,建立长期密切的战略合作关系,各自利用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优先为对方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信息和各项便利,并共同防控风险。
(3)甲乙双方将在移动通信业务和行业应用业务上展开全面合作。
甲方将乙方作为主要通信服务提供商,使用乙方提供的移动电话、行业应用移动办公、行业应用手机对讲和短信行业网关。
(4)本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指导、促进双方开展全面合作的指导性文件,该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正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5)甲方承诺,该协议对甲方下属分支机构有完全的约束力。
甲方负责协调其下属分支机构参照本协议具体执行协议,充分体现双方良好合作关系。
(6)甲方承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为乙方在甲方进行市场推广活动提供必要便利与支持
(7)乙方承诺,乙方及其分支机构将针对双方战略合作关系推出特定的资费政策与服务质量,且优惠幅度与服务水平优于其他普通大客户。
(8)乙方承诺,该协议对乙方下属分支机构有完全的约束力。
乙方负责协调其下属分支机构参照本协议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甲方当地分支机构具体执行协议,充分体现双方良好合作关系。
(9)乙方承诺,将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通信服务,快速响应、处理甲方向乙方提出的需求、意见与建议。
(11)在战略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包括甲、乙双方所属的分支机构)均应维护对方的企业理念、宗旨、价值观,以维护、提升另一方服务、业务方面商誉、形象、品牌等无形资产。
任何一方员工不得有任何有损于另一方之商誉、形象、品牌的行为。
(12)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双方应及时协商,尽快修改有关条款。
(13)本协议有效期年,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满,未达成新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自动延长其有效期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制。
(14)甲乙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经指出不改正者,或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
(15)本协议有效期结束或终止后,不影响协议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各项合同的法律效力。
(16)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17)任何一方及其分支机构若对协议提出解除或修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
(18)协议签订后,一方认为对方违约,应在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改正;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给予书面说明或提出改进措施。
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9)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
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20)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补充完善,其补充协议
具有同等效力。
(21)具体合作业务双方将另行签订附加协议。
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日期:
合作协议书
甲方:
公司地址:
乙方:
公司地址: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树立企业形象,开拓大连市场,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发挥双方各自优势,就联合组建xxxxx”(以下简称分公司)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工商登记相关手续,乙方负责具体实施并筹积验资资金,列支开办费用.乙方配备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甲方负责委派专人指导.
2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由甲方委派,乙方任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分公司生产经营等日常工作.
3分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办理入辽/入连手续,乙方负责洽谈业务,承揽工程,签定施工合同.甲方在乙方承揽工程时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并协助乙方管理工程。
乙方在承接工程或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全面、认真、负责地遵守和执行甲方所制定的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服从监督、配合检查,因管理不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使用甲方资质等行为造成工程项目损失或进而造成甲方(也包括甲方所承揽的其它工程项目)其它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经营分公司而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行为,无权参与妨碍乙方的自主经营行为。
4分公司每承接一项工程,应当单独与甲方签订《工程项目责任书》。
5分公司按工程实际开票金额向甲方缴纳x%管理费,(其中xx%返还给分公司作为日常开支补贴)
6本协议书有效期三年,从xxxx年xx月xxxx日到xx年xx月xx日至.7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违约: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需终止协议,除赔偿违约金元外,必须全部缴回分公司印章及协议期内对项目的所有义务和责任,包括债权
第1页共2页
债务和项目保修等。
若因甲方原因违约,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下去,或不配合乙方办理经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过程中的各项盖章、资质等手续,干预、妨碍乙方的经营行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或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协议,则应赔偿乙方开办分公司投入财产的经济损失,以及乙方经营分公司过程中应获得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利益损失,处理分公司的一切善后事宜,同时支付违约金万元。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
第2页共2页日
股东协议
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
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
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五条各方的出资额: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股东
第六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必须遵循股东考核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和不能履行职责的股东,根据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对其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可分为部分回购和全部回购;当董事会有2/3的票数通过时,回购方案实施,回购价格为公司当月的财务估值每股净资产。
