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5线武平县城关至下坝公路改建工程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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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05线武平县城关至下坝公路改建工程精

省道205线武平县城关至下坝公路改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武平城关至黄泥塘段(K0+000~K12+000),设计速度采用60km/h,路基宽12m二级公路标准,全幅水泥混凝土路面。

黄泥塘至下坝(闽粤界)段(K12+000~K32+790),设计速度采用40km/h,路基宽8.5m二级公路标准,全幅水泥混凝土路面。

推荐方案路线全长32.790km,共设大桥187m/1座,中桥45m/1座,小桥224m/9座,涵洞94道。

该项目用地总面积86.45hm2,其中永久占地76.55hm2,临时占地9.9hm2,其中占用基本农田17.1077hm2;本项目涉及拆迁房屋面积4672.2m2,主要集中在平川镇、城厢乡、中山镇和下坝乡。

2工程环境影响

2.1生态

2.1.1生态现状

经过调查和分析显示,沿线土地利用现状以林业用地与农业用地为主,土地利用率高达95%;农作植被、果林植被和经济林植被等组成的人工植被,其中农作植被主要有水稻、烟叶、仙草、甘薯和一些时令蔬菜等,其中烟叶与仙草由于经济效益好,在评价区有大面积种植,它们大都分布在评价区的村庄周边地势平缓、开阔的农田、园地。

果林植被主要包括少量的桃林、李林等,上述果林植被主要分布在评价区山体中下部的缓坡、低丘和一些园地,它们大都呈斑块状分布。

评价区的经济林主要是茶(园)林,分布于评价区的低丘缓坡处,多呈块状分布,面积数亩至数十亩不等。

公路沿线区域内无存在受国家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物种、没有法定保护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建设项目沿线生态环境处于优良状况。

2.1.2施工期生态破坏及其治理措施

(1)施工期生态破坏

公路建设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途径主要是主体工程占用和分割土地使沿线耕地减少,植被覆盖率降低,路基挖填破坏原地形地貌和植被,同时也破坏土壤结构和肥力,工程活动打破了自然原有的生态平衡,对沿线生物的生存产生不利的影响等。

评价范围内没有发现珍稀濒危动物。

工程占地将减少动物的生境,对可能存在的保护动物可能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有限。

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级保护的珍稀两栖动物。

由于公路没有大面积占用河流及周边用地,只要水体没有受到污染,公路建设对其影响非常有限。

由于施工点分布分散,生活污水排放点多、量少,加之浮游生物具有普生性和水体具有自净能力,对水生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不大。

施工结束后,随着水体的自净作用,水质逐渐改良,浮游生物可基本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

(2)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

①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施工工区、取土场、辅助设施和临时占地等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②本项目建设中填、挖方量不大,但存在取土问题,取土必须在合法的取土场中进行。

取土区取土后,应做好绿化,以使植被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③施工时应将农田0—20cm处的熟土层转移到其它农田上或附近荒地上,有计划的垦殖新耕地或作鱼塘。

④建议对所有因工程需要而取土土地应尽快进行植树以减少人为地破坏,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松土、平整、尽量恢复其原有植被。

⑤施工单位在保质保量施工的前提下,应尽量缩短临时占地的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

⑥为弥补项目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应在沿线道路两旁多种树木和花草,做好道路绿化,尽量弥补项目造成的生态方面的损失。

2.1.3运营期生态破坏及其治理措施

项目占地范围内大部分是以农田和林地为主的半人工半自然生态系统,规划范围内开发建设程度较低。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不可避免的对永久性占用土地范围内的现有地表植被造成毁灭性破坏和永久性丧失,也就是说这些土地上的植被将被交通道路及附属物所取代,从而对当地野生植物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治理措施如下:

(1)建设单位必须将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投资,并在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一年内按照设计方案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建设。

建议工程区绿化用地面积不低于用地红线范围内土地面积的25%。

植被绿化应实行乔灌草搭配,选用本地植物种类。

绿化植被布设及植物种类选配应符合景观美化、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交通安全的要求。

行道树应选择生长快、耐贫瘠、滞灰尘、减噪声等功能价值较强的树种,并尽量采用当地适生乡土树种,树种选择及行距。

株距等规格,应请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专门设计。

(2)按道路绿化设计的要求,继续完成拟建道路建设影响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等目的。

