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6336692 上传时间:2023-07-12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0.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6页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docx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

技术开发合同免税政策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现就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项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三、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单独计算技术转让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企业发生技术转让,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

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技术转让合同;

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1.技术出口合同;

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本通知自201X年1月1日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4.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

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二、本通知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审批。

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进行审查。

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本通知自201X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X〕37号】附件3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1.技术转让,是指转让者将其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偿转让他人的行为;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审批程序。

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试点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国家税务局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X年第62号】

为加强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技术转让收入计算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可以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是指转让方为使受让方掌握所转让的技术投入使用、实现产业化而提供的必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产生的收入,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与该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与该技术转让项目收入一并收取价款。

二、本公告自201X年11月1日起施行。

此前已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相关业务,不作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201X年10月21日

分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附送: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填写说明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中介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

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2.;

3.

4.。

第三条乙方应按以下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2.;

3.

4.。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五条甲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其中:

(1);

(2);

(3);

(4)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4)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六条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的方式使用。

甲方有权以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

3.;

4.。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

;

3.;

4.。

乙方可以转让研究开发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

第九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的方式认定。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按以下列标准和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发生第三个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犯的,乙方应当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

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和使用权:

(2)技术秘密和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方法:

双方以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5.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6.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十一条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属,由(甲、乙、双)方享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

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享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二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的,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双方确定:

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二十六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

2.可行性论证报告:

;

3.技术评价报告:

;

4.技术标准和规范:

;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

6.其他:

第二十七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X年X月X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X年X月X日

中介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201X年X月X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材料:

(1)

(2)

(3)

3.合同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交易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技术交易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