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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检验国家行业标准

GB/T4789.1—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标准适用于样品的采样、送检、检验及报告。

  2 引用标准

    GB4789.2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食菜、豆制品检验

  3 设备和材料

  探子、铲子、匙、采样器、试管、广口瓶、剪子、开罐器等。

  4 样品的采集

  在食品检验中,所采集的样品必须有代表性。

食品因其加工批号、原料情况(来源、种类、地区、季节等)、加工方法、运输、保藏条件、销售中的各个环节(例如有无防蝇、防污染、防蟑螂及防鼠等设备)及销售人员的责任心和卫生认识水平等无不影响着食品卫生质量,因此必须考虑周密。

  4.1 样品种类

  样品种类可分为大样、中样、小样三种。

大样系指一整批,中样是从样品各部分取得的混合样品,小样系指做分析用,称为检样。

检样一般以25g为准,中样以200g为准。

  4.2 采样方法

  4.2.1 采样必须在无菌操作下进行。

  4.2.2 采样用具:

如探子、铲子、匙、采样器、试管、广口瓶、剪子和开罐器等,必须是灭菌的。

  4.2.3 根据样品种类如袋、瓶和罐装者,应取完整的未开封的。

如果样品很大,则需用无菌采样器取样;样品是固体粉末,应边取边混合;样品是液体的,通过振摇即可混匀;检样是冷冻食品,应保持在冷冻状态(可放在冰内、冰箱的冰盒内或低温冰箱内保存),非冷冻食品需保持在0~5℃中保存。

  4.3 采样数量

  根据不同种类,采样数量有所不同,见下表。

  各种样品采样数量

  (图略)

  续表

  (图略)

  4.4 采样标签

  采样前或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每件样品必须标记清楚(如品名、来源、数量、采样地点、采样人及采样年、月、日)。

  5 送检

  5.1 样品送到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室应越快越好,一般应不超过3h。

如果路途遥远,可将不需冷冻样品保持在1~5℃环境中(如冰壶)。

如需保持冷冻状态,则需保存在泡沫塑料隔热箱内(箱内有干冰可维持在0℃以下)。

  5.2 送检时,必须认真填写申请单,以供检验人员参考。

  6 检验

  6.1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室接到送检申请单,应立即登记,填写实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立即将样品放在冰箱或冰盒中,积极准备条件进行检验。

  6.2 各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室必须备有专用冰箱存放样品。

一般阳性样品,发出报告后3d(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始能处理样品。

进口食品的阳性样品,需保存6个月,方能处理。

阴性样品可及时处理。

  7 报告

  检验完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报告单,签名后,送主管人员核实签字,加盖单位印章,以示生效,立即交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处理。

 

GB/T4789.2—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

  2 术语

  菌落总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基成分、培养温度和时间、pH、需氧性质等),所得1mL(g)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

本方法规定的培养条件下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在营养琼脂上生长发育的嗜中温性需氧的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主要作为判定食品被污染程度的标志,也可以应用这一方法观察细菌在食品中繁殖的动态,以便对被检样品进行卫生学评价时提供依据。

  3 引用标准

  GB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4 设备和材料

  4.1 温箱:

36±1℃。

  4.2 冰箱:

0~4℃。

  4.3 恒温水浴:

46±1℃。

  4.4 天平。

  4.5 电炉

  4.6 吸管。

  4.7 广口瓶或三角瓶:

容量为500mL。

  4.8 玻璃珠:

直径约5mm。

  4.9 平皿:

直径为90mm。

  4.10 试管。

  4.11 放大镜。

  4.12 菌落计数器。

  4.13 酒精灯。

  4.14 均质器或乳钵。

  4.15 试管架。

  4.16 灭菌刀或剪子。

  4.17 灭菌镊子。

  5 培养基和试剂

  5.1 营养琼脂培养基:

按GB4789.28中4.7规定。

  5.2 磷酸盐缓冲稀释液:

