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德育讲座九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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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德育讲座九讲

高二、一级部德育讲座

(第二讲人的一生应该有所作为)

宇宙世界是无始无终的。

在这何止几亿亿年的宇宙世界存在过程中,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过程只有几十年,至多一百年,实在是太短暂了!

而且我们只能相信,尽管人生如此短暂,但人唯一只有此一生,只有今生今世,而不能相信(确信)还有来生来世(人们只能信仰有来生来世)。

所以,人们应该十万分珍惜(而不是十分珍惜)这唯一的一生,让这一生过得满足、满意,让这一生大有作为,甚至让这一生功业辉煌,留芳百世;至少要让这一生有所作为,使这一生过得有意义、无遗憾。

人的一生应该有所作为,或大有作为,或小有作为,而不能无所作为。

那么何谓“作为”呢?

“作为”就是做出有益于众人(含个人在内)的事情来,或曰做出有益于社会(含个人在内)的事情来--这就是人生观的问题,也是道德观问题--做人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的问题。

这就是说,做人要做一个有所作为的人,即做人要做一个能为社会众人做有益事情的人,而不能做对社会众人有害事情的人--这是我们做人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

例如:

人们都想挣钱发财,这当然是有所作为的首要表现。

但你只能通过为他人为社会做出有益的事去挣钱。

自古道: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说的就是挣钱要符合道德,而道德的最低标准则是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有所作为除了表现在经济上如经商办企业,而且表现在科学、教育、卫生、文化艺术上,同时还表现在政治、军事等领域。

在所有领域内为社会众人(含自己在内)做有益的事,都叫做有所作为。

从广义上说,社会上的三百六十行都是为社会众人做有益的事,都是有所作为,但其中作为的大小也有三百六十个等级。

怎样才能做到有所作为?

首先要有远大的理想,或者说要有远大的目标,或者说要立志。

社会上有三百六十行就是有三百六十个目标,或者说有三百六十个等级,就看你要进入、要就位于哪一个等级。

只有十分珍惜人生的人才会去树立远大的理想、远大的目标,才会去攀登较高的层级。

因为人生既短暂且难得,所以要十万分珍惜此生,使此生有所作为、大有作为。

你想要大有作为,就要树立远大理想,理想越大目标越大,动力则越大。

人生没有理想,人生就没有方向,就没有动力。

人生的理想、目标因人而异,因世而异,无非就是发财、做官、成名、成家.其本质是为社会作贡献。

具体说,有的人想成为企业家,有的人想成为文学家,有的人想成为艺术家,有的人想成为自然科学家,有的人想成为社会科学家,有的人想成为政治家,有的人想成为军事家等等,尽管理想不同,但最终目的都是为社会众人作贡献,从而取得了社会众人给予的报酬、回报——利益(含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

有了理想目标之后,还要进行艰苦奋斗去实现理想目标;不想经过艰苦奋斗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理想目标。

只有理想而不经过艰苦奋斗,这种理想就是空想、幻想,是不会有所作为的。

事实上,人们树立理想目标是比较容易做到的,而艰苦奋斗却是难以做到的。

例如:

有些人想挣大钱、发大财,但怕苦怕累不想去做艰苦的工作,不想去进行艰苦的劳动,是绝对不可能实现其理想的。

有些人想成为作家、艺术家,却不去勤学苦练,不去广修博采,是不可能实现其理想的。

有些学生想取得好成绩,却不肯刻苦学习,上课不专心听讲,作业马虎应付,是不可能有好成绩的。

所以人们要有所作为,最关健最大量付出的是要艰苦奋斗,要有吃苦精神,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奋斗,否则你将无所作为。

总之,人生的作为、成功,取决于两大因素:

一是要有理想目标,二是要有吃苦精神。

在一般情况下,人们的理想目标越大,吃苦精神越大,其作为就越大,其成功就越大。

当然还会有个别、特殊的意外情况例外。

(第三讲自由与纪律)

