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6432171 上传时间:2023-07-13 格式:DOCX 页数:43 大小:58.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3页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3页
亲,该文档总共4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4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docx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题库

上海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会纪要

应对金融危机构建诚信社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审理难点研讨

主办单位: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法学会

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

时间:

2009年3月30日晚上14:

00—18:

00

地点:

科学会堂思南楼1001室

主讲人:

管弦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刘军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

潘峻青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助理

沈晓峰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主持人:

尹学新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章武生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总干事、复旦大学教授

点评人:

薛文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徐澜波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主编

席建林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蔡绍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刘言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傅鼎生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总结人:

周赞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游伟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施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记录人:

黄德庆(华东政法大学2007级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

叶伟杰(华东政法大学2007级法律硕士)

尹学新: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仁,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参加,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司法实务与司法管理论坛的开幕式,暨“应对金融危机构建诚信社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

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出席论坛的领导和嘉宾,他们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张海棠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李继斌副会长,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施凯主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游伟副院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周赞华副院长,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王秋良院长,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政治与法律》杂志徐澜波主编,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总干事、复旦大学章武生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傅鼎生教授。

出席今天论坛的还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薛文成副庭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席建林副主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蔡绍祥庭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刘言浩。

此外,还有卢湾区委区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一中辖区各基层法院研究室的负责人,卢湾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及民一庭研究室的相关同志也都前来参加此次论坛。

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和来宾的出席表示诚挚的欢迎,下面我们就有请卢湾区人民法院王秋良院长致欢迎词。

王秋良:

尊敬的张院长,尊敬的李会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仁,下午好。

在这春暖花开的季节,卢湾区人民法院迎来今年第一期司法实务与司法管理论坛,此次论坛从筹备到召开,得到了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的全力指导和帮助,同时也得到了高院民一庭、研究室,一中院民一庭、研究室,以及辖区内各兄弟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关心。

因此,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法院党组,代表卢湾法院全体法官和干警对以上各单位各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今天亲临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卢湾法院致力于不断提升审判与调研的整体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调研氛围,几年来已初步形成了一支以研究室专职调研人员为核心,以全院研究生为骨干,以审判庭法官为基本力量的调研队伍。

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我们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理论指导审判、调研服务审判等一些基本的理念,并取得了些许的进展。

今年我们将“拓展新空间、谋求新发展、开创新业绩”确立为2009年工作的总思路,并要求进一步推进调研与审判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们将季度论坛确立为年度推进的工作重点,并希望以此为契机努力构建我院研判结合的长效机制。

我院论坛的推出得到了全院法官和干警的普遍认同,经过全院招标和审判委员会的讨论,最终确定了四个季度的论坛主题。

这些主题紧贴我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及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也紧紧围绕着我院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力求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

同时这些主题既有着眼于应对当前金融危机热点问题的对策研究,又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探讨长远发展的转向研究;既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务问题研讨,还有针对影响审判质量和效率提高的深层次问题所做的研讨。

在确定上述主题的过程中,我们坚持前瞻性和对策性相统一,力求兼顾论坛的理论价值和实际应用。

今天的论坛主题是“应对金融危机构建诚信社会——民间借贷纠纷审理难点研讨”,我们感到案件的审理既是反映经济社会生活的晴雨表,又是反映民生导向的方向表,要做到司法为民,就必须关注民生。

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论坛的召开,进一步培养我院法官的问题意识、研判意识和对策意识,提倡在审判中善于发现规律,了解社情民意。

不仅要圆满解决个案,更要为大局服务,有预见性地对类案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

我们感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重要内涵,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往往局限于亲身经历的个案,法官对个案的裁判往往决定着人们对司法的满意度。

不少案件的当事人不能服判息诉,甚至会长期缠讼缠访,原因是各色各样的。

但我们不能否认的是,法律有些规定是不明确的,法官的自由裁量不一常常使当事人对司法的统一性产生了怀疑,进而滋生了司法不公的心理。

因此我们希望通过此次论坛,破解审判实务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我们调研的开展,既要立足于审判,更要服务于审判,绝不能闭门造车,更不能束之高阁,因此我们希望以论坛为契机,积极借助“外脑”,进一步创新调研形式,提升调研水平。

今天的论坛对于我院而言也是一次尝试,难免存在许多的不足,我们将在总结得失的同时,认真借鉴兄弟法院的成功经验,不断加以完善,最后预祝此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尹学新:

