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总工程师工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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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总工程师工作指南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总工程师工作指南
设计总工程师工作指南
(A版)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
总工程师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
目 录
前言……………………………………………………………………
(1)
1设总职责…………………………………………………………(3)
2设计阶段划分和各阶段的主要任务…………………………(5)
3基本资料收集…………………………………………………(8)
4生产计划制定…………………………………………………(9)
5勘测设计大纲编制………………………………………………(10)
6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项目大纲………………………(14)
7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项目大纲…………………………(53)
8可行性研究阶段以后的设总工作……………………………(94)
9技术设计报告目次建议………………………………………(96)
10工程竣工验收设计报告内容提要……………………………(125)
11常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行业规程规范…………………(129)
前言
根据蔡绍宽院长和张宗亮总工程师的指示,科技质量管理部组织安排了本指南的编写,希望它能对进一步规范我院设总工作程序,进而提高勘测设计质量、加快工作进程有所裨益。
①本指南仅提供基本模式和思路,由于各工程情况差异很大,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设计总工程师(简称设总,下同)应根据工程项目的阶段、工作范围、内容和深度,编制设计大纲,各专业工作大纲应与设计大纲相协调。
本指南由咨询公司专家牵头编写,由姚群钦主编,黄家森执笔,并征求了部分老专家的意见,其中特别是黄伟、吴谦、屈定伸、姬书惠、洪祖兰、张树全、唐定远、陈宏友、吴次光、王嘉惠等同志更给了许多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本《指南》经2005年5月21日由张宗亮总工主持的总工工作会讨论、修改、定稿后印发,作为我院设总工作的参考性文件。
②本工作指南未包括工程招标设计报告编制和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本手册主要针对中型工程项目编制,对小型工程可适当简化,而对大型工程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适当加深。
本《指南》不包括河流规划设总。
③本《指南》编制中,参阅和应用了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发布的《作业文件》和《质量手册》;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标准化信息网的有关《范本》;颜震威同志编写的预可研阶段、可行性阶段、技术设计阶段的《大纲》和《目次》;何木章论文《不同设计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深度及工程地质勘察在纲目录探讨》及院近期完成的部分预可研、可研、技术设计报告大纲和说明书,特致以敬意
编者
2005年5月
1设总职责
按院现行作业文件(KHIDI-ZW-2003)的规定,设计总工程师是工程项目设计的实际组织者和各专业技术协调平衡的主要领导者,在院长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主持编制工程项目的勘测、设计、科研、试验的总体计划、设计大纲、逐年分项实施计划相应的任务书、施工图交付计划。
负责编制或组织编制工程项目质量计划。
(2)根据工程项目大纲要求,组织各有关专业编写专业设计大纲。
(3)会同计划经营处安排各专业的年度计划,协助计划经营处对外签订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经济协议和合同。
(4)确定本工程项目的主要设计原则、方案及技术经济数据,提出工程设计文件、设计产品的要求;制定项目设计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和质量改进原则。
(5)协调工程项目有关各专业间的工作进度,审查各专业间相互提供的主要资料、数据和成果。
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计划任务的完成。
(6)按照《产品校审制度》规定,会同有关专业负责人核定有关工程项目的一、二级产品,并负责组织审查工程项目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重点审查枢纽布置、方案比选、协调各专业间组织和技术接口,主持解决专业间技术矛盾和技术问题。
在各生产部门的设总还应根据所在部门的要求审查本工程专业的三级产品。
(7)对本工程项目的一、二级设计产品质量负主要责任,对其主要技术数据、结论和概算等负主要技术经济责任,若发生设计产品质量事故时,按《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时进行处理。
(8)受院长、总工程师委托,工程开工后按《现场设代处(组)工作管理规定》领导现场设代工作。
配合检查施工图交付情况,及时向院总工程师汇报工程设计和施工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9)负责组织编写本工程项目的技术文件、定期工程进展报告和技术总结,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负责组织、指导本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投产后组织必要的回访,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设计水平。