按GB4789.28中3.22规定。

  5.3 生理盐水。

  5.4 75%乙醇。

  6 检验程序

  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如下。

    7 操作步骤

  7.1 检样稀释及培养

  7.1.1 以无菌操作,将检样25g(或mL)剪碎放于含有225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摇或研磨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固体检样在加入稀释液后,最好置均质器中以8000~10000r/min的速度处理1min,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7.1.2 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沿管壁徐徐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试管内(注意吸管尖端不要触及管内稀释液),振摇试管,混合均匀,做成1∶100的稀释液。

  7.1.3 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条操作顺序,做10倍递增稀释液,如此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1支1mL火菌吸管。

  7.1.4 根据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或对标本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做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即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1mL稀释液于灭菌平皿内,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

  7.1.5 稀释液移入平皿后,应及时将凉至46℃营养琼脂培养基(可放置于46±1℃水浴保温)注入平皿约15mL,并转动平皿使混合均匀。

同时将营养琼脂培养基倾入加有1mL稀释液的灭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7.1.6 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板,置36±1℃温箱内培养48±2h。

  7.2 菌落计数方法

  做平板菌落计数时,可用肉眼观查,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

在记下各平板的菌落数后,求出同稀释度的各平板平均菌落总数。

  7.3 菌落计数的报告

  7.3.1 平板菌落数的选择

  选取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标准。

一个稀释度使用两个平板,应采用两个平板平均数,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

平皿内如有链状菌落生长时(菌落之间无明显界线),若仅有一条链,可视为一个菌落;如果有不同来源的几条链,则应将每条链作为一个菌落计。

  7.3.2 稀释度的选择

  7.3.2.1 应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稀释度,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1)。

  7.3.2.2 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视两者之比如何来决定。

若其比值小于或等于2,应报告其平均数;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较小的数字(见表中例2及3)。

  7.3.2.3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4)。

  7.3.2.4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5)。

  7.3.2.5 若所有稀释度均无菌落生长,则以小于1乘以最低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6)。

  7.3.2.6 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其中一部分大于300或小于30时,则以最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表中例7)。

  7.3.3 菌落数的报告

  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其实有数报告,大于100时,采用二位有效数字,在二位有效数字后面的数值,以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为了缩短数字后面的零数,也可用10的指数来表示

【GB/T4789.3—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大肠菌群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大肠菌群的测定。

  2 术语

  大肠菌群系指一群能发酵乳糖、产酸产气、需氧和兼性厌氧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胞杆菌。

该菌主要来源于人畜粪便,故以此作为粪便污染指标来评价食品的卫生质量,推断食品中有否污染肠道致病菌的可能。

  食品中大肠菌群数系以100mL(g)检样内大肠菌群最可能数(MPN)表示。

  3 引用标准

  GB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4 设备和材料

  4.1 温箱:

36±1℃。

  4.2 冰箱:

0~4℃。

  4.3 恒温水浴:

44.5±0.5℃。

  4.4 天平。

  4.5 显微镜。

  4.6 均质器或乳钵。

  4.7 平皿:

直径为90mm。

  4.8 试管。

  4.9 吸管。

  

  4.10 广口瓶或三角烧瓶:

容量为500mL。

  4.11 玻璃珠:

直径约5mm。

  4.12 载玻片。

  4.13 酒精灯。

  4.14 试管架。

  5 培养基和试剂

  5.1 乳糖胆盐发酵管:

按GB4789.28中4.9规定。

  5.2 伊红美蓝琼脂平板:

按GB4789.28中4.25沥规定。

  5.3 乳糖发酵管:

按GB4789.28中4.10规定。

  5.4 EC肉汤:

按GB4789.28中4.11规定。

  5.5 磷酸盐缓冲稀释液:

按GB4789.28中3.22规定。

  5.6 生理盐水。

  5.7 革兰氏染色液:

按GB4789.28中2.2规定。

  6 检验程序

  大肠菌群检验程序如下:

  (图略)

  7 操作步骤

  7.1 检样稀释

  7.1.1 以无菌操作将检样25mL(或g)放于含有225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予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摇或研磨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固体检样最好用均质器,以8000~10000r/min的速度处理1min,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7.1.2 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或其他稀释液的试管内,振摇试管混匀,做成1∶100的稀释液。

  7.1.3 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条操作依次做10倍递增稀释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支1mL灭菌吸管。