(3)主体工程完成后,首先应对工程裸地进行植被恢复,对路堑边坡应在工程防护的基础上,开展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应优先采用乡土植物品种,不能用外来物种。

(4)绿化应首先考虑选用沿线广泛分布的植物,尽量模拟自然植物群落组成,使道路绿化与周围植被类型相协调。

绿化可采取栽植苗木或播种的方式,尤其是石方路段,可采取客土喷播的方式,合理搭配乔、灌、草的比例,加快道路路域植被恢复的速度。

(5)利用现有监测机构,对道路不同时期的环境进行环保方面的指导和管理;负责沿线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环保监测和管理,以控制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2水环境

2.2.1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工程中山河的NH3-N的浓度超过标准,其他指标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相关标准,氨氮超标主要是受到上游沿岸居民生活污水和中山河沿岸畜禽养殖排放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影响。

2.2.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2.2.2.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由于施工生活污水分散在道路沿线,较分散,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施工人员的宿地均要求设置简易土埂围拦、沉沙井和临时化粪池对所产生的污水进行简易处理,应该不会对受纳水体水质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道路开挖和钻孔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施工机械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施工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

这些施工废水虽然水量不大,且分散在施工道路沿线,但是如果直接排放,则会对受纳水体水环境质量产生一定影响,使水体中泥沙含量及有机物质有所增加,施工单位应予以高度重视。

只要本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并采取一系水污染防治措施,则本项目建设施工废水应该不会对道路沿线水体的水环境质量产生不可接受影响。

2.2.2.2施工期水环境治理措施

(1)为尽量减少或避免危险品溢入水体造成水环境污染危害,路面、跨河大桥应细化排水系统的设计,设计完善的收集路面、桥面雨水泄漏物的收集排水系统,减低风险事故的危害。

(2)施工营地及施工场地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须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排洪渠或沟渠,应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和稳定后用于还田,设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场(站),集中定期处理生活垃圾。

(3)在桥梁两头桥墩桩基础施工时,对于有泥浆产生的桩基础,必须及时清理泥浆池中的沉淀物,以保证泥浆循环通道的畅通,避免泥浆外溢泄落河渠。

(4)在浇筑桩基及桥墩混凝土时,混凝土的注入量应适量,避免混凝土散落河渠中。

(5)建立完善的施工场地的排水系统,以避免施工用水及雨水排入和污染河渠。

2.2.3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2.2.3.1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道路表面径流对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现有河流的位置、流向和过水能力,不会对该区域水网的排水能力造成不良影响,能够保证农田灌溉用水的需求。

2.2.3.2.运营期水环境治理措施

(1)通过该公路尤其经过大桥的车辆必须盖严,防止一切运输品洒中山河;落实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安全通过的保证措施,如增加警力便于事故发现和处理,防止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超速、违章回车等;

(2)运输危险品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三张证书,即运输许可证、驾驶员执照及保安员证书;

(3)在跨越河流的大小桥两侧的防撞栏上增设防护铁网,防止车辆或物品掉入河流。

并在适当的位置竖立醒目的标志牌,提醒车辆尤其是装载有毒、有害危险品的车辆注意安全行驶,防止事故发生。

(4)设计完善的排水系统,将桥面径流引入路基排水沟,以防桥面产生的路面径流和危险品的泄漏进入河流。

(5)建议公路管理单位配备各类事故应急防护处理的设备及器材,如应急防护处理车辆、围油栏、降毒解毒药剂、固液物质清扫回收设备等。

2.3声环境

2.3.1声环境质量现状

(1)声环境质量现状

拟建公路推荐方案沿线20个声环境监测点的昼间声环境监测值为40.6-54.2dB,20个声环境监测点的夜间声环境监测值为36.6-46.6dB。

20个监测点位昼间监测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其中下舒屋村、新尾下村、族坑里村等三个监测点位夜间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其余17个监测点位的夜间监测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

因此,由以上统计结果以及对沿线各敏感点的实际勘查情况可知,本项目新建路段的声环境背景值较好。

2.3.2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2.3.2.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

北洲社地处本项目的起点路段。

目前这里的噪声背景低,但施工期间环境噪声将有明显的提高。

根据类比分析,施工期间,施工场界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见表8.2.3)规定标准4~5dB左右,由于沿线大部分的民宅在二三层左右,因此,施工噪声影响范围也比较大,施工噪声影响范围为场界外50~100m。

