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资环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土地资源管理》往年试题综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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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资环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土地资源管理》往年试题综述

《土地管理往年试题》与答案

一.名次解释

1.土地管理(2007、05、03):

是指国家为维护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理、保护,对土地资产的流转、收回等各项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

2.边际决策原理(2007):

是指对现有行动计划进行增量调整,一种行动只有当其边际收益大于其边际成本,理性经济人才会采取该项行动;

3.土地定级单元(2007):

土地分等定级的含义是在特定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定级单元是各定级因素分值计算的基础,也是土地级别划分的基本空间单位;

4.土地征收(2007):

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补偿后,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5.土地征用(2005):

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补偿后,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为;

6.土地利用动态监测(2007):

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技术手段,对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土地用途管制状况、土地规划实施状况等进行的监督和管理;

7.初始土地统计(2007):

是指利用有关土地统计图和表册,对土地的面积、质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的数量表现所进行的首次较系统的记载和分析;

8.土地资源生产潜力(2007):

是指在一定的自然条件或社会经济条件下,土地生产对人类有用的生物产品或经济产品的潜在能力;

9.土地整理(2006):

是指对村庄、农田和其他零星土地采取综合治理和调整措施,以增加耕地及其他农业用地的有效利用面积,提高土地生产率,改善生态环境的活动;

10.土地复垦(2006、05、03):

是指对因各种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11.土地开发(2003):

是指对未利用的后备资源采取工程和生物等措施,使其投入经营与利用的活动;

12.土地资源(2006):

是指土地中能够被人类利用、为人类创造财富的部分;

13.土地资产(2006):

资产是具有明确权属关系的资源。

土地资产就是明确了权属关系的土地;

14.基准地价(2006、04):

是各城镇按不同的土地级别、不同地段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工业、住宅等各类用地和综合土地级别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15.标定地价(2006、04):

是市、县政府根据需要评估的正常土地交易市场中,在正常经营管理条件和政策作用下,具体宗地在一定使用年期内的价格;

16.城镇土地分等(2006):

是通过影响城镇土地质量的经济、社会、自然等各项因素的综合分析,提示城镇之间土地质量的地域差异,运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城镇进行分类排队,评定城镇土地等;

17.农用地分等(2006):

是依据构成土地质量稳定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农用地质量综合评定;农用地等别侧重反映农用地潜在的区域自然质量、平均利用水平和平均效益水平不同而造成的农用地生产力水平差异;

1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006):

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19.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2006):

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20.土地用途管制(2005):

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及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21.土地行政复议(2005):

指土地行政管理相对一方不服土地行政管理机关做出的有关其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做出该具体行为和原行政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受理并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决的活动;

22.土地报酬递减规律(2005、03):

指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生产要素(资源)配合生产某种产品时,若其中某些生产要素的数量是固定不变的,而其他要素不断增加单位投入,起初每增加一单位变动要素,所增加的报酬是大于它前一单位所增得的报酬,乃至某一点后,再增加单位要素投入所得到的报酬,总是小于它前一单位要素所得的报酬;

23.土地制度(2005、03):

指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因利用土地而产生的对土地的所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方面关系的总和;

24.级差地租1(2004):

它形成的条件又有两种情况:

一是不同地块的土地肥力程度的差别,二是不同地块的地理位置的差别。

这种由于肥力和位置差别引起的资本生产率的差别性而形成的级差地租,是级差地租Ⅰ;

25.级差地租Ⅱ(2004):

它是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等量资本引起的资本生产率的差别性而形成的级差地租,是级差地租Ⅱ;围绕争夺形成级差地租Ⅱ的超额利润,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在土地租期的长短上展开了激烈斗争;

26.土地所有权(2004):

指土地所有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

27.土地使用权(2004):

指土地使用者根据法律规定对其使用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的权力;

28.土地使用权出让(2003):

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30.建设用地(2003):

指人们通过一定的物质投入和工程措施,是其具备专一用途的建设条件,用来进行工程营造和资源开发的土地;

