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施工安全监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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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施工安全监理细则
工程
幕墙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3
二、本工程编制依据3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6
四、安全监理工作相关要求9
五、搭设过程中安全监理注意事项13
六、使用检查与拆除14
七、各类脚手架安全监理重点15
八、吊篮支撑体系19
九、质量验收28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特征:
结构类型:
层数:
总高:
质量等级:
合同价款:
实际开工日期:
2013年7月17日
竣工日期:
2013年10月15日
工期天数:
天
二、本工程编制依据
2.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和施工组织设计。
2.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46-2005)
5、《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7、《建筑工程安全监理规程》(XJJ044-2010)
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
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图
三、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
3.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即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安装消防安全资格认证。
同时,核实工地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专职安全员的配备。
3.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
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
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3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
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3.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岗位证。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打桩机操作工等。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
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3.5审查施工技术措施。
内容包括:
1、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本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0m以上,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每2-3层须设置卸荷措施,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图。
在搭设方法上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2002版)的规定要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2、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内容有:
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
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
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
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
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
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
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2V),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6V,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
审查电气防火措施。
内容有:
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
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
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3、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
内容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
使用时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防护可靠:
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4、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
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
四、安全监理工作相关要求
4.1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4.1.1督促施工单位与钢管、扣件生产、租赁单位签订质量担保协议。
4.1.2对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1.3对超过30米高的各类脚手架必须由施工企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4.1.4督促总承包单位对脚手架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4.1.5审核工具式脚手架施工单位的租赁资质,监控其建立有效的安全施工保障体系。
4.1.6对落地式(或悬挑)脚手架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段、分部位,由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六级以上大风及大雨后、停用超过一个月后均要进行相应的检查验收,应按照AQ-C5-2进行,相关单位参加。
每次验收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合格后方可使用。
4.1.7外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卸料平台等搭设完成后,应由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按照表AQ-C5-3所列内容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时可根据进度分段、分部位进行。
次验收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
4.1.8通过现场巡视,监督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实施安全施工。
4.1.9发现安全隐患后督促总承包单位组织整改。
4.1.10与总承包单位共同组织安全联检及必要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4.1.11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应急救援物资,组织进行应急演练。
4.1.12安排人员填写项目安全监理日记。
4.2安全检查要求
4.2.1日常巡视。
各专业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2.2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安全联合检查,并派监理人员参加。
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每月1次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4.3主要工作方法及程序
4.3.1监理单位核查工具式脚手架单位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要求在进行单位资质报审的同时填报“安全施工资料报审/备案表”。