(10)积极收集、了解和掌握与本工程有关的国内外技术信息和技术水平,以指导设计工作。
(11)参加工程项目的产品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
会同科技质量管理部做好工程有关的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
(12)向总工程师汇报有关技术部门及人员完成计划任务的情况,
(13)工程项目设计副总工程师协助设总分担部分工作,并承担所分担工作的相应职责。
每位设总应具有以下基本素质:
(1)对工作高度负责,研究和处理问题要有全局观念,既要从大处着眼,又要从小处着手。
(2)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有较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对本专业有较深造诣,对相关专业能有所了解。
(4)有较强的技术、经济观念。
2设计阶段划分和各阶段的主要任务
2.1设计阶段划分
按照我国基建管理制度,水电站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一般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属于前期工作阶段,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属于建设阶段工作。
2.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2.2.1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已批准的江河综合利用规划或河流(河段)水电规划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在没有规划或与规划开发方案不符的情况下做前期工作。
2.2.2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成果应提交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对影响项目是为成立的重大问题、工程总体规模、重要的外部条件和基础资料等需作重点研究,并要有较明确的结论,不要求对一般性技术问题和技术参数进行多方案比较优选。
2.2.3按照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206-2005)执行。
2.2.4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基本明确综合利用要求,确定本工程开发任务。
(2)基本确定主要水文参数和成果。
(3)评价本工程的区域构造稳定性;初步查明并分析各比较坝(闸)址和厂址的主要地质条件,对影响工程的重大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
(4)初步比较,推荐代表性坝(闸)址和厂址。
(5)初选正常蓄水位、装机容量;初拟其它特征水位、机组额定水头等参数和水库运行方式。
(6)基本确定工程等别和主要建筑物级别。
经初步比较,推荐代表性坝(闸)线和枢纽布置方案,以及主要建筑物型式及控制尺寸。
(7)初步比较拟定机组机型、电气主接线及其它主要机电设备和布置。
(8)初步比较拟定主要建筑物的金属结构、起闭机及过坝设备的规模、型式和布置。
(9)初选对外交通方案,初步比较拟定导流方式和主体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和施工总体布置,提出控制性工期。
(10)初拟建设征地范围,初步调查建设征地实物指标,提出移民安置和专业项目复建初步规划,估算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
(11)初步评价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从环境角度初步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12)提出主要的建筑安装工程量和设备数量,初估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的范围和数量,估算工程投资。
(13)论证工程效益,分析主要经济评价指标,初步评价工程的经济合理性和财务可行性。
(14)综合工程技术经济条件,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2.3可行性研究阶段
2.3.1可行性研究原则上在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按有关规程、规范进行编制。
2.3.2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成果,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对不同类型的工程应根据工程任务的特点,其工作内容和深度应有所取舍和侧重。
特别重要的大型水电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和深度,可由主管部门提出补充要求;条件简单的大、中型工程可以适当简化。
2.3.3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现仍执行电力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但应根据现行政策和法规作适当调整。
2.3.4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复核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确定工程规模,选定水位、流量、水头等特征值,明确运行要求。
(2)复核水位成果。
(3)复核区域构造稳定,查明水库地质和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
(4)复核工程的等级和设计标准,选定坝址,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的轴线、线路、结构型式和布置、控制尺寸、高程和工程数量。
