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1部分总规范YDT 926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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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1部分总规范YDT9261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

第1部分:

总规范

YD/T926.1—2001

neqISO/IEC11801:

1999

代替YD/T926.1—1997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接入网内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的总体结构、要求、试验方法与验收等。

本部分中大楼指各种商务大楼、办公大楼及综合性大楼等,但不包括普通住宅楼。

大楼可以是单个的建筑物或包含多个建筑物的建筑群。

本部分适用于跨距不超过3000m、办公总面积不超过1000000m2的布线区域,区域内的人员为50~50000人。

布线区域超出上述范围时,也可以参考使用本部分。

本部分规定的综合布线系统可以支持话音、数据、文字、图像和视频等各种应用。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9254-198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干扰特性的极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9771.1-2000通信用单模光纤系列第1部分:

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系列

GB/T11327.1-1999聚氯乙烯护套聚氯乙烯绝缘低频电线电缆第1部分:

一般试验和测量方法

GB/T12357—1990通信用多模光纤系列

GB/T15629.3—1995信息处理系统局域网第3部分:

带碰撞检测的载波侦听多址访问

(CSMA/CD)的访问方法和物理层规范

GB/T15629.4-1997信息处理系统局域网第4部分:

令牌传递总线访问方法和物理层规范

GB/T15629.5—1996信息技术局域网和城域网第5部分:

令牌环访问方法和物理层规范

GB/T15972.4-1998光纤总规范第4部分:

传输特性和光学特性试验方法

GBJ42-81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

GBJ79-85工业企业通信接地设计规范

YD/T838.1-1996数字通信用多芯对绞/星绞对称电缆第1部分:

总规范

YD/T926.2-2001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2部分:

综合布线用电缆、光缆技术要求

YD/T2008—1993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

ITU-TG.117:

1996对地不平衡的传输特性

ITU-TO.9:

1999确定对地不平衡度的测量装置

3定义

3.1应用系统application(system)

采用某种传输方式的系统,这个系统能在综合布线上正常运行。

3.2布线、布缆cabling

可以支持与信息技术设备相连的各种通信电缆、光缆、接插软线、跳线及连接硬件组成的系统。

3.3综合布线genericcabling

能支持多种应用系统的一种结构化电信布线系统。

安装综合布线时,不必具有应用系统的准备知识。

应用系统不是综合布线的组成部分。

3.4建筑群;园区campus

包括一个或多个建筑物的区域。

例如,大学、工厂、小区或军事基地等。

3.5建筑物主干电缆、建筑物主干光缆buildingbackbonecable

用来在建筑物内连接建筑物配线架与楼层配线架的电缆、光缆。

建筑物主干电缆、建筑物主干光缆还可直接连接同一建筑物内的楼层配线架。

3.6建筑群主干电缆、建筑群主干光缆campusbackbonecable

用来在建筑群内连接建筑群配线架与建筑物配线架的电缆、光缆。

建筑群主干电缆、建筑群主干光缆还可直接连接不同建筑物间的建筑物配线架。

3.7水平电缆、水平光缆horizontalcable

连接楼层配线架与通信引出端之间的电缆、光缆。

3.8设备电缆、设备光缆equipmentcable

把通信设备连接到配线架的电缆、光缆。

3.9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workareacable:

