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不动产登记常考难点汇总综合应用能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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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不动产登记常考难点汇总综合应用能力

祝愿天下莘莘学子:

学业有成,金榜题名!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不动产登记常考、难点汇总-综合应用能力

 

不动产登记业务基础知识重难点和常考点

 

不动产登记考试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就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同时前几天刚发布的登记操作规范也是业务基础必备。

这三个文件考前务必要多看两遍。

满满的都是出题点。

以下的都是之前考试经常会涉及的考点,我们的考试一般题型是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基础题目都不会太难,考前务必审清楚题干,很多题目太简单,以至于忽略了题干的陷阱。

考完后务必记得检查,不确定的尽量不要修改答案,第一印象很重要。

很多亲走出考场,后悔连连。

以下的尽量记忆,能动笔写下来更好。

这样记忆更深刻。

 

1.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2.不动产首次登记(也就是之前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同时注意初始登记说法的改变。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多选)的原则

3.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容易和住建部混淆}

4.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判断单选)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

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5.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涉及多选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6.不动产登记簿采用电子介质的,应当定期进行异地备份,并具有唯一、确定的纸质转化形式

 采用纸质介质不动产登记簿的,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多选)等安全保护设施。

7.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必考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注意区分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关系}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出过案例分析}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

8.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没有登入就可以撤回,登记簿太重要了!

9.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判断题目}

10.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必考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三)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四)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11.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信息应当纳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重点也是难点}

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海洋等部门审批信息、交易信息等应当实时互通共享。

12.不动产登记机构能够通过实时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重复提交。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13.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可查询的三个主体}

14.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以前的房产证等继续有效}

 

1.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

处分共有不动产申请登记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共同申请,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需要公告的情形}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必考

(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

(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面积不能变化}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6.申请转移登记的情形:

必考点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7.依法以承包方式在土地上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生产活动的,可以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首次登记,由发包方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等材料申请。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承包方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8.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登记:

(一)互换;

(二)转让;

(三)因家庭关系、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或者合并的;

(四)依法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的其他情形。

9.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注意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区别所有权是国家或集体使用权可以是自然人这个算是单选必考点}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10.同一不动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登记,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当事人对抵押权顺位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办理登记。

{在案例分析中,经常有此类纠纷,注意原则,受理登簿先后来确定顺序,合同先后是混淆选项}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多选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全部或者部分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一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首次登记。

{注意这个一并的说法}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注意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区别

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的三个情形

(一)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

(二)不动产买卖、抵押的;

(三)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

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自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加油亲,您的努力终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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