人类是从动物进化来的,是从自然界进化到社会界。

人类在动物界时,是处于完全自由即自然的自由活动状态。

由于人类具有了意识活动的能力,才进入了社会界。

人类进入社会界以后,人与人之间发生了有意识的联系,于是人类能够联合起来进行集体活动。

由于人类是进行集体活动的,所以就不能完全按照个人的意志进行完全自由的活动。

如果这样就会处于弱肉强食、为所欲为、互相侵害的混乱状态,其结果必然是对所有的人都没有好处,必然使所有的人都时时处于可能被侵害的不自由状态。

而人类有意识的集体活动,则会通过协商,产生出“共同活动的办法”,从而避免了动物界或半人类半动物时期的那种个人单独自由活动(自然活动)所产生的不良状态,这样才能使人类得到真正的自由--超自然的自由。

人类在集体活动中所产生的“共同活动的办法”就是人类社会的道德、纪律、法律。

人类只有通过运用各种“道德、纪律、法律”来约束所有的人,使所有的人不能为所欲为,这样才能更有利于所有的人的生存,也就是使所有的人都能得到真正的自由--这是从人类社会的起源上去认识自由与纪律的关系,特别是认识纪律对于人类得到真正自由(超自然自由)的作用。

随着人类意识活动能力的发展即文化的发展,人类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人类社会的道德、纪律、法律在人类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个人的自然的自由即动物本能的自由,是一定要受到社会(集体)的道德、纪律、法律的约束的。

我们需要的不是动物界那种自然的自由,而是需要社会界那种超自然的自由,即有约束的自由或曰有纪律的自由。

例如:

人们都需要有行走的自由或曰交通的自由。

但是如果没有交通规则的约束,你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你的车子想怎么开就怎么开,所有的人都像你这样--完全的自由,其结果必然造成交通混乱事故频繁,其结果是使所有的人(包括你在内)都得不到真正的自由,得不到好处,而只能得到害处。

又如学校是教学的场所,学校纪律(规章制度)是对全校所有的人的约束;只有这种约束才能保证学生学得好,才能保证老师教得好。

具体地说,所有的纪律都是通过约束你的行为和他人的行为,从而保护你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使你和他人都能够在整个集体活动中得到真正的自由和快乐,否则就会使你和他人时时处处受到他人的侵害,时时处处感到痛苦。

所以违反纪律就是侵害他人的利益,同时也是侵害你自己的利益。

如果你所违反的纪律仅仅是涉及到侵害你自己的利益,这并不是最严重的违纪;最严重的违纪是你所违反的纪律涉及到侵害他人的利益。

例如:

在课堂上你睡觉、看其他书,这种违纪行为只是侵害了你自己的利益;如果你在课堂上讲话,则是既侵害了你自己的利益,更侵害了他人的利益。

所以,侵害他人利益的违纪行为是最严重的违纪行为--因为这是属于“损害他人利益”的不道德行为--因为道德的最低标准是不损害他人利益。

明白了上述关于自由与纪律关系的道理,就要在实际行动中去遵守纪律。

遵守纪律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迫遵守纪律--只是认为违反了纪律就会受到处罚,因害怕处罚而被迫控制自己,被迫去遵守纪律,一旦外界的压迫力量消除,他也就不会去遵守纪律。

还有一种是自觉遵守纪律--能认识到纪律是为了保护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的利益,是为了保证所有人都能达到成功的目的,都能得到真正的自由和快乐;决不能把你个人的自由和快乐建立在损害他人的自由和快乐的基础上。

所以能够自觉地按照纪律的要求去控制、抑制自己的意志和行为,自觉地、自愿地去遵守纪律。

这样你就会在遵守纪律的过程中不会感觉到被迫和不自由,而会感觉到真正的自由和快乐--因为纪律使你达到成功的目的;没有纪律、不遵守纪律,你就不会获得成功。

(第四讲真正的自尊心是什么)

自尊心,顾名思义就是自己对自己的一种尊重、一种尊严,因此它排斥一切对自己的不尊重和一切有损自己尊严的行为。

人人都有这样的自尊心。

自尊心是属于人类的一种美德。

人类还处在动物界的时候,并不具有自尊心,因为此时人们(应为动物)并无道德意识观念,并无荣辱羞耻这种意识观念,任何“人”无意识能力去对“他人”的这些行为进行思考。

随着大脑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人类进入了意识活动的社会界以后,才产生了“道德”这种意识,其中包括“自尊心”这种意识。

自尊心是人们对自我价值的一种体现、一种肯定,亦即人们对自我尊严的一种体现、一种肯定。

具体说自尊心就是不喜欢他人对自己说出不喜欢听的话,做出不喜欢见的事;而喜欢他人对自己说出喜欢听的话,做出喜欢见的事。

因为他人说的这些自己不喜欢听的话,做的这些自己不喜欢见的事,有损于自己的尊严即名声即精神利益(而不是物质利益!