工作区软线workareacord

把通信引出端连接到终端设备的电缆、光缆。

3.10电缆单位、光缆单元cableunit

型号和类别相同的电缆线对或光纤的组合。

电缆单位可以具有屏蔽层。

3.11非屏蔽对绞电缆unshieldedtwistedpaircables

由非屏蔽线对组成的电缆。

当有总屏蔽时,称作带总屏蔽的非屏蔽对绞电缆。

3.12屏蔽对绞电缆shieldedtwistedpaircables

由屏蔽线对组成的电缆。

当有总屏蔽时,称作带总屏蔽的屏蔽对绞电缆。

3.13综合电缆、光缆hybridcable

两个或多个不同型式或不同类别的电缆、光缆单位构成的组件,外面包覆一个总护套,护套内还可以有一个总屏蔽。

其中,只由电缆单位构成的称为综合电缆,只由光缆单位构成的称为综合光缆,同时含有电缆与光缆单位组件的称为光电综合缆。

3.14跳线jumper

不带连接器的电缆线对,用于在交接装置上进行连接。

3.15接插软线patchcord

一端或两端带有连接器的软电缆或软光缆。

用于在配线盘上进行连接。

3.16配线盘patchpanel

使用接插软线连接链路的一种交接装置。

通过配线盘可以方便地改换或断开链路。

3.17交接cross-connection

布线走向、子系统和设备之间采用接插软线或跳线相连的一种连接方式,相连通过接插软线或跳线端头的连接硬件进行。

3.18互连interconnection

不用接插软线或跳线,使用连接硬件把电缆、光缆与另外的电缆、光缆直接相连的一种连接方式。

3.19配线架distributor

放置对电缆、光缆元件进行端接与连接的部件(如配线盘、接插软线)的装置。

3.20建筑群配线架campusdistributor

端接建筑群主干布线的配线架。

3.21建筑物配线架buildingdistributor

端接建筑物主干电缆、主干光缆并可连接建筑群主干电缆、主干光缆的配线架。

3.22楼层配线架floordistributor

连接水平电缆、水平光缆和其他布线子系统或设备的配线架。

3.23链路link

综合布线的任意两接口间的传输途径。

链路中不包括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和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

3.24永久链路permanentlink

综合布线的两个配对的接口间的传输途径,是对链路进行验收试验的一种配置。

永久链路中不包括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和交接。

3.25信道channel

连接两个应用设备的端到端的传输通道。

信道中包括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和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

3.26通信引出端;电信引出端telecommunicationsoutlet

在工作区终端水平电缆、光缆的固定连接装置。

通信引出端为工作区提供布线的接口

3.27引入设备entrancefacility

将外部通信电缆、通信光缆引入建筑物的设备。

3.28公用网接口publicnetworkinterface

公用网和专用网之间的分界点。

在多数情况下,公用网接口是公用网设备与综合布线的连接点。

3.29交接间crossconnectionscloset;电信telecommunicationscloset

放置电信设备、电缆、光缆终端、配线架并进行布线交接的一个专用空间。

交接间是主干布线子系统和水平布线子系统的指定交接地点。

3.30设备间equipmentroom

放置配线架和应用设备的空间。

3.31工作区workarea;工作站workstation

用户使用电信终端设备的一块建筑空间。

3.32转接点transitionpoint

在水平布线中,不同型式或规格的电缆、光缆相连的地点(例如:

扁平电缆接到圆电缆或不同对数的电缆相连的地点)。

4要求

4.1综合布线系统的结构

4.1.1总则

4.1.1.1布线部件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的主要布线部件有下列几种:

建筑群配线架[CD]

建筑群主干电缆、建筑群主干光缆

建筑物配线架[BD]

建筑物主干电缆、建筑物主干光缆

楼层配线架[FD]

水平电缆、水平光缆

转接点(选用)[TP]

通信引出端[TO]

综合布线系统采用的主要布线部件应符合本部分及相关产品标准。

4.1.1.2布线子系统

综合布线可分为3种布线子系统:

即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和水平布线子系统,分别见4.1.1.3、4.1.1.4和4.1.1.5。

