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辖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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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泉区辖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凤泉区辖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新乡市凤泉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步骤和要求
七、签订合同
八、中标服务费
九、处罚、询问和质疑
十、保密和披露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重要提示:
1、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
2、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期10日前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开标后提出任何异议。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凤泉区辖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二、采购人:
新乡市凤泉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三、招标内容:
1、管理地点
新乡市凤泉区辖区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委托服务项目
新乡市凤泉区管辖范围内25条道路清扫保洁、洒水、垃圾箱保洁及垃圾收集转运,包含:
主次干道25条,清扫保洁面积1417794㎡;公厕建设、改造其中公厕建设、改造费用由招标人以相应资源进行补贴(公厕建设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
四、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卫清扫范围或道路保洁等相关经营范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购买
1、招标文件自主下载,本项目无需现场及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套。
3、3、公告期:
自2017年月日-2017年月日止。
4、采购文件下载地址: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注: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下载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9:
00时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第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九、本项目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凤泉区财政局:
凤泉区审计局:
凤泉区检察院:
采购人:
新乡市凤泉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范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先生
2017年月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下述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中加“*”号项若有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其它未加“*”号项提供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关系到投标人的得分情况。
1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3、*企业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7、*采购项目承诺书;
8、*开标之日前近三个月内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服务承诺书;
11、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的类似道路清扫及垃圾清运总承包且合同总额达到800万元/年及以上类似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及业主评价复印件;
以上证件开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
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
3、*道路保洁服务方案;
4、*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
5、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组成情况表;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情况表。
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
140000元人民币
各投标人应以电汇或转账支票的形式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作为履行投标人义务的投标保证担保。
(在投标文件中附基本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人在汇款单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为凤泉区辖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内容。
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银行帐号:
开户行:
缴纳时间:
最晚于2017年月日下午17:
00时之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须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文件;另单独准备开户许可证及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4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5
项目现场勘察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可自行到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本项目涉及地点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制作投标文件或签订合同所需的相关资料。
采购人:
范先生联系电话:
6
投标书有效期
90天(日历日)从开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7
服务期限
3+3+2,首次合同期限3年,如服务期内考核优秀,“创文”及重大活动保障无失误可续签合同。
服务地点:
凤泉区境内
8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另附电子版(U盘)1份。
9
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10
履约保证金
金额:
中标价的5%;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3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11
公示期
3个工作日
12
本项目采购预算
5.2元/㎡
注:
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每项内容。
2.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3.续签合同时,水费、电费、油价、最低工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双方应根据变化后成本费用的测算情况进行协商,提出调整意见,并经双方达到一致意见,并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
1.1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新乡市凤泉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2、定义:
2.1“采购机构”指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指新乡市凤泉区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2.3“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
2.4“服务”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
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的其他资质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按照要求登记有关资料。
6、开标及评委会查验商务证明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向代理机构和评委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及身份证原件。
7、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形式,向投标人发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
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应当知道或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推定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
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
10、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0.1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部分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期10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答复,答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投标截止期15日以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该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0.3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方式向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并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投标人应于收到补充文件的当日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10.4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本次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此变更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1.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1.2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本次采购投标人数量及采购人、评委的要求,决定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1.3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1.4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2.1投标文件分为三部分:
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其他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及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其他部分是指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认为必要的资料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提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13、投标人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使用宋体小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为方便评审,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14、投标保证金:
交纳金额详见“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重要一部分,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在因投标人的行为使采购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4.1交纳方式:
电汇或转账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单位:
帐号:
开户行:
14.2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采购人发放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
请投标人认真测算所投服务内容价款、验收、培训、税金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
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
一旦中标,合同签定后合同价格将不得变动。
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人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该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该相关服务的费用,并且报价价格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
15.2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外,在评审中如发现投标人投报单价或总价出现两种(或以上)不同报价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因此,产生任何不利的后果均应当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不应当因此而提出异议。
15.3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服务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
15.4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
16、本项目最低投标价等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7、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7.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内容,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7.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自身的责任。
17.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相关附件表格,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7.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7.5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性能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
17.6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
17.7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采购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括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
18、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8.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9.1以投标人名义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签章应采用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印章不予认可。
20、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正、副本,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0.1投标人提供电子文档(U盘)应与投标文件正本纸介质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正本的顺序编排,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检验报告等应依原样扫描为电子文档,且清晰易读。
20.2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由于正、副本内容不一致而致使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已承担。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但评审时被评委会及时发现的,以正本为准。
23、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是打印件,并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23.1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
如有修改和增删,在修改和增删处必须同时具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否则,其修改和增删的内容将不予认可。
23.2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4、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24.1投标文件正副本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应采用不透明的密封袋进行密封。
密封袋封面应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手章。
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密封袋封面参照格式见附件)
24.2投标文件正副本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证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以方便评委审核。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要求为打印件。
24.3为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应一式二份,一份置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另一份应放于密封信封内在开标时单独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用于唱标),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
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全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应与唱标用的《开标一览表》内容完全保持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4.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2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5.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5.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送达,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6.1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
26.2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前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6.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
27、开标
27.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大会,监督部门代表、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7.2投标人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授权代表应与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代表相一致。
27.3开标时将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公布投标人用信封密封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唱标完毕后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字确认。
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27.5开标会议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委会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6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相关监督单位对本项目进行监督,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到现场进行监督。
六、评标步骤和要求
28、组建评标委员会
28.1评标委员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专家若干名组成,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
评标工作将在采购监督部门的共同监督下在依法产生的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中标候选人。
28.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
,并作出评价;
;
,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8.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
;
28.6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9、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9.l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文件签署情况。
29.2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2)对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
29.3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负偏离)或保留。
29.4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重大负偏离或非实质上响应,包括但不限于: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加“*”项提供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
;
;
;
;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他人弄虚作假方式投标人;
;
;
29.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9.6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予以拒绝;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及总价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9.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