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智能化招标文件08合同条款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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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智能化招标文件08合同条款参考
合同条款
1.责任
1.1大体责任
1.1.1承包商须遵循进展商所有合理指示和要求并在各方面令进展商中意下,按合同文件规定执行及完成合同文件所说明的本工程,包括完成安装、测试、调试和依法安排本地政府主管部门执行验收,直至验收合格及取得需颁发的准用证书,并需完成质量保修期内的全数工作。
1.1.2从本工程动工日起直至进展商完工证书发出且本工程已移交给进展商或进展商委托的酒店治理公司之日(以最晚之日为准)止,承包商须负全责爱惜本工程,包括输送及/或安放、妥帖保管在工地上与本工程有关或供本工程用的所有物料(包括已完工部份)。
1.1.3承包商亦须踊跃履行质量保修责任,承包商并对因其履行质量保修责任而对本工程造成的损坏负全责。
1.1.4承包商除须按第9.3条款承担工期延误补偿责任外,还须对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及/或其他违约事宜负责,并补偿进展商因承包商
违约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展商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或补偿责任,和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律师费等费用支出。
1.1.5本工程须包括取得本地政府有关部门、进展商验收合格及许诺正常运转所需的一切物料和劳力。
承包商须自费负责一切物料的损耗、遗失、因承包商过失或故意而引致的损坏及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需要的替换物料和劳力。
1.1.6承包商应自行安排从事本工程所需的人员,并与用工人员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并按时支付工资、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等。
如承包商人员施工进程显现人身、财产损害,由承包商负责解决并承担全数责任,并补偿由此给进展商造成的损失(如有)。
不管何种缘故,承包商均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因承包商拖欠民工工资等缘故造成劳资纠纷对进展商或本工程造成阻碍,承包商应向进展商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次,并补偿进展商的全数损失。
1.1.7承包商在施工和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地址所有现行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标准及进展商及其上级公司(包括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分和大连万达集团股分)
制订的平安治理制度和平安技术标准,并制定相应施工现场平安治理制度。
假设承包商违背相关规按时,进展商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商进行惩罚。
承包商必需采取必要的平安治理方法,排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商平安方法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承包商应负责和保障进展商免于承担来自工程施工或施工进程中所引发对任何人身损伤或死亡或对任何财产和财产的损害而依据法律、法规产生的任何费用、责任、索赔或诉讼。
1.2质量责任
1.2.1承包商须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负全责,包括全面负责一切现场作业、施工方式和已完成工程的稳妥性及平安性。
承包商依照合同文件应当承担的质量保证/保修责任不因为本工程验收合格而免去,本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意味着进展商舍弃了追究承包商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两边进一步确认,假设承包商未依照合同文件所要求的标准和条件完成施工,那么不管本工程是不是通过完工验收,那么进展商均有权随时要求承包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部份予以修理、补救或改换,直至达到符合合同约定为止。
1.2.2本工程所需的所有物料均由承包商负责采购。
承包商应先提供要紧材料及设备的样本或质量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保修书给进展商接纳(但进展商接纳不减免承包商责任,进展商也不因此承担责任)后才进行采购,并须确保取得政府部门就有关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零件等在本地利用之批准。
1.2.3依照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须送检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承包商必需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利用于本工程,相关查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进展商无需另行支付。
