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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新乡县大兴、杨屯城中村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1.1.1项目名称

新乡县大兴、杨屯城中村改造项目

1.1.2项目承办单位

单位名称:

新乡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言坤

1.1.3项目拟建地点

项目拆迁范围为位于新乡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和新城大道交叉口的大兴、杨屯两个城中村。

安置区位于金融大道以北,中央大道以西,新城大道以南。

1.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资格证号:

工咨甲10120070039

1.3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1.3.1研究工作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2014中央1号文);

3、《新乡市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新政文(2010)202号

4、《新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5、《新乡县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

6、国家关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深度规定要求;

7、委托人提供的有关基础数据、技术资料;

1.3.2研究范围与内容

我单位受新乡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范围和深度的规定,编制完成了新乡县大兴、杨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报告对项目建设的提出背景、必要性和建设条件进行了论证,对建设规模、方案、设备选择、公用工程、环保、劳动安全卫生、节能、节水、消防、项目组织机构、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和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研究、分析、评价,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1.4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新乡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县建投)成立于2004年5月10日,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0715万元,其中新乡县人民政府出资10615万元(货币出资900万元,实物资产出资7666.4万元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2048.6万元);新乡经济开发区货币出资100万元。

该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法从事对建设项目投融资。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县政府领导下,以财政为依托,采取多种形式的融资手段,积极参与新乡县基础设施建设与新城区建设,同时选择有全局带动性和有较高收益的项目进行投资,以期壮大实力。

主要建设项目有:

新城区道路及路灯建设、新乡县路网工程、胡韦线项目、一中新校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垃圾处理项目建设、集聚区标准厂房项目、保障住房项目等。

1.5项目概况

1.5.1项目建设原则与目标

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加快城中村城市化改造;坚持集约节约用地,整合城市发展空间,依托城市发展,强化以城带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满足中低收入人群日益增长却无法企及的住房需求,在城市发展中,使民生保障等方面获得尽可能多的实惠。

1.5.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建设分为原村庄的拆迁与安置区的建设两部分。

(1)原村庄的拆迁:

拆迁村庄为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的大兴、杨屯两个城中村。

总拆迁户数960户,人口3545人,总拆迁占地面积672003.36平方米(合1008.01亩),拆迁建筑面积276457.75平方米。

(2)安置区建设:

安置区规划占地面积81441.82平方米(合122.16亩),建设地上建筑面积179172平方米,其中安置房建筑面积165900.00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13272.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8947.37平方米,住宅1600套,可容纳人口5120人。

1.5.3建设条件

新乡县水资源丰富,地表水、地下水总量为9.43亿立方米,引黄济津工程人民胜利渠横贯全境,是国家南水北调工程的必经之地。

该地区燃气、热力管道已经达到。

此为项目城中村改造建设高品质的城市安置区提供了有利条件。

1.5.4实施进度与计划安排

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程序进行,项目拟建设时间为2015年5月——2018年4月。

1.6项目投资与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49948.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069.99万元(含公用及辅助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26.42万元,拆迁及补偿费8100.23万元,预备费1731.87万元,建设期利息4920.00万元。

资金筹措:

承办单位自筹10948.50万元,占总投资的21.92%,申请银行贷款39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8.08%。

1.7结论

项目建设将新乡县城中村的拆迁改造与城市建设安居工程融为一体,通过统一规划与土地资源的整合,深入挖掘城市用地潜力,进一步充实新乡市保障房供给,改善民生,同时将有效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节约、集约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

项目建设符合“三化”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符合新乡市“一城三区五星环绕、两个副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是市区的一个重要支点,目前正以飞跃发展的速度构成大新乡版图新的工业增长极和重要组成部分,是新乡市经济开发区建设以人为本、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

项目建设投资较大,拆迁补偿涉及工作较为繁琐,建议建设单位做好资金筹措与综合调控工作,以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2.1.1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发展与城镇化建设情况

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其前身为河南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的批复》(豫政文[2002]168号)批准成立了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2005年12月,国务院对开发区进行清理整顿时第一批通过审核,并更名为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积20平方公里,按照区域功能规划为振动机械工业区、小冀工业区、龙泉工业区、行政和居住区及科教文卫区,已建成区面积13平方公里,基本实现“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完善,“八纵九横”的交通格局已经形成。

新乡经济开发区位于新乡市南端,地处中原腹地,紧邻河南省会郑州,京广铁路、新焦铁路、新荷铁路、太石铁路在此交汇,107国道、106国道、京珠高速公路、济东(济源-东明)高速及正在规划建设的石武高铁、阿(内蒙古阿荣镇)—深(深圳)、新(新乡)—陵(山西陵川)等高速公路穿境而过。

