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书记行政总结会讲话与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工作讲话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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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书记行政总结会讲话与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工作讲话汇编

司法局书记行政总结会讲话与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工作讲话汇编

 

司法局书记行政总结会讲话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贯彻落实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要“抓住载体。

围绕中心,提出实体目标和实际措施”批示和书记司法行政工作要“强化相关职能,特别是围绕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不断加大创新和服务的力度”要求,开放奋进、加快发展,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影响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不断提升,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突破点,化解各类新型、热点矛盾纠纷,从根本上、基础上、源头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纵深推进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截止目前,全市共建立“交调委”7个,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3976件,调解成功3761件,涉及赔偿金额6446.3万元,涉及人员死亡案件85件88人,无一例反弹。

二是探索建立林权纠纷调委会。

今年4月,荥经县成立“林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成林权纠纷25件。

三是探索建立旅游纠纷调委会。

今年4月,宝兴县成立“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共调成旅游矛盾纠纷25件。

四是探索建立消费纠纷调委会。

今年4月,荥经县“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共调成消费纠纷25件,涉及消费金额12万元。

五是探索建立劳动纠纷调委会。

今年5月,宝兴县成立“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委员会”,共调成劳动争议纠纷60件。

(二)以“促增长、惠民生”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为切入点,落实市委市政府“思想解放与开放”总要求。

一是发挥律师、公证等团队的专业优势,为党委政府招商引资、政务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等提供法律服务。

围绕城乡生产要素领域改革,不断推动法律服务介入茶叶、旅游等各类农业行业组织。

3月25日,全市“促增长惠民生”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后,截至5月,全市共开展法律服务宣讲25次,开展法律服务进工业园区、集中区10场次,开展“百家”企业法律体检活动31家,担任行业协会(商会)法律顾问5家,担任招商引资部门法律顾问3家,建立矛盾纠纷调处队伍和专家库65人,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7件,调解案件363件,办理法律援助171件,担任乡(镇)法律顾问18家,开展涉农产权法律论证11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法律顾问3家,为农业龙头企业担任法律顾问4家,提供其他法律服务170件。

二是启动“我为党旗添光彩、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活动,通过建立百名“党员法律援助服务队”、构建“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开展“受援群众大回访”行动、实施“接待受理大厅临街落地工程”、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和“法律援助机构首席律师”等制度,全面推进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

目前,全市建立“党员法律援助服务队”9支,队员112名,法律援助首席律师25名。

截止6月底,全市共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7655人次,其中案件285件,咨询等7085件,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14000人次的54.68%。

(三)深化首创的“社会矛盾纠纷(基层)动态管理评估机制”,不断推进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一是强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基层)动态管理评估机制”建设,机制实施一年,成效显著。

市委市政府将机制纳入对县(区)的综治考核;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进行专题调研指导;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也充分肯定,日报、法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省科技厅已将其列为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引起了司法部基层司关注,河南新乡市司法局、山东威海市司法局,南充、乐山市司法局等专程来雅调研,均反映该课题有效弥补了矛盾纠纷基础统计空白,创新了高效便捷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稳控的新机制,实现了基层矛盾纠纷管控化解由个案式向类别化,由同一式向差异化,由事后救济向源头预防,由“运动式”向“常态化”,由单兵作战、单一手段向横向联合、优势互补的飞跃;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和业务深度,极大地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态势,促使了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化解、考核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信息化。

截至6月底,评估机制累计录入矛盾纠纷7018件,调解成功6196件,调成率88.28%。

二是三层B/S结构的公证管理信息系统已研发成功并投入试行,这是目前全国都较先进的公证软件系统,超过了全国统一运行的两层B/S结构;三是三层B/S结构的特殊人群管理系统已经研发成功,将于7月中旬投入使用;四是三层B/S结构的律师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基层法律工作软件操作系统也正在研发,力争在年底全部投入使用。

五是法律援助管理系统、OA办公系统已顺利运行。

(四)以“法治村”建设为落脚点,扎实推进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

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提高村(居)民进行民主管理的能力,提高农村(社区)法制化管理水平,按照书记的指示要求,市司法局部署开展了“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活动通过制定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断完善村民民主自治制度。

按照每年有一个年度工作计划、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个法律图书角、有一支法律宣传队、有一套实用的学法制度、每月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一堂法制讲座、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八个一”的要求,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7月6日,名山县在百丈镇天宫村举行“法治村”建设启动仪式。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书记出席活动,县委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县长及各乡镇分管领导及当地村(社区)干部群众参加了活动。