1.2.4本工程质量按国家和本地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条例和规定执行监督。
1.2.5本工程质量须达到工料标准和合同文件要求的水平,如前述水平低于国家和本工程所在地最新颁发之同类工程施工质量查验评定标准、规程的合格标准,那么按国家和地址最新公布之合格标准执行。
1.2.6本工程不管在任何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作范围的增加、提早完工等因素),承包方确保按合同要求完本钱工程供货,关于不能达到设计成效、技术要求的货物,承包方接到进展商指令后,在合同约定供货截止日之前无条件改换,另进展商要求对承包商所供给不合格货物给予货值2倍惩罚的违约金,同时进展商有要求承包方对由此引发进展商一切损失的追加索偿赔付权利。
1.3进展商指示
1.3.1承包商须立刻执行进展商获本合同授权发出的所有指示。
假设承包商未在合理时刻内执行已发出的指示,并在收到进展商
的催促通知后7天内仍未执行,进展商可另聘其它施工单位执行该指示,并把该等施工单位要求的所有费用从按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扣除,不足部份进展商有权向承包商继续追索。
1.3.2假设承包商以为进展商的指示不获本合同授权,可在执行前要求进展商书面说明本合同授权其发出该指示的条款,而进展商须立刻给予回答;假设经协商仍存在异议,那么可按第13条款执行仲裁。
假设承包商没有提出异议或没有要求仲裁而执行了该指示,那么该指示便视为有效。
1.3.3进展商的所有指示均须书面发出,方为有效。
任何口头指示都不即时生效,应由承包商于3天内向进展商做出书面确认;假设进展商收到承包商确认书后3天内不以书面否定,那么该项口头指示可于后续3天期限届满时自动生效。
假设进展商在发出口头指示后3天内予以书面确认,那么承包商没必要再履行上述确认程序,而该指示由进展商确认日期起生效。
1.3.4承包商须维持一有效率组织以便进展商发出的一切指示均能实时传送到工地执行。
承包商应只从进展商或获其书面授权项目领导处接收指示,不然无效。
1.3.5假设进行及/或完成的工程与合同文件规定或进展商指示不符,进展商项目工程师有权停止一切工程或任何部份工程,并当即通知进展商。
1.3.6承包商须遵循进展商的指示派代表出席进展商主持的工地工程和谐会或工作会议,并提供一切有关资料以协助解决问题。
假设施工进程中及完工后,承包商合同范围内之工程的成效和品质未能达到进展商的中意程度,承包商应按进展商的指示当即执行整改。
如显现承包商不予执行整改,那么承包商应按进展商认定的整改涉及金额的三倍向进展商支付违约金,并且进展商有权从承包商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该违约金,并在工程结算时相应扣减。
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1.4审批
合同文件说明需进展商审批、认可的事项,承包商皆须提交给进展商审批和认可。
进展商的任何批准、不批准或修改建议皆可不能减免承包商按合同承担的责任。
批准应以书面发出,不然无效。
1.5法定责任和通知
1.5.1承包商须遵循中国政府和地址政府、对本合同有管辖权或本工程需与其系统接驳的市政设施治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和通知,并须呈交所需的资料、申请和支付所有有关的法定费用和税项,唯按中国(为本合同目的,不含港澳台地域)法例应由进展商负责的除外。
对此大体原那么的修订或补充,在合同协议书内说明。
1.5.2假设任何一方因对方没有缴纳其应缴的法定费用及税项从而引致另一方按有关法律、法规为对方代缴,责任方须补偿付款方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1.5.3承包商须遵循合同执行进程关于工作条件、工作时刻、工资、税率、费率、保险等的一切现行或新增的法律和法规要求,并承担任何改变或增加责任的酝酿中的法律或其它情形所产生的费用。
1.6承包资格
承包商须负责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具有在本地承包工程的资格,并须在动工前自费取得与施工有关之一切政府方面批准包括资质证书、承包商承包本工程之施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1.7国家施工及验收标准
承包商用料及施工质量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同时,亦不能低于国家及本地有关施工及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并能知足进展商和进展商委托的酒店治理公司要求。
1.8质量监督
本工程须同意本地质量监督站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两边专门确认,如因承包商的缘故(包括违法施工或施工不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等情形)致使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对本工程处以罚款或追究有关责任,那么该等费用和责任均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1.9工程标高和定位
1.9.1承包商须按进展商提供的图纸确信本工程施工所需标高。
现场要紧标高点由进展商提供,按要紧标高点再进行的具体工程定位那么由承包商负责。
承包商须按图纸把本工程定位,并提供所需的全数仪器及人力予进展商复核。
进展商复核不减免承包商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1.9.2承包商须在本工程动工前核实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尺寸和地面标高。