各种布线子系统可连接成图1所示的综合布线系统。

图1综合布线系统的典型结构

4.1.1.3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

从建筑群配线架到各建筑物配线架属于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

该子系统包括建筑群主干电缆、建筑群主干光缆及其在建筑群配线架和建筑物配线架上的机械终端和建筑群配线架上的接插软线和跳线。

一般情况下,建筑群主干布线宜采用光缆。

建筑群主干布线也可直接连接两个建筑物配线架。

4.1.1.4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

从建筑物配线架到各楼层配线架属于建筑物主干布线子系统。

该子系统包括建筑物主干电缆、建筑物主干光缆及其在建筑物配线架和楼层配线架上的机械终端和建筑物配线架上的接插软线和跳线。

建筑物主干电缆、建筑物主干光缆应直接端接到有关的楼层配线架,中间不应有转接点或接头。

4.1.1.5水平布线子系统

从楼层配线架到各通信引出端属于水平布线子系统。

该子系统包括通信引出端、水平电缆、水平光缆及其在楼层配线架上的机械终端、接插软线和跳线。

水平电缆、水平光缆宜从楼层配线架直接连到通信引出端。

在楼层配线架和每个通信引出端之间允许有一个转接点。

进入与接出转接点的线对或光纤应按1:

1连接以保持对应关系。

转接点处的所有电缆、光缆应作机械终端。

转接点处只包括无源连接硬件。

应用设备不应在这里连接。

用电缆进行转接时,所用的电缆应符合TD/T926.2对多单位电缆的附加串音要求。

转接点处应为永久性连接,不作配线用。

特殊情况下,对于包含多个工作区的较大房间,且工作区划分有可能调整时,允许在房间的适当部位设置非永久性连接的转接点。

4.1.1.6工作区布线

工作区布线用于把终端设备连接到通信引出端。

工作区布线一般是非永久性的。

在4.2.2.1中有对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的长度及传输特性的要求。

如不符合这些要求,可能影响某些系统的应用。

4.1.2拓扑结构

综合布线是一种分级星形拓扑结构,如图2所示。

对一个具体的综合布线系统,其子系统的种类和数量由建筑群或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区域大小及用户密度决定。

例如:

一个综合布线区域只含一幢建筑物,其一次配线点就在建筑物配线架,这时就不需要建筑群主干布线子系统。

反之,一幢大型建筑物就可能看作一个建筑群,可以具有一个建筑群主干子系统和几个建筑物主干子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结构的进一步说明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的A3。

综合布线系统中,电缆、光缆安装在两个相邻层次的配线架间。

这样就构成图2所示的分级星形拓扑,这种拓扑结构具有很高的灵活性,能适应多种应用系统的要求。

附录A(提示的附录)详细叙述了一个分级星形拓扑如何构成总线形、星形和环形等不同的拓扑结构。

这些拓扑结构是在配线架上对电缆、光缆及设备进行适当连接构成的。

图2布线部件的相互关系

必要时,为了提高综合布线的可靠性和灵活性,可在几个楼层配线架或建筑物配线架间用建筑物主干电缆、建筑物主干光缆增加直通连接。

4.1.3布线部件的典型设置

图3布线部件的典型设置

配线架可以设置在设备间或交接间中。

在大楼内布线部件的典型设置示意图见图3。

电缆、光缆根据安装条件敷设在管道、电缆沟、电缆托架、线槽、暗管等通道,并应符合GBJ42和YD/T2008的规定。

允许将不同配线架的功能组合在一个配线架中。

如图4所示。

图4中前面建筑物中的配线架是分开放置的,而后面建筑物中的建筑物配线架和楼层配线架的功能就组合在一个配线架中。

图4配线架功能的组合

4.1.4接口

4.1.4.1综合布线的接口

每个综合布线子系统的端部都有相应的接口,用以连接有关设备。

各配线架和通信引出端处可能具有的接口如图5所示。

建筑群配线架上有一个接口与外部业务电缆、光缆相连,其连接方式既可用互连也可用交接。

图5综合布线的接口

外部业务引入点到建筑群配线架的距离可能影响综合布线系统的运行。

在应用系统设计时宜将这段电缆、光缆的特性考虑在内。

4.1.4.2公用网接口

为使用公用电信业务,综合布线系统应与公用网接口相连。

公用网接口的位置及有关装备应符合相关规定。

如果公用网的接口没有直接连到综合布线系统的接口时,应仔细考虑这段中继线的性能。

用户小交换机或远端模块与公用网的接口,以及DDN专线、ISDN或分组交换、以太网接口等与公用网的接口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4.1.5具体配置