从新乡出发,1个半小时左右即可通达郑州、开封、安阳、焦作、鹤壁、濮阳、济源、菏泽等城市,距新郑国际机场不足100公里。

目前区内入住企业248家,拥有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太行振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吉恩镍业有限公司等限额以上企业59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科技企业11家、高新技术产品65个,已形成了以装备制造、煤化工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其中振动机械产业集群被命名为第二批河南省重点产业集群,成功打造“中国振动之都”这一地区特色产业品牌,着力打造中部地区居住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新城区。

从区位角度看,新乡经济开发区已具备了优越的公路、铁路交通条件,初步形成了以医药、化工、机械制造为核心的三大主导产业。

具有强大的辐射和吸引集聚力,因此,具有承接各种产业的功能。

从地区角度看,新乡经济开发区作为新乡市城市空间拓展的主方向,城市的一些主要职能已开始向新乡经济开发区渗透,且有建设城市新区的职能。

作为新乡市南部城市组团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乡市经济发展重心的南移,新乡经济开发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然而新乡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却相对滞后,城乡发展不协调,城市功能不够完善,生活居住、商业、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缺乏,无法满足新乡市主城区人口外搬、当地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及逐渐增多的外来人口置业需求,甚至无法满足当地务工人员租房需求,给居民生活、驻地企业造成了极大的不便,已经成为该区经济发展的瓶颈。

2.1.2项目拆迁村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发展现状

项目拆迁城中村——大兴、杨屯村共有960户,3545口人。

大兴村被中央大道分为东西两部分,东片居民住房多为村民自建两层住宅,西片住房多为一层砖木、砖混结构,住宅布局混乱、建设无序,基础配套设施严重滞后,居住环境较差,村民生活诸多不便。

随着经济的增长,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要求改造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杨屯村东临新乡县一中新校区,南邻阳光新城,根据新乡县城乡总体规划,杨屯村用地属于行政文教服务区以及商贸住宅服务区。

现状居民住宅布局分散、基础配套设施滞后,居住环境亟需改善。

2、面临问题

大兴、杨屯村均在新乡经济开发区所辖范围内,位于新乡经济开发区中心区内,现状两村庄布局散乱、建设无序,公共服务设施滞后,居民生活具有诸多不便,目前居民80%以上在新乡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就业,生活水平日渐提高,富裕的农民已经开始纷纷迁入城市中心或城镇生活,导致两村均出现房屋空置现象,该区域居民对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日趋迫切。

2.2项目的提出

城镇化建设将是中国经济顺利转型的突破口,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要求,2010年12月,新乡市政府印发了《新乡市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达到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实现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的目标。

《通知》要求:

按照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群众受益的原则,集中力量加快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村庄和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内村庄改造,力争7年内中心城区现有建成区内的城中村完成改造,各县(市)完成改造80%以上。

平原新区功能区、产业集聚区和城乡结合部村庄基本完成一体化改造,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

按照《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推动产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以产业提升农业,以工业化富裕农民,以城镇化改造农村”原则,《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对区域内村中进行了整合和归并,杨屯村、大兴村均在规划的城市安置区之中。

结合新乡经济开发区发展步伐与城镇化建设要求,杨屯村、大兴村开发改造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据此新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了项目建设,由新乡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事宜。

2.3建设必要性

2.3.1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2014年中央一号文《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要求:

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新乡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发展促使开发区范围内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也使得他们的消费支出被动提高,这进一步加剧了失地农民生活的困难程度。

现状村庄的农业生产方式与新乡经济开发区的现代化发展存在较大的矛盾,迫切需要通过自身的更新满足新乡经济开发区的发展需要。

项目通过合村并城,建设城市安置区,将当地农村转化为城市安置区通过为新乡经济开发区提供配套服务,如出租宿舍、配套商业服务等,带来显著的效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另外,通过项目的建设将节省出来的土地用于发展产业,百姓直接成为股东,让百姓直接参与分红。

而且,在这些产业发展过程中,当地村民也可以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项目建设是解决城中村“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

2.3.2以“三化”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需要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增长极,承担着对外开放、改革创新的重要责任;它更是一个地区对外开放的金钥匙,是深入实施开放战略的重要阵地,是引领示范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旗帜。

截至2013年底,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国字号”开发区建设征程上迈出坚实一步:

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0.1%;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0%;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0.3%。

新乡经济开发区驻区企业248多家,其中三资企业11家,拥有心连心化工、新谊制药、威猛振动、吉恩镍业等年产值超亿元的企业13家,上市企业2家,筹备上市企业5家,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7家、高新技术及高新技术产品类企业12家、高新技术产品65个,初步形成了以医药、化工、机械制造为核心的三大主导产业。

新乡经济开发区将更加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产业特色,集约使用土地,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真正把河南新乡经济开发区建成豫北地区发展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区。