谢谢,王院长。

我发现今天我们上海市法学会李继斌副会长同时还带着我们法学会的沈洁副秘书长以及其他法学会的老师们都来参加此次论坛了,下面让我们有请上海市法学会李继斌副会长致辞,大家鼓掌欢迎。

李继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

非常高兴参加这次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法研究会、卢湾区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司法实务与司法管理论坛开幕式,暨“应对金融危机构建诚信社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在此我代表上海市法学会对论坛的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

法学会作为上海法律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其主要职责在于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法学理论的支持和法律服务。

与政法机关紧密联系,一直是法学会开展法学研究的生命线,这次法学会与卢湾区人民法院共同主办司法实务与司法管理论坛,是法学研究部门与审判实践部门精诚合作的一项务实的举措。

同时也为法学工作者和审判人员创造了一个交流经验、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互动平台,充分体现了法学源于实践的精神,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当前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所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如何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问题。

卢湾区人民法院选取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作为第一期论坛的研究主题,而且打开院门借用“外脑”进行交流研讨,今天我们也邀请了人大的施主任,还有我们上海法院系统的同行和不少的法学专家,集思广益。

这充分反映出卢湾法院在工作中,不仅注重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而且善于在审判实践中发现问题,并努力通过良好的调研氛围来解决问题。

这种对问题的敏锐性和解决问题所采取的方式是值得提倡和推广的,这也是我们上海市法学会和基层法院联合主办的一个很好的尝试。

我相信这种尝试会进一步得到提倡和推广,法学会我们诉讼法研究会对这些实践中的问题也是非常重视的。

我们的参与不仅仅是提供理论的帮助,而且还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利用法学会这个平台,不断地加大对研究成果的宣传,进一步使调研成果得到转换。

今天的论坛卢湾区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所以在此也表示感谢,最后预祝这次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尹学新:

谢谢李会长,下面我们有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张海棠副院长致词,谢谢。

张海棠: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

今天参加这个论坛,作为我一个是以尹院长介绍的那个身份,还有一个身份就是上海市诉讼法研究会会长,这次论坛是由两个单位联合举办的,所以我今天是以两个身份来参加这个会的。

参加这次论坛我感到很高兴,请允许我代表高院,也代表我们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对这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这次会议卢湾法院做了精心的准备,从今天的场面来看,包括借会场,请来那么多的专家和嘉宾,我觉得是这是付出了非常辛勤的劳动的。

就今天论坛在我事先知道这个事情以后,也一起参加了几次研究,我自己有这样几个感受:

第一,论坛这个形式很新颖。

从我们上海19个基层法院来看,卢湾法院辖区的面积恐怕是最小的一个,但是它的地理位置很重要,是在我们的中心城区。

从筹划论坛的整个过程来看,卢湾法院积极主动地联系了上海市法学会,还有诉讼法研究会,并得到了他们的支持,所以今天以三方共同举办、卢湾法院具体承办的方式召开了此次论坛,这样的形式很值得肯定。

也值得我们其他的一些兄弟法院借鉴,这个思路很好。

当然这和我们卢湾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分管院长的重视是分不开的,王秋良院长,我知道他到过很多法院,不论在杨浦、浦东、青浦,在高院研究室也工作过,所以他一直对研究工作非常重视。

所以到了卢湾以后,他也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今天还有这么多的专家,我们有社科院的,有华东政法大学的,有人大研究室的一些领导和学者参加,我想对于我们这个研讨会无论是层次上也好,讨论问题的深度上也好,都是很有帮助的。

第二,我觉得选题内容实在。

今天确定的主题内容非常实在,这是我们基层法院包括中院经常会碰到的一个难点。

去年我们上海所有的法院收案总共是36万件,这是个大概数。

前几年都是按照百分之十左右的比例在上升的,去年稍微低一点,前几年都是两位数,去年因为经济形势的关系,上海法院的整体收案数也是一位数地上升,跟GDP差不多。

从数字比例来看,其中绝大多数还是民商事案件,我们说的民商事案件包括了经济案件,但是如果把它们再细分一下,民事案件还是占主要部分的;其中我们全市的刑事案件不到6%,行政案件不到1%,所以剩下的全是民事、商事包括执行的案件。

执行主要也是民事、商事的判决,民商事里面,民事又是最多的。

所以我觉得卢湾法院这次拟定的论坛主题和内容都是非常实在的,就是针对案件最多,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那部分案件,选题非常实在,紧扣当前的经济形势,也紧扣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而且对这方面今后工作的开展和对我们的审判都会有一定影响。