(5)确定电厂装机容量,选定机组机型、单机容量、单机流量及台数,确定接入电力系统的方式、电气主接线和输电方式及主要机电设备的选型和布置,选定开关站(变电站、换流站)的型式,确定建筑物的闸门和启闭机等的的型式和布置。
(6)提出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
(7)选定对外交通方案、施工导流方式、施工总布置和总进度、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法及主要施工设备,提出天然(人工)建筑材料、劳动力、供水和供电的需要量及其来源。
(8)确定水库淹没、工程占地的范围,核实水库淹没实物指标及工程占地范围的实物指标,提出水库淹没处理、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概算。
(9)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设计。
(10)拟定水电工程的管理机构,提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以及主要管理设施。
(11)在预可研评价报告基础上,提出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方案和主要措施。
(12)编制可行性设计概算。
(13)复核经济评价。
(14)受业主另行委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大纲》、《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单独报审。
3基本资料收集
3.1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水电站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206-2005)
(2)河流规划报告及图件。
(3)有关地形、地质报告及图件。
(4)河流规划报告审查文件。
(5)规划阶段试验研究报告。
(6)其它有关资料。
3.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1)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
(2)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件。
(3)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文件。
(4)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试验研究报告。
3.3技术设计及招标设计阶段
(1)×××水电站工程招标设计编制规程(DL/T5212-2005)。
(2)水电站规程规范(根据工程需要列出)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文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试验研究报告
4生产计划制定
4.1总体计划编制
各设计阶段总体计划应根据院下达的“勘测设计任务通知书”负责组织编制“勘测设计总体进度计划”。
项目的“勘测设计总体进度计划”应在收到“勘测设计任务通知书”后30天内编制完成,主要反映控制性进度和各专业之间的相互协作关系,经设计分院会签、计划经营部审查、核定、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对总体计划的目标和工序管理应制订框图。
4.2年度计划编制
设总应于每年年底根据该项目“勘测设计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提出项目次年的“年度勘测设计进度计划”,明确当年详细的产品名称和工作进度,上下序互提资料时间等内容,经设计分院会签、计划经营部审查、核定、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4.3项目勘测设计工作大纲的编制
设总应根据“勘测设计科研试验任务通告书”中明确的阶段深度及相应的报告编制规程、规范要求、组织编制勘测设计工作大纲,经设计分院会签、计划经营部审查、院主管副总工核定、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4勘测科研试验任务书的编制
根据项目“勘测设计总体进度计划”和“年度勘测设计进度计划”要求和项目勘测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设总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编制科研试验任务书,明确科研试验工作和要求。
科研试验任务书经设计分院会签、计划经营处审查、院分管副总工核定、总工程师审定、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4.5生产计划执行
(1)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设总应会同计划经营处、各设计分院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并协调好各专业间及上、下序专业的衔接与配合工作。
(2)设总会同计划经营处根据“年度勘测设计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出现重大问题时,由分管院领导或总工召开生产协调会解决,以保证生产任务按计划、质量目标完成。
5勘测设计科研工作大纲编制
勘测设计大纲分为勘测设计工作大纲及相应的专业大纲。
设计总工程师是勘测设计工作大纲(简称项目大纲)编制的责任人。
专业负责人或设计副总工程师是勘测设计专业大纲(简称专业大纲)编制的责任人。
设计总工程师应对勘测设计专业大纲进行协调。
5.1大纲编制原则
1、院管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工程大纲和专业大纲,部门管理的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2、技术条件比较简单的小型工程或周期较长的单项专业项目大纲可以与专业大纲合并编制。
3、外委项目由委托单位根据项目大纲要求编制相应的外委项目工作大纲。