新乡经济开发区不仅仅定位于一个工业化的产业集聚区,而且还在向一座现代化的工业新城阔步迈进。

2011年底,新乡市被批准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新乡市把新型城镇化作为引领“三化”协调发展的切入点和城乡统筹的结合点,以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核心,以发挥城乡规划引领作用、建立现代城镇体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创新城乡发展体制机制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着力点,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提升承载承接功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构建城区现代化、县域村镇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建设中原现代田园城市和幸福新乡。

项目建设正是从整体上整合协调土地、资金、人口等各方资源,协调工业、农业、商业发展,以“三化”协调发展,加快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

2.3.3改善居住与生活条件,建设宜居新城的需要

新乡县长期以来“有县无城”,县政府驻地设在新乡市金穗大道中段,一部分县直机关在县政府机关大院办公,一部分分散在市区其它地方办公,不仅缺乏对外整体形象,而且给许多工作造成不便。

新乡县政治中心与经济、文化中心分离,对自身发展已形成明显障碍,制约了全县经济结构合理化发展,特别是对二、三产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影响十分明显。

1995年10月1日,河南省新乡县隆重举行新县城建设开工典礼仪式,新乡县选址于小冀镇,计划用15年时间分步完成新县城建设整体规划,逐步形成城区面积15平方公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搬迁到新址。

近年来,新乡县新城区建设步伐加快,结合新县城建设及区域发展规划,新乡经济开发区的大兴、杨屯两个村处于新乡县新县城的核心区,

项目的建设不仅追求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使城中村及居民真正享受城市生活待遇,而且致力于城市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完善。

项目建设是改善村民居住和生活条件,也是新乡县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宜居新城的需要。

2.3.4集约节约用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需要

随着经济开发区企业的入驻、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可用土地的稀缺与建设用地需求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城镇化建设、工业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严重制约着当地的发展。

但是于此同时,区内及郊区村庄内闲置土地较多,土地利用率较低,这与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宗旨极不相符。

集约节约用地,用有限的资源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成为解决当前问题的有限途径。

项目建设通过从全局的角度进行合理的规划土地使用,通过土地整合,实现土地的高效配置,可有效节约土地,为产业发展提供后续用地,是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要求。

第三章建设规模与内容

3.1城中村拆迁

拆迁范围:

新乡经济开发区大兴、杨屯两个城中村。

拆迁规模:

总拆迁户数960户,人口3545人,总拆迁占地面积672003.36平方米(合1008.01亩),总拆迁建筑面积276457.75平方米。

3.2安置区建设

安置区规划占地面积81441.82平方米(合122.16亩),总建筑面积198119.37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79172.0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8947.37m2。

安置房建筑面积165900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13272平方米,住宅1600套,可安置5120人,绿化率30%,容积率2.2,建筑密度17%。

此外,公建及配套设施建设有水、电、气来源及建设线路敷设;体育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

安置区建设规模一览表

表3-1

序号

主要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m2)

1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81441.82

2

总建筑面积

198119.37

2.1

地上建筑面积

179172.00

2.1.1

安置房建筑面积

165900.00

2.1.2

公共配套建筑

13272.00

2.2

地下停车场

18947.37

3

可安置房屋(套)

1600

4

可居住人口(人)

5120

5

停车位(个)

1600

5.1

地上停车位(个)

480

5.2

地下车位(个)

1120

6

绿化率

30%

7

容积率

2.2

8

建筑密度

17%

第四章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4.1项目选址

该项目安置区选址位于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金融大道以北,中央大道以西,新城大道以南。

新乡经济开发区作为新乡市总体规划中的工业集聚区,通过实施“二次创业”,完全有可能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新乡经济开发区发生质和量的飞跃,真正成为新乡市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区域,成为新乡市建设中原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支柱。

4.2项目建设条件

4.2.1自然条件

新乡县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

春季干旱多风,夏季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

年均气温14.1℃,1月最冷,平均气温0.7℃,7月最热,平均气温27.1℃。

年均降水量548.3毫米,多集中在7、8月间。

年均蒸发量1908.7毫米。

年均日照2407.7小时,年均无霜期200.5天。

4.2.2地形地貌条件

新乡县地处华北平原,为燕山运动以后下沉的地区。

土壤母质系新生界第四系,为太行山前冲洪积物与黄河、沁河冲积物沉积而成。

形成县境内砂质、壤质、粘质三级土壤,组成6个母质机械类型。

境内黄河故道为沉砂组成,系砂土和砂壤土。

黄河故道以北系黄河滩地,土质为褐土化小两合、褐土化两合土,并间有不同的其他类型。

古阳堤以北地势低洼,地下水渗入形成潮化,土壤为小两合、两合土,间有不同的其他类型。

共产主义渠以南、卫河两岸,多为潮化土壤。

依据全国土壤分类暂行规定,新乡县372.8平方公里土地,可分为4个土类、7个亚类、13个土属、35个土种。

4.2.3水文地质条件

境内河渠主要有卫河、东孟姜女河、西孟姜女河、百泉河、共产主义渠、人民胜利渠、民生渠等7条大的河渠和17条小河渠,除人民胜利渠定时引用黄河水外,其他河流源头水枯,过境水多为季节性排放。