第三,我觉得这次论坛立意很高。

我注意到今天论坛所确立的选题,不仅仅是个案的情况,不仅仅局限于卢湾法院,不仅仅局限于我们市区的法院,我们郊区的法院同样也会碰到,中院在二审的时候也会经常碰到类似的情况。

民间借贷这个纠纷难点问题是我们经常会碰到的,甚至有的时候也是我们老百姓上访投诉比较集中的一部分。

从全市的民事审判,包括商事审判来看,同案不同判的现象相对来说还是有一定比例的。

应勇院长这次在全国人大开会的时候,在他的发言中有这样一段话,他说“不公正的案件不一定是不廉洁的案件,不廉洁的案件肯定是不公正的案件。

”他的侧重点当然主要是讲法官要廉洁,要能够确保司法公正。

但是引申出来的思考,对于第一句话来说,不公正的案件或者说我们同案不同判的案件不一定是不廉洁的,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我们法官司法能力的问题,我们对法律理解的问题,对于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的问题,当然你说不廉洁也有可能,但是更多的还是一个能力素养的问题。

今天卢湾法院的研究室和民一庭的法官们经过一段时间的资料收集和整理,初步形成了研讨的成果,也就是今天提交本次论坛供大家研讨的民间借贷纠纷热点问题的审理意见的征求意见稿。

我觉得这样的研讨是极有意义的,不仅有利于明确这类案件的审理思路,也对我们全市法院在这类案件的审理方面统一执法思路有很好的借鉴价值,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我在高院是分管研究室工作的,从卢湾法院来讲,卢湾法院管辖尽管区域面积不大,现在的收案量和静安差不多,两个法院总体数量都相对比较少,这是也跟区域有关,面积不大,收案体量也不会太大,和浦东、闵行是没法比的。

但是据我知道卢湾法院的调研工作一直做得非常不错,06年获得了调研工作组织奖,07年、08年都得到了集体三等功,调研的骨干在全国法院和上海高院历年组织的学术讨论会以及上海高院组织的课题招标活动中都有出色的表现。

这次论坛的各项筹备工作也是井然有序,从会议材料的准备到论坛形式的确立,这些点点滴滴都充分体现了卢湾法院党组对调研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谋划,也更充分体现了卢湾法院的全体法官和干警积极地参与,以及和各部门之间的通力协作,我来了这次论坛以后就有这么几个感觉。

为了做好调研工作我谈谈几点自己的想法,首先我觉得调研跟我们科学技术一样,我们老一辈无产阶级讲科学技术是一种生产力,我觉得调研也是一种潜在的审判力。

别看调研的时候花点时间,让一些骨干去搞调查研究了,实际上是磨刀不误砍柴工,这是非常值得的。

第一个想法是,我们今天在座的有搞调研的,有搞审判实务的,也有研究法学理论的,不管是我们审判工作也好,理论研究也好,都要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的正确方向。

从当前来看,上海的法院和其他政法机关一样,都是处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第一线的岗位上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从法院来看,就是案件数量的上什,这是有非常明显地体会的。

从这个方面看,我们的审判工作、调研工作,都要紧紧围绕“四个确保”的思想来开展。

尤其是从法院来讲,对确保社会稳定这块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的研究工作、审判工作同样这样。

第二我觉得我们始终要坚持司法为民的方向。

今天讨论的这个案件说了高一点,就是老百姓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老百姓的事情用总书记的话来讲群众利益无小事,民间借贷也好,邻里纠纷也好,这都是小事情,但是处理得不好就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

我想从这个方面来说,我们在调研、审理中思考问题的时候,都要联系司法为民这样一个理念。

第三个想法,就是要始终强调审判与调研的高度结合,我觉得只有两者紧密的结合相互促进才能不断地提升法院的整体水平。

要注重从审判实践中提炼研究的内容,并用研究的成果来推进审判工作。

法院的调研不同于法学院校、调研机构的学术研究,我经常讲法院和法学院一字之差,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也有很大的差异。

大家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但是一个是实务,一个是理论;一个更多的是从基础理论考虑,而法院更多的是从应用性方面考虑,从针对性、有效性、解决问题的角度花的精力更多一点。

所以我说我们法院的研究不仅实务性强,而且针对性要求更高,应该看到法院的调研具有天然的优势,不同类型的案件为调研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法院调研自身有一定的局限。