4、大纲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符合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规程、规范的有效版本,尽可能利用和参照行业推广的大纲范本。
5、大纲的编制必须符合“勘测设计科研试验任务通知书”所规定的设计阶段。
6、大纲必须执行《产品校审制度》,没有编制大纲的项目不得开展下序工作。
7、经审批的项目大纲原则上不得更改,专业大纲要根据客观的变化及工作的深入给予及时的修改,但须符合审批程序。
5.2勘测设计科研大纲的编制
设计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工程工作大纲,并须相关部门业务主管会签认可。
工作大纲编制主要内容为:
(1)工程概况、勘测设计任务要求、原有工作及资料简况、上级对前阶段工作成果的审批意见及业主对下阶段工作的指示要求等。
(2)设计阶段的工作总体设想和意图、对勘测设计试验各专业的工作途径、方法、内容及深度等的要求。
(3)工程等级、设计标准和必须的基本资料。
(4)可能的技术比较方案及方案选定的原则。
(5)工程主要特点、技术难点和核心技术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主要措施、途径。
(6)采用先进技术、关键技术的攻关与科研试验。
(7)进度计划安排、工作量、人员组织、设计接口及适用每个设计阶段的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时机的安排等。
(7)成果整理、文件编写及归档要求。
5.3专业大纲的编制
根据工程工作大纲对本专业的要求,编制本专业的大纲。
专业大纲可分为勘测大纲、设计大纲、试验大纲三类。
5.3.1 勘测大纲主要内容
(1)工程工作大纲对本专业要求概述。
(2)勘测现场自然条件及已有勘测资料简况。
(3)勘测内容、工作深度、勘测方法及技术方案。
(4)遵循的规程规范。
(5)勘测设备的配备及材料要求。
(6)专业配合及上下序专业关系。
(7)全过程主要管理点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8)工作计划包括工作量、人员组织。
提供单项成果、中间成果、专业总完成时间及评审时间要求。
(9)成果整理、文件编写及归档要求。
5.3.2设计大纲主要内容
(1)工程工作大纲对本专业要求概述。
(2)基本资料及遵循的规程规范
(3)工程等级、洪水标准、设计水平年等重要参数。
(4)可能的设计(计算)方案及工作深度。
(5)计算分析软件选用、计算公式、安全系数等。
(6)全过程主要管理点、专业配合及上下序专业关系。
(7)工作计划,包括工作量、人员组织、专业互相提供资料内容、专业总完成时间及评审、验证和确认的时间要求。
(8)成果整理、文件编写及归档要求。
5.3.3试验大纲主要内容
(1)试验任务书要求概述。
(2)基本资料及遵循的规程规范。
(3)试验工作的内容、方案、方法、步骤。
(4)需要的仪器、设备、材料等。
(5)工作计划,包括工作量、人员组织、提供中间成果、专业总完成时间要求。
(6)全过程管理点、专业配合及上下序专业关系。
(7)成果整理、文件编写及归档要求。
6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科研大纲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项目大纲是工程设计的必要内容。
本大纲依据原电力工业部以[1993]567号文颁布的《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暂行规定(试行)》,并补充了《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DL/T5206-2005)若干内容。
同时参考了水利部水规计[1996]608号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
项目大纲由设计总工程师执笔,各专业会签,总工程师审定后执行。
6.1工程概况
勘测设计大纲概况一般应包括预可研工作依据、目的、任务,工程概况、交通条件等,并简述工程区地形地质条件、工作条件、方法和计划工作量、进度、质量要求,预算及成果等。
6.2设计依据
6.2.1上级指示及规划报告的审查意见或有关结论。
6.2.2与业主签定的勘测设计合同。
6.2.3计划经营部下达的工程项目计划任务书。
6.2.4主要相关的规程、规范、规定。
GB50201-1994防洪标准
GB50287-1999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DL/T5015-1996水利水电工程动能设计规范
DL/T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
DL5073-2000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DL/T5105-1999水电工程水利计算规范
DL/T5114-200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导流设计导则
DL5180-2003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
SL278-2002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程
SL303-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SL44-1993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SL45-1992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6.3工程规模、标准及工程方案比较初步设想
6.3.1电站规模(根据规划报告初拟的装机容量、壅水高度及水库库容)
6.3.2工程等别及主要建筑物级别[按防洪标准(GB50201-94)和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DL5180-2003)]。
6.3.3洪水标准:
按[GB50201-94和DL5180-2003]。
6.3.4工程方案比较初歩设想。
由设总组织技术骨干现场踏勘后,由总工(或分管院长)主持召集专家或技术骨干进行讨论,一般初拟两个以上坝址,每个坝址和初拟代表坝型。