4.1.5.1楼层配线架

通常,每层楼设一个楼层配线架。

当楼层的办公面积超过1000m2时,可增加楼层配线架。

当某一层楼的用户很少时(例如大厅),可不单独设置楼层配线架,由其他楼层配线架提供服务。

4.1.5.2推荐布线用传输媒介型式及建议用途

表1给出了各种布线子系统中推荐使用的传输媒介。

表1推荐的传输媒介

子系统

传输媒介型式

建议用途

水平布线

对称电缆

音频和数据1)(见表B4和B5)

光缆

数据1)(见表B4和B5)

建筑物主干布线

光缆

中高速数据

对称电缆

主要用于音频和中低速数据

建筑群主干布线

光缆

多数情况下采用光缆,采用光缆还可以克服地电位差和其他的干扰的影响

对称电缆

按用户要求2)

1)在特定条件下(例如环境条件、保密等原因)在水平布线子系统中宜考虑使用光缆。

2)不需要光纤的宽带特性时(如用户交换机线路)可用对称电缆。

4.1.5.3通信引出端

通信引出端可安放在墙上、地板上或工作区的其他地方,其安装位置要便于使用。

通信引出端可单个安放或成组安放。

每个工作区宜设两个或两个以上通信引出端。

如需要提高综合布线的灵活性时,可增加通信引出端的个数。

有多个较小的工作区同在一个较大房间内时,允许将这些工作区的通信引出端放在一起。

每个工作区至少有一个通信引出端应连接到100Ω数字通信用对称电缆(以下简称100Ω对称电缆),通信引出端应采用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