尤其我们作为一个区法院或者一个地方法院,调研都是有一定的缺陷性的,由于我们的时间有限、精力有限,理论深度不可能像专门的研究机关的专家学者研究得那么深,所以大家就要进行互补。

上个月在全市开了一个调研工作会议,应勇院长对调研工作也非常支持,他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讲话,会上讲的几个观点我觉得还要重复下,我觉得是很有帮助的,这个主要是针对我们法院来说的。

应院长对我们上海法院的调研工作形象地比喻说要“借力互动”,要搞好工作就要借力,也要互动。

互动,是指法院内部上下要互动;借力,更多的是向外借力。

他说要向实践部门借素材借能力,要向兄弟法院借经验借方法,要向科研院校借外援借成果,因为他们都有很多的研究成果,要向其他的政法部门,向我们公安、检查等司法涉及部门借信息借支持,要向媒体借平台借渠道。

他讲了这几个都是很到位的,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也不展开说了,我们今天卢湾法院和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联合搞这次论坛实际上也是体现了这个精神。

我们借了外力、借了外援、借了成果、借了经验、也借了平台,今天来了那么多的专家、学者、领导,我想也证明了我们的思路是正确的。

所以我想我们的调研还是要讲求实效,要避免束之高阁,避免就案讨论案件,就某个问题而脱离我们上海的审判实践。

调查研究的生命在于成果的转化,所以今天我也希望本次论坛达成的共识的意见,也可以作为我们今后在上级法院指导下级法院来统一全市法院执法方面有所帮助。

最后也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并取得我们大家期望的丰硕的成果,谢谢大家。

尹学新:

刚刚各位领导都给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鼓励,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领导对我们论坛的关心和支持。

司法实务与司法管理论坛的开幕式我们就进行到这里,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进入大家期待已久的第一期论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难点研讨。

接下来我们就有请第一期论坛的主持人,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总干事、复旦大学的章武生教授,大家鼓掌欢迎。

章武生:

谢谢尹院长,各位领导,各位嘉宾,非常感谢我们诉讼法研究会和卢湾法院给我这么一个机会,让我担任第一期论坛的主持人。

论坛请来了各个领域的专家,用我们学界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多是重量级的人物,我相信这个论坛会非常的成功。

本次论坛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阶段由卢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管弦庭长就该院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情况做主题发言;第二个阶段分三个专题来进行研讨交流;最后一个阶段由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周赞华副院长就三个专题做总体点评,下面先请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民一庭管弦庭长做主题发言。

管弦:

谢谢,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下面我就近年来我们卢湾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的情况做一个简要的介绍。

2004到2008年,我院共受理民间借贷案件945件,审结924件,其中判决373件,占比40.37%,调解295件,占比31.93%,撤诉204件,占比22.08%,其他52件,占比5.63%。

我院民间借贷案件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收案数呈整体上升之势。

2008年全年收案213件,与2004年同比增长23.87%,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民间融资需求增长旺盛的现状。

第二,诉讼标的额逐年走高。

从2004年的1316万余元到2008年已达5254万余元,5年间上升了4倍有余。

第三,调解难度逐渐加大。

五年来,我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调撤率从2004年的62.18%、到2008年的43.33%,大体呈下滑的趋势。

导致调撤率下降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大,巨额标的背后的利益归属矛盾激烈,给案件调解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新类型案件增多,法律关系复杂化,当事人之间关系由亲友间扩大为通过介绍人认识,也成为影响调解的不利因素。

第四,以经营性借贷比重为主。

民间借贷中用作经营用途的比重最大,占比69.06%,其中包括由于合伙经营失败而引发借贷诉讼的转化型案件,占比15.47%,其次,在家庭消费中,买房买车等大额消费也一直是民间借贷的重要理由,占比16.57%,相比之下因生活困难或治病就医等纯生活类消费则逐年减少。

第五,借贷利率逐年升高。

我院五年内审结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无息借贷的案件占比逐年减少,而明确提出要求逾期利息的案件占比却是逐年升高。

两项利息走势的反差,明显反映了民间借贷的营利性越来越强,这一方面与借款的目的从家庭消费向生产经营过渡有关;另一方面是由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疏远化,离开了亲属之间的亲情,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的情况增多,借款人有利用闲散资金借贷营利的目的,自然会对利息提出明确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我院民间借贷案件收案213件,同比增长12.70%,其中以经营投资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在2007年占比74.00%,达到近五年的高潮,这与2007年我国股市结束了繁荣一时的牛市,走势低迷,众多借贷炒股者血本无归,继而引发大批民间借贷诉讼不无关联。