6.4测绘专业
6.4.1由设总组织编写测绘任务书,确定测绘范围及纵横剖面时要商水工、地质、施工、水文、泥沙、水库等专业意见。
6.4.2水库区:
1∶5000~1∶25000地形图(航测图)
(确定库容曲线时应有纵、横剖面施测成果核定)。
6.4.3坝址:
1∶2000~1∶5000
6.4.4枢纽工程:
一般1∶500~1∶2000及必要的纵、横剖面图;而坝址、输水线路、涵管、进出口、调压井、压力管道和厂房的建筑物布置范围施测1∶500~1∶2000地形图;一般测纵、横剖面,必要时测1∶5000~1∶10000条带地形图;有特殊测量要求由相应专业提出要求。
6.4.5天然料场、施工场地1∶1000~1∶5000地形图,
6.4.6铁路、公路、渠道、隧洞等带状地形1∶2000~1∶10000
6.5地质专业
6.5.1地质勘察的目的与内容
6.5.1.1地质勘察的目的
工程地质勘察的目的是在江河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或河流(河段)水电规划的基础上经初步比较推荐代表性坝(闸)址,并应对推荐代表性坝(闸)址、厂址、基本坝型和代表性枢纽布置方案、引水线路进行工程地质论证,提供有关工程地质资料。
6.5.1.2工程地质勘察内容:
●进行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并对工程场地构造稳定性和地震安全性做出评价。
●初步查明水库区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影响方案成立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
●初步查明坝(闸)址、引水线路、厂址和溢洪设施等建筑物场地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并对影响方案成立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和代表性坝址的代表性枢纽布置方案的主要工程地质条件作出初步评价。
●对代表性坝型所需主要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初查,对其余天然建筑材料进行普查。
6.5.2区域构造稳定性
6.5.2.1区域构造稳定性研究应包括下列内容:
●区域构造背景研究;
●活动性断裂及活动性质判定;
●地震安全性评价;
●水库诱发地震的潜在危险性初步预测。
6.5.2.2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应符合下列要求:
●搜集研究坝址周围不小于150km半径的范围内的地层岩性,表层和深部构造、区域性活动性断裂、现代构造应力场、重磁异常、第四系火山活动情况及地震活动性等资料,进行Ⅱ、Ⅲ级大地构造单元和地震区划分,并分析其稳定性。
●查明坝址周围20km~40km范围内的区域性断裂、断裂活动性及其活动性质。
●当工程场区区域构造条件复杂时,应进行坝址周围8km范围内的坝区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判定对坝址有影响的构造活动性断层。
●在区域构造背景研究和近场区构造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区域综合构造地质和震中分布图,编图范围至少应包括Ⅱ、Ⅲ级大地构造单元及其邻近地区,编图比例尺为:
1:
100000~1:
200000;专门性构造地质测绘比例尺宜选用1:
25000~1:
100000。
6.5.2.3活动性断层及活动性质判定内容应包括活动性断层的识别、活动年龄、构造活动性质、现今活动强度和最大位移量等的判定。
6.5.2.4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应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和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按下列规定进行:
●坝高大于200m或库容大于100亿m3的大
(1)型工程或地震基本烈度为七度及以上地区的坝高大于150m的大
(1)型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库区及其它大型工程可按现行《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地震动参数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
对地震基本烈度为七度及以上地区的坝高为100m~150m的工程,当历史地震资料较少时,宜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各地方政府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有特殊要求的,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应包括工程使用期限内,不同超越概率水平下,坝址基岩地震峰値水平加速度及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以及合成基岩地震动时程。
6.5.2.5水库诱发地震潜在危险性初步预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库诱发地震潜在危险性初步预测应包括可能诱发地震的地段及各地段可能发生的诱发地震的类型、震级上限和烈度。
●水库诱发地震的可能发震地段,可根据库区的地质环境、地应力状态、孕震构造、附近岩体的导水性、可溶岩分布及喀斯特发育情况、发震机理初步判定。
●水库诱发地震的强度可根据发震断裂的长度、喀斯特发育程度、已有震例的类比或参照区域地震活动水平进行初步估计。
6.5.3水库工程地质勘察
6.5.3.1水库工程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了解水库的基本地质条件,初步分析水库可能存在的重大工程地质问题;
●初步查明水库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可能的渗漏地段和渗漏类型;
●初步查明库岸稳定条件,初步评价对工程的影响以及对重要城镇、居民区的可能影响;
●了解库区浸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