由于施工采用各种大型机械设备和车辆,通过施工便道进入现场,因此,道路沿线村民会受施工机械噪声的间接影响。

2.3.2.2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噪声是短期行为,根据沿线敏感点分布情况,主要是午间和夜间干扰施工沿线居民的休息。

因此,限定噪声高的施工机械和设备的作业时间,要严格禁止夜间22:

00至6:

00和中午12:

00至14:

00居民休息时段施工作业,确有需要连续施工作业时,须报当地环保部门审批,并通告附近居民,尽可能减少噪声产生的影响。

(2)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以使它们保持较低的噪声,车辆运输中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居民的影响和干扰。

(3)为切实控制施工期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环保监理单位应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严格监督施工单位,若出现违规现象,则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的环保管理人员,并有权现场制止施工。

(4)选择主要运输道路应尽可能远离村镇学校等敏感点。

2.3.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2.3.3.1运营期声环境影响

营运初期昼间无敏感点超标,夜间共有6个敏感点超标,为下坝小学、阳民小学、上东村、下东村、灵通村、红东村;营运中期昼间无敏感点超标,夜间共有8个敏感点超标,为下坝小学、阳民小学、上东村、下东村、灵通村、红东村、西厢村、龙济村;营运远期昼间共有9个敏感点超标,分别为下坝小学、阳民小学、上东村、下东村、灵通村、红东村、西厢村、龙济村、太平村。

连接线营运近、中、远期昼、夜间均无敏感点超标。

(2)运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省道205线武平县城关至下坝(闽粤界)公路改建工程项目交通噪声污染特点是:

沿线公路路面基本与敏感点所在地面等高,房屋建筑主要为2、3层,无声影区,超标的噪声级不高。

因此,根据JTJ/T006-98《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和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要求,从环境规划、技术、行政和运营管理的角度提出相应的噪声控制措施。

2.4空气环境

2.4.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拟建公路各项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说明拟建公路沿线空气质量良好。

2.4.2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土石方填挖、建筑物拆迁、混凝土搅拌、筑路材料的运输、装卸及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对施工场周边及运输路线两侧分布的居民点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a)道路施工应使用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

b)加强施工的防护措施如洒水喷淋等,防止施工粉尘对周围的影响。

2.4.3运营期空气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1)运营期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线路较短,没有设置服务站或集中式排放源。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评价等级低于三级,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只进行简单评价,不进行预测。

类比《县道660北新线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测结果,本段公路建成通车后,汽车尾气中CO、NO2对公路沿线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均在环境允许的范围内,对空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2)运营期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运营期所有的车辆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汽车尾气应达到《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未达标的应限期治理。

(2)严格控制运载容易产生扬尘物品的车辆上路,如果这类车辆上路时,必须对其运载货物进行覆盖保护,以免产生的扬尘污染周围的大气环境。

(3)应配备喷水车及保洁车,对路面应及时保洁、清扫、洒水,减少车辆通过时产生的扬尘。

(4)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种植能有效吸收CO、NO2等污染气体的树木,提高空气质量。

2.5水土保持

根据水利部公告2006年第2号,项目所在的武平县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闽政文[1999]205号),项目所在的武平县平川、城厢、中山、下坝等乡镇未列入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参照三级标准,考虑到项目区水土保持现状较好,且为南方多雨区,植被恢复快,因此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二级标准。

项目不存在施工产生水土流失对重要水源地的影响问题。

部分路线经过居民点附近,需注意对居民点等水土保持敏感目标的影响。

项目对地表的扰动,植被的破坏,可经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止和减缓水土流失,不存在不可恢复性的水土流失的重大影响因素。

由于项目区地形复杂,项目土石方开挖量较大。

项目可研阶段主体工程土石方主要利用于路基回填,剥离表土用于后期场地覆土绿化,因此项目土石方利用率较高为100%,充分利用了土石方资源,有效减少了开采土石料场而产生的水土流失,因此有利于水土保持。

从水土保持方面考虑,不存在制约项目的重大影响因素,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总计158.93hm2。