4.3.2督促总承包单位在脚手架使用前报送外观检验和力学性能复验的技术资料,并查验和保存钢管、扣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4.3.3脚手架使用前、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前、分包单位开始施工前完成相关安全验收及安全交底工作,填报“安全施工资料报审/备案表”,经监理单位查验合格方可使用及开始施工。
4.3.4总承包单位应组织对进场的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4.3.5总承包单位每月度将安全检查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
4.3.6监理单位发现不具备进行验收及下道工序施工安全条件时,经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将随时通知总承包单位停止验收。
4.3.7监理单位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总承包单位组织整改。
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项目法人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经项目法人单位及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发出工程暂停令。
总承包单位应组织立即整改、限时解决并给予书面回复。
4.3.8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总承包单位及时通知并会同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按有关规定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4.4安全监理工作原则
4.4.1施工现场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4.2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制度,具体包括: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制度上墙岗位挂牌制;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架设施验收登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淘汰落后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制度;安全隐患“三不放过”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4.4.3督促总包单位存档脚手架搭设有关的架子工人员的特殊工种证件,并将《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上报监理单位备案。
4.4.4总承包单位及脚手架搭设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符合工程施工的特点,预防坍塌、触电及高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4.4.5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总包单位组织,各专业人员参加,根据手续齐全的脚手架专项方案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4.6每天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当天天气和作业特点,具体交代安全注意事项,指出工作区内的危险部位和危险设备。
4.4.7项目电气监理人员
1、参与编写机械电气设备方面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用电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专项方案。
3、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暂时用电的电闸箱、电缆和其他用电设备等完好性负责,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巡视,并参与机电方面的安全验收。
4、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电工,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五、搭设过程中安全监理注意事项
5.1扣件的乱用。
在规范中有的部位规定必须使用某种扣件,如主节点处横向水平杆,必须用直角扣件等,但操作者为了方便没有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在很多情况下把直角扣件与旋转扣件混用,这是不允许的。
5.2连墙件。
主要有如下几点:
应进行计算和检验;按照方案要求保证数量和覆盖面积;只有拉筋的柔性连接应增加支顶,但搭设度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而应采用刚性连接;连接宜靠近端点,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与脚手架接面角度宜成水平设置,如不能成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一端应下斜连接。
5.3立杆脚手架。
立杆脚手架处理,易被忽视,按规范规定脚手架立杆底部要求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底面压力应满足规范要求;地基承载力要进行计算;地基与脚手架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放线定位,立杆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等等,这些都是检查控制要点。
5.4严格按照规范的构造要求进行搭设。
常见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5.4.1脚手架在开始搭设立杆时,常出现倾倒现象,因此要严格按规范要求,立杆搭设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且垂直纵面的斜撑与地面夹角不宜过大,根部要牢固。
5.4.2纵向斜撑(十字盖)易检查,不易漏掉,但按规范要求设置的横向斜撑常被漏掉,如规范中规定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和中间每隔6m设一道横向支撑,这一点要严格检查。
5.4.3脚手架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5.4.4当立杆脚手架不在同一高度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底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且高低差不应大于lm。
5.4.5必须按规定设置扫地杆。
5.4.6脚手板铺设中对接与搭接,要严格按照规范中规定去做:
对接时两端脚手板均设横杆;搭接寸,搭接段长度L≥200mm且横杆应在搭接段中间。
5.4.7单排脚手架的水平杆,伸入墙体一端长度规范规定不小于180mm。
5.4.8纵向斜撑(剪刀撑,十字盖)和横向斜撑按规范要求应随立杆和纵向水平杆同步搭设。
5.4.9作业层,斜道要设栏杆和挡脚板,且应遵循下列规定:
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内侧;上栏杆上皮的高度为1.2m,中栏杆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脚手板应铺满、稳固,离开墙面120~150mm。
六、使用检查与拆除
6.1检查。
脚手架应按规范要求分层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是整平脚手架脚手架之后;作业层施加荷载前;每搭设10~13m高度后和达到设计高度后。
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6.2使用
6.2.1脚手架在使用中,作业层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严防超载;
6.2.2遇有六级大风,应停止搭设和拆除作业;
6.2.3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以及停用超过一个月都要重新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
6.2.4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和连墙件。
6.2.5使用中脚手架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出现倾斜、摇晃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6.3拆除。
脚手架拆除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拆除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连墙件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拆除连墙件;脚手架分段拆除时高差不得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或横向抛撑加固;拆除时应两人协同作业,避免单人作业时的闪失事故。
七、各类脚手架安全监理重点
7.1落地式外脚手架