第十二条股东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人出席公司重要会议,以及迟到四次以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公司有权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是否回购其股票,收购具体方案同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董事会安排的事情,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公司有权根据第十一条规定回购其所持股份。
第十四条股东应该为公司利益着想,不能做违背公司利益的事情,如果出现,股东应该给予公司相应的赔偿,同时公司有权通过第十一条回购其所持有的股票。
第十五条股东在职位上连续出现两次重大错误和在职位上没能真正的履行自己职责,应该根据董事会的安排调到一个适合自己的职位上去。
如果仍然不能履行自己的职能,则公司有权通过第十一条对其股票进行回购。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在换届的时候,必须是整体出售股票,大股东必须在确保小股东权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才能出售股票。
如果违反,小股东有权按照股票最近一个月的估值将股票卖给大股东。
大股东必须无条件的购买。
附则:
公司进行新的项目融资时,必须通知每一位股东,每位股东都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决定投资的份额,股东自行决定是否投资,投资根据具体的项目而定。
在公司将项目进行收购时,收购是否进行由董事会投票决定,有三分之二的董事同意则进行收购,收购以后,未投资的股东股份应该根据相应的估值进行稀释。
股东会
第十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融资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九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
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
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四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五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职满期之前,股东会不得无故更换董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七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八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九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
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三十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三十一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二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6名股东和3名独立董事)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三)对公司股东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股东,经董事会2/3票通过,公司对其股票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收购。
收购每股价格价为近期公司估值的每股净资产
第三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董事长设一个月选举一次。
股东签字:
签字日期:
地点:
校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
xxxx有限公司
乙方:
xxxx学校
为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校企文化交流,大力体现企业发展中回报社会、关注教育的高度社会责任感及为学生成长构建开放式的教育平台、全面实施学校素质教育,xxxx有限公司与xxxx学校在长期友好协作的基础上,就建立校企合作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友好协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一)、校企文化交流
1.甲、乙双方通过定期举办走访、座谈等形式及开展职工体育、文化活动,加深对彼此办学(经营)理念、学校(企业)文化的理解,在活动中深入沟通,强化合作,增进友谊;
2.乙方有义务发挥学校文化的育人功能,为甲方举办各类技能培训、业务进修提供师资、场地等方面支持;
3.乙方有义务利用校园文化活动场馆健全的优势,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积极、主动为甲方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提供支持。
(二)、建立学生实践课程教学基地
1.乙方在甲方建立“学生实践课程教学基地”;甲方在不影响企业常规工作开展的情况下,为学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提供场地、人员等方面的支持。
2.乙方在前往甲方开展学生社会实践课程教学活动前,应提前2周与甲方联系,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前往开展活动;
3.乙方有责任做好进入教学实践基地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秩序维护工作,指导学生在不影响甲方常规生产的情况下有序进行观摩、学习;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秩序维护工作,并根据实践活动的需要,为学生开展讲座或举行相关内容的互动交流;
(三)、设立“xxxx奖学金”
1.甲方向乙方捐赠设立“xxxx奖学金”;
2.乙方根据与甲方协商制定的《奖学金评选办法》对奖学金进行评选、发放;
3.甲方有权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4.乙方承诺资金专款专用,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有效管理;
5.奖学金发放、管理等详见《“xxxx奖学金”管理办法》。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xxxx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同时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引导他们在今后的人生中更具爱心、更热衷公益行为。
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决定向xxxx学校(以下简称“xx”)捐赠设立“xxxx奖学金”。
就奖学金的使用和管理等相关事宜经双方共同研究决定如下:
一、奖学金的设立期限
xx公司在xx学校设立“xxxx奖学金”,期限为三年。
期限届满后,xx公司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续。
二、资助对象及金额
xx公司每年捐赠人民币x万元整,用于奖励xxxx学校优秀在校学生。
三、助学金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勤奋学习,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社会、学校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
四、助学金的评审
1.xxxx奖学金在每年的12月份开始评审,具体评选工作由xxxx学校依据本协议的要求及双方协商制订的《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
2.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可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初评后,报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3.审批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xxxx学校向xx公司报送评选结果。
五、奖学金的管理
1.为便于奖学金顺利评定和发放,xx公司可于12月31日
将款汇给xx学校;
2.xx学校在进行奖学金评选后,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六、xx公司可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xx学校承诺资金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该捐赠款进行有效管理。
七、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规定自主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