其中,项目建设区包括主体工程占地区、施工便道、临时施工区、堆土场等,合计面积86.45hm2;直接影响区包括施工区下方影响区面积及拆迁安置区面积72.48hm2。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均属武平县管辖范围。

预测项目总扰动地表面积为86.45hm2,项目建设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主要是林草植被等,面积为76.18hm2,工程不损坏其它水土保持工程设施。

项目建设产生的临时堆土量为15.91万m3(自然方)。

项目生产运行期不再有弃渣产生。

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面积总计86.45hm2。

预测时段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4.40万t,原有水土流失量0.14万t,新增水土流失量4.26万t。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主要是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临时施工区临时排水防护等以及项目区的植被恢复和绿化美化。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主要措施量包括:

工程措施:

排水与防护工程35277.3m3,M7.5浆砌石护坡100m2,截排水沟1000m,表土剥离159100m3,表土回填159100m3,复耕8.90hm2;植物措施:

撒播草籽8.65hm2,乔木种植2.84万株;临时工程:

袋装土挡墙3000m,临时排水沟3000m,塑料薄膜覆盖21.30hm2。

本工程为建设类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末结束。

施工期总工期(含施工准备期)自2009年10月至2011年12月,设计水平年为2012年,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总计长3年3个月,自2009年10月至2012年12月。

项目水土保持重点监测点位为水土流失预测量较大的主体工程区、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临时施工区。

为验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其所产生的效益,监测单元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区划分,与水土流失预测相结合,其余各水土流失预测单元亦需适当监测。

初拟8个监测点位。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459.12万元,其中:

工程措施投资1023.3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70.3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14.28万元,独立费用144.85万元(其中水土保持监理费32.5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31.30万元),基本预备费30.07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76.18万元。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可保障项目主体工程的顺利施工和安全运营,营造良好的景观效果,改善项目区的环境,减少对项目区附近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防治目标完成情况计算结果,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项目扰动土地整治率可达98.7%,水土流失治理度可达97.9%,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25,拦渣率为98.7%,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5%,林草覆盖率为36.5%,满足二级标准防治目标的要求。

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基础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显著。

2.6景观与社会影响

2.6.1景观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运营后对景观环境的负面影响主要是:

切割连续的自然景观,使其空间的连续性和自然性被破坏;占领和破坏自然景观,使项目所在地内的景观环境受到损害。

但在景观设计阶段,应加强道路的景观绿化,使其融于周围景观环境中,这样不仅不会破坏沿线的景观,反而会产生积极的作用,形成一道景致独特的动态风景线。

2.6.2社会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完善武平县的交通网,同时羡慕建设也方便沿线群众的出行及各类的商业活动的进行,对整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建设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羡慕沿线未涉及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工程征地及房屋拆迁将对当地居民的农业生产、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是本项目主要的社会问题。

工程建设方应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结合当地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按拆迁补偿方案执行,确保征地拆迁户的生活不低于现有水平。

在采取合理的施工条件下,工程建设对沿线的水利灌溉设施、电力电讯设施、交通设施等的影响不大。

项目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振动、固体废弃物产生和交通拥堵等将对沿线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学校教学造成一定的影响。

但只要建设方严格按照本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种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做好噪声防尘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可保证区域内交通的畅通,较大程度的减少对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以及学校教学工作的影响。

2.7事故污染风险分析

项目营运期间,沿线各河流存在化学危险品运输发生水污染事故的风险可能性很小,但是随着交通量的逐渐增多,事故的风险也会逐年增加。

万一危险品运输车辆在公路上出现事故而产生泄漏,将会造成严重的水环境污染。

由于经过各主要河流大桥的危险物车辆以运油车为多。

当地有关部门应对过往车辆安全通行检查工作、路况维护和交通事故的处置。

具体按福建省高速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防范与处置。

3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3.1工程建设与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05年本)》中的鼓励类项目,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3.2环境质量和功能区目标可达性

根据预测结果,在采取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后,环境质量可以达标,功能区的目标可以实现。

4建议

(1)建议有关单位加强对机动车的管理,严格限制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上路,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2)对可能受路基建设影响灌溉用水或排水,而不采取涵洞等措施的局部耕地,纳入补偿范围。

5总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武平县城市总体规划和交通规划,项目选线基本合理,但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会对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声环境、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社会环境和景观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真正实施各项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

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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