7.1.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
脚手架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7.1.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7.1.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7.1.4脚手架立杆脚手架应符合方案要求。
脚手架根据高度处理,而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
脚手架脚手架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设有排水措施。
7.1.5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下时,可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7.1.6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
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7.1.7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
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
当脚手架搭设度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7.1.8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
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手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7.1.9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施工方案要求。
当遇通道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7.1.10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7.1.11横向剪刀撑。
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为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可在脚手架拐角处及中间沿纵向每隔6跨,在横向平面内加设斜杆,使之成为“之”字形或“十”字形。
遇操作层时可临时拆除,转入其他层时应及时补加。
7.1.12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
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对接点下应有小横杆;四角应用φ1.2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滚落。
7.1.13架体内封闭。
.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
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不使落物对作业层以下发生伤害。
7.1.14上下脚手架必须在专门设置的人行通道(斜道)行走,不准攀爬脚手架,通道可附着在脚手架设置,也可靠近建筑物独立设置。
7.1.15施工现场所用各种卸料平台,必须单独专门做出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
无论采用钢丝绳吊拉或型钢支撑式,都应能简单合理的与建筑结构连接。
卸料平台应自成受力系统,禁止与脚手架连接,防止给脚手架增加不利荷载,影响脚手架的稳定和平台的安全使用。
7.2门型脚手架
7.2.1门架的选型应根据建筑物的形状、高度作业条件确定,并绘制搭设构造及节点详图。
脚手架搭设高度一般限定在45m以下。
高度在20m以下,可同时四层作业;高度在35m以下可同时三层作业;高度在45m以下可同时两层作业;当减小施工荷载并缩小连墙杆的间距后,脚手架搭设高度可增至到60m。
7.2.2立杆脚手架应平整夯实。
底步门架下端设置纵横扫地杆,用于调整和减少门架的不均匀沉降。
7.2.3门架的内外侧均应交叉支撑,其尺寸应与门架轲间距相匹配,并与门架立杆锁牢。
7.2.4连墙体的设置:
架高45m以下时垂直≤6m,每两层设一处,水平≤8m;架高45~60m时,垂直≤4m(每层设一处),水平≤6m,并应符合规范规定。
7.2.5水平架的设置:
架高45m以下时,每两步门架设置一道;架高45~60m时,水平架应每步门架设置一道。
(当采用挂扣式脚手板时,可不设置水平架)。
7.2.6.剪刀撑设置要求:
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一道,并形成水平闭合圈。
剪刀撑宽度为4~8m,与地面夹角450~600。
剪刀撑接长采用搭接,搭接长度应≥50cm,用两个扣件扣牢。
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高度相适应,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最上层连墙点二步以上(或自由高度≤4m)。
7.2.7不同产品的门架与零配件不得混合使用。
上下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
加固件、剪刀撑及连墙件的安装必须与脚手架同步进行。
门型架内外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由于施工的需要拆除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门架单元上、下设置水平架,施工完毕后,立即恢复交叉支撑以保证架体稳定。
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不得相间进行,搭设完一部架后,应检查调整水平度及垂直度。
各部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
7.2.8作业层满铺挂扣式脚手板,脚手板搭钩应与门架横梁扣紧,防止滑动。
7.2.9门型脚手架施工荷载;结构架3kN/m2,装饰架2kN/m2。
施工中脚手架堆料数量和作业人员不应超过规定。
避免集中堆放材料和较重设备,防止脚手架变形和脚手板断裂。
7.2.10门型架有钢制梯配件,专门提供作业人员上下使用,由钢梯梁、踏板、搭钩等组成。
钢梯挂扣在相邻上下两步门架的横杆上,用防滑脱挡板与横杆锁扣牢固。
八、吊篮支撑体系
8.1、吊篮支撑材料要求
本工程因石材造型柱比较多无法使用脚手架施工,因此采用无锡强恒机械有限生产的ZLP630电动吊篮。
包括(吊篮挑梁、吊篮平台、吊篮提升机、安全锁、钢丝绳、电器控制系统)
(1)吊篮挑梁的选用
1)吊篮挑梁应高耐候结构方管,不允许使用普通方管。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
(2)吊篮平台的选用
1)吊篮平台应选用高强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
吊篮平台组装后应经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试压确认,并表明允许载荷量。
(3)吊篮提升机的选用
1)吊篮提升机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用提升机)规定,提升机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每台做检验,并批量做荷载试验。
(4)吊篮安全锁的选用
1)安全锁应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的功能应满足,安全锁承受静力荷载时精置10min不得有滑移,安全锁必须在标定有限期内使用,标定有效期不大于一年。
2)吊篮安全锁的选用GB5144-1994中5.2.4中的规定,钢丝绳的检查和报废应符合GB/T5972-1986中2.5的规定。
(5)吊篮钢丝绳的选用
1)钢丝绳分为工作钢丝绳、安全绳、安全大绳,钢丝绳最小直径不得小于6mm,本工程采用8.3mm
2)安全钢丝绳宜选用与工作钢丝绳相同的型号、规格,在正常运行时,安全钢丝绳应处于悬垂状态。
(6)电器控制系统的选用
1)电器控制系统供电应采用三项五线制,接零线、地线始终分开,接地线应采用黄绿接地线。
2)带电零件机体间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2欧。
3)电器控制箱应动作可靠,标示清晰、可靠。
(7)新吊篮的制造、装配、和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铸铁件质量应符合JG/T5011.1和JG/T5011.4的要求,锻件质量应符合JG/T5011.8的要求,铸件缺陷修补应符合JG/T5011.7的要求,焊缝质量应符合JG/T5082.1的要求。
吊篮上的各润滑点均应加润滑剂。
减速器不得漏油,漏油不得超过一处,(渗油在10min内超过一滴为漏油,不足一滴为渗油)吊篮应进行空载,额定载重量和超载运行,运行中应升降平稳、起、制动正常,限位装置安全锁等应灵敏、安全可靠。
手柄操作方向应有明显标示。
零件加工表面不得有锈蚀、磕碰、划伤等缺陷,已加工外漏表面应有防锈处理。
吊篮可见外表面应平整、美观,按规定涂底漆和面漆。
图层应均匀、平滑、色泽一致,附着力强,不得有脱皮、漏漆。
8.2、吊篮安装
(1)分内及搬运
1)选择一块较平整的地面,将悬挂机构部件与工作平台部件分开摆放,并搬运到具体的安装地点。
2)悬挂机构部件包括:
前支座2个、后支座2个、调节座4个、上支柱2个、前梁2根、中梁2根、后梁2根、吊头2个、攀绳2副、后拉攀2个、螺旋扣2个、配重压块36块、钢丝绳4根、限位块2个。
3)工作平台部件包括:
栏底3个、高栏片3片、低栏片3片、封头安装架2