4.2.4地震

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本场地位位于新乡县,建筑抗震烈度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特征周期0.45s,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小组,据本安置区20m钻孔资料,本场地等效剪切波速估算值在200m/s左右,该区场地覆盖层厚度大于50m。

本场地建筑场地类别为Ⅲ类,项目地抗震设防烈度为Ⅷ度。

4.2.5区位交通条件

新乡经济开发区位于新乡市南端,地处中原腹地,紧邻河南省会郑州,京广铁路、新焦铁路、新荷铁路、太石铁路在此交汇,107国道、106国道、京珠高速公路、济东(济源-东明)高速及石武高铁、阿(内蒙古阿荣镇)—深(深圳)、新(新乡)—陵(山西陵川)等高速公路穿境而过。

方圆600公里以内重要城市有北京、天津、武汉、西安、石家庄、太原、济南、合肥、徐州、保定、洛阳、襄阳等,从新乡出发,1个半小时左右即可通达郑州、开封、安阳、焦作、鹤壁、濮阳、济源、菏泽等城市,4-6个小时即可通达北京、天津、西安、济南、武汉、石家庄等城市,沿京珠高速公路南行,距新郑国际机场不足100公里,区位交通方便快捷。

4.2.6项目建设条件

1、工程用水、用电、材料及供气等情况

(1)工程用水、用电

新乡经济开发区内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量良好;本项目用水可由中央大道就近接入,水压水量能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新乡县境内建有220KV变电站2座、110KV变电站3座、35KV变电站5座,35KV及以上线路12条、10KV线路75条,总长度950公里,实现了电力设施网络化和调度自动化,年供电量达到5亿千瓦时,可保障县内工业和居民用电需求。

该项目用电可由中央大道就近接入。

(2)材料来源及供应

材料选购可参照本地的情况就近购买。

(3)供气。

在项目所在地规划燃气调压站一座。

安置区的供气方式采用由城市燃气管网引入燃气调压站,由燃气调压站引出低压燃气管道至用户,由欣鹏燃气公司提供。

(4)通讯条件

全县境内实现了光缆传输、程控交换,全县程控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到10万余门,实装用户达到8万余户,电话入户率达到80%以上。

2、施工条件

本项目有着极其优越的施工条件:

(1)施工场地环境较好,道路交通、用电、用水等基础设施和能源供应统一规划、统筹解决;

(2)交通方便,施工材料、设备等可以运至现场,能节约运输费用;

(3)人力资源丰富,劳动力便宜,有利于降低施工工资成本;

(4)建筑材料来源广泛,供应充足,一些材料可就地取。

3、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1)目前拆迁安置方案已经与拆迁村协商完成,项目建设已经征得所涉及村庄居民大多数的支持,村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意愿较为强烈。

(2)项目整体设计方案已经完成

(3)项目已获得新乡经济开发区政府的大力支持。

第五章工程建设方案

5.1拆迁安置方案

根据新乡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加快城中村改造建设步伐,尽快改善新乡市城中村现有居住环境,完善城市综和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按照《新乡市加快城镇化进程推进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新政文(2010)202号、《新乡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新乡县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的号召,本着为城中村广大群众谋福利,主张人性化、和谐化拆迁,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新乡经济开发区大兴、杨屯城中村拆迁安置方案。

拆迁补偿总的原则:

政府牵头、市场运作、居民自愿、政策支持;充分体现政府关怀和人本思想。

项目拆迁区采用就地1:

1进行住宅安置。

5.1.1拆迁范围

本项目拆迁范围为新乡经济开发区大兴、杨屯两个城中村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生产、生活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

5.1.2拆迁期限

以拆迁公告或拆迁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

5.1.3拆迁补偿原则

1、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给予拆迁补偿(待各项关系理清后,才能考虑拆迁补偿)。

(1)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解除房屋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

(2)被拆迁房屋已设定抵押权、典当权的。

(3)产权不明晰或存在争议的。

(4)对于空闲宅基地,按土地法的相关规定,超过年限未进行建设的,将依法收回。

按照市土地部门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5.1.4拆迁补偿方法

本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式为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1、安置地点:

金融大道以北,中央大道以西,新城大道以南。

2、房屋置换标准按在拆迁区域内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以1:

1的比例予以置换,建筑面积不足部分按700元/m2补偿。

3、被拆迁人根据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房屋的先后顺序挑选安置房的层次和位置。

5.1.5附属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1.2万元/每户补偿。

5.1.6搬迁补助标准

按照被拆迁合法宅基地以内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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