  7.1.4 根据食品卫生标准要求或对检样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三个稀释度,每个稀释度接种3管。

  7.2 乳糖发酵试验

  将待检样品接种于乳糖胆盐发酵管内,接种量在1mL以上者,用双料乳糖胆盐发酵管,1mL及1mL以下者,用单料乳糖胆盐发酵管。

每一稀释度接种3管,置36±1℃温箱内,培养24±2h,如所有乳糖胆盐发酵管都不产气,则可报告为大肠菌群阴性,如有产气者,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7.3 分离培养

  将产气的发酵管分别转种在伊红美蓝琼脂平板上,置36±1℃温箱内,培养18~24h,然后取出,观察菌落形态,并做革兰氏染色和证实试验。

  7.4 证实试验

  在上述平板上,挑取可疑大肠菌群菌落1~2个进行革兰氏染色,同时接种乳糖发酵管,置36±1℃温箱内培养24±2h,观察产气情况。

凡乳糖管产气、革兰氏染色为阴性的无芽胞杆菌,即可报告为大肠菌群阳性。

  7.5 报告

  根据证实为大肠菌群阳性的管数,查MPN检索表,报告每100mL(g)大肠菌群的MPN值。

  8 粪大肠菌群(faecalcoliform)

  8.1 用接种环将所有产气的乳糖胆盐发酵管培养物(见7.2条)转种于EC肉汤管内,置44.5±0.2℃水浴箱内(水浴箱内的水面应高于EC肉汤液面),培养24±2h,经培养后,如所有EC肉汤管均不产气,则可报告为阴性;如有产气者,则将所有产气的EC肉汤管分别转种于伊红美蓝琼脂平板上,置36±1℃培养18~24h,凡平板上有典型菌落者,则证实为粪大肠菌群阳性。

  8.2 结果报告

  根据证实为粪大肠菌群的阳性管数,查MPN检索表,报告每100mL(g)粪大肠菌群的MPN值。

  大肠菌群最可能数(MPN)检索表

 

GB/T4789.10—19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GB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3 设备和材料

  3.1 显微镜。

  3.2 温箱:

36±1℃。

  3.3 离心机。

  3.4 灭菌吸管:

1mL、10mL。

  3.5 灭菌试管。

  3.6 灭菌平皿。

  3.7 均质器。

  3.8 载玻片。

  3.9 L型涂布棒。

  3.10 酒精灯。

  3.11 接种环。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胰酪陈大豆肉汤:

按GB4789.28中4.59规定。

  4.2 7.5%氯化钠肉汤:

按GB4789.28中4.61规定。

  4.3 血琼脂平板:

按GB4789.28中4.6规定。

  4.4 Baird-Prker琼脂平板:

按GB4789.28中4.60规定。

  4.5 肉浸液肉汤:

按GB4789.28中4.1规定。

  4.6 灭菌盐水。

  4.7 兔血浆:

按GB4789.28中4.63规定。

  5 检验程序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程序如下:

  (图略)

  6 操作步骤

  6.1 增菌培养法

  6.1.1 检样处理

  称取25g固体样品;吸取25mL液体样品,加入225mL灭菌生理盐水,固体样品研磨或置均质器中制成混悬液。

  6.1.2 增菌及分离培养

  吸取5mL上述混悬液,接种于7.5%氯化钠肉汤或胰酪陈大豆肉汤50mL培养基内,置36±1℃温箱培养24h,转种血平板和Baird-Parker平板,36±1℃培养24h,挑取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落进行革兰氏染色镜检及血浆凝固酶试验。

  6.1.3 形态

  本菌为革兰氏阳性球菌,排列是葡萄球状,无芽胞,无荚膜,致病性葡萄球菌菌体较小,直径约为0.5~1μm。

  6.1.4 在肉汤中呈混浊生长,在胰酪陈大豆肉汤内有时液体澄清,菌量多时呈混浊生长,血平板上菌落呈金黄色,也有时为白色,大而突起、圆形、不透明、表面光滑,周围有溶血圈。