二.问答题(答案只要了解要点)

1.土地的人口承载力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2007-8)

答:

土地的面积(数量);土地的质量;物质投入和科技投入水平;人们的生活水平;时间尺度;

引申的答案,我国在未来的时间里要要活自己,必须做到:

保护耕地;

提高土地投入水平,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控制人口;保持东方型膳食结构;

2.简述土地信息的内容与构成;(2007-8)

土地信息就是跟特定地块相关的各种信息,它是土地管理工作处理的对象和结果,包括土地及其附属物的空间属性、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权能属性以及这些属性之间相互联系的信息,也包括人们在占有、使用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组成的信息;同时还包括以上两种信息在发展变化之后形成的新的信息,即时态信息;

3.简述土地登记的类型和变更登记的程序;(2007-8)

(1)土地登记可以分为:

初始土地登记与变更土地登记;

(2)初始土地登记又称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农村或城镇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具有总体性、全面性、统一性等特点;

(3)变更土地登记,又称日常土地登记,是对已经进行过初始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力或宗地用途发生变化而进行的及时变更登记;具有个别性、零散性、经常性等特点;

(4)变更登记的程序:

申请、变更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批准、注册登记、颁发证书;(考试时稍加展开)

4.P118简述农用地分等的技术方法;(2007-12)

1)计算分等指数;

2)测算农用地分等参数;

3)确定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

4)确定分等因素;

5)计算农用地量分;

6)确定分等因素权重,计算综合农用地质量分;

7)计算土地利用系数、土地经济系数;

8)划分分等单元;

9)计算分等指数;

10)划定农用地等别;

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常包括哪些专题研究?

每一专题研究包括那些内容?

(2007-12)

专题一: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1)影响土地利用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分析;

2)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动态变化分析;

3)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4)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益分析;

5)土地利用的问题与经验总结;

专题二:

土地适宜性评价;

专题三:

土地供需预测;

分为土地供给量预测和土地需求量预测;

专题四: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1)实施该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2)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环境影响的结论;

6.土地用途管制的概念和内容是?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落实需要采取哪些措施?

(2007-12)

(1)土地用途管制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及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2)土地用途管制内容包括:

1)定性管制:

是指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使用性质;

2)定量管制:

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各种性质用地的规模,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规模使用土地,土地管理者按照总体规划规定的规模批准使用土地;

3)定位管理:

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各种性质的土地的空间布局,划定土地利用区,明确各土地利用区的空间位置,土地使用者和管理者按照这个定位信息使用和批准使用土地;

4)定序管理:

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各种性质的土地的空间、时间并发序列,土地使用者和管理者按照这个并发序列使用和批准使用土地;

(3)措施包括:

(考试时稍加展开)

1)土地按用途分类;

2)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审批土地用途变更;

4)办理土地用途登记;

5)执法监督;(监督管理者和使用者)

7.建设用地审批包括哪些内容?

其审批权限有哪些相应的法律规定?

(2007-13)

内容:

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供地审批;

相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在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后,由市、县人民政府供地。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得工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列入土地供应计划的不得供地;不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的不得供地;新建项目投资和规划设计低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不得供地;企业增资扩股但原有厂房不符合规定控制标准的不得增加供地;

8.为加强土地权属管理,国家建立了哪些权属管理制度?

试简要加以说明。

(2007-13)

答:

(1)土地权属调查制度;包括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条件;

(2)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制度;

(3)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4)土地权属统计制度;

(5)土地等级评定制度;

(6)土地价格评估与申报制度;

(7)土地税收制度;

10.土地按用途分类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和基础,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国对土地用途分类划分了统一体系,请列出该土地分类体系中的一二级土地利用类型。

(2006-10)

(1)农用地: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

(2)建设用地:

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

(3)未利用地:

未利用土地、其他土地;

11.在哪些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2006-11)

(1)为公共利益需要而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此外,土地使用权还可以因土地灭失而终止;

因为

(1)、

(2)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土地使用权人适当补偿;

12.简述土地定级、土地估价的含义,土地定级与土地估价的关系如何?