在工地正式展动工作前,承包商
已须派员至工地复核将会阻碍到本工程的定位、标高、尺寸等实地资料,并在发觉存在问题时立刻向进展商报告并要求其发出指示。
1.9.3承包商须负责更正其未准确信位或未事前核实尺寸或标高所产生的一切错误,并须承担一切所须之费用。
1.10转让及分包
1.10.1未征得进展商事前书面同意,承包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和义务部份或全数转让他人。
1.10.2承包商不得擅自将本工程的部份或全数以连工包料形式或包清工形式再分包给他人。
进展商有绝对权利阻止分包。
尽管进展商事前不曾阻止,进展商仍有权摒弃任何分包人,并有绝对权利要求任何分包人撤离本工程,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1.11审核责任
1.11.1承包商须审阅所有合同文件。
除非还有声明,承包商将被视为同意合同文件所含的资料已足够令其按合同规定执行及完本钱工程。
1.11.2除为解决合同文件之间的矛盾或为进一步说明含糊的地方或按第7.6条款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外,进展商没有责任再发出其它图纸或资料,合同文件内的资料即是进展商将会提供的全数资料。
其它完本钱工程所需却未包括在合同文件内的所有图纸、细节大样、标准说明等,均由承包商自担费用负责完成;承包商应提交给进展商审批,并在进展商事前书面认可后方能按之施工。
进展商可拒绝、认可或更改此等资料。
进展商的审批并非会减轻或免去承包商应负的责任,进展商也不因此承担责任。
1.11.3假设合同图纸只显示某些工程的概念性设计或合同标准只说明所须达到的标准,那么承包商须负责一切所需设计,以使这些概念性工程能够被建造至所要求标准,相关设计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进展商无需另行支付。
1.11.4承包商有责任审核与本工程有关之所有图纸并做出和谐和相应配合,不论该等图纸发自进展商或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施工单位。
2.工地及视察
2.1出入工地及限制
2.1.1整个工地在施工时期乃由进展商委托的精装修单位在进展商的指示下全面看管。
工地出入口的确信及变更和配合整个项目施工程序及进度要求需要而须对出入口大小及位置做出的所有改动,亦均由精装修单位负责。
2.1.2承包商须遵从精装修单位的一符合理指示利用工地,并在本工程实施全进程负责妥帖保管工地及其中的任何临时设施,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2.1.3除事前取得进展商书面准予外,承包商不得许诺任何人在工地上留宿,也不得许诺未经进展商书面批准的参观者进入工地。
2.1.4承包商须遵循交通、市政设施治理部门关于道路利用、车辆停泊、利历时刻等的条件及限制,并提交所需的申请及承担有关费用。
2.1.5承包商须自行安排及和谐一切与本工程相关的交通、运输及爱惜事宜。
2.2工地视察
2.2.1承包商
应已到工地视察及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临近建筑物情形、土质、通路、贮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阻碍其合同价款之情形,对此不存在任何意见或异议,工期和合同总价可不能因前述理由而调整。
2.2.2承包商可不能因轻忽或误解工地情形取得索偿或工期延长。
3.物料和技术
3.1物料和技术须符合规格
3.1.1本工程所用的一切物料和技术,必需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种类及标准,并须同时符合第1.7条款规定。
3.1.2本工程不准利用含铅油漆、易碎石棉、多氯聚苯等物料,亦不准利用国家及本地政府已明令禁止利用的淘汰产品。
3.1.3任何物料(不管主材仍是辅材)在进场前,承包商须向进展商提供有关单据、质量保证文件等以证明所利用物料符合第3.1.1条款规定。
3.1.4进展商可发出指示要求承包商把任何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或物料迁离工地。
有关费用均由承包商承担。
3.2样本、样品及送审
3.2.1用于本工程之任何物料必需在利用前取得进展商书面认可。
承包商须在订购大量物料前免费提供样本/样品予进展商作认可用。
3.2.2承包商须在工地保留进展商认可的样本/样品,作为往后验收货物和/或工程的标准。
3.2.3进展商对任何样本/样品之认可,均可不能减轻或免去承包商按合同须履行之责任,进展商也可不能因此承担责任。
3.2.4承包商所有材料及样品申报审批手续,须按进展商关于申报程序的说明执行,并须填写及呈交有关的样品申请表格为依据。
3.2.5承包商须把任何未被批准利用的物料,在进展商指定的时刻内自费迁离工地。
3.3代替品
3.3.1假设制造货物原先规定利用的材料或技术因来源欠缺或时刻紧迫或有更好选择,承包商可提交利用代替材料或技术的建议给进展商考虑。
3.3.2进展商有绝对权利批准或不批准承包商
提交的建议,在取得批准前,代替的建议不能实行,批准了的建议不能增加费用,除非在批准时已获进展商接纳。
假设批准了的建议可减省费用,那么合同总价亦须相应删减。
3.3.3进展商的任何批准或不批准皆可不能减轻或免去承包商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进展商也不因此承担责任。
批准应以书面发出,不然无效。
3.3.4假设承包商未经进展商批准,擅自利用了代替品,那么不管本工程是不是已经完工或是不是验收合格,进展商均有权要求承包商对其进行改换,所有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进展商因此而蒙受损失的,承包商应当予以补偿。
在承包商完成改换之前,该部份工程款临时不予结算,待改换完毕后再行据实结算。
3.4知识产权