(五)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队伍建设。

一是紧扣“活动、教育、亲民、教育”四条主线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瞻仰井冈山革命遗址,参加雅安市直机关“唱红歌、颂党恩”歌咏比赛等。

二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明确党组织以创建“五好四强”、党员以争当“四个先锋”为载体,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是开展“挂包帮”活动,截止目前,局党委班子深入部门联系村、帮扶户家中10余人次,帮扶资金2500元,赠送各类书籍、资料240余册(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人次。

四是推行“一线工作法”。

1-5月,局领导班子参加政法部门联合接访18次,接访群众130余人次。

坚持并完善了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联系县(区)司法局制度,落实县(区)司法局机关干部下派和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坚持法律服务机构结对帮扶乡镇司法所制度。

五是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培训。

举办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综合素质培训、西南片区五市州公证员专题培训等,共培训500余人次。

(六)信息报送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截至5月底,完成省厅下达全年信息报送目标任务的200.4%,在全省各市(州)中排名仅次于成都。

二是截至6月底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全年信息报送目标任务的53.25%。

司法局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工作讲话

今天召开市州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会议,主要是听取大家对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思路与建议,共同研究探讨“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打法、举措,扎实推进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确保“法治创建年”活动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工程,取得党委政府认可、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推动“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入实施。

刚才,各地都做了很好的汇报,有的还积极建言献策,说明大家都进行了认真思考,对这项工作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这说明我们这项工作将会有一个好的开端。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法治创建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厅党委今年着力部署的三个重要载体之一,是大幅提升区域法治创建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服务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法治吉林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

法制宣传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实践当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即能不能从更高层面推进依法治理的问题。

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在哪里?

社会的认同感在哪里?

如果只是就普法抓普法,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理,那我们的工作就没有突破性进展,就不能迈上新台阶。

“法治创建年”活动立足于多年普法的坚实基础,从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等多方面提升法治化管理和服务水平,是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生动有效的实践形式,是普法的延伸和深化,必将开拓普法工作整体升位的新境界。

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为指导,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创我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有效途径。

党的*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

依法治国内在地包含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等各个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

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区域内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依法治国从治国理念和价值追求向实践操作层面的推进。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争创“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乡(镇)”,“先进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就是推动法治建设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不断完善和深化,实现各个区域、各个层面的依法治理目标,不断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把创建活动放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中去推进,放到我省“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大目标中去开拓,积极促进法治吉林建设。

(三)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

这些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推进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明显,受到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肯定。

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项活动,推动了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等区域法治创建活动,使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我们提出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区域性依法治理工作。

因此,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开展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区域依法治理发展的必然结果。

我们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依法治省工作力度,把我省的区域法治创建水平跃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四)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载体。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继续蔓延,对我省经济影响日益显现。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做好服务的中心任务。

通过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促进各级政府强化依法行政,把各类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减少工作矛盾和不必要的“磨擦”,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本身就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入了法治元素,其中诸如包括部门依法办事、对财产权的保护等,使法治状况的“软实力”得到增强,就会极大改善吸引资金、吸引人才的创业环境;就会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确保股市房市投资避免受损、企业裁员、农民工返乡创业、劳资纠纷、医患纠纷、食品卫生安全等民生问题,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寻求解决的途径,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提供法律支持。

(五)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的重要部署。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四年,明年就要总结验收了。

可以说,“五五”普法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

在这里,我向大家通报个消息,今年的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

今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也充分肯定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给这一轮五年普法一个合格的答卷,这是我们的重要责任。

我们应该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目标来要求自己,把“法律六进”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

厅党委提出“法治创建年”活动,其中就包含抓好“五五”普法后期工作重点,全面搞好《规划》实施的想法。

前几天,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司长肖义舜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报送的信息上作出批示,要求将此情况在《普法通讯》和《法制日报》上刊发。

现在全国都处在摸索阶段,我们一定要把握时机,迎难而上,争取在“五五”普法总结时推出一个响当当的吉林经验。

去年以来,部里、省里多次对抓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20*年4月,全国普法办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5月2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李申学在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组织好、设计好、落实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7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文权在省十一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指出要“组织和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区域法治建设。

”7月9日,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专门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提出重要意见。

去年,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指导标准》,今年1月20日印发了《吉林省“法治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法治创建年”活动取得实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定于XX年第二季度末,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应该说,从部里到省里、到厅里,对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部署可谓紧锣密鼓,严格要求。