(2006-13)

(1)土地估价是估价人员依据土地估价的原则、理论、方法,在充分掌握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的经济和自然属性,按地产的质量、等级及其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的一般收益状况,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土地预期收益和土地利用政策等因素对土地收益的影响,综合评定某块土地或多块土地在某一权力状态下及某一时点的价格的过程;

(2)土地定级:

是在特定目的下,对土地的自然和经济属性进行综合鉴定,并使鉴定结果等级化的过程;

(3)A从两者的概念实质来进行分析;B土地分等定级评定的是土地使用价值,土地估价是评定使用价值在市场上反映出的价格。

两者相辅相成,又未必一致。

13.简述土地所有权的涵义。

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什么?

(2005-8)

(1)土地所有权:

指土地所有者依照法律规定对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

(2)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唯一的,即国家;

(3)客体比较广泛,

A.城市市区的土地;

B.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地、山岭、滩涂、林地和森林、草原、水域所覆盖的土地;

C.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土地;

D.国家依法没收、征用的土地;

E.国有公路、铁路、学校或其他公用事业占用的土地;

F.其他一切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4)土地所有权的内容

A.占有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对于土地的实际控制;

B.使用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按照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从而实现其利益的权利;

C.收益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在土地之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D.处分权能:

指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的权利状态乾地改变如土地的出让、抵押等;

14.世界上各国实行土地登记制度总体上可以分为哪几类?

各自登记制度有哪些特点?

我国现行的土地登记制度特点如何?

(2005-8)

(1)土地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的坐落、面积、用途、等级、价格、权利等项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的一项制度。

凡依法办理土地登记的土地使用者、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世界主要的土地登记制度

名称

特点

实行的国家

契据登记制

1.订立契约即可生效

2.登记只是形式审查

3.登记不具公信力

4.动态登记

法国 比利时 苏格兰 意大利

日本 西班牙 葡萄牙 南美

以及美国的多数州等

权利登记制

1.登记具有强制性

2.登记是生效的必要条件

3.进行实质性审查

4.登记具有公信力

德国 奥地利 瑞士 荷兰

捷克 匈牙利 南斯拉夫 

埃及等

托伦斯登记制

1.土地权利的变更,不经登记不生效

2.进行实质审查

3.登记具有绝对公信力

4.发给权利证书

5.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

澳大利亚 新西兰 加拿大

菲律宾 英国 美国的若干州等

他们共有的特点是:

A.土地及附着物的统一登记:

房屋等作为土地的附着物,是土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土地登记时一并登记。

B.以登记机关的注册登记为准:

土地证书可能被篡改或伪造,但登记机关保存的土地登记卡(簿、册),只有登记人员才有可能改动,因此,要以土地登记卡为准。

C.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

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与其他税务机关、估价机构、司法部门的资料可连成网络,互相监督、配合、提供查询。

为此,要求土地登记资料全面、准确、完整、有效,否则,会引起经济、技术、法律和管理等问题。

(3)我国土地登记的特点(网上资料)

我国的土地登记制度不是单纯的权利登记制度、契据登记制度或托伦斯登记制度中的一种,而是兼有托伦斯登记制度和权利登记制度两者的某些特点的一种符合我国的具体实际的灵活做法。

我国现行土地登记制度具有这样一些特点:

①强制登记

②经登记的土地权利受法律保护

③进行实质性审查

④登记具有绝对公信力

⑤颁发土地证书

教材表述:

登记规则的统一性;登记机关的唯一性;登记时间的连续性;登记效力的一致性;

15.简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涵义、编制的依据和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意义和作用。

(2005-10、2004-10)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土地资源所作的宏观布局和统筹安排;

(2)依据是:

A.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

C.土地供给能力及各项建设对土地要求;

D.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是:

A.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B.提高土地利用率;

C.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D.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E.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相平衡。

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4)意义和作用:

A.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利用长远规划,因此它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 

B.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C.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

16.什么是农用地转用?