3.4.1合同价款内均应已包括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利用费。
3.4.2合同价款内已包括供给和利用的货物、设备、材料、施工机械、工艺、方式涉及的任何知识产权费用。
承包商应爱惜和保障任何供给和利用的货物、设备、材料、施工机械、工艺、方式等均已取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或其它受爱惜权利的情形。
承包商假设触犯或涉嫌触犯知识产权而使进展商蒙受索偿、诉讼、补偿、费用、惩罚和支出,承包商须予以全偿补偿,并承担全数责任。
3.5正式定货
3.5.1承包商须在合同签定后依照进展商提供的最新资料复核及确信实际所需的货物数量,才与其制造商正式定货。
3.5.2承包商须自行负责订购物料数量的准确性。
3.5.3任何情形下都要优先利用图纸上标明的尺寸而不是用比例尺量度的尺寸。
展开任何工作或订购任何物料前,承包商须核实图纸上及现场的所有尺寸,及审核图与图之间和工料标准之间是不是存在不符的地方;假设发觉任何误差,必需当即书面通知进展商,由进展商给予指示。
进展商不负责承包商未充分执行审核所引致的虚耗物料或工作阻延。
3.5.4承包商不能只依照报价单所列数量及尺寸而不参考图纸或不进行实地量度来订购物料或开始施工。
承包商因不采取这些步骤而引致有错误或虚耗物料,进展商绝不负责。
3.6实验及检查
3.6.1承包商须自费执行合同文件要求承包商执行的实验及检查并承担相关费用。
3.6.2承包商须在工作掩蔽前给予进展商最少48个小时的书面通知,并负责和谐、联络、组织及安排进展商
进行联合中间验收。
除非如此,进展商将不负责任何事后的挖开检查、实验及修补的费用,亦可不能给予任何工期延长。
3.6.3假设承包商并未通知进展商执行查验就进行了下一道工序施工,进展商能够要求再查验,查验所需的费用和工期由此延长的责任亦全由承包商负责。
3.6.4进展商可发出指示要求承包商把任何已掩蔽的工程挖开进行再检查或对任何物料(不论安装与否)或已完成工作进行附加实验或检查,有关费用包括事后的修补费用均没必要由承包商承担;惟假设该检查或实验证明有关的物料或技术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那么有关费用包括事后的修补费用及引致其它工程的修改费和工期延长责任均由承包商承担。
3.6.5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承包商均须负责返工修理直至达到标准为止,有关费用及工期延长责任亦均由承包商承担。
进展商亦可发出指示,要求承包商停止进行任何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或将不合格的物料迁离工地。
3.6.6施工进程中,承包商须按国家及本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置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并依照国家及本地现行有关规定及合同文件的要求严格进行质量检查。
3.7物料所有权
承包商不能擅自取走已经送抵工地的物料。
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移交给进展商后,本工程的物料之所有权归进展商,但承包商取得工程完工证书和工程移交证书之前仍须对它们的遗失或损坏负全责。
3.8品质保证
3.8.1承包商提议利用某一类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时,不论该类型是不是是合同文件规定的或是承包商提议利用的,均被视为承包商保证该等材料、构配件、设备在所有正常利用环境下皆是中意的。
3.8.2承包商并被视为保证其所供给的物料是用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制成、全新、不曾用过并完全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3.8.3两边确认,在本合同项下,进展商关于承包商所提交的任何打算、安排、图纸、工艺、样本/样品等所做的审批,均可不能在任何方面减轻或免去承包商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
3.8.4承包商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施工,如在施工、验收、及移交进展商的进程中发觉设备材料的型号、品牌及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承包商应无条件改换整改,并补偿工期延误等相应损失。
3.8.5货物及生产货物所利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消防法规和标准要求,不得利用易燃易爆或劣质材料,不然因此引发消防事故,承包商应承担全数责任。
3.9备用零配件
承包商须存有知足酒店治理公司最新要求的足够供替换或紧急需要用的零配件存货。
4.图纸及技术要求
4.1施工文件
4.1.1承包商须按合同文件专门是进展商发出的图纸及工料标准执行施工,并须符合第1.7条款的规定。
进展商须免费提供予承包商两份由其发出及关于本工程的图纸,供承包商利用。
4.1.2承包商须按第4.3条款制配施工图纸等,并在取得进展商批准和有关单位审核盖章后,按图施工。
4.1.3进展商可依照工程实施需要免费供给承包商两份合理需要的补充技术要求、资料、图纸或细节(
但不包括在市场上可购买到的国家有关标准、规例等),作为说明和详述合同文件用或使承包商能按本合同执行和完本钱工程用。
4.1.4如承包商超出合同文件或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那么不管本工程是不是通过了完工验收,均不能以为进展商同意支付该等超出合同文件或图纸施工的费用,该等费用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如承包商达不到合同文件或图纸的要求,那么不管本工程是不是通过完工验收,该部份工程款临时不予结算,直至承包商整改至符合合同文件或图纸的要求为止。