)例如:

学生不喜欢老师批评自己的缺点,而喜欢老师表扬自己的优点;工作人员不喜欢别人批评自己的工作失误而喜欢别人表扬自己的工作成绩。

人们的这种思想意识是正常的,是客观存在的,是符合人的本性--因为人的本性是爱美,美能使人的生理器官活动出现“乐”的状态--这正是人们的自尊心产生的根源。

人人都有这样的自尊心,但对于如何实现这种自尊心却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

一些人(多数人)正是由于有了这种自尊心,就会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在各方面按照社会集体的要求--体现为道德、纪律、法律的要求去做,去做好,使他人说不出自己不喜欢听的话,做不出自己不喜欢见的事,这样就从根本上维护了自己的自尊心。

也有一些人(少数人)却不是这样。

他们也有这样的自尊心,但却不是从各方面去努力做好,以此来维护自己的自尊心,而是放任自己做错事,并且在自己做了错事以后不让别人批评自己,一旦别人批评了自己就暴跳如雷,认为别人是损害了自己的自尊心。

有一句俗话说这种人是“死要脸就是死不要脸”。

其实这种人是毫无自尊心的,这种人的脸皮是很厚的;而真正有自尊心的人的脸皮是很薄的。

所以具有真正自尊心的人,是在各方面都去努力做好,不让别人说自己一个“不”字;如果有了缺点错误也会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

而那些具有错误“尊心”的人,不但放任自己做错事,而且不允许别人批评自己。

这种人实际上是不要面子(不要自尊心)却又死要面子(抵制别人的批评来“维护”自己的“自尊心”)。

所以克服错误的“自尊心”的关键在于要正确地对待别人的批评,要虚心地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

这种””不要面子却又死要面子”的错误“自尊心”是十分有害的。

特别是我们青少年还处在成长时期,特别要努力学习一些好的东西,抛弃一些坏的东西。

所以我们应该彻底抛弃错误的“自尊心”,树立积极向上的正确的真正的自尊心,使我们青少年在思想品德上更健康地成长。

(第五讲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共同构建和谐校园)

从历史的起源来说,教师和学生是一对双胞胎,他们同年同月同日来到人间--有学生就有教师,有教师必有学生。

从哲学的观点来说,教师和学生是一对矛盾,二者处于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状态。

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状态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含义:

第一、教师和学生是两个对立的不同主体--教师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学校的要求和家长的要求去管理、教育学生;而学生也要按照自己的要求、自己的意志去接受教师的管理、教育。

这样就必然使教师和学生之间出现一些不一致、不协调--这就是教师与学生这一对矛盾之中具有“对立”的一面。

第二、教师和学生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依存,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之中--学生要读书,离不开教师来教书;教师要教书,也离不开学生来读书。

这样,教师和学生之间就有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或者说教师和学生之间就有了一个共通的缘份--这就是教师与学生这两个方面相互依存的原因。

由于相互依存,所以必须相互妥协、相互调和。

第三、所以,教师和学生之间要相互转化、相互适应--老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素质水平,尽量去适应学生;学生也要根据老师的要求,尽量去适应老师,从而使师生双方取得了共识。

这种共识体现了师生双方的共同意志,从而使师生关系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这是我们构建和谐校园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老师和学生这一对矛盾中,老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起主要作用的。

所以我认为老师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正确处理师生关系:

首先,对学生要动之以情--这主要是要求老师要与学生进行思想感情上的交流,对学生要有爱心,真正从内心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子女或弟弟妹妹,从思想、学习、生活各方面关心爱护学生。

正如我校胡妙蓉老师所说的:

“只要你对学生有真心,你就会有意外的收获。

其次,对学生要晓之以理--这主要是要求老师要采取“三个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即:

批评教育与表扬鼓励相结合,以表扬鼓励为主;面上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要怎样做”的教育与“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教育相结合,以“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教育为主。