农用地转用应符合哪些条件?

农用地转用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2005-10)

(1)农用地转用是指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2)农用地转用的条件:

1)农用地转用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农用地转用须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农用地转用已履行或能够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义务;

4)农用地转用属于占用林地的,须经有权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5)农用地转用须符合建设用地供应政策。

(3)农用地转用方案内容:

1)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2)申请用地总面积;

3)被占用土地位置;

4)土地利用现状;

5)被占用基本农田基本情况;

6)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内容;

7)拟开发区、块(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情况概述

8)农用地转用计划;

9)备注;

17.如何理解地籍管理在土地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2005-8)

1)地籍管理是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主要手段,是确认土地产权和管理土地市场的关键措施;

2)地籍管理是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和保障;

3)地籍管理是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4)地籍管理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地籍管理对农村的税费改革、城市的住房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18.简述科学技术进步对土地法制的促进作用。

(2005-8)

1)加强了领导;

2)制定了执法责任制;

3)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

4)建立了督查普法执法体系;

5)大力推动科委系统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开展;

6)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切实执行法律法规;

19.简述土地的概念、特性与功能。

(2004-10)

(1)土地是由地球陆地表面一定立体空间内的气候、土壤、基础地质、地形地貌、水文及植被等自然要素构成的自然地理综合体,同时包含着人类活动对其改造利用的结果,它又是一个自然经济综合体;

(2)特性:

客观性、生产性、面积有限性、位置固定性、地域分异性、可持续利用性、多功能性;

(3)功能:

承载功能、养育功能、仓储功能、景观性、资产功能;

20.简述土地调查的基本内容。

(2004-10)

1)查清单位之间的行政管辖界与土地权属界;

2)查清土地利用类型及其分布;

3)汇总各分类面积与总面积;

4)编绘土地利用现状图、权属界线图等;

5)总结土地利用方面的经验与教训;

21.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出让的方式有哪几种?

出让最高年限如何规定?

(2004-10)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方式:

招标:

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指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宗土地的使用权,最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成土地招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择其优者而取让之;

拍卖:

指在指定时间、地点、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手举统一编号的牌子应价,竞投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价高者得;

挂牌:

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告,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间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最高年限的规定:

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2.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转让的方式有哪几种?

转让最高年限如何规定?

(2004-10)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指国有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2)转让的方式:

出售:

指国有土地使用者把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并由他人支付相应的价款的行为;

交换:

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将其直接支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换取另一方当事人所有的物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赠与:

指国有土地使用者自愿以无偿方式转移其拥有的合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继承:

指国有土地使用者死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3)最高年限: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23.简述土地初始登记的概念、步骤和内容。

(2004-10)

(1)初始土地登记又称土地总登记,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农村或城镇土地)进行的普遍登记;具有总体性、全面性、统一性等特点;

(2)步骤:

公告、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批准、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考试时稍加展开);

(3)内容:

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的期限;

土地登记收件地点;土地登记申请者应当提交的有关证件;其他事项

24.什么是农用地/建设用地?

各包括哪些?

(2004-10)

(1)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在利用目的上,农用地是指用于生产、提供农产品的土地。

农用地主要依靠其土壤肥力,通过人们的耕种、种植、培育、养殖,为人类和其他生物提高产品;建设用地指人们通过一定的物质投入和工程措施,是其具备专一用途的建设条件,用来进行工程营造和资源开发的土地;

(2)农用地包括:

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

25.简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和抵押的概念,分别有哪些权能发生转移?

(2004-10)(网上资料,不具体)

(1)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转移土地占有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有权依法处分该土地使用权并优先受偿处分所得的价款

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所以当地上有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时,不可能进行单纯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或房屋产权抵押,而必须将土地与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同时抵押,并按照规定分别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和房产抵押登记。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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