4.2工料标准
4.2.1本工程的工料标准包括大体要求和技术要求两部份,其中技术要求不仅包括颁发的工料标准技术要求,还包括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图纸上说明、施工时期的补充和国家及本地所有现行执行的最新施工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亦见第1.7条款)。
本工程须按技术要求执行施工及验收。
承包商假设更改施工技术,必需事前取得进展商书面认可,不然需承担一切后果。
4.2.2假设各技术要求的说明彼此之间存在矛盾的地方,承包商必需遵循较严格的规定,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内。
4.3制配图纸、施工图纸、深化图纸等
4.3.1除非还有专门说明,承包商应在中标后15天内提交制配图、深化图;进展商及酒店治理公司审核后,承包商依照反馈意见5天内再次送审图纸等。
进展商可拒绝、认可或更改这些制配图纸等,承包商可不能因上述拒绝或更改而取得索偿或工期延长。
惟假设有关的修改引致了原定工程内容的减少,那么相关的调减价款需在结算时从合同总价内全数扣除。
4.3.2假设任何图纸退给承包商修改,承包商应不迟于退回图纸后的5天内,将修改后的图纸再呈交给进展商审批。
4.3.3图纸之标准及要求应符合本地之需求及适应,并能使进展商及本地有关部门中意。
4.3.4承包商编制的制配图纸等的内容,必需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专门是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承包商更须负责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制配图纸等审核和盖章确认所需的手续及费用。
4.3.5进展商对任何制配图纸等的认可,并非会减轻或解除承包商所负的合同责任及义务,进展商也不因此承担责任。
4.3.6承包商需完成制配图、深化图,所有厂制品的尺寸需能知足现场的安装需要,因现场缘故对局部细节尺寸的调整将不涉及费用的调整。
4.4完工图
4.4.1本工程完工后30天内,承包商须提交10份本工程的全套完工图纸给进展商,及提交2套符合国家及本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本工程完工资料归档。
承包商提供符合完工备案要求的全套完工图纸,是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若是承包商提供的完工图纸不能完全反映项目现场工程情形,那么进展商有权要求承包商修改。
4.4.2不论本合同内是不是还有规定,保修完成证书之发出而须支付的款项,须在承包商知足上述要求后才会发放。
4.5工地上文件
4.5.1承包商须在工地上寄存一整套的合同文件(单价可除外)包括图纸、标准和报价单连同工程开始后签发的一切指示、附加图纸、补充工料标准、资料表和细节等,以便进展商能够随时查阅参考。
4.5.2承包商须把图纸固定在硬纸板上,或用其它适宜的方式整齐及有层次的进行寄存。
4.6操作及维修等手册
4.6.1本工程完工前,承包商须提交给进展商关于本工程各系统、设备等的操作、维修、紧急程序及修补等手册,并负责训练进展商有关员工能够熟练把握本工程的操作、维修及紧急程序等,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进展商无需另行支付。
4.6.2不论在本合同内是不是还有规定,按完工证书之发出而须支付的款项,须在承包商知足上述要求后才会发放。
5.施工组织部署、进度打算表及报告
5.1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打算表
5.1.1接到本合同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承包商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打算表以说明将采取的施工时刻、方式、程序、分段和顺序给进展商认可,并须按认可的部署及打算表执行施工。
5.1.2假设施工期间显现特殊情形,进展商以为必需修改已认可的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打算表,那么承包商须在4天内提交给进展商按要求修改好的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打算表。
5.1.3承包商须在其工程或物料供给存在延误迹象时及时通知进展商,以维持工程进度及适时修改施工进度打算表。
5.1.4施工组织部署及进度打算表(包括修改)的提交及进展商的认可,皆可不能减轻或解除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及义务,进展商也不因此承担责任。
合同文件说明的工期要求,必需取得严格遵循。
5.2每周报告
5.2.1整个合同执行期间,承包商须每周提交报告给进展商以详细说明工程的进度、需要的图纸/资料及要求的工期延长等。
报告内须列明与进度打算表的误差地址、提出实际及预期延误的理由,并提出补救方法。
5.2.2每周报告的格式须在工程开始前提交给进展商书面认可。
6.治理
6.1承包商项目领导
6.1.1整个合同执行期间,承包商都须书面委派一名称职的项目领导长驻工地以全权代表承包商处明白得决一切问题。
进展商给予该项目领导的任何指示,将视为有效的给了承包商。
6.1.2承包商项目领导人选须取得进展商批准,并在未取得进展商事前书面同意前,不能随意改换。
6.1.3项目领导须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会议,每次会议需做会议记要并签字确认,会议记要将成为合同履约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