在Baird-Parker平板上为圆形、光滑凸起、湿润、直径为2~3mm,颜色呈灰色到黑色,边缘为淡色,周围为一混浊带,在其外层有一透明圈。

用接种针接触菌落似有奶油树胶的硬度,偶然会遇到非脂肪溶解的类似菌落;但无混浊带及透明圈。

长期保存的冷冻或干燥食品中所分离的菌落比典型菌落所产生的黑色较淡些,外观可能粗糙并干燥。

  6.1.5 血浆凝固酶试验

  吸取1∶4新鲜兔血浆0.5mL,放入小试管中,再加入培养24h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肉浸液肉汤培养物0.5mL,振荡摇匀,放36±1℃温箱或水浴内,每半小时观察一次,观察6h,如呈现凝固,即将试管倾斜或倒置时,呈现凝块者,被认为阳性结果。

同时以已知阳性和阴性葡萄球菌株及肉汤作为对照。

  6.2 直接计数方法

  6.2.1 吸取上述1:

10混悬液,进行十倍递次稀释,根据样品污染情况,选择不同浓度的稀释液1mL,分别加入三块Baird-Parker平板,每个平板接种量分别为0.3mL、0.3mL、0.4mL,然后用灭菌L棒涂布整个平板。

如水分不多吸收,可将平板放在36±1℃温箱1h,等水分蒸发后反转平皿置36±1℃温箱培养。

  6.2.2 在三个平板上点数周围有混浊带的黑色菌落,并从中任选5个菌落,分别接种血平板,36±1℃24h培养后进行染色镜检、血浆凝固酶试验,步骤同增菌培养法。

  6.2.3 菌落计数:

将三个平板中疑似金黄色葡萄球菌黑色菌落数相加,乘以血浆凝固酶阳性数,除以5,再乘以稀释倍数,即可求出每克样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数。

  

            

 

GB/T4789.30—1994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中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检验。

  2 引用标准

  GB4789.2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染色法、培养基和试剂

  3 设备和材料

  3.1 温箱30℃和25C。

  3.2 天平。

  3.3 500mL三角瓶。

  3.4 接种环。

  3.5 接种针。

  3.6 载玻片。

  3.7 盖玻片。

  3.8 显微镜或相差显微镜。

  3.9 平皿。

  3.10 试管。

  3.11 均质器。

  3.12 无菌注射器。

  3.13 吸管:

1mL,10mL。

  3.14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标准株。

  3.15 马红球菌。

  4 培养基和试剂

  4.1 含0.6%酵母浸膏的胰酪大豆肉汤(TSB-YE):

见附录A1。

  4.2 含0.6%酵母浸膏的胰酪大豆琼脂(TSA-YE):

见附录A2。

  4.3 EB增菌液:

见附录A3。

  4.4 LB增菌液(LB1,LB2):

见附录A4。

  4.5 三糖铁(TSI)琼脂:

GB4789.28中4.26,4.27。

  4.6 SIM动力培养基:

见附录A5。

  4.7 血琼脂:

GB4789.28中4.6。

  4.8 改良的McBride(MMA)琼脂:

见附录A5。

  4.9 硝酸盐培养基:

GB4789.28中3.17。

  4.10 缓冲葡萄糖蛋白胨水(MR和VP试验用):

GB4789.28中3.4。

  4.11 糖发酵培养基:

GB4789.28中3.2。

  4.12 过氧化氢酶试验:

GB4789.28中4.38。

  4.13 盐酸吖啶黄(AcriflavineHCl)(Sigma)。

  4.14 萘啶酮酸钠盐(Naladixicacid)(Sigma)。

  5 检验程序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检验程序如下:

  (略)

  6 操作步骤

  6.1 样品的收集及处理

  无菌采取样品25g(mL)放灭菌均质器中加225mLEB和LB增菌液中,充分搅拌成均质。

如不能及时检验,可暂存4℃冰箱。

  6.2 增菌培养

  EB增菌液放30±1℃培养48h~7d,LB1增菌液225mL放30±1℃,培养24h,取出0.1mL,加入10mLLB2增菌液中二次增菌。

  6.3 分离培养

  将EB增菌液和LB2二次增菌液分离于选择培养基MMA琼脂平板上,培养30±1℃48h,挑选可疑菌落,用白炽灯45°角斜光照射平板,李斯特氏菌的菌落为灰蓝或蓝色,小的圆形的菌落。

