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申请材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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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申请材料模板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申请材料
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
二零一八年六月
企业申请开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资格
须知
一、申请开通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资格的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地方签证机构注册登记过的企业。
二、请认真阅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管理办法(试行)》并遵照执行。
三、申请企业须向当地贸促会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本套表格)并根据当地贸促会核准需要辅助提供相关材料。
四、申请企业须配备符合型号要求的打印机并使用优质打印耗材以确保所打印出原产地证书正常使用。
(支持的打印机型号名单持续扩增中,请随时关注贸促会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自主打印功能支持贸促会ECO签证模式的原产地证书(证书种类持续扩增中,请随时关注贸促会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贸促会签证机构依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自主打印管理办法(试行)》对企业自主打印资格进行核准并进行后续管理,并对企业自主打印情况实行不定期抽查,对于不符合规范及要求的企业采取暂停或终止自主打印资格措施。
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并向签证机构提交了真实、完整的申请核准资料。
自核准具有自主打印资格之日起,我方承诺:
一、严格遵守《管理办法》,对贸促会审核通过的原产地证进行自主打印。
不虚报、瞒报原产地数据,不伪造、变造、涂改已打印的原产地证(包括证书底纹、证书内容、印章、手签字样、防伪标识等)。
如因违反《管理办法》,致使证书无法使用或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由我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企业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未按《贸促会核准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标准》向签证机构及时申报变更的,所引发后果由我方承担。
三、有效保存自主打印原产地证书相关单证、资料、文件,积极配合签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提供检查所需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贸促会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资格申请核准信息表
申请人填写
企业名称
贸促会注册编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职务
办公座机
办公传真
办公电子邮箱
手机
申请事宜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产地证书(已实施ECO签证模式)自主打印资格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签证机构填写
签证机构名称
申请表编号
受理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业务主管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签证机构印章:
年月日
备注
提示:
此表为申请人获得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资格的主要凭据。
贸促会核准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标准
说 明
一、关于核准标准的分类
本核准标准分为备案信息、历史申报、内部管理、自主打印必备条件和附加标准,共5大类九条14项。
其中前4类为基础标准,第5类为附加标准。
二、关于核准标准的赋分规则
(一)基础标准赋分规则。
赋分选项分为两种,一是“达标”、“部分达标”、“不达标”,对应分值为“0”、“-1”、“-2”;二是“符合”、“不适用”,对应分值为“2”、“0”。
达标:
企业实际情况符合该项标准。
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
(1)、
(2)、(3)等表示)的,也应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部分达标:
企业实际情况基本符合该项标准。
该项标准中有分项标准(用
(1)、
(2)、(3)等表示)的,也应基本符合每个分项标准。
不达标:
企业实际情况不符合该项标准。
相关标准项不适用于该经营类别企业的,贸促会不再对该项标准进行核准。
(二)附加标准赋分规则。
设定“符合”和“不适用”选项,对应分值为“2”和“0”。
附加标准分值最高为“2”,不重复记分。
三、关于核准标准的通过条件
企业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并经贸促会认定的,通过企业自主打印核准:
1.所有赋分项目均没有不达标(-2分)情形;
2.第二大类企业历史申报情况中均没有部分达标(-1)或不达标(-2)情形;
3.核准标准总分在95分(含本数)以上。
核准标准总分=100+(所有赋分项目得分总和)。
四、关于核准标准的自我评估
企业向贸促会提出自主打印资格申请前,应当按照本核准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并将自我评估报告随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贸促会。