正如我校蒋彬老师所说的:

“对学生要多一点宽容,多一点鼓励,学生是懂道理的。

再次,对学生要示之以范--这主要是要求老师时时处处都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对学生进行“言教”的同时,对学生进行“身教”,身教重于言教,对学生进行示范教育,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

比如:

学生擦黑板不干净,就要给学生示范怎样擦黑板。

所谓“师范”二字,其含义不仅要求老师必须“学高为师”,而且要求老师必须“身正为范”。

最后,还必须绳之以法--这主要是要求老师要以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对个别严重违纪或履教不改的学生,要进行严厉批评、通报批评或给予处分。

须知,处分也是一种教育手段,通过这种教育手段,促使学生向好的方面转变。

总之,要运用一切手段,达到教育学生、转化学生的目的!

同学们,老师们:

让我们发扬尊师爱生的优良传统,为共同构建和谐校园而努力奋斗吧!

(第六讲男女同学关系)

高中学生都已进入青春期,都已初步懂得了性生理知识,并且有了性行为的能力。

由于这种客观物质基础的存在,决定了男女生之间除了具有一般人之间的情爱意识外,还具有男女之间特有的性爱意识。

这是我们认识男女同学关系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这是我们重视高中学生男女同学关系问题的重要依据。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看到,高中学生大多数还是处于未成年时期,而是还有十分繁重的学习任务,所以高中学生应该把全部精力投入学习,使自己在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健康成长。

正是因为高中学生刚刚懂得性生理知识,还处于未成年时期,而且还有繁重的学习任务,所以对于男女两性关系的问题,不要往这方面去想,更不要往这方面去做——这是因为男女两性关系确实是一个很新鲜、很刺激、很有乐趣的事情,因此它是小青年思想的最大的腐蚀剂,是最耗费人的精力,最使人分心的。

一旦陷入了儿女之情,不但会无心于学习,而且会损害身心健康,甚至会由于情感上的波折而产生精神上的极度痛苦,以至于产生仇恨和伤害。

男女之间由于性生理原因而产生的这种性爱关系,人们往往称之为“恋爱”;其实不然。

我们认为,男女之间的这种情爱关系有两种不同的性质:

一种是属于“恋爱”的性质,一种仅仅是属于性爱的性质。

所谓“恋爱”,是以婚姻为目的,是以对于“人”的情爱为基础,而不是以对于“性”的喜爱为基础。

而“性爱”则不是以婚姻为目的,不是以对于“人”的情爱为基础,而是以对于“性”的喜爱为基础。

总之,“恋爱”与“性爱”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婚姻为目的和是否以“人情”或曰“感情”为基础。

例如:

某男与某女之间发生了某种性关系行为,仅此并不能断定他们之间是属于“恋爱”行为还是属于“性爱”行为。

而是要看他们是否以婚姻为目的,还要看他们是否除了有性喜爱的原因外,还具有把对方当作一般人来爱,也就是说当对方已完全丧失性活动能力后,你还照样爱对方。

如果既有性爱的原因,又有一般人的情爱原因,那么,这样的男女之间的性关系行为才叫做恋爱,才叫做爱情。

如果他们发生的某种性关系行为不是以婚姻为目的,而仅仅是以“性爱”为目的,那么这种性关系行为就不叫做“恋爱”,而是叫做“性爱”。

所谓性爱,说得粗俗一点就是像动物那样的性爱关系行为。

对于人类来说,卖淫嫖娼就不是属于恋爱的性质而是属于性爱的性质。

此外,所有一切只是以暂时的寻欢作乐为目的性关系行为也都不是属于恋爱的性质,而仅仅只是属于性爱的性质。

高中学生发生的性关系行为,大多数是属于“性爱”的性质而不是属于“恋爱”的性质,而且其中至少有一半情况是男生对女生的胁迫、骚扰或半胁迫,并非女生完全自愿——这是我们在观察分析男女生性关系行为时必须充分注意到的。

所以我们要坚决反对高中学生发生的性关系行为,特别要切实保护女生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反对男生对女生的胁迫和骚扰。

男女生之间可以而且应该有正常的正当的同学关系、友情关系。

我们并不反对男女生之间的亲密交往和接触,但有一个根本的原则界线,那就是:

不允许性器官接触,不允许身体其他器官长时间接触,如长时间牵手、拥抱、接吻等。

第七讲同学之间要和谐相处

世界几亿亿年只有一次人生。

在这短暂的一生中,世界几十亿人你能认识多少人?