工作区中其他的通信引出端可连接到对称电缆或光缆。

当通信引出端与对称电缆相连时,电缆可采用4对(100Ω电缆)或2对(150Ω电缆)的对称电缆。

电缆的全部线对均应终端。

4对100Ω电缆布线具有较大的通用性。

所接电缆为2对时,由于线对连接位置可能会与某些应用系统的实际使用位置不一致,可能影响布线的通用性。

每个通信引出端都要有明显的永久性标牌。

其线对分配及以后的所有变化都应详细填入记录中(详见4.5)。

通信引出端所接的线对少于4对时,应专门加以标记。

对某些需使用的平衡变量器和阻抗匹配器等器件的应用系统,应将这些器件放在通信引出端之外。

在通信引出端之外,允许使用带分支的接插软线进行线对的再分配。

4.1.5.4交接间和设备间

交接间内安装有配线架、必要的有源部件和设备并提供相应的条件。

交接间宜尽量靠近电缆孔、管道或电缆竖井。

设备间是在建筑物内放置电信设备和用户应用设备的地方。

设备间内也可以安装配线架。

设备间面积通常大于交接间的面积,设计设备间时应考虑到电信设备和应用设备的特点及使用要求。

4.1.5.5引入设备

建筑群主干电缆、光缆,公用网和专用网电缆、光缆(包括天线馈线)进入建筑物时,都应有引入设备。

这些电缆、光缆在引入设备处或其他适当位置终端,并转换为室内电缆、光缆。

引入设备还包括必要的保护装置。

引入设备的设计与施工应符合有关标准。

4.1.6电磁兼容性

布线本身为无源系统,不能单独进行电磁兼容性试验。

对于特定的应用系统,应符合GB9254及与该系统有关的标准。

对称电缆布线与附近可能产生高电平电磁干扰的电气设备(例如电动机、电力变压器、复印机等)之间,应保持必要的隔距。

当布线区域存在严重的电磁干扰影响时,宜采用光缆布线;当用户对电磁兼容性有较高要求时,可采用光缆进行布线,也可采用带屏蔽的对称电缆进行布线。

4.1.7接地和汇接

接地和汇接应符合GBJ79的要求。

在应用系统有特殊要求时,还宜符合有关设备制造厂的要求。

4.2常规设计导则

常规设计是一种通用设计。

按常规设计导则设计的综合布线,其链路性能会符合4.3的规定,可以支持附录B(提示的附录)中对应的各种应用系统。

在某些情况下,允许综合布线不完全按本条进行设计,但验收时应按合格试验进行。

合格试验的试验项目多于交收试验的试验项目,详见第6章。

4.2.1总则

a)综合布线中,水平布线子系统和主干布线子系统内的电缆、光缆最大长度应符合图6所示的规定。

图6电缆、光缆最大长度

(A+B+E)≤10m水平子系统中工作区电缆、工作区光缆、设备电缆、设备光缆和接插软线或跳线的总长度。

(C和D)≤20m在建筑物配线架或建筑群配线架中的接插软线或跳线。

(F和G)≤30m在建筑物配线架或建筑群配线架中的设备电缆、设备光缆:

注:

软电缆有关要求见YD/T926.2。

b)综合布线用电缆、光缆应符合YD/T926.2及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布线用连接硬件除应符合各自的产品标准外,应使构成的链路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c)工作区光缆、设备光缆的传输特性应符合水平光缆的传输特性,见YD/T926.2。

接插软线、设备电缆、工作区电缆的传输特性应符合YD/T926.2的要求。

这些电缆的衰减允许比水平电缆的衰减大50%。

d)特性阻抗为100Ω的对称电缆及连接硬件的性能分为下列4类:

3类100Ω对称电缆及其连接硬件,其传输性能支持16MHz以下的应用。

4类100Ω对称电缆及其连接硬件,其传输性能支持20MHz以下的应用。

5类100Ω对称电缆及其连接硬件,其传输性能支持100MHz以下的应用。

5e类100Ω对称电缆及其连接硬件,其传输性能支持100MHz以下的双工应用。

e)特性阻抗为150Ω的数字通信用对称电缆(以下简称150Ω电缆)及连接硬件,只有5类一种,其传输性能支持100MHz以下的应用。

f)在同一个布线链路中使用不同类别器件时,该链路的传输性能由最低类别的器件决定。

g)在一个布线链路中,不应混用标称特性阻抗不同的电缆,也不能混用光纤芯径不同的光缆。

在布线系统中,不应有桥接接头。

4.2.2水平布线

4.2.2.1布线长度

水平布线永久链路的长度应不大于90m,与传输媒介的型式无关(见图7),这是楼层配线架上的电缆、光缆机械终端到工作区通信引出端之间的电缆、光缆长度。

在确定水平信道的最大长度中的软电缆、软光缆长度限制时,取决于选用交接或选用互连方式。

图7示出对软电缆、软光缆最大长度具有不同要求的水平信道实施的例子。

图7a对称电缆水平布线(采用交接方式)

图7b对称电缆水平布线(采用互连方式)

图7c光缆布线(采用互连方式)

C——连接器(即插头与插座或配对的光连接器)S——光纤熔接接头

注:

1所有长度均为机械长度。

2关于软电缆的进一步信息见YD/T926.2附录A。

图7水平信道实施的例子

在图7a中,工作区电缆、设备电缆和配线电缆的最大总长度9m,是考虑到软电缆比水平布线的衰减大50%,而且楼层配线架上有一次交接。

在图7b中,工作区电缆和设备电缆的最大总长度10m,也是考虑到软电缆比水平布线的衰减大50%,而楼层配线架上有一个互连。

在这两种对称电缆的情况下,转接点是可选件。

要求水平布线的特性不得由于包含了转接点而下降。

对于光纤的方案示于图7c。

按照YD/T926.3,允许在水平布线的两端各有一个光纤接头;