  6.4 选5个以上的上述可疑菌落接种三糖铁(TSI)琼脂和SIM动力培养基,培养于25±1℃,观察是否有动力,且成伞状或月芽状生长。

一般观察2~7d,阳性者可做下一步鉴定。

  6.5 纯培养

  将上述有动力、形成伞状者并在三糖铁琼脂培基上层、下层的产酸而不产硫化氢的可疑培养物接种于胰酪胨大豆琼脂培养基(TSA-YE)上,做纯培养供做以下鉴定。

  6.6 染色镜检

  将上述可疑纯培养物做革兰氏染色并做湿片检查;李斯特氏菌为革兰氏阳性小杆菌,大小为0.4~0.5μm×0.5~2.0μm;用生理盐水制成菌悬液,在油镜或相差显微镜下观察,该菌出现轻微旋转或翻滚样的运动。

  6.7 生化特性

  将上述可疑菌做进一步的生化试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主要生化特性及有关菌的区别见表1。

  表1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化性状与有关菌的区别

  (表略)

  6.8 对小鼠的致病力试验

  将符合上述特性的纯培养物接种于TSB-YE中,在30℃培养24h,离心,浓缩,使浓缩液每毫升1010/mL个细菌,取0.5mL浓缩菌液注射小白鼠腹腔,3~5只,观察小鼠死亡情况。

致病株于2~5d内死亡。

试验时可用已知菌作对照。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绵羊李斯特氏菌对小鼠有致病性。

  6.9 协同溶血试验(cAMP)

  在血平板上平行接种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马红球菌(R.equi),在它们中间垂直接种可疑李斯特氏菌,但不要触及它们,在30℃培养24~48h,检查平板中垂直接种点对溶血环的影响。

靠近金黄色葡萄球菌接种点的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的溶血增强,西尔李斯特氏菌的溶血也增强,而绵羊李斯特氏菌在马红球菌附近的溶血增强,有助于鉴别。

  

                附录A

               培养基

               (补充件)

  A1 含0.6%酵母漫膏的胰酪胨大豆肉汤(TSB-YE)

  A1.1 成分

  胰胨           17g

  多价胨          3g

  酵母膏          6g

  氯化钠          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蒸馏水          1000mL

  A1.2 制法

  将上述各成分加热搅拌溶解,调至pH7.2~7.4,分装,121℃灭菌15min,备用。

  A2 含0.6%酵母膏胰酪胨大豆琼脂(TSA-YE)

  A2.1 成分

  胰胨           17g

  多价胨          3g

  酵母膏          6g

  氯化钠          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琼脂           15g

  蒸馏水          1000mL

  A2.2 制法

  将上述各成分加热搅拌溶解,调pH至7.2~7.4,分装,121℃高压灭菌,备用。

  A3 EB增菌液

  A3.1 成分

  胰胨           17g

  多价胨          3g

  酵母膏          6g

  氯化钠          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蒸馏水          1000mL

  盐酸吖啶黄        15mg/L

  萘啶酮酸         40mg/L

  A3.2 制法

  除吖啶黄和萘啶酮酸外,其余成分加热混合调pH至7.2~7.4,121℃15min高压灭菌。

使用前加吖啶黄溶液15mg/L和萘啶酮酸溶液40mg/L,此两种成分要无菌配制或过滤除菌。

  A4 李氏增菌肉汤(LB1,LB2)

  A4.1成分

  胰胨           5g

  多价胨          5g

  酵母膏          5g

  氯化钠          5g

  磷酸二氢钾        1.35g

  磷酸氢二钠        12g

  七叶苷          1g

  蒸馏水          1000mL

  A4.2 制法

  将上述成分加热溶解,调pH至7.2~7.4,分装,121℃15min高压灭菌。

  A4.2.1 李氏I液(LB1)225mL中加入:

  1%萘啶酮酸(用0.05mol/L氢氧化钠溶液配制)  0.45mL

  1%吖啶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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