从各地情况来看,全省先后有敦化市、长春市朝阳区、延吉市等15个县(市、区)开展了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近日,一些市州正在加紧筹划开展“法治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有的地方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

应当说,去年以来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开局良好,产生了积极反响,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与不足。

主要是:

有的地区对创建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没有认识到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还没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有的办事机构总觉得职能弱,工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带有畏难情绪,没有想事、干事、成事的精神状态和工作劲头,缺乏大胆谋划的勇气和魄力;有的地方仅仅在形式上启动了“法治创建年”活动,只是提了几个口号,没有认真研究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创建方式、主要措施,甚至没有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找不到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至于没有实质性的动作。

对这些问题和不足,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深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创建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组织好、实施好,力求抓出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

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内涵丰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一)要全面把握“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目标任务。

“法治创建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

通过开展创建年活动,形成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的“三级联治”格局,并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把我省建设成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省份。

主要工作任务有四项:

一是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四是全面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其中,搞好乡村法治是区域法治创建的基础,乡镇法治建设是区域法治创建的有力支撑,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是区域法治创建的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是建设法治吉林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四个方面纵横交错,互为关联、互为补充,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了区域法治创建的方方面面,必须层层安排部署,整体推进,才能确保均衡发展,形成“联创”格局。

要以“法治创建年”活动为统领,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性、长期性和广泛性作用,促进和深化“法律六进”工作,抓好流动人口和信访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好“法治庄稼院”和编写金融法律知识手册等工作,努力开创“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法治创建年”活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

实践证明,凡是区域法治创建开展得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当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

如果没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法治创建活动就不可能得到推进。

在法治创建年活动中,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一定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保证法治创建规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城市发展的基本定位相配合、相适应,争取党委政府的关注和认可。

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努力赢得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

与此同时,要把创建活动搞好,我们不仅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作出开展区域法治创建活动的决定、决议和规划,召开启动大会,还要积极争取将创建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将创建活动变成硬指标和硬任务,保证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协调、相促进。

为此,各级办事机构要抓住机遇,加强沟通协调,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摆上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争取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得到倾斜和帮助,确保创建活动的有效运转。

(三)要突出抓好“法治创建年”活动的着力点。

“法治创建年”活动是涵盖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和法治监督等诸多环节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有所侧重,扎实推进。

各地要围绕当地法治建设的大局,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力争选取一、两个重点,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力求有所突破,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感受到法治建设的成就。

比如,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要结合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积极为发展粮食产业、畜牧业、园艺特产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积极为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特别是增产百亿斤商品粮工程服务。

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务,扶持他们重新创业兴家。

在开展“模范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方面,要围绕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金融、户籍、教育、文化卫生、医疗、就业、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积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务基层工作的能力,积极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金融机构等经济组织提供政策服务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方面,要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法治型、责任型和服务型政府。

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注重加强经济法治建设,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促进招商引资和鼓励全民创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在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方面,要建立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还可以抓好专项治理整顿,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行业进行重点监管。

总之,要结合实际,在每一项任务中抓出亮点,抓出成效。

(四)要进一步强化督促考评工作。

加强考评,既是规范创建活动的有力保证,又是抓落实的重要措施。

通过开展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可以不断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参与热情,扩大创建活动的辐射效应。

各地要不断完善创建活动的考评监督机制,抓紧制定规范性和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考核细则,对创建活动实行目标管理,把法治创建成果作为考核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

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并适时表彰奖励,提高创建活动效果。

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已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考核评估细则》,这个细则是和创建活动指导标准相配套的,将每一项创建任务的核心目标和要求作为考核重点,推动创建活动取得实质进展。

XX年底,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将协调省依法治省工作成员单位,对各地开展“法治创建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在法治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将适时予以表彰。

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把“法治创建年”活动落到实处

面对“法治创建年”繁重艰巨的工作任务,只有把加强办事机构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职能作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区域法治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工作,没有可供遵循的成功套路和固定模式,需要用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去指导实践。

办事机构的同志们要加强学习,积极探索,努力出主意、想招法。

大家既要认真学习上级机关下发的领导讲话及各种文件,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的努力方向,还要有选择性地学习借鉴专家学者的言论及兄弟省市的做法。

比如20*年12月2日,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在昆明市举办了一个“法治城市·制度创新”论坛,会议交流了制度创新的经验,探讨了建设法治城市的路径,为法治城市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示范。

会议的有关讲话、发言虽然没有以文件下发,但在中国普法网上都有登载,同志们可以查阅学习。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通过学习,能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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