对配线电缆和其他软电缆的要求参见YD/T926.2的附录A。

在所有情况卜,建议设备电缆要符合或优于配线电缆的要求。

包含多个工作区的较大房间,如设置有非永久性连接的转接点,在转接点处允许用工作区电缆直接连接到终端设备。

这种转接点到楼层配线架的电缆长度不应短于15m,而整个水平电缆最长90m的传输特性仍应保持不变。

4.2.2.2水平电缆、水平光缆型式选择

a)推荐采用的电缆、光缆型式为:

—100Ω对称电缆

—62.5/125μm多模光缆(光纤为GB/T12357规定的A1b类)

b)允许采用的电缆、光缆型式为:

—50/125μm多模光缆(光纤为GB/T12357规定的A1a类)

—单模光缆(光纤为GB/T9771.1规定的B1.1类)

—150Ω对称电缆

采用对称电缆时,根据需要可选用非屏蔽电缆或屏蔽电缆:

4.2.2.3通信引出端配置

每个工作区中一般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通信引出端,其配置如下:

a)至少有一个通信引出端应由4对100Ω5类或5e类对称电缆支持。

b)其他的通信引出端应由符合YD/T926.2的100Ω或150Ω对称电缆或光缆来支持。

注:

与上述每种电缆、光缆对应的通信引出端的要求应符合YD/T926.3。

典型的水平布线和工作区布线见图8。

图8常用的水平布线和工作区布线

4.2.3主干布线

4.2.3.1物理拓扑

为便于综合布线系统的路由管理,主干电缆、主干光缆布线的交接不应多于两次。

从楼层配线架到建筑群配线架间只应通过一个配线架,即建筑物配线架。

当综合布线系统只用一级主干布线进行配线时,放置主干布线配线架的交接间可以并入设备间。

图9主干星型拓扑

4.2.3.2主干电缆、光缆型式选择

本部分规定了4种传输媒介;在一个主干布线子系统中可以采用这4种传输媒介的一种或几种,这4种传输媒介是:

单模光缆;

多模光缆;

100Ω对称电缆(推荐采用);

150Ω对称电缆。

采用对称电缆时作主干布线时,根据需要可选用非屏蔽电缆或屏蔽电缆。

4.2.3.3主干布线距离

4.2.3.3.1楼层配线架到建筑物/建筑群配线架

楼层配线架到建筑物/建筑群配线架的主干布线的最大距离如图10所示,即建筑群配线架(CD)到楼层配线架(FD)间的距离不应超过2000m。

建筑物配线架(BD)到楼层配线架(FD)的距离不应超过500m。

当超出上述距离时,可以分区进行布线,使每区的主干布线满足本条规定的距离要求。

注:

这里规定的最大距离并不适用于传输媒介和应用系统的任意组合。

在选择传输媒介前,建议查阅有关应用系统标准并与设备厂商和系统供应方联系。

同时参见表2。

图10主干布线最大距离

当采用单模光缆布线时,建筑群配线架到楼层配线架的最大距离可以延伸到3000m,虽然单模光纤可能允许端到端距离直到60km,但更长的距离已不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当采用对称电缆作主干布线时,对于高速率系统的应用,长度不宜超过4.2.2.1对水平距离的规定。

否则宜选用单模或多模光缆。

在建筑群配线架和建筑物配线架中,接插软线和跳线长度不宜超过20m,超过20m的长度应从允许的主干布线最大长度中扣除。

4.2.3.3.2延伸业务

延伸业务(如,通过天线接收)可能从远离配线架的地方进入建筑群或建筑物。

这些延伸业务引入点到连接这些业务的配线架间的距离,应包括在主干布线的距离之内。

如果有延伸业务接口,与延伸业务接口位置有关的特殊要求也会影响这个距离。

应记录所用媒介的型号和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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