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三方合作协议合同样本实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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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三方合作协议合同样本实用版

个人三方合作协议合同样本(实用版)

Sampleofindividualtripartitecooperationagreement(practicalversion)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三方合作协议合同样本(实用版)

前言: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乙方:

身份证: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电话:

三方拟共同投资合作的项目及主要经营地位于:

(店铺)甲乙丙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精神共同经营:

并挂靠甲方的名义,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经营三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

一、甲乙丙三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分别投资:

1.甲方出资为占整体股份%,

2.乙方出资为元整,占整体股份%,

3.丙方出资为元整,占整体股份%。

总资产应于年月日交齐汇入公司账户。

合伙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

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或按比例协商分配。

(注:

股份计算公式:

个人投入资产/总资产x100%=个人股份比)

二、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间,需同习协力,风雨同舟,不谋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

甲乙丙三方如果以营

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需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三、门店成立后,甲乙丙三方不得在没有得到另外两方同意后挪用资金或其它公共财务,接待费用及财务申请需合情合理并以发票报账。

在合作期间有任何问题,需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不得回避。

四、在合作期间,甲方管理和现金,乙、丙方管理整体的运转。

三方都有权参加整体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门店运营情况。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双方均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五、整体开始运营后,甲方负责每月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日结,以出资金额为依据,三方按33.33%比例平均分配。

盈利三方股份成%%%

(注:

盈利分配计算公式=收益总额x个人股份比)

六、债务承担:

合作债务以合作财产偿还,实行债务共担原则。

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则以资产投入比例为依据平均承担。

(注: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

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两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七、入伙:

①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②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③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八、退股:

1.自愿退股。

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合作人可以退股: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股;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注: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股,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

合作人擅自退股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股。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股: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3除名退股。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注: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股。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股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股人按退股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九、出资的转让:

不允许合作人擅自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特殊情况,经其他合伙人协商后方可执行。

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转让,第四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十、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的活动。

(二)禁止三方中的任何单独一方以合伙公司的名义进行担保、抵押等行为。

(三)重大投资决策,必须经三方协商,达成共识方可执行,否则一律禁止。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

企业利益的活动。

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五)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六)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十二、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股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十三、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十四、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张成磊或委托第四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日常支出;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

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十五、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个工作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股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股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股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十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诉。

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本协议到期后,三方均为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合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已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投资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两方。

十七、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

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六)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门店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十八、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公章)

三方合伙协议范本

甲方: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是以公司出资)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丙方:

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决定由三方以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方式经营厂。

经三方友好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企业预先核名名称:

主要经营地:

第二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投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投资总额的%;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投资总额的%;

(二)三方以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企业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五条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及税务

一)合伙企业的税后利润及亏损,按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

(二)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合伙人应按出资比例承担,如合伙人的清偿金额超过其应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三)合伙企业的税后利润和亏损每年12月31日结算一次,第二年第一季结清,并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

2、提取作为合伙企业流动资金,进入公账。

3、按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支付股利。

(四)合伙企业依法缴纳税费。

合伙人依法从合伙企业取得的股利,各自承担及申报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违反

(二)退伙第1条,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2.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经三方协商决定,由_______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_______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为合伙企业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企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依照本协议约定对争议事项表决作出决议。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八条一般及重大表决事务

(一)无论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表决权,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对一般事务采用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二)下列重大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表决通过,并书面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

2、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

3、购买、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

4、以合伙企业名义为其他人提供担保;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6、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除上述事务以外为一般事务,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伙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者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在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或委托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所欠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合伙企业对外债务;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同期人民银行短期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如果逾期____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合伙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合伙合作经营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

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甲乙丙三方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体闲食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企业名称待定;经营场所以店面租赁地址为准;合伙经营范围:

零拾壹派休闲食品系列、马大姐品牌糖果系列、其他配套食品系列、婚庆配套产品系列等。

第二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伍年,自2015年10月11日起,至2019年10月10日止。

第三条出资方式

1、甲方:

出资额为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

出资额为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

出资额为万元,以人民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比例为约定出资额的%,于20xx年月日以前交齐;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工作日内缴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合伙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叁方合伙注册公司、经营部或项目组,共同出资经营叁方共同商定经营的其他品牌系列,为商超、终端渠道、门店、企事业单位等渠道提供产品供应与经营协作服务,公司经营费用包括产品进货费用、门店租金、物业管理费、商超费、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涉及公务经营的开销,从合伙项目实报实销。

2、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盈余分配

1、合伙叁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决策程序遵循协商一致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七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进货款等)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合伙人的职责

1、拟定合伙人之间分工任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约定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6、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体经营负责人理出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合伙各方有权互相查阅账簿。

8、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9、合伙人互相监督执行不同分工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10、被委托执行某项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全体合伙人可撤消该委托;

11、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条项目事务的决定

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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