其中同你朝夕相处的又有几个人?

所以俗话说:

百年修得同船渡。

这就是说,能够坐在同一条船上渡江,虽然相处只有短短的几分钟或几十分钟,但这种缘份也需要上百年的修行才能得到。

何况我们同学之间、师生之间朝夕相处,其中的缘份恐怕至少也要上千年的修行才能得到吧!

我们说,最深的缘份是血缘,是父母与子女(含兄弟姐妹)之间的缘份。

其次是姻缘,是夫妻之间的缘份。

再次就要算是同学之间的缘份了。

所以我们应该十分珍惜同学之间的这种缘份,十分珍惜师生之间的这种缘份。

由于有了“缘”这种客观物质性的东西,也就相应产生了“亲”这种主观精神性的东西。

人们之间的“缘”是产生“亲”即亲情的自然原因、客观原因、先天性原因。

当然产生亲情的原因还有超自然原因、主观方面的原因、后天性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人们之间由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亲情。

同学之间既有先天性的同学缘份——这是几千年来代代相传的普遍存在于一切“同学”之间的一种自然亲缘关系;又有后天性的由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亲情。

这种由于同学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产生的亲情表现为同学之间可以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照顾,在思想上互相勉励、互相安慰、互相提醒。

由于这种“远亲不如近邻”的利益关系,使得同学之间亲上加亲,情上加情。

所以同学之间应该在高度互爱的带领下,做到互尊、互助、互让、互谅,使同学之间和谐相处,达到共同生活得更快乐、更有利于完成学习任务的目的。

所谓互爱就是要相亲相爱,相互之间要有爱心。

“爱”是道德的本质和灵魂。

“爱”这种心即爱心的基础是“同情”这种心即同情心。

“同情心”的含义是:

我与他人同情——他人快乐也会引起我同样快乐,他人痛苦也会引起我同样痛苦。

有了这样的“同情心”,才会对他人有爱心——以爱自己的同样感情去爱他人,或者说把他人与自己放在同等爱的地位上来对待。

所以互爱也可以叫做同爱。

爱心是一切道德行为的发源地。

所谓互尊就是互相尊重,互相尊敬,这也是爱心的一种表现。

互尊的初级形态是互相尊重,互尊的高级形态是互相尊敬。

互相尊重的基础是以礼待人或对人有礼貌。

这不但要体现在表面行为上对人有礼貌,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体现在内心对人尊重、对人爱。

互相尊敬是互尊的高级表现形式——对他人的尊重达到了尊敬的程度,则表明对他人的爱达到了高级程度(对他人的爱的最高程度是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生命)。

所谓互助就是在财物上互相帮助,在事务上互相帮助,在精神上互相帮助。

例如:

把钱或物品借给他人,帮助他人洗衣服,帮助病人买饭、端茶送水,帮助他人排除悲伤情绪等等。

所谓互让就是在遇到大家都需要得到的各种利益(含物质性的利益和精神性的利益)时,不要相互争夺,不要只顾自己不顾他人,更不要以强凌弱,而要互相谦让礼让。

例如:

在人多上车拥挤时;你要在这里打球,他也要在这里打球时;你说你有道理,他也说他有道理时;都需要互让。

这样才能使大家和谐相处。

所谓互谅就是互相谅解、互相宽容、互相宽恕。

这是在自己受到别人侵害时或别人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情时,要以宽宏大量的态度去原谅他人、宽容他人、宽恕他人。

互谅就是“互恕”。

“恕”也是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美德。

孔子曰:

“夫子之道,唯忠恕而已。

”特别是在同学之间朝夕相处,形影不离,有着深厚的亲情,亲如兄弟姐妹。

有了这样的亲情,必然能够化解同学之间的矛盾和隔阂。

当然在大是大非的原则性问题上是不能妥协宽容的。

所以必须明白宽容≠纵容。

宽容是指对他人的错误缺点不必斤斤计较,要容许他人犯错误,并且给他人以自觉改正错误的机会;而不是说可以让他人继续犯同样的错误。

如果对他人的错误一味地迁就容忍,致使他人重复同样的错误甚至是一犯再犯,没有悔改的表现,那就是纵容。

总之,互爱、互尊、互助、互让、互谅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几千年来她们之所以始终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因为她们适合了人类社会活动的客观需要,是因为她们符合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她们使人类社会活动关系处于“和”的最佳状态,因此能使人类社会运动发挥出最大的运动能力,从面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更快地发展进步。

第八讲不损害他人利益是最低的道德标准

什么是“道德”?