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股市整年处于熊市状态,房地产市场也结束了前几年的火爆局面,呈现萧条过冬之势,很多企业遭受重创面临破产,失业人数有所增加,经济形势不容乐观。

结合上述趋势预测,2009年到期的借贷合同有大批要面临落空的危险,民间借贷纠纷必将掀起一轮新的高潮,且案件标的和复杂程度都将有所增加。

据最新统计数字,2009年第一季度,我院民间借贷案件收案67件,同比2008年增长19.64%,金融危机直接或间接引发的借贷纠纷高潮已经初步显现。

我院将根据此发展趋势,提高审判水平,为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充分准备。

第二方面是民间借贷案件呈现的新趋势。

第一,不法原因借贷案件逐渐增多,如因赌博、吸毒贩毒等引起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在此类情况中,法院对该借贷关系是否保护,关键是看出借人对借款人从事非法行为是否“明知”,而存在“明知”的证明责任要由借款人来承担。

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当然不可能在借条上写明此款用于赌博或者贩毒等不法目的,而未在借条上载明的事项,当事人也很难提供具体证据证明。

事实上,由于对是否“明知”难以认定,此款规定颇有虚置的危险,我院近年审理的几起涉及赌博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均属这种情况。

第二,民间借贷趋向专业化,部分当事人反复涉诉,有以非法放贷为业或放高利贷的嫌疑。

五年来,就我院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就涉及到此类当事人7名,涉案近40起。

在此类案件中,被告对借款事实予以承认,但是普遍反映原告有放高利贷的嫌疑,如趁自己亲人重病、家人去世等急需资金之机借款,既约定远高于同期银行贷款的借款利率,又约定较高的逾期利息和高额的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等,且利息已经被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借条上却并不体现。

此类案件中,出借人熟悉法律有关民间借贷的规定程序,一旦胜诉立即申请执行态度非常强硬,有利用法律诉讼投机的意图,而借款当事人往往情绪激动,矛盾容易激化,化解的难度加大。

第三,利用民间借贷合同恶意诉讼。

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以此对抗其他生效判决的债务履行。

二是为在离婚诉讼中分得更多的财产而虚构夫妻共同债务。

该类案件往往标的额很高,但双方当事人对借贷关系却没有争议,很快能调解结案,但事实却并非如此简单。

如我院2005年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原告起诉儿子刘某,称先后借款35万元要求归还,刘某也表示原告所述属实。

事实上刘某与其妻刚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中对财产及债务分割尚未明确,此案明显有恶意诉讼的目的。

第三方面是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的难点。

五年来,我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的调撤结案率越来越低,从2004年的62.18%滑落到2008年的43.33%,这反映了民间借贷案件越来越复杂,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越来越多;也反映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正在面临越来越多的挑战。

结合我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情况,有三个难以把握的审理难点:

第一,案件定性难。

是借贷还是投资,转化型案件法律关系难以认定。

近些年,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由于投资或者合伙经营失败转化为民间借贷纠纷的情况越来越多,对于此类案件,由于案件本身涉及到合伙经营中的资金比例和经营失败后的资金分配问题,涉案金额较大,难以调解;案情又往往比较复杂,没有借条,或者借条表述不清,原被告双方对“收到”的争议款项是借款还是投资款各执一词,定性成为难题。

是赠与还是借贷,发生在亲属、恋人间的借贷行为认定难。

首先,发生在亲属之间的借贷行为,碍于情面,借据往往不够规范,甚至只是简单的口头约定,而且往往以现金形式支付,缺少规范的交付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证据的缺失则成为最大的问题。

另外,发生在恋人之间,尤其是有同居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案件,究竟是赠与还是借贷,是共同生活支出还是个人支出,是真正的借贷,还是所谓的“分手费”,难以认定。

是民间借贷还是不当得利,权利救济方式如何选择。

在原告仅能举证给付事实,不能提供借条的情况,原告是否能以“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在这个问题上也有争议。

第二,事实查明难。

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几种常见情况是:

一是原告仅能证明给付事实,但不能提供借款协议,双方对是否属于借贷关系有争议;二是原告能提供借款协议,但无法证明给付事实;三是原告能证明给付事实,也能提供借款协议,但被告对借款协议真伪提出异议;在这些情况下,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事实查明存在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