五、关于规范改进情形的适用
除本核准标准第4项外,其他项不达标或者部分达标的,允许企业规范改进。
规范改进期限由贸促会确定,最长不超过90日。
根据规范改进情况,贸促会认定是否通过核准。
贸促会核准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企业标准
表格打分说明:
基础分100分,采用扣分制,核准通过基本条件之一为达到95分及以上。
核准标准
达标情况
一、备案信息标准
达标
0
部分达标
-1
不达标
-2
不适用
-
(一)信息完整、准确及更新及时度
1、企业基本信息完整、准确及更新及时度
按规定提交《注册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在贸促会的注册登记内容与实际相符、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
2、企业业务人员信息完整、准确及更新及时度
企业业务人员信息在贸促会的注册登记内容与实际相符、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
3、企业货物原产地信息完整、准确及更新及时度
企业货物原产地信息在贸促会的注册登记内容与实际相符、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
二、企业历史申报情况
达标
0
部分达标
-1
不达标
-2
不适用
-
(二)
符合贸促会管理要求
4、管理要求
(1)在历史申报过程中未发现有向贸促会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拒绝或者拖延提供原产地佐证资料、故意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账簿单证资料等逃避贸促会核查的情形,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贸促会联合海关执法或者管理的情形。
(2)在历史申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报送信息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
(3)在历史申报过程中未发现有假借贸促会或者其他企业名义获取不当利益的情形。
三、企业内部管理
达标
0
部分达标
-1
不达标
-2
不适用
-
(三)
组织机构控制
5.内部组织架构
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原产地证书申办业务,对企业申办原产地证书建立书面或者电子档案。
6.原产地业务培训
(1)企业应当建立原产地及相关自贸区政策等内部培训制度。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员、负责单证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每年至少参加1次贸促会组织的原产地业务、政策解读等培训,及时了解、掌握相关管理规定。
(四)
原产地申报业务控制
7.单证控制
(1)具备进出口单证复核或者纠错制度或者程序。
在申报前或者委托申报前有专门部门或者岗位人员对原产地涉及的价格、税则归类、原产地、数量、品名、规格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进行内部复核。
(2)员工离职程序:
应有书面制度和程序,对离职或者停职员工及时收回工作证件、设备、账号,做好交接工作,并禁止其使用企业信息系统。
8.单证保管
(1)按贸促会要求建立原产地证书管理制度,确保企业保存的原产地纸质和电子单证、发票、物流信息档案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与安全性。
(2)妥善保管原产地业务专用印章,及时更新、备案手签员信息及签字样式。
(五)
内部审计控制
9.责任追究
建立对进出口业务发现的问题或者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或者措施。
10.改进机制
(1)建立改进制度或者措施。
(2)对贸促会要求的规范改进事项,应由负责单证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具体的规范改进实施。
(六)
信息系统控制
11.信息安全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信息系统安全,并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
(2)有专门程序或者制度,识别信息系统的非正常使用,包括非法入侵信息系统,篡改或者更改业务数据,并对上述行为有严格的责任追究。
信息系统要使用专人账户和密码,并且定期更改用户密码。
(3)有专门程序或者制度,保护系统和数据,有数据恢复、备份等手段防止信息丢失,应用反病毒软件和防火墙技术。
四、自主打印必备条件
达标0
部分达标
-1
不达标
-2
不适用
-
(七)
硬件设备
12.打印装置
(1)符合型号要求的打印机(参照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发布清单)
(2)硒鼓质量(参照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发布要求)
(3)纸张管理(参照中国贸促会商事认证中心发布要求)
(八)
软件
13.软件
相关系统及组件安装到位
五、附加标准(此项最高分2分,不重复记分)
符合
2
不适用
0
(九)
加分标准
14.加分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贸促会确认后可以加分:
(1)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或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
(2)经海关机构评定的高级认证企业或一般认证企业。
(3)与贸促会签证机构距离较远,办理业务极不便利的企业。
(4)属于国家鼓励和扶持的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的企业。
(5)属于积极配合贸促会开展各类业务宣传及管理活动,共同推进贸易便利化的企业。
(6)原产地证书申办数量大、频次多,远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企业。
(7)系当地贸促会所属国际商会的会员企业。
(8)当地政府部门重点推荐、支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