道德是人与人之间在利益关系上的行为的准则(标准和原则)。

或者说道德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法或利益关系观。

换言之,道德是人们对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看法、观点、标准、原则,是一种意识形态。

人类从动物界进入社会界以后,在意识的指导下进行集体活动,人与人之间才发生了联系或关系;人与人之间一旦发生了联系,就会涉及人们的利益问题。

那么人与人之间在发生利益关系时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原则、方法去发生关系?

人们对此所产生的意识、认识、观点就叫做道德或道德思想、道德意识、道德观点。

“人与人之间”的含义包括:

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集休之间,集体与集体之间。

世界上只要有两个人,就存在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存在着道德。

“利益”的含义是:

人类生理活动所需要的条件就是利益。

“利益”包括物质活动方面的利益(简称物质利益)、精神活动方面的利益(简称精神利益)、性活动方面的利益(简称性利益)。

物质利益如吃、穿、住所需要的各种条件;精神利益如视、听所需要的各种条件;性利益即性生理活动所需要的各种条件。

特别要说明的是性活动条件既是人们的精神活动所需要的条件,也是人们的物质活动所需要的条件--因为性活动不但使人得到精神上的快乐,而且会生产出“人”这种物质。

“利益关系”的含义是指道德只存在于有利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而在没有利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是不存在道德问题的。

道德是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准则,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最低准则或曰最起码的准则应该是什么呢?

回答是:

道德的最低准则(即最低的标准、最低的原则)应该是:

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换言之,只要你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不损害他人的物质利益(如不损坏不偷窃他人的财物等),不损害他人的精神利益(如不损害他人的名誉、心情、视听效果等),不损害他人的性利益(如不对他人进行性骚扰,不强迫他人发生性关系等),那么你的一切行为就是符合道德准则,就是一种道德行为。

只要你损害人了他人(第二个人)的利益,那就是不道德行为。

换言之,如果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没有第二个人),那么你就不会与第二个人发生利益关系,那么这个世界也就不需要道德的存在,那么你的一切行为也就无所谓不道德,也可以说你的一切行为都是道德的行为——因为你没有损害第二个人的利益。

如果世界上有了两个人,特别是有了一男一女两个人,那么这个只有两个人的世界与拥有几十亿人的世界是一样的——一切道德准则都需要,一切法律都需要(法律是体现重大道德的,是需要强制执行的道德)。

“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是最低的道德准则,这就是说只要你不损害他人的利益就是符合道德准则的。

举例来说:

你不借钱给他人,这是符合道德准则的,是一种道德的行为——因为你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但如果你去偷他人的钱,或借他人的钱不还,那就是不道德的行为。

如果你要去跳楼自杀,在与你没有利益关系的人之间来说,这是符合道德的;但在与你有利益关系的人之间来说(比如你与父母之间就有利益关系),你就是不道德的——因为你的自杀损害了与你有利益关系的人的利益。

如果你拉着他人一起去跳楼,那当然是不道德的。

对于学生来说,如果你不想读书,但只要你不妨碍他人读书,比如你在课堂上睡觉或看其他书,这也是符合道德的——这仅仅是对于你的同学而言——因为你的上述行为并没有直接损害你的同学的利益。

但对于你的家长来说,对于你的老师来说,对于你的那个班级集体来说,对于你的学校来说,对于国家来说,由于你不读书(在课堂上睡觉或看其他书)使你各方面素质差、成绩差,影响了你的那个学校的教学成绩,影响了国家对人才的培养,特别是损害了你的家长的利益,在这方面来说你是不道德的。

如果你不想读书,而且在课堂上讲话,干拢破坏其他同学学